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门纪事 第34章

作者:秋烟冉冉 标签: 穿越重生

第045章 陆大娘说:选个媒人上门问日子

  陆子翊跟着妹妹来到前院,果然看到摆了一地的回礼。

  “陆大哥,燕子姐。”小小少年林志,摸了摸自己的头,朝陆家兄妹憨憨一笑。

  陆子翊温和说道,“辛苦你了。”

  “嘿嘿,不辛苦不辛苦。”林志咧着嘴笑,“都是我大姐亲自准备的,我只负责送来。”

  陆子燕手里捧着三双新鞋,笑道,“你小小年纪就赶车走了五六里,还说不辛苦?比我厉害哩,我赶牛车走的最远的路,也只到我们村的另一头。”

  陆子翊轻轻拍了下林志的肩膀,“进屋吧,吃些东西再回去。”

  林志咧嘴一笑,“好勒。”

  昨天上学一天,他结识了不少新小伙伴。

  一群半大少年聚集在一起,聊的话题无非是谁最会打猎,谁最会爬树,谁的力气最大。

  男孩子们七嘴八舌说开来,比来比去的,发现就数陆子翊最厉害。

  他们说,陆子翊的箭术是金竹乡最好的,还曾空手打死过一头凶狠的野猪,挑得动二百来斤的担子。

  今天他又得知,陆子翊要娶他姐,他更是高兴了。大家眼中的英雄是他未来的姐夫,他能不神气吗?

  大姐叫他来送回礼,他一路上是唱着歌儿来的。

  林志跟着陆子翊,来到后院见陆大娘子。

  陆大娘子在纺纱。

  他按着林园的叮嘱,走到陆大娘子的跟前,十分恭敬地作揖,喊了声,“陆大娘,我家的回礼送来了,您过个目吧?”

  陆大娘子抬头,就看到一张透着苹果红的小脸蛋,和一双漆黑的大眼睛,头上用灰色布巾包着总角。

  这小小少年,跟他丢失的大哥有几分像,她抿了下唇,“知道了。”又接着去纺纱。

  林志眨眨眼,揣不透陆大娘子的想法。

  “走吧,我带你去吃东西。”陆子翊揽着他的肩头,带着他往堂屋走。

  “谢谢陆大哥。”林志高兴点头。

  陆家穷,也没啥吃的,陆子翊猜到林志会来,总不能叫小孩子喝着白水回家,他昨天便进了趟后山,寻了些鸟蛋回来。

  乡下的鸟儿随处可见,但寻到鸟蛋却不容易。

  鸟窝建的地方,不是在高高细细的树叉上,便是在密密的林子里,而这两处地方,一般人都是不敢去的。

  陆子翊打小就爬树钻密林捉蛇,他不惧怕。

  堂屋一角的房梁上,系着根手指粗的麻绳,绳子的末端系着个筛子大小的吊篮。

  吊篮吊得比林志个子还高,林志踮起脚,好奇地朝里瞧,可惜啥也瞧不见。

  陆子翊抬起手,从里头拎出一个小布袋,递向林志,“给,今早刚煮熟的。”

  林志接过沉沉的布袋,打开来看,顿时惊讶得睁大了双眼,“好多鸟蛋啊!”目测有三四十个呢!

  他明天去学堂,一定要跟同学炫耀一番。

  学堂里捡到鸟蛋最多的一个同学,也只捡了八个,而他这里有好几十个了。

  陆子翊微笑着,指着靠墙摆着的方桌,“坐这儿吃吧,桌上碗里装的是盐末子,剥开蘸着盐末吃,味道更香。”

  “好好好。”林志高兴得眼睛都笑弯了。

  陆子翊又走向厨房,端来一碗水放在他的面前,“这是温的。”

  “嗯嗯。”林志含着一口鸟蛋,连连点头。

  陆子翊笑着摸摸他的头。

  不过,林志可舍不得吃完,吃了三个后,小心问陆子翊,“我可以带些回去吃吗?”

  “这些都是你的,你在这里吃也行,带回家吃也行。”陆子翊微笑。

  “太好了,陆大哥真好。”林志捧着鸟蛋,像捧着一袋子宝石一样。

  陆子燕手里捧着面料走进堂屋,林志又忙招手叫她,“子燕姐,来,一起吃。”

  陆子燕是个懂事的孩子,摇头笑道,“你吃吧,我吃过好多哩。”

  其实,她吃的并不多。

  大哥偶尔寻到鸟蛋,全被娘拿来炒野葱了。而且,每次寻到的并不多,也就七八个,最多的一次是十个。

  鸟蛋又小,拌野葱炒了根本装不了一盘子,一家三口人,一人夹一两筷子就没了。

  今天一早哥哥叫她煮鸟蛋时,她就知道,这是送礼的,不能吃。

  但林志被林园调教过,有好东西时,不能独吞,要跟好朋友一起分享,他捧了一把塞到陆子燕的衣兜里,“以前是以前,可你现在没有吃的啊。”

