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女配的综艺之旅 第103章

作者:一只虫 标签: 女配 娱乐圈 快穿 穿越重生

大脑重新恢复了清醒之后,林巧巧调出系统页面,查询如何兑换生活世界。

系统简单粗暴的给了她一个‘是否兑换生活世界?!是。否。’的对话框。

林巧巧刚想选择是,忽然想起系统好像说过,积分可以兑换什么可容错优待来着,那这个要怎么兑换呢?!

林巧巧又在搜索引擎里查了查,这回,系统给出了一个类似于游戏商城的页面,各种优待都有着不同的积分价格。

林巧巧现在兜里只有一个积分,浪是浪不起来的了,她通过商城配备的筛选设置,筛选出1积分能够购买的商品,明眸大眼(一只)、文学天赋(一滴滴)、音乐天赋(一点点)、幸运(补全、针对非洲人体质)、健康(快速恢复)……。

林巧巧一看,这系统商品还挺幽默哈,明眸大眼1积分就给了一只,这要是哪位小姐姐没看到这个小的一点也不起眼的标注,那岂不是……?!

林巧巧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不知道为啥,明眸善睐她却老往大小眼那方面想,总之这个商城看起来略有点儿坑啊!

林巧巧略略浏览了一下,1积分能够兑换的商品种类还是蛮多的,一共二十来页,林巧巧看了5页就没耐心看了,实在是坑货太多,看得她脑壳疼,她索性排除了带有‘一滴滴’‘一点点’这类没有固定剂量、多少全靠玄学的选项,最终,她瞄上了健康(快速恢复)这个优待。

她点开健康(快速恢复)的商品说明看了看,健康,非致命伤、病以最快的合理速度恢复到健康状态。

这个非致命伤还好,这个非致命病就有点坑了,万一她穿过去就是个先天性心脏病……emmm,那她下回可能就需要攒点积分去兑换一下幸运值了。

人在没遇上最糟糕的状况的时候,总是会想,我不会这么倒霉吧!林巧巧此刻就是这样的想法,所以她没有去兑换幸运(补全、针对非洲人体质),而是选择兑换了健康(快速恢复)。

不过心里还是会有些她是不是给自己立了个fg的担忧的,怀揣着这样的忐忑心情,林巧巧回到兑换生活世界的界面,在是的按钮上点击了一下。

一阵熟悉的眩晕感传来,林巧巧再度睁眼已经来到了生活世界,她的这具身体叫林长秀,是一本七零年代穿越中的路人甲。

的女主名叫霍飞舞,是一名朝九晚五的打工族,因为一场车祸魂穿到了七零年代的下乡女知青霍菲芜的身上,凭借着对未来大事件的超前预知,她嫁大佬,过高考,并赶上下海潮流,成为了改革开放后,中国内陆第一批壕起来的人,在错乱的时空里完成了一场完美的人生逆袭。

而林巧巧魂穿的这具身体林长秀,就是阴差阳错之下没跟未来大佬男主相成亲的邻村路人甲,她的贡献就是让女主明白了自己的心意,然后男女主之间就摩擦出了爱情滴小火苗子。

而今天,就是她和男主王诚相亲的日子,林巧巧接收完记忆后,从炕上爬了起来,最先做的事儿就是对着镜子仔细照了照自己这具身体的长相。

林长秀是秀马村村长的小闺女,从小娇生惯养,家里的爸妈和七个哥哥从不舍得让她干重活脏活累活,生生给她养出了一身的好皮肉,俗话说一白遮三丑,一身好皮子可是能给相貌加分不少呢,更何况林长秀的五官本身就十分的秀气精巧,眉宇间更是自带着一种林黛玉般的婉转羸弱,这小姑娘一照面就给人一种需要被照顾的感觉,能够最大程度的勾起性格好强之人的保护欲。

林巧巧对这具身体的长相还算满意,虽然比不上她图册里那些八·九十分的搭配,但系统没给她安排个丑八怪她都已经感到很万幸了,如今能顶着这么张清秀小佳人的脸度过一段年轻的岁月,那还要啥自行车啊!知足吧!!

