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无小事 第51章

作者:石头妖爪 标签: 种田 穿越重生

“祭祀?”大妞的第一反应就是,如果这次还要用有根,她就带有根离开这里。

“嗯的,本来今秋该办祭祀的,米地主的意思,今秋收成都不错,各家也都挺忙的,不如拖到来年开春儿再办。要用的娃……定了永武叔家的小孙田……”大仓皱着眉,紧紧的捏着拳:“本来,他就一个孩子,这事儿轮不到永武叔家的, 可是,最近美芸婶子怀上了,永武叔不叫往外传消息,这事儿没人知道的,却不知咋的,传到了村里老人的耳朵里。结果就……”

“永武叔家的孙田……”大妞喃喃的念着,没定有根,叫她松了一口气,定了孙田,却叫她心里一揪,孙永武那张刚毅的铁汉子的脸出现在面前,他有多疼孙田,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小子病了,马上赶集买肉;亲自扎草人给他练靶;大妞只因为给了个能治孙田腮腺炎的方子,孙永武就把她看作了屯里最心善的女子。

现在竟然定了孙田去祭祀……那个活蹦乱跳,爱憎分明的小娃娃。大妞皱了皱眉,抬头问道:“那,会是谁传出的消息?永武叔现在咋样了?”

“能咋样,在家里气得,说是要劈了孙富田家的屋顶。我今儿去的时候,他说,孙田他是一定不会送出去的,屯里要是一定要人,他就把孙田送到外头去,他要往外送人,屯儿里没人能拦得下。”

大妞沉默了一会儿,道:“大仓哥,你也别急,永武叔都没急咧,你急啥子?还没到开春呢,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大仓与孙永武的关系,那是很微妙的,他们同是屯里的种田好手,同是孙家姓后生里的领头人,同是勤劳要强的汉子,同是有些头脑的人物,有事情也都在一起商量,他们的关系甚至可以比拟孙大仓与孙大满的关系,所以大仓着急上火,是必然的。

要说起来,孙永武在大妞心里也是个地心很好又勤劳的农家汉子,自来了这里,他帮了自已也不少,现在他有难了,大妞心里自然也有些难受。

孙永武啊,在全屯人的眼里,都是那么一个朴实能干的铁汉形像,这次他家的孙田有难,屯子里大部份人都在替他着急上火,只有一家在家里正兴高彩烈,兴灾乐祸的,那就是——孙富田。

“唉,这事儿反正也这样了,上火也没用。”大仓沉默了半天,像是在安慰自已似的,又抬起头望向大妞,僵硬的脸上扯出个笑:“今儿主要不是来说这个事。淑慧,我那砖窑若是开起来,肯定会缺人手。我知道你跟有根冬日里闲着没事做,要是有空,就来砖窑帮帮工吧,工钱按一天十文算。”

“啊,你们刚开窑,哪能缺人哩?再说哪有那么多钱雇人哩?大仓哥,你不用担心我们姐弟的。”屯子里那么多冬日里闲在家里的壮汉子,他咋不去请哩?大妞知道,大仓这是怕姐弟两个冬日里没什么能寻到的果子,断了财路,万一再饿着冻着,就想了这笨主意想要拉帮她们一把。可是,他自已都已经欠了二两银子的债了呀,这个…呆大仓。

大仓见被大妞拆穿了,不好意思的笑笑:“反正有这么个事,你要是想来,随时来都行的。行咧,我得走了,去找柳巧兰商量一下建窑的事。”

“嗳。”大妞跟有根起身送走了孙大仓。

“姐,孙田…”有根有些怯怯的望向大妞,祭祀的事,叫他变成了孤儿,到如今还是心有余悸,现在又轮上了孙田……

“走,咱去孙家看看去。”大妞拉上有根,将门落了锁,两人就往坡下走去。于私,孙永武是个值得拉拢的人,他家出事,当然要去安慰一下子,以拉近关系。于公,孙永武在屯里的口碑极好,声誉很高,也帮了大妞不少,他有事,大妞自然该去看上一看。

