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他不让我混吃等死 第172章

作者:寻香踪 标签: 打脸 年代文 种田 穿越重生

第120章 买房

刚到他们家的阿黄有点小心翼翼的, 不敢乱跑,叫它吃饭就吃饭,吃完了就小心地探过头来看正在吃饭的陶醉和常醒, 尾巴摇得节制有礼。

陶醉瞥见它的身影, 放下碗筷:“我去给它倒点水喝。”

常醒站了起来:“我去吧。”

阿黄喝了水, 又从原来的地方挪过来一点,坐在地板上, 等着常醒和陶醉安排它。陶醉见它可怜巴巴的样子, 感慨说:“这狗是不是被人遗弃过, 感觉特别小心谨慎。”

“可能是的。”

“看着好可怜, 你喜欢狗吗?要不咱们就收养了它吧。”陶醉提议。因为霍克的原因, 她还挺喜欢狗的,也动过养狗的念头, 但是想到自己和常醒都这么忙,有狗未必能照顾好,如果照顾不好,干脆就别养了, 如今它已经到了家里,说明就是他们之间的缘分。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挤一挤总会有的,就跟以前在英国上学时一样, 而且有常醒帮忙,总比一个人养狗要轻松些吧。

“你想养就养吧。”常醒面上很平静,其实内心已经乐开了花。

陶醉高兴起来:“那就养了?”

常醒点头:“养吧。”

陶醉兴奋地抖动了一下肩膀:“我们给它另外起个名字吧, 阿黄太常见了,叫什么比较好?”

常醒歪着脑袋想了想,没有想法:“命名权归你。”

陶醉想了一圈,说:“叫聪聪吧,我觉得它很聪明。”

常醒笑了:“可以。”

吃完饭,陶醉从冰箱里拿出一根火腿肠,扒了皮,走过去逗狗:“以后你就叫聪聪啦。聪聪,你要是喜欢这个名字,你就叫一声,我给你吃火腿肠。聪聪!”

狗子的眼睛一直都盯着她手里的火腿肠,偏着脑袋随着火腿肠转来转去,陶醉又逗了一下:“聪聪,叫,叫就给你吃。”

狗子终于短促地叫了一声,陶醉高兴坏了,揉着它的脑袋:“你太聪明了,以后就叫聪聪,来吃一口。”她掰了截火腿肠放到手里,狗子眼巴巴地看着,却不吃。陶醉将火腿肠放到地上,它才一口吞到了肚子里。陶醉用火腿肠诱惑,领着它去了卫生间,教它在卫生间里便便。其实一般的成年狗都会去户外大小便,但就怕它不熟悉环境,会在屋里方便,还是教一下比较好,万一碰上没时间出去放风,也能在厕所解决。

陶然听说她姐愿意收养阿黄,兴奋坏了,这样她就不担心阿黄遇人不淑了,而且她还能常去看阿黄。

就这样,流浪狗聪聪进入了他俩的生活。多了一条狗,陶醉和常醒的生活比从前丰富了至少一倍。陶醉每天一早起来,就戴上耳机收听英语广播,顺便牵着聪聪出门方便,不想做早餐的时候就顺便买点早餐回来,回到家的时候常醒差不多也起来了,两人一狗一起吃早餐。常醒开车送陶醉先去公司,再自己去学校。

因为每天晚上都要遛狗,两人会争取至少一个人不加班,或者都按时回来。吃了晚饭出去遛狗,这段时间既是休息锻炼的时间,也是散步约会的时间,可以互相交流这一天的见闻心得,遛完狗回来,就去各忙各的事。

陶醉这份工作一辈子都得处于学习状况中,对她来说,没有进步就是退步。互联网发展蓬□□来,网上冲浪的人越来越多,许多讯息资料都开始载入互联网,陶醉还能在网上找一点兼职,比如做字幕组翻译,看电影电视剧,既能丰富见识,又能赚点外快。

陶醉在书房忙的时候,常醒就在客厅里忙自己的事,学习、看书、看新闻,两人互不干涉。这个时候,聪聪就会安静地趴在常醒脚边,不叫也不闹。常醒给它买了狗骨头、网球之类的玩具,它就自己玩,也从不上沙发,常醒忙一阵,觉得它寂寞了,便扔了它的玩具让它去捡,它会乐颠颠地冲出去捡回来,继续眼巴巴地看着常醒,等他再跟自己一起玩。

