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归雁 第17章

作者:明月珰 标签: 穿越重生

  “可是万一那罗志杰还是不死心呢?”成了亲如果男方不顶用也还是阻拦不了的。

  “明知道房家是国公府的亲戚,我想罗志杰还不至于胆大包天敢辱人妻女。”丰琉的话不无道理,房家姐妹年纪都大了,如果不成亲,自然让罗志杰有借口惦记,成亲后,有国公府保着,自然就太平了。

  清兮想到这儿,也就放心了,“那我去跟房婶婶说一说。”清兮站起来就想走。

  丰琉被她这举动倒弄得被动了。他们既然是夫妻,又行了房,丰琉一路本想着这次回来得改一改两人的关系,可是一见这模样,就知道清兮还在躲着自己,今日也是逼不得已才上门的。

  丰琉见清兮走得急了,不由得出声道:“说好了春天里开始练字,我走的这几个月你可有进步了?”

  清兮有些心虚地转过身,笑了笑,“练了的,这几日忙着房婶婶的事情,过几日我再把字拿给你看啊?”也不待丰琉回答,清兮就急匆匆自己掀开帘子走了出去。

  第二日丰琉果然派了万胜全去晋王府,并带上了赔罪的礼物,为前些日子国公府的表小姐冲撞了罗志杰,给晋王赔罪。

  自己的侄儿是个什么德行,晋王如何能不知道,彼此乐呵呵地把这事抹了过去。

  听泉亲自去房太太屋里回的话,“国公爷让我来告诉太太,那位罗公子已经不计较表小姐冲撞他的事情了,也新纳了一房小妾,现下正宠得厉害,想来是不碍事了。”

  房太太千恩万谢地送了听泉出门。

  不过清兮还是告诉了房太太丰琉的顾虑。房太太虽然是妇道人家,但听了清兮的话也知道丰琉所虑不错。

  “难为国公爷为我们着想,只是我们这样的人家,一时间哪里去找亲事,虽然点玉和点秀从小跟着我吃苦,可都知书达礼,我舍不得随随便便就给她们定一门亲事,否则也不用拖到现在了。”房太太皱着眉,十分担忧。

  “嗯,我去问问太夫人,看她能不能给点玉姐姐和点秀妹妹寻一门合适的亲事。婶婶,你们就在这儿再多住些日子吧,总要把事情安顿好了,才让人放心。”清兮不等房太太请辞就先声留客了。

  “可,我们在这里白吃白住的我心里实在难受。”

  这几日清兮也看出了房太太的性格,最是自尊的一个人,断然不肯白吃白住的,便道:“我瞧婶婶和点玉姐姐的针线活做得极好,我这人最是懒散,女红一直拿不出手,正好请婶婶教教我。谢姐姐院子里的欣姐儿今年八岁了,前些日子还在张罗给她请个教女红的师傅,找了几个都不合适,不是手艺不行,就是没有耐性,我瞧点玉姐姐最有耐性,也想请她先教教欣姐儿。”

  房太太如何不知道清兮是一片好心,再拒绝就是不识好歹了,因此答应着再住段时间。

  清兮这边自然也让太夫人留心给点秀寻一门合适的亲戚,太夫人年纪大了,最爱给人做媒,听了清兮的话,二话没说就应了下来。

  只是清兮丝毫没提点玉的亲事,说来也是有私心的。她观着点玉知书达礼,也知进退,又喜欢她心地善良,觉得这样的人入门同自己定然没有什么冲突,何况她本来就欠着点玉一份情。

  清兮正想着点玉的事情,就听得门口小丫头报道:“夫人,点玉小姐来了。”

  清兮赶紧让琳琅去迎了进来,“点玉姐姐来了,我正想去看你呢。”

  点玉笑着道:“不用不用,夫人有什么吩咐的,让个小丫头去找我就是了。”

  清兮让了点玉坐,又让琳琅给她沏了一杯她爱喝的雪芽。

  点玉将一个布包拿了出来,里面是一个红地绣金缠枝牡丹的荷包,还有一双粉色厚白底子洒金线绣缠枝牡丹的鞋子。“这些日子多谢夫人费心了,点玉无以为报,也只有一点儿针线活能拿得出手。平日夫人常说脚疼,这鞋子我特地加厚了底子,最下面一层衬了油纸,哪怕是下雨也不怕的。”

