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味记 第139章

作者:熙禾 标签: 种田 穿越重生

“二姐……”花小麦拉了她一下,却来不及同她说太多。耳朵里听见外面喧嚣,说是迎亲的轿子已然来了,手中便被塞了个苹果。景泰和笑呵呵地进得屋来,将她背在了背上,一径走出门去。

也就是这个时候,她忽然觉得心慌起来。

她一个新时代的好青年,莫名其妙来到这不知年月的村庄,糊里糊涂过了一年的日子也就罢了,如今竟还要嫁人,真真儿好荒唐!

万一成亲了之后发现日子过不下去怎么办?要是那孟老娘刁难她,又该如何应付?她要是受了委屈,三天两头跑回来寻花二娘诉苦,会不会沦为笑柄啊?

她此刻算是真正明白那所谓的“恐婚”,实在所言非虚,一颗心就像悬在半空中,七上八下只是落不到实处,手心里也起了一层薄汗。

新娘子出门,双脚不能落地,行至轿子前,春喜便将花小麦从景泰和的背上接了下来。

“郁槐哥,那个……我媳妇有身子,不好出来相送,嘱咐我跟你说两句。”耳边传来景泰和的声音听上去有些紧张,称呼也乱了套,“我家小妹就交给你了,往后你……”

他拉拉杂杂说了一大通,听在花小麦耳朵里却只是嗡嗡隆隆一片响。然而紧接着,她便又听到了一个低沉的声音,似乎带着些微笑意,却又很稳当,让人心中一下子便安宁了。

“放心,我理会得。”

第一百五十七话 嫁(二)

哭嫁,起轿。

亏得孟家就住在火刀村南边,即便是靠着双腿走过去,拢共也花不了一盏茶的时间,花小麦只觉得自己好像刚刚坐稳当,屁股还没捂热,就又稀里糊涂地被人从轿子里拽了出来。

接下来便是免不了的一应繁琐程序。

身上那里三层外三层的大红衣裳,也不知怎地竟那样啰嗦,步子迈得大一点,仿佛就会踩在裙裾之上,一个不当心,立时就要摔个大马趴,如此一来,这热闹喜庆的新婚场面,只怕就要变成一桩大笑话。花小麦反复在心里告诫自己一定要稳住,每走一步都如履薄冰,越是慌张就偏生是越要出错,当真一脚踩在了裙子上,身子往旁边歪了歪,眼看就要摔倒,这当口,便有一只大手伸了过来,轻巧却又有力地扶了她一把。

幸好,幸好……若不是顾忌四周有许多人围观,花小麦真想伸手拍拍那给吓得噗通乱跳的心口,还没反应过来,人就被拉扯着,不由自主跪了下去,硬生生拜了三拜,额头磕得一阵疼。

这之后,便又是一阵喧嚣,她几乎是被人从身后推挤着,跌跌撞撞进了新房,也不知哪个好心的邻居家媳妇搀了她一把,将她送到了铺着大红被褥的床边坐下。

屋子里好像涌进来许多人,都笑哈哈的,又不是他们成亲,也不知在高兴个什么劲儿。花小麦在心里暗暗地叹了一口气,垂下眼,就看见一双脚走到她跟前。大红色的衣摆随着动作微微飘动,紧接着眼前就忽然一亮,头上顶着的那块红帕子被人给揭开了。

气氛在此时达到了顶点,各种拍巴掌大笑声不绝于耳,花小麦恍惚听见孙大圣的声音远远从屋外飘进来,带着一股戏谑的笑意:“哟,郁槐哥,你媳妇挺好看啊!”

你眼瘸啊?!这张脸都涂得不见本来面目了。你还能认得出已经很不容易了,还好看?

花小麦在心里狠狠叨咕了一句,一抬头,就终于看见了那张已经一两个月未曾得见的脸。

孟郁槐穿着大红色的喜服,面上刮得很干净,显得面孔愈加棱角分明,那双黝黑深邃的眸子里。闪烁着晶亮的光。

在花小麦的印象中,这人平常的衣着非蓝即灰,今日冷不丁见他穿一身红,还打扮得这样齐整,免不了就觉得有点好笑,嘴角才刚刚弯起来,那人便丢过来一个“给我老实点”的眼神。仿佛生怕她一张嘴,又说出什么了不得的话出来。

她连忙收心敛神,眼观鼻鼻观心,一本正经地坐得端端正正。

屋子里人多得很,孟郁槐也顾不上和花小麦说句话,就被人群簇拥着去院子里吃酒。房门一关,喧嚣吵闹都被隔在了外头,屋子里霎时间一片安静。

花小麦像个鹌鹑似的,探头探脑四周打量了一番。

这大抵就是孟郁槐平日里住的房间,虽然床和柜子都换了新的。窗户上、墙壁上……凡是目光所及之处,都贴满了大红的喜字,却仍然能轻易便寻到他这么多年来在此生活,所留下的各种痕迹。

好吧,从前这是他一个人生活的地方,但往后,此处就是他们两人共同的家了——唔,还得加上那个被花二娘用各种形容词。彻底妖魔化了的孟老娘。

思及此处,花小麦心中就很有点悲喜交加的味道,站起身来在屋里转悠了一圈,顺便透过搁在窗台上的镜子。又将自己那张脸打量了一番,吓得一个激灵,忙四处找水找盆子,想将面上那一层厚厚的墙灰给洗了去。

