穿成七零福气包 第174章

作者:似伊 标签: 爽文 穿越重生

  白起琛已经震惊到了麻木,他捕捉到了话题里面的关键性,“上辈子我死了,没和你在一块??”

  这是重点吗????

  阮绵绵本来有些紧张的,突然被这句话给弄的有些哭笑不得,“对!你可以把我当做忘记喝孟婆汤了,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个世界,但是在我的上辈子,是阿婆收养我和阿迟长大的,而你,就是我们记忆中,一直缅怀的小叔叔,也是阿婆后悔了一辈子的遗憾!”

  白起琛面无表情,只是手心微颤,却暴露了他这会此刻的情绪并不平静。

  “我母亲没死,而是在某个角落活着?”这种事情,饶是白起琛接受能力比较强,也有些震惊了。

  阮绵绵点了点头,有些惋惜,“我和阿婆在一块生活后,她从来不提年轻时候的事情,所以我也不晓得她如今在哪里,但是有一点我可以确定,她活的好好的,而且活到了很大的年纪!”

  要知道她可是后世的人,而阿婆却收养了她和阿迟,足以证明,阿婆的寿命比一般人都要长寿。

  这下,白起琛无意识的蜷着手指,敲打着桌面,语气里面喊着阮绵绵听不懂的意味,“能活着就好!”

  这已经是意外中的惊喜了,他顿了顿,“她收养的你和阿迟,那个阿迟是江迟吗?”能让白起琛放在心上的人不多,江迟就是一个。

  那个又凶又狠的狼崽子,到底被他给抛到了身后去,而绵绵也只能是他一个人的。

  阮绵绵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两个阿迟长的一模一样,但是性格确实不一样的,上辈子的阿迟很乖,性子也温和,但是这辈子的阿迟……”她没说,白起琛确实听懂了。

  这辈子的阿迟,又凶又狠。

  白起琛,“这就是你对江迟一直很好的原因吗?”甚至在有些时候,他也会吃醋,因为在绵绵的心中,江迟占据着很重要的位置。

  阮绵绵轻叹一声,“是啊!我晓得这样做对阿迟不好,但是看着一模一样的脸,我很难把上辈子的阿迟和这辈子的阿迟区分开来,上辈子,到了最后阿迟就只有我一个亲人,这辈子,阿迟虽然有一家人,但是那群人不能称之为亲人,所以,他有的还是我一个!”

  顿了顿,她看向白起琛,认真的说道,“小叔叔,如果有那么一天,阿迟遇到了困难,我希望你能够帮帮他好不好?”

  在阮绵绵的眼里,白起琛是一个无所不能的人,而江迟却还是小时候会哭着喊着要她抱的人。

  这两个人一个是亲人,一个是她的爱人,都是她很重要的人。

  白起琛心里有庆幸,他把绵绵搂在了怀里,“好!”

  “我母亲这辈子为我做过最好的事情,就是把你送到了我身边!”上辈子,因为没有阮绵绵的白起琛,所以才会那样早早离世。

  这个世界如果有了绵绵,对于白起琛来说,就相当于对了世界有了希望,他就算是在痛苦,也会好好的活着!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嗯哪 50瓶;琪轩 14瓶;身未动心~ 1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70章

  天气一天天冷了下来, 转眼就到了过年的时候, 而阮国华南边的生意也彻底的稳了下来。

  不止服装厂步入了正途,连带着南方那边的电器, 他也打算试试水,每次趁着来回的路程, 带一些家电到绥林县。

  也不要票, 就那样在熟人之间倒卖了几手,到最后,他发现这个倒卖家电的钱,甚至要比家里养的牲畜来的还快。

  而且还是供不应求的阶段, 于是,好不容易生意步上正规的阮国华打算和家里人一块来京城的,再次因为新的生意苗头, 而忙碌起来。

  而方秀兰舍不得阮国华一个人在外面,一早就定好了票去了南方城市陪他一块过年。

  至于阮志文,一放寒假就跑的没影了, 直接脸皮特别厚的去了扬州许家,打算和许童童的家人在一块国年。

  还有周秀英呢!她更是绝, 孩子们出门了,她索性把县城的房子门一关,落上了锁, 悠哉的回到了七垭村,把玩的好的老姐妹,以及在养殖场帮忙的老二阮国成喊到了一块, 痛痛快快的,只有一群老家伙挤在一块过了个年。

  往年老家伙们舍不得吃的肉,如今条件好了,自然是不缺肉吃的,周秀英眼界也不一样了,直接让阮国成杀了十多只的鸡,还有五六只兔子,留了半个猪腿。

  搁在往年过年都吃不到一块大肥肉,今年却不一样,一群老家伙儿们围着炉子坐着,不用操心给孩子们做饭收拾屋子,还有个小酒,瓜果吃着,别提有多自在了。

  至于阮绵绵,则就可怜了,阮家的人一致认为,绵绵跟前有白起琛陪着过年,肯定是孤单不到了的。

  偏偏,阮家的人想错了,白起琛这边往年过年,他可都是一个人,今年虽然加了绵绵,但是拢共也才两个人,瞧着也怪可怜的。

  不过好在,这两人正是热恋中的情侣,那黏糊劲儿,真是让白叔看的老脸都一红,年三十的这天中午,桌子上收拾了一大桌子的菜出来,瞧着丰盛的不像话。

  他们也没这些顾忌,把白叔和田六子两人一块喊到了桌上,大家一起吃饭,正吃着饭,外面传来了一阵敲门声,阮绵绵看到来人的时候,楞了一下,“金叔叔好!”她还是按照以往的叫法喊着。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金清,金清穿着一件厚厚的棉袄子,把手揣在了袖子里面,看到阮绵绵的时候并不意外,他直接从袖子里面掏了掏,掏出了一个封好的大红包,“哝,小孩儿,给你拿去花!”