  “点玉姐姐你太费心了。”清兮拿过拿荷包和鞋子,一看都绣得十分精致,针脚细密难寻,牡丹也栩栩如生,端的是好手艺,清兮爱不释手,眼珠子一转,又想到其他地方去了。

  “不知姐姐还能不能再做一个这样的荷包。”

  “夫人喜欢就好,不知道夫人还想要个什么花样的?”清兮能有所要求,正是点玉最高兴的,能为她做点儿事儿,别提多开心了。

  清兮努力回忆着丰琉的喜好,不过实在想不出,看他衣服的颜色,多是蓝、紫,便道:“你做一个紫色的荷包吧,花样随便你,喜庆吉祥就好,我想送给国公爷。”

  点玉赶紧道:“正是,正是,还不知道该怎么感谢国公爷呢,我这就回去绣。”

  不过两天时间,点玉就把一个十分精致的紫锦荷包交给了清兮,上门绣的图画格外别致,是一朵浅青色的牡丹花,配上紫地暗云纹的锦缎,居然十分相衬。

  “点玉姐姐你可真会配色。”清兮由衷地赞叹,丰琉素来是不喜欢花花绿绿的,这个荷包颜色这般素,想必他会中意的。

  清兮也喜欢这个荷包,她觉得点玉实在是太会做人了,这送给丰琉的荷包上,绣了清兮最爱的牡丹,还有她名字里的颜色。

  点玉红着脸道:“夫人夸奖了。”

  其实清兮是很想让点玉亲自送荷包给丰琉的,不过男女间素来不能轻易赠送荷包的,少不得还是得清兮去走一趟。

  21、俏糊涂

  如非万不得已,清兮还真是不想去四并居,紧赶慢赶总算是赶出一叠字来。

  清兮忐忑地站在丰琉的书桌前,看他每翻一页自己的字帖,心就紧一下,越是沉默无声,越是让人想哆嗦。

  良久后丰琉才放下手中的字帖,缓缓道:“我认真看了每一页字,希望能找出一点儿进步来,不过显然你把我的话当作了耳边风,一直没有练字是不是?”

  清兮的脸“唰”地就红了,羞愧的颜色。

  “既然你无心练字,也就不用来找我,我也没有功夫教你这样的学生。”丰琉仿似不耐烦地道,挥手示意清兮可以离开了。

  “不是的,廷直哥哥。”清兮焦急道,可不能因此失了他的欢心,否则他以后的日子就艰难了。

  “我是很认真想练字的,可是春天里生了场病……”清兮的声音先开始还挺高,到后来说到生病时就蔫吧了,只因想起了这病因。

  丰琉见清兮耳根子都红了,那粉色一直顺着她的锁骨蔓延到衣裳深处。初夏里天气渐热,薄薄的轻罗再挡不住女孩儿的亭亭玉立,丰琉的眼光在触及清兮鼓鼓的胸口后瞬间就收了回去。

  丰琉干咳了一声,“后来病好了怎么不练字?”

  清兮心里嘀咕道,后来没有人催促,就懒散了呗。不过这话不敢出口,“病中无聊无意间翻看了一本书就着迷了,后来成日里就想着看书了。”

  这话丰琉不信,清兮素来是不喜欢看书的,“看的什么书?”

  “是《史记》。”清兮答得理直气壮,她这段日子惫懒,也确实是因为为书中的人物和故事着迷了。

  “哦,这本书倒也可以看看,说说你都看了些什么吧。”丰琉点点头。

  “嗯。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廉颇和蔺相如的故事。蔺相如完璧归赵的故事令人可钦可佩,不过我还是最喜欢廉颇负荆请罪的故事,他这样的人物能做到这一点儿,可真是能人所不能的。何况,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话就扯到眼前了。

  “多看书是好事,读书使人明理,你要是喜欢,这四并居有专门的书库,你有空了可以去挑挑。不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可是你说的。从明日起每日三篇大字,两篇小字,每旬拿来我检查一次。”丰琉这是把清兮完全当成女儿、当成弟子在教了。

  清兮松了口大气,一手抚胸,顺了几顺,呼吸才平静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