  倒把个陆子燕惹笑了。

  看看快到中饭时间了,陆子翊叫林志吃了饭再回去。

  他喊过妹妹陆子燕,兄妹二人亲自下厨。

  陆大娘子朝厨房看去一眼,不管,只管纺自己的纱。

  因为有林志送来的大米,陆家今天做了过年才吃得起的大米饭。

  当然了,林志也一样。

  他就着狼骨头汤,高高兴兴吃了一大碗。

  陆大娘子看到桌上难得的大米饭,没生气摆脸色,但也没高兴地多话,一直闷声吃饭。

  林志是小孩子,倒也不计较。

  吃罢饭,陆子翊将林志送到大道上,他才回家来。

  见自己娘没有纺纱了,一言不发坐在后院里,他便走上前,说道,“娘,阿园是个懂事的姑娘,看,她送的回礼,就比别家的多。”

  “你送的也不少啊!”

  “娘,可有不少人家,只管收,不管回礼的,她有送回礼,说明记着恩啊。再说了,那六只狼也不全是儿子打的,有她的一半呢。”

  陆大娘子惊讶问道,“她还有这本事?”

  陆子翊点头,“本事不比儿子小,她轮着扁担扫过去,一只狼的腿就断了,要知道,她才十五岁,个子又瘦小。”

  陆大娘子抿了下唇,“行了,两家礼也送了,你找个媒人上门问日子吧。”

  “是,娘。”陆子翊眉头舒展开来。

  ……

  林志左手抱着一袋子鸟蛋,右手扬着鞭子赶着牛,迎着春光,唱着歌儿,开开心心往家走。

  走到秀水村旁的小树林旁时,他听到林中有女孩子在哭,听着声音,像是林翠。

  他吓了一大跳,跳下牛车就往林中跑。

  只见林子里,三四个地痞们,围着林翠嘻嘻哈哈地说笑着。

  有人还吹着口哨,“都是认识的人,别那么不好意思嘛,唱个歌儿来听听,本少给你十文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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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6章 陆子翊救人,教童秀才做黑板

  “我不唱!呜呜呜呜——”林翠背靠在一株树杆上,又急又怕地哭着。

  跑又跑不掉,打又打不过这些人,可不就急么!

  “不就是唱个歌么?又不会死人,你唱的好,说不定他会出到十五文。”林秀月的哥哥林春生,坐在她面前的一根树桩上,嘴里咬着一截草茎,笑得贼兮兮的。

  “就是,又不会死人,快唱啊,就唱那个阿哥带着阿妹去赶集,哈哈哈……”

  几个人哄笑着,林翠更哭了。

  林志虽然懒,贪吃,但还是很护家人的,马上大叫起来,“放开我二姐!否则有你们好看!”

  他甩着小短腿飞快跑过去。

  这伙人朝他看来,一起大声哄笑。

  “哟,这不是翠儿妹妹的弟弟吗?就你这三寸小豆丁的样儿,还想要我好看?来来来,本少倒要看看,你是怎么个要我好看!”一个穿着浅褐色细棉布,打扮得最富贵的少年,哈哈一笑。

  林志还没有冲到林翠的近前,后衣领就被人提了起来,“小不点,你从我胯下钻过去,叫我三声大爷,我就放你走。”

  “我不叫,你想得美!”林志咬牙哼哼,“放我下来!”

  “哟哟哟,好凶哦!我好怕怕哦!”这少年扬手一扔,把林志扔到几尺外的荒草堆里去了。

  那里长着一丛野蔷薇,刚刚冒出的尖刺,扎到了林志的脸上脖子上,疼得他大哭起来。

  “志儿!”林翠更加急了,“你快回去,叫爹来!”

  林志马上跳起来。

  但有一人踩上了他的双腿,令他动弹不了,“叫你姐姐唱个歌给我们听听,我就放你们二人走,不然的话,我将你扔到坟地里听鬼哭去!”

  林志扭头一看,这是林春生踩着他的腿呢,“二哥,你为啥也跟着他们欺负我二姐?”

  “啧啧啧,你胡说什么呀?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们欺负你姐姐了?啊?我们打她了吗?骂了吗?”林春生阴阳怪气地冷哼,“小毛孩子,你敢胡说,我抽你大耳刮子!”

  林春生伸着大巴掌,一左一右打了林志两耳光。

  林志疼得眼泪一下子流出来了,敢怒不敢言。

  另外三人呢,则又去逗林翠。

  有一人手里捏着一根树枝,上面挑着一只小毛毛虫,在林翠的面前晃着,一脸痞笑,“翠儿姑娘,你要是不唱的话,我可将这只毛毛虫塞你衣服里了哦!”

  “哇——,不要啊,我……我我我,我唱,唱唱唱……”林翠最怕小虫子,看到那多脚软身体的小东西,头皮都麻了,小脸儿惨白,身子发起抖来。

  “那就快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