两人走到孙家院外的时候,平日里在这玩耍的孙田不见了影子,院子里面也是静悄悄的,大妞跟有根走进了屋里,才见孙家两兄弟,两个媳妇,孙田,还有孙永文家的一对双胞胎都挤在一边的侧屋里,一个个的垂着头。

“永武叔。”大妞轻唤出声,孙永武这才发现屋里进了两个人,忙起身让出个木凳:“是大妞啊,快坐吧。”

“不了不了,我……听说了,心里着急,寻思着赶紧来看看。”大妞摆摆手,道:“永武叔,屯子里即然放出了风声,就肯定已经派人盯上了,你想要把孙田送出屯去,恐怕是不行……”

“唉,你听说啦。”孙永武叹一口气,在地上蹲了下来:“死活我不能叫我儿就这么去送死。就算明年地里不产粮了,绝产了,我穷死饿死,也不能叫我儿子去送死。”

孙永文皱着眉,在那叹一口气:“都是我不好。我们夫妻嘴贱,在屋里商量事情的时候,叫孙富田那个爱爬墙偷东西的老婆偷听了去。要是实在不行……要是实在不行……就叫孙平去顶上!!”孙永文把头往旁边一别,咬着牙狠狠地道。

“你疯啦?”孙永文的老婆李碧莲跳起来就捶了孙永文一拳:“咱儿子就不是儿子啦?再说孙平孙安这是有心里感应的,死了一个,另一个能活成了?”

孙永文狠狠地跺着脚:“那咋办哩?咱犯下的祸事,难道叫永武家的孙田子来受吗?再说,美芸现在虽然大了肚子,可是里面是个女娃还是个男娃还不一定咧,要是个女娃娃,你叫我咋还有脸见永武”

“行啦别吵啦”孙永武低喝一声,止住正在争吵的大哥大嫂,拧着眉道:“现在事儿还没到那一步呢,啥就叫孙平去顶上?孙平是我大侄子,我一样亲,叫他顶了,我更心疼。我就不信了,有我在,谁敢动了我家孙田。”

见孙家现在这么混乱,大妞也不好再呆在这里,只好对孙永武道:“永武叔,你出来 一下。”

“啥事咧?”孙永武跟着大妞出来了。

“是这么个事。万一…我是说万一,若是孙田没送出去,必须得去西头野林了,那他到时若是有些自保能力,或许事情也不会那么糟。我瞧着他现在天天在家里打草靶子,也是个爱武之人,不如叫他来跟我学学打野物的技巧呀。我跟我爹打猎,学了许多, 又在深山里挣扎这么多年,总有些经验技术的。”

第七十五章这东西,能卖不?

孙永武点点头,有些感激地:“大妞,还是你心思多,这种时候了,我这一家子就够我乱的了,哪还能想得出什么法子。成,那就这样,明儿我就叫孙田跟你学打野物去。到时候如果我孙永武不幸有什么事,保不住他了,他也能自保。”

“不会的永武叔。这只是个万全的法子,在这之前,肯定能想出别的法子的。你们也先别急,现在这种情况,能想出啥法子来?行咧,我们得先走了。”大妞给了孙永武一个安慰的眼神,带着有根转身离开了。

大妞跟有根一边走在回家的小路上,一边道:“根,明天叫孙田跟你一起学习防身术,还有咱们练体的时候,也带上他吧。反正多一个也不多,少一个也不少。”

“嗯的。”有根点头,他的小心思算的清明,这不管孙永武咋闹,早晚也得要有个娃进野林,轮来轮去谁也不知能轮到谁的头上去, 唯一能保证的,就是在这之前自已变得厉害了,就啥也不怕了。

两人回到家中,才未正时。趁着天早,大妞又教了一会儿有根防身术,待他学会了一招半式的,就叫他自已在那对着草靶子练,自已则坐在院子里一边看着,一边用粗布里面挑出的一些大点整壮一点的布子,做沙布袋。