  阮绵绵怔怔的接过了红包,还有些回不过劲来,金清已经自来熟的到了屋内,直接坐到了桌上,屋内是有烧着暖气的,所以暖和的不像话。

  金清把罩着的棉袄一拖,顺手搭在了椅子背上,他说,“这大过年的,也只有你这个地方是个清净地了!”金家的人都快把他给烦死了。

  白起琛不以为意,他老神在在的夹了一个虾,把虾壳仔细的去掉了以后,沾着调料,放到了绵绵碗中,头都没抬,“怎么?今年金家的人没给你介绍对象?”

  金清的年纪和白起琛差不多,但是这金母鸡信奉的教条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所以,哪怕他如今都二十好几了,还是连个固定的对象都没有。

  金家的条件可不差,家族里面搁着金清这个年纪的小伙子,孩子都会打酱油了,偏偏他好没个着落,家里人可不得急死了。

  金清瞧着白起琛事事以绵绵先的样子,不由得砸吧了下嘴,“爱情可真可怕!”让一个从来都嫌弃吃虾麻烦的人,竟然会主动帮别人来剥虾壳,还是一个一个的。

  “如果爱情是这样的话,那我这辈子宁愿单着!”金清用着食指捻起了一颗花生米,吊儿郎当的说道,他看不愿意为了爱情,就变成了个佣人。

  尤其是面前白起琛的这个模样,若是让外人看了去,还指不定怎么震惊呢!要知道,在外人的眼里,白起琛的那一双手,可是可以设计出让人胆颤心惊的武器来的。

  而如今这么一双手,却在一个接着一个的剥虾,实在是太过惊悚了一些。

  阮绵绵头顶的目光实在是太过刺眼,她看着碗里面堆成了小山一样的虾仁,有些发愁,“小叔叔我吃不了!”

  白起琛这才住了手,拿着毛巾擦了擦手,语气温和,“慢慢吃,不着急!”顿了顿,在抬头看着金清的时候,又恢复了往日冷清的模样,“你过来做什么?”

  金清正襟危坐,“大年初六那天,部队里面有联谊会,你看要不要去??”白起琛虽然不是部队的人,但是他设计出来的武器,第一供给对象却是给部队里面的兵。

  基本没有哪个兵不喜欢武器的。

  所以,白起琛虽然不是部队的人,但是部队的那些兵对他的敬重程度一点都不比上面的领导低的。

  白起琛问绵绵,“你想去吗?”

  绵绵吃的正入神,她手里的虾啪的一下掉到了碗里面,下意识的问道,“去哪里?”

  金清噗嗤一笑,“小孩儿你可真有趣,反射弧这么长!”他们都说完好一会了,这孩子压根不在状态。

  其实金清喊绵绵小孩儿实在是有些过分了,绵绵已经不是和金清最初见到的那模样了,如今她的个子长高了不少,亭亭玉立,眉目如画,好看的不像话,怎么看都是一个大姑娘了。

  但是金清对于绵绵的印象,还是停留在以前的模样。

  阮绵绵瞪了一眼金清,“我们要出去玩吗?”

  整个寒假,绵绵都在屋内待着,基本上哪里都没去,如今瞧着她期待的小表情时,白起琛不禁在反思,自己是不是太不合格了,一直把绵绵给关在了家里。

  他说,“初六部队有联谊会,你若是去的话,指不定能见到你四叔和大哥!”

  这下,阮绵绵的眼睛一亮,“去去去,一定要去!”她这番激动的样子,反倒是让白起琛有些吃味了。

  两个外人罢了,竟然值得绵绵这么高兴。

  金清想了片刻,“那部队里面的新起来的阮志武,该不会是你大哥吧?”

  阮绵绵点了点头,“是呀,阮国海是我四叔呢!”

  金清古怪的看了一眼阮绵绵,“那你们老阮家尽出怪胎!”当年的阮国海已经让无数人头疼,仰望了,如今又来了个阮志武,哪怕他不经常去部队,也是晓得阮志武这三个字的,那可是让人更加仰望的存在,不!那简直是变态。

  身体素质以及各项反应,优秀到让人发指。

  甚至上上面的人生出了要实行单兵作战的可能性。而这一想,则是针对阮志武量身定做的,可以说在上面的人眼里,阮志武一个人的存在,抵得上一个排的人,甚至还不止。

  可想而知,阮志武的价值。

  “我大哥?”阮绵绵急切的问道,别看她也在京城,但是自从阮志武换了地方以后,所有的消息就对外斩断了,哪怕是有小叔叔在,其实她能得到的消息并不多。

  “那就是个变态!”金清嘴巴抽了抽,“阮家尽出糙汉子,怎么会有你这种娇娇软软的小姑娘!”