林巧巧美滋滋的对着镜子欣赏了会儿这幅我见犹怜的新容貌,光是看着这张脸她就能想象出小姑娘小的时候,必然是被人给抱在怀里长大的,眉眼清晰秀丽又弱柳扶风且依赖感十足的小姑娘最是能招年长之人的喜欢。

林巧巧自己就很喜欢这样的小姑娘,每次见到了这样的女娃娃,她总是会忍不住想要多看上两眼,当然,她更想做的是抱抱亲亲听奶音,但未免被人给误会成是人贩子,她也只能退而求其次的选择多看两眼解解馋了。

所以对于这幅样貌,林巧巧还是很喜欢的,喜欢到什么程度呢,这么说吧,林巧巧本来以为任务者进入生活世界都是胎穿的呢,她本来还想着要过一个傻乐呵的童年来着,结果没想到,系统直接给她分配了一具十八岁少女的身体,虽然十八岁也很美,但这心里多少还是会有一些些小落差的,不过当她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后,这种由预期落差带来的小失望便全部烟消云散了。

此外,林巧巧也很庆幸,这具身体很健康,系统这次没有坑到她,同时,这也说明了,她距离非洲人果然还是有一段距离的。(#^.^#)

她这边下床的时候发出了一点儿动静,一早晨为了小闺女相亲的事儿睡不着,跑到外屋地来干活的李秀珍立马就给听到了,她扬声问道:“秀儿啊!你起来啦?”

说着话,她还将沾了水的手在围裙上擦了擦,脚步匆匆的走到了林巧巧的房门前,“秀儿,你起来没?妈能进来不?”

“进来呗。”林巧巧按照记忆中林长秀的说话方式回道,她倒是不怕露馅,林长秀的性格就是被家里人宠得有点儿小娇气,同时,也因为几个哥哥对她的保护太到位了,这姑娘有点怕生,在陌生人面前就会表现得比较内向一些,连老师给她的评语都是有内秀,但在面对家人的时候,她会随意一些,也会有一些小女儿的娇气脾气。

这样的性格对于林巧巧来说并不是很难驾驭,因为她有时也会有这两种性格表现,只是她想要外向的时候,也能够放得开,这一点其实也无需改变,毕竟林长秀也没遇到过让她必须放得开的事情,所以林巧巧基本可以一切随心而来。

“妈,你咋起得这么早?”见李秀珍进门,林巧巧顺嘴便问了一句,问完之后她才反应过来,妈字竟然这么容易就给叫出口了!!!她还以为自己可能要适应一段时间呢,没想到连个过度都不需要,张口就来,一点儿别扭排斥的感觉都没有,可能是受这具身体记忆的影响,如此也好,也省得她刻意去培养这种潜意识了。

作者有话要说:  卡到2点,去睡觉了。标题明天再想吧。

第112章 七零小甜饼

李秀珍推门进屋, 一对上小闺女那张惹人怜爱的脸,焦躁的心情顿时变得柔软平和起来, “妈睡不着,进来看看你。”她打量着女儿的容颜, 眼神略有些怀念的说道, “我家闺女长大了,是个大姑娘了。”

她抬手顺了顺林巧巧的发,语气充满了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感慨与怅然。自家这闺女眼看着就能嫁人了,要去做别人家的媳妇了,她可真是舍不得啊!

林巧巧听出了李秀珍的潜台词, 再想想今天的相亲,于是满脸娇羞又不依的娇嗔了一句,“妈!~”之后, 便将自己埋进了李秀珍的怀里,心里其实一点也不慌, 因为她清楚,王诚今天他来不了。

“好了好了!妈不说了,不说了奥。”李秀珍被小闺女抱得心发软,她摸了摸小女儿的后脑勺, 像哄孩子一般的哄道,“你快把衣服穿好, 妈去给你烧水洗脸。”说完,她便放开了林巧巧,怜爱的摸了摸她的脸, 顺手帮她把粘在脸颊上的发丝掖到耳后,“我闺女可真好看。”

看着自己漂亮水灵的小闺女儿,李秀珍是骄傲的,这十里八香的,除了那些城里来的女知青,就属她闺女最细皮嫩肉了。

“妈好看我才好看。”林巧巧嘴很甜的恭维了李秀珍一句,但刻意精简了语言,毕竟她现在是个待相亲的羞涩少女嘛,说语气太通顺的长句子会显得有些过于放的开了,未免会给人一种违和感。

“好好好。妈去给你烧水奥。”李秀珍又稀罕的摸了摸自家闺女儿的小手,这才满面笑容的转身出屋去了外屋地(厨房),

目送李秀珍走出房门后,林巧巧这才敢彻底放松下来,看来角色扮演还是有些难度的,毕竟以她目前的心境来讲,相亲这件事在她看来是真的没啥好娇羞的,想到今天以后,她还要扮演一个被相亲对象放了鸽子的失意小姑娘的形象,林巧巧就觉得心好累啊!