这样一直到傍晚,大妞才动手收拾了泡好了的猪大肠,煮上了。有根一边默练着姐姐教的招式,一边烧着火,细火一直炖了快一个时辰,才停火。

大妞将猪大肠捞出,又处理了一下,再烧火,放油,爆了锅,用红辣椒干扁猪大肠,顿时,辣椒的辣香与大肠的肥香飘散开来,馋得小有根直吸鼻子。

这次,大妞将一副猪下水里的猪大肠全部都干扁了,盛出来有两盘多。她仔细的盛了满满一盘,对有根道:“你收拾一下灶火,我去孙家送一些,等回来了咱再开饭。”

“嗳,姐你可快点回来啊。”有根一边利落的收拾着灶火,一边对锅台上摆的另一盘大肠直咽唾沫。

大妞端着大肠去了孙家,盘算着即然自已打算想要靠收拾猪大肠赚钱,那就得先看看别人对于这东西的反应,能不能吃,爱不爱吃,然后再决定这东西能不能卖。

到了孙家,他家正巧也在吃饭。见大妞来了,大仓忙迎出来:“你来啦。”一边接过大妞手里发烫的盘子,一边回身对屋里的孙婶道:“娘,我说吧,大妞要来送猪下水的。这回你可尝尝,猪下水也好吃得紧呢”说着,使劲嗅了一下鼻子:“咦,咋这么香咧?比我上回吃过的还香。”

“呵呵,大妞快进屋呀。”孙婶笑着让道:“咱家三口儿正要开饭,大仓死拽着不让,非说要你来送了猪下水再开吃,叫我们尝尝香不香,呵呵呵,你瞧这娃,猪下水哪里有香的。”

说话间,大仓已端着盘子进了屋,飘散的香气顿时盈满了堂屋,诱惑着孙叔孙婶的嗅觉。孙婶动了动鼻子,立马改了语调:“哟,还真挺香的哩。”

孙叔则放下正要入口的旱烟袋,眼里晶亮地抬头望向大仓端着的盘子:“哟,这是啥东西哩,这么香?”又便劲嗅了嗅,赞道:“我觉着,比炖肉还要香。”

大妞在门口的小凳上坐下,笑着道:“猪下水哩,您们先尝尝好吃不?尝完了我再说,这是啥下水。”那肠切成了小块,又干扁得金黄,看不太出来是什么。要是提前说这是猪肠子,是盛猪屎的,恐怕他们连吃也不会肯吃了。

“行咧,咱先尝尝好吃不。”孙叔提起筷子,夹了一块肥肠放进嘴里,仔细的嚼着,不住的点头:“好吃,好吃,真香咧”

孙婶跟孙大仓也下筷子各自夹了一块吃,也都不住的夸赞好吃。干扁肥肠,当然好吃了,香而不腻,口感松软,肥肠的香味与辣椒的香味混在一起,那种美味……

“大妞,一起吃吧。我去把有根也叫来,在我家吃点就行了。”大仓搡给大妞一个白面骨沫馒头,起身想要出去,被大妞拉住:“我家还有的,我一会儿回去吃。孙叔,孙婶,你们尝着这猪下水,咋样哩?”

“好吃好吃”孙婶连连点头。

“真不错,大妞子,你比你孙婶手巧多了,她做的猪下水, 都带着臭味儿,我还第一次吃到这么香的东西,竟然还是猪下水做的。”孙叔竖了竖大拇指。

“好吃着咧,这不还用问么。”大仓咧着嘴,一边笑着,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道:“对了,这东西,别人做的都不对味儿,你做的就喷香的,要是拿去卖,是不是能赚钱呢?”

大妞点点头:“嗯的,我就是有这个想法哩。只是,只是……只是其实你们吃的,是猪大肠,我怕有人嫌恶心,不肯吃。”

“大肠?”孙叔面不改色的望望桌上的菜:“一点尝不出臭味儿来,这么好吃,咋会没人买?大妞你放心,只要你这东西好吃,便宜,那些家里穷的,又想吃点油水的,肯定不会嫌它是大肠。反正很香就是了,管它是啥做啥?”

“嗯的。”大仓也点点头:“镇里人或许能介意,但是村里屯里的,有可能连问都不问,只要吃着香,又便宜,管它是啥东西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