这屋子还算宽敞,各种家具和器皿也很齐备,且为了成亲,大约之前也曾好好收拾过一番,瞧着挺舒服温馨。花小麦四下张望一番,在靠里的一个角落中发现了一口盖着盖儿的大锅,旁边还有个木盆子,走过去揭开盖儿一瞧,里头是满满一锅热水,温乎乎地还冒着热气,只是不够烫,用来洗脸,倒是极合适。

她也没工夫去想,这到底是孟郁槐放在这里,还是孟老娘拿进来的,赶紧随便找了块布,将脖领和袖口掖好,痛痛快快洗了个脸,见那水里都有些泛白,脸上却终于重新变得干干净净,这才觉得舒服了,将那盛着残水的盆子往大锅后一藏,复又走到床边坐下。

院子里高声的谈笑和互相敬酒的声音隐约传了进来,看来,是已然开了席。花小麦摸了摸有点瘪的肚子,不无幽怨地扁扁嘴,虽然极力不许自己大口呼吸,鼻子里却仍旧嗅到了一股食物的香气。

唔,这个是清蒸黄鱼吗?海鱼哎,在火刀村可不多见,孟郁槐那家伙是打哪儿弄回来的?不过……姜和葱好像放得多了些,将那股子鲜香气都盖了过去,嗯,要不得,要不得……

她很是瞧不上地摇了摇头,吸了吸鼻子,接着闻。

咦,这厨子也做了拌牛肚仁?可是,没有本姑娘那一出手便大杀四方的辣椒油,你这菜怎能好吃?

等等,等等,她怎么好像还闻见了一股海参的味道?孟郁槐这败家子,哪有这样瞎花钱的!况且那海参是用了清烧的手法,芡重了些,将那股鲜味都给压住了,好糟蹋东西!

……虽是觉得厨子的手艺不尽如人意,但光闻见香却半点吃不进嘴里,却愈加让人腹中咕咕直叫。话说,嫁人这种事,外头的一众宾客只管自己喝得热闹,却怎么就没人想到,也应该照应一下房中的新娘子?

花小麦揉了揉眼,越想越觉得委屈,又出不得门,正要站起身来再晃悠一圈,却听得忽然一声门响,一颗小脑袋便从门外探了进来。

“小麦姐……”那小姑娘一闪身便跳了进来,手中捧着三两个碗。站在门口笑眯眯地瞅着花小麦。

“月娇?”花小麦霍地站起身,“你怎么在这里?”

“我爹娘来吃酒,我跟着跑来看热闹呀!”罗月娇理所当然地嘿嘿一笑,朝前走了两步,将手中碗碟尽皆放在桌上,“郁槐哥瞧见我了,便让我去厨房拿两样菜,端来给你吃。他对你可真好。在外头被人灌酒呢,还担心你饿肚子!”

花小麦抿唇冲她假笑了一下,走到桌边朝碗里张了张,果见都是她猜中的那几样菜肴,便也扶起筷子来,毫不客气地吃了两口,含含糊糊地对罗月娇道:“幸亏你来了。我早晨便没吃甚么,这会子真的饿得前心贴后背——不过,你就这样跑进来,不会有人说什么吧?”

“你指孟大娘?”罗月娇只要不涉及做饭问题,在其他方面向来都显得很机灵,俏皮地一歪头,“你在火刀村又没有旁的亲戚。连个送亲的人都没有,我是你的小姐妹,又是郁槐哥叫我进来的,她能说什么?就算她心中不痛快,大喜的日子,却也不能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嚷嚷起来吧?”

花小麦想想也是,也便放下心来,搛起一筷子海参送进口中,皱着眉头咀嚼了两下,吞了下去。

“不好吃吧?”罗月娇呵呵笑了起来。“我吃了好几回你做的菜,嘴也给养刁了,方才吃了一点子,也觉不怎么样哩!不过,你如今嫁了人,趁着眼下还能吃现成的,就赶紧多吃些吧,往后该你做饭。还不知怎样烦呢!”

“我手艺好,至多不过麻烦点,有什么可烦?倒是你,将来还不知是怎生情形。我想想也替你发愁,啧啧啧……”花小麦笑着与她调侃了一句,虽不喜这菜色,为了填饱肚子,仍旧是吃了些许,罗月娇又坐在桌边陪她说了一会子话,便又端起菜碗,悄声无息地溜了出去。

……

屋子里再度安静下来,花小麦无所事事,床边坐一会儿,又在窗口站一晌,实在闲得无聊,便掰着指头,满心里琢磨那饭馆儿该怎样经营,才能更快速地打响名头,让生意真个火爆起来。办法没想出,到把困劲儿给捣腾了出来。

这一等,便一直等到了晚上,其间花小麦打瞌睡数次,每每觉得神智不清明了,肩膀一歪,脑袋便正正撞在床架子上,便疼得龇牙咧嘴。好容易待得天黑透了,院子外头的喧嚣声终于归于平静,她耳朵里便听见了一阵沉稳的脚步声,将将抬起头,便见孟郁槐大步走了进来。

花小麦忽然就觉得有点紧张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