算了,万事开头难,挺过这一段时间就好了,林巧巧给自己加油鼓劲,她重新振作起精神,开始打理自己,衣服是为了这一天早就做好的新衣服,款式很普通,或者说是现在很流行的的确良的白衬衫,裤子就是军绿色的女士军装裤,这一套搭下来,以林巧巧的审美眼光来看是真的很土很囤了,但在这个时代的人眼里,这就相当于是高定服装了,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呢。

脑中两种观感同时出现,林巧巧没多犹豫,就选择了融入时代,这初来乍到的,她还是别作妖了。

不过在发型上,咱还是可以做点儿小动作的,林巧巧拿出剪刀,学着前世在美妆app上学来的简便方法,给自己剪了一个娇俏又轻薄的空气刘海,然后照常将剩余的头发编成了两个麻花辫,只是在细节上做了一些不太显眼的调整,比如将后额角的头发稍微拉得蓬松一点,使得整个人看起来就有一种民国琼瑶剧女主角那种我见犹怜的少女感。

再加上散碎在额上的空气刘海,使得那欲遮还露的眉眼看上去清纯又秀致,让人忍不住想要伸手帮她拂去那细碎的遮挡,看看她眉眼原本的样子到底有多美。

捯饬完自己,林巧巧对着镜子左照照右照照,怎么看怎么觉得自己美,可能是自我滤镜已经开启了的缘故吧,不过不管怎样,她的心情确实是好了很多。

她转身出了屋子,外屋地就在她屋子的后头,农村的小平房一般都是前面是三间或两间的屋子,屋子间互相被两三人可以一起通过的走廊隔开,走廊后面连通着外屋地,前面的尽头则是可以走出平房的拉门,屋子后面的外屋地通常是没有隔断的,每个屋后都会连着一个灶台,方便烧炕,外屋地后面也会有一个拉门,后院儿就是农家种些葱蒜小菜的自留地。

林长秀家的平房是三间式的,因为家里人口多,劳动力也多,家里条件还算宽裕,所以为了能住的舒服宽敞一些,他们家在主屋的两侧还加盖了两间侧屋,样式都是三间式的。

她跟着父母大哥住在主屋,父母住大屋,大哥大嫂一家住在中屋,她住在小屋。

大哥林长健,今年32,就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因为从小就是长兄,所以为人比较有担当,和大嫂王淑娟结婚十年了,生有一子两女。

二哥林长寿是一名制鞋场的工人,今年28岁,和二嫂一家住在城里,算是二嫂家半个上门女婿了,林家二老对此并不是很介意,毕竟自家儿子多嘛,不差老二这口饭,更何况二儿子也不是真的入赘,每个月拿到工资也会主动拿出三分之一来孝进他们二老,有这个孝心在,林家爸妈对这个不常在眼巴前的二儿子也就没有啥更多的要求了。

三哥林长顺性格比较混,脑子也不够机灵,年轻时出去混过一阵子,老是被人给当枪使,他自己还觉得人家好,林家爸妈一看,这傻儿子是不能放出去了,只能把他驹在身边种地,两年前给他找了个隔壁村的精明媳妇,这下可把这个憨莽三哥给彻底管服帖了。

四哥林长明就比较精明了,人虽然没啥正经工作,但脑子活路子也广,经常借着去城里看望二哥的由头,偷偷倒卖一些农货山货,早就在十六七的时候就把自己娶媳妇的钱给挣出来了,后来还是看政策紧了,这才安生待在家里帮父母种地。

五哥林长军,没有辜负父母给他起的好名字,三年前部队征兵把他和六哥林长亮一起给征走了,现在俩人在部队发展得都挺好的,就是眼看着都到了结婚的年纪了,俩人一点儿动静都没有,林家父母急啊,但急也没用啊,俩人都常年待在部队,他们就算是想唠叨也够不着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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