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农媳的开挂人生 第121章

作者:杨小愚 标签: 穿越重生

话都讲到这个份上了,陆晴川不好再讲什么,挽起袖子帮着削红薯。

周大娘动作很快,也就一炷香的功夫,第一只黄橙橙的螃蟹出锅了,她用筷子夹着递了过来,“川川,来,趁热吃,小心别烫着。”

“嗯,好!”乡下人都习惯趁热吃,觉得香。虽然陆晴川晓得,这样不好,她仍接了过来,边吃边吹,还不忘夸周大娘两句,“哇,杨大娘,真好吃,又香又酥。”

杨大娘笑得很开心,满脸的皱纹活像朵绽放的菊花,“喜欢就好,喜欢就多吃点。”

陆晴川连着吃了三个,邓大爷赶着牛车回来了。

杨大娘在围裙上擦干净了手,用掉了瓷的搪瓷脸盆端了半盆清水出去,“老头子,回来啦!快过来洗手,有好吃的。”

“老远就闻到了香味,是炸螃蟹吧?”邓大爷的脸柔和多了,声音也很温和。

“你呀,狗鼻子,就是灵!”周大娘笑嗔道,“快进来,趁热吃。”

“等等!”邓大爷在衣襟上抹去手上的水,小心翼翼的从口袋里摸出一串奶白的塑料珠子,笨手笨脚帮老伴套在脖子上,接着盯着杨大娘许久,乐呵呵地说:“好看!”

“这得花多少钱啊?你每天风里来雨里去,连个饼子都舍不得吃,省下钱来给我买这个,多浪费?”杨大娘满眼的心疼。

邓大爷则憨憨的笑了,“你跟着我吃了一辈子苦,年轻时没保护好身子,弄得现在老咳嗽,别人说戴珍珠项链好,可惜我现在没攒够钱。以后一定给你买一条。”

温馨的场景甜到了陆晴川心窝子里,她突然想起一句话来: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邓大爷两老口陪伴着对方走了近50年,不忘初心、相濡以沫的平淡才是最难得的。

但愿多年以后,她和李远征也能如他们一般,携手白头,相伴一生。

想起屋里还有一个人,杨大娘老脸一紫,“对了,川川来了。”

陆晴川忙跟邓大爷打个招呼,等他吃了两个大螃蟹之后,才说道:“听说你前天在观音乡遇到了余老四?”

邓大爷一愣,他做梦也没想到这女伢子会向他打听余老四的消息,不过还是把他知道的一切和盘托出了,“是啊,我送一个客人过去,恰好碰上他在收购站买红薯。”

观音乡地处平原,旁边又有一条河。天时地利都被他们占光了,所以年年粮食收成好,“那他买成了吗?”

“应该能买成,收购站的常主任是他姐夫,他们大队缺什么就去那里买什么。”

邓大爷的解释证实了陆晴川的想法,原来这丫的一直靠手段上位,“可是他们这种行为应该属于私买私卖、投机倒把,是犯法的吧?”

“他们做了这么久,不也没犯事吗?”邓大爷颇有深意的瞅着陆晴川,让陆晴川明白了他想表达的意思:他们后头有人。

有些话点到即止,陆晴川没有再追问下去,陪着杨大娘拉了阵家长,便起身告辞。

杨大娘生怕她没吃好,又用黄草纸子给她包了两只炸螃蟹。陆晴川道了谢就收下了,凤姐姐应该没有吃过这个,也让她尝尝鲜。

边着砌了一整夜的红薯墙,陆晴川仍然精神气十足。一大早便往周保生家去了。现在队里忙着,去晚一点又见不着他人了。

“哟,川川,这么早就来找娥儿玩了?昨天夜里她被她妈领回去了,不晓得起来没?”伍月婵一边给小天福穿衣服一边问,她这一段时间心情非常好,因为周保生心情好。

陆晴川捏捏小天福的脸,“我是来找周支书的。”

“哦,他正在屋后头刷牙,你等一下,我去喊一声。”伍月婵放下天福,甩开大步拉开了灶房的后门,“老支书,你快点,川川来找你了。”

“你先招呼人家坐一下,我马上就好。”周保生飞快地洗了脸,出来了,“小陆,有事?”

陆晴川点点头,“我想跟你商量一下余老四的事。”

“哦?”周保生晾毛巾的手顿住了,“他?他有什么事?”

“我想跟他做个交易,你看成不成?”

这更让周保生一头雾水了,“交易?你跟他能有什么交易?”

“咱们队山多水田少,就算丰收,交了公粮剩不下多少。不想个办法,怕是到了明年四五月,又得闹饥荒。”

周保生非常诧异,一个城里来的女伢子,居然能把事态分析的如此清楚,太让人咂舌了,“落烟坪年年开春就闹饥荒,今年红薯丰收,熬到明年五月份应该没问题。到了七月就好了。”

意思还得闹一个多月饥荒,可如果明年歉收呢?这句话陆晴川不敢说出口,“我有个办法,可以让咱们的粮食挨到收新粮。”

“真的?”周宝生来了兴致,这么多年来,队民们从来没试过一整年都吃饱过的,如果能做到,明年他们肯定能评上先进。

“只要从余老四身上下手,胜算很大。”

周保生让伍月婵去门口守着,这么大的事,千万不能走露了风声,“怎么下手?”

第一百四十章 干成了一件大事

两人商量了大半个钟头,周保生仍然有疑虑,“事情都快过去两天了,他们已经成事了呢?”

陆晴川很肯定的说:“昨天我打听过了,目前观音乡还没有哪个生产大队交齐薯米,这就说明,暂时没有生产大队把红薯卖到收购站。”

确实,交公粮第一。公粮没交齐,哪个敢先卖红薯?周保生一拍大腿,“就这么办!只要能让全队人吃饱,我就豁出去了。”

两人又商量了一些细节部分,然后分头行事,陆晴川去找胡向前,周宝生去找周志达。

“什么?让我用右手写字?不成不成。”听了陆晴川的话,曹格里的脑壳晃得像拨浪鼓。

陆晴川一点都不着急,他再反对有什么用?只要他老大胡向前一个眼神,就算他嘴里反对,身体也会照办。

曹格里是个左撇子,一般情况下都是用左手写字。但陆晴川听胡向前提过,其实他右手也会写字,而且可以写出好几种完全不同的风格的字体。

“叫你写就写,那么多废话!”胡向前看似在笑,深邃的眸子里却闪烁着诡异的光。

曹格里识相的站到离他最远的距离,嘴巴硬得能夹断铁链子,“我说不写就不写,这是我的人身自由。”

胡向前的笑意更深了,“要自由是吧?行,马上给我滚,这样你就自由了。”

“人们都说,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老大,你竟然为了一件衣服,要把手足给砍了?”

曹格里说的可怜兮兮的,可某人丝毫没有怜悯的意思,“是啊,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你见过的断手瘸脚的人不少吧?但你见过有哪个不穿衣服就出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