  他就不明白了,看完了阮国海和阮志武,简直不敢想,这是一个阮家出来的人。

  他觉得阮志武一个手就能把面前的小孩给掐死,不废吹灰之力的那种。

  阮绵绵笑的骄傲,“我可以把你的话当做是夸奖我四叔和大哥的意思。”顿了顿,她语气有着小得意,“我觉得我比四叔和大哥更厉害,因为我把小叔叔给拿下了!”和白起琛住在一块这么久,她自然是熟悉了白起琛的工作。

  他平时在家,基本都是在书房,不是绘图纸,就是在绘图纸的路上,而由小叔叔绘出来的图纸,一旦变成了现实以后,那威力也不止一星半点的。

  这下,金清被噎的没话说,他上下打量着阮绵绵,他低声,“这老阮家的男女都是变态啊!”他面前的这个才是最大的变态,能把白起琛这种人都给搞定了,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他们这一拨人当初还打过赌,这里面会孤独终老的非白起琛莫属了,如今瞧着,反而白起琛一早就走到了他们前面。

  小媳妇可是一直慢慢养着在。

  阮绵绵不懂金清眼中的深意,但是白起琛是个男人,他却是懂的,他威胁的看了一眼金清,“吃饱了,还不滚!”

  这下,金清麻溜儿的滚了,临到了,还不忘回头嘱咐,“记得六号来啊!我们都在那边等着你。”

  说完,晃悠着路子,显然是打算往下一家去蹭吃蹭喝了。

  阮绵绵歪着头从兜里面拿出了一个大红包,她软声,“这是金叔叔先前开门的时候给我的,刚他一直在,我没好意思问,这个红包能收吗?”若是不能收,她趁早就还过去

  “给你的,你就收下吧,他是长辈!”顿了顿,白起琛脸色有些古怪,若是金清是绵绵的长辈的话,那是他的什么??

  长辈?

  白起琛挑了挑眉毛,直接,“下次遇见金清就喊名字就好,不用喊他叔叔!”不然,他怎么喊??难道也喊叔叔?

  平白无故多了两个年级小小的大舅哥,白起琛已经够不高兴的了,如今要是在来个叔叔,可是滚犊子吧。

  阮绵绵一听,她笑着嗯了一声,“那我以后就喊名字!”大年三十这场饭,被金清这么一闹,阮绵绵和白起琛两人也没心思吃饭了。

  两人默默的一块去了书房,白起琛忙活了起来了自己的事情,而绵绵也开始了她的课业,虽然她的是考古专业,但是课业也不轻松,相反因为是冷门专业,学生少,她不仅仅是学生,还是老师的半个小帮手,平时有不少东西,都要她来准备,所以也事情也不少。

  两人都在书房默默忙活着自己的事情,没有人出声,安静的不像话,偶尔眼神交集,会有着说不出来的温暖,白起琛总会在这个时候,把绵绵搂在怀里面,两人就那样静静的拥抱一下,却仿佛跟充电了一样,接下来的事情效率也高的不像话。

  转眼就到了初六这天。

  阮绵绵一早就跟着白起琛出了门,天气还是有些冷,她穿着一件红色的呢子外套,带着一件羊绒的白色围巾,下面配着一双鹿皮的小皮靴,那亮丽的红,配着夺目的白,更是显得青春靓丽,眉目如画,她就算是不说话,就那样静静的站在白起琛旁边,两人美好的就仿佛一个画卷一样。

  许是过年为了图个吉利,又许是想和绵绵穿一个色的衣服,白起琛身上穿着的是一件暗红色绣花纹的棉衣。

  男性穿暗红色的衣服,一不小心就会显得有些娘气,但是在白起琛这里,却越发显得清隽逼人,俊美无双,甚至将他眼角向来带着的冷意都消融了几分,瞧着柔和了不像话,尤其是牵着绵绵手的时候,随意一个回眸,都会让人惊艳的说不出话来。

  白起琛和阮绵绵的到来,果断成为了联谊会中焦点中的焦点,一是因为白起琛的身份特殊,二是两人的容貌,实在是太过靓丽。

  他们一直都晓得白家人生的好,白起琛更是其中的佼佼者,那种眉如远山,清隽俊秀的气质,宛若仙人一样,仿佛下一刻就要得道升仙。

  而跟在他一旁的小姑娘更是惶不多让,眉目如画,灵气逼人不说,连带着整个人都洋溢着一股青春气息,让人忍不住的亲近起来。

  要他们说,这两人站一块,可真真是一对璧人,谁都不会掩盖住对方的风采,相得益彰也不过如此了。

  而在场的人,有不少都是没见过阮绵绵的,她虽然来京城许久了,但是天天两点一线 ,不是学校就是白家,再加上白起琛将她护的很好,除了上次去白家老宅以外,基本没人见过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