常醒和陶醉都觉得聪聪太过敏感了,太过让人心疼,让它彻底放松下来融入这个家,还需要时间和他们的关爱。当然,他俩也不是总各忙各的,每周会休息一两个晚上,出去看电影或者在家看。

常醒明年要毕业,他报了今年11月份的国考,打算考北京地方法院,从基层做起,做法制系统的一块砖。陶醉也准备报考外交部的公务员,但外交部对实践能力要求非常高,对外交政策的了解也要求非常透彻,她觉得自己准备还不够充分,所以还是得好好准备一下,今年没有报名。据她对外交部的了解来看,去了外交部,外派他国的可能性非常大,她还需要做一下心理准备,抓紧时间和常醒好好相处。

还有一点是陶醉比较在意的,就是工资待遇问题,外交部属于体制内,工资是固定的,靠固定工资还上常醒的钱不知道要猴年马月,所以她趁着没考之前抓紧时间多赚一点。

常醒对陶醉的选择一向都是支持的,只要不走歪路,他都不反对,相反还会帮忙出谋划策,但从私心里,也是不希望和陶醉分开,所以她暂时不考外交部,他反而很高兴。

最近常醒在考虑一件事,打算以陶醉的名义在北京郊县买一套带户口的房子,让刘巧凤和小宝搬到北京来,小宝能在北京上学,以后他和陶醉结婚生子的时候,可以让刘巧凤来帮忙照看一下孩子,毕竟他没有母亲,而舅妈那么忙,肯定不可能过来帮忙照顾孩子。

等他将房子都看好了,这才跟陶醉商量。陶醉一听第一反应就是否决:“不要,我现在不买房子。等我自己赚了钱再买。”

常醒耐心地说:“你听我慢慢说,买房子这件事情可以解决很多问题。首先你爸和你妈那种情况,你妈总不能一直住在宿舍吧,小宝慢慢大了,她和小宝都需要自己的空间。其次,等我们以后结婚生孩子了,我们都要上班,孩子怎么办?是,我们可以找保姆,但孩子交给保姆你能完全放心?我觉得,除了保姆,家里最好还是有自己的亲人在,我妈不在了,咱们的爸都指望不上,就只有你妈了。把小宝户口迁到北京来,这对他将来的发展也有好处,他终归是你弟弟,他成材了,才不会成为你和你妈的牵挂。”

陶醉知道他说的非常有道理:“问题是我现在没有钱啊,我买不起房子,还欠了你一大笔钱呢。能不能等等,等我再攒点钱。”她现在甚至有点后悔当初出国了,在国内读研也不至于这么困窘。

常醒摇头:“不能,政策永远都在改变,早几年在北京市区买房子还能解决户口,现在只有郊县的房子才有户口了,再发展几年,郊县的户口都不送了。买房子要趁早,我始终都是这个观点。”

陶醉被他说得有点动摇了:“买房子需要多少钱?”

“不用太大,有个两居室就够了,那边的房子现在是一千多一平方,十几万就能买一套了,带两个人的户口,你和你弟的户口迁过去就可以了。”常醒说。

陶醉的眼皮忍不住一跳:“到底是十几万?”

“周末我带你过去看看吧,你自己去了就知道了。”常醒说。

陶醉只觉得自己被一团乱麻缠绕住了,出国留学一趟,她从常醒这里拿了十五万,后来父母离婚,又拿了两万,现在一分没还上,手头只存了才一万多点,他又要让自己买房子,她感觉自己要被债务缠身,永远也摆脱不了了,二三十万,自己不吃不喝也得还好几年呢。但她知道常醒说的有道理,就算是请保姆看孩子,哪能完全放心呢,而且她也希望小宝将来也有出息,至少不会成为家人的负担。

关于买房子的事,陶醉考虑到周末,才终于决定跟常醒去看房子,虱多不痒、债多不愁,爱咋咋吧,反正常醒这个财主愿意借钱,以后就慢慢还呗。

房子她去看了,离市区起码有两个多小时的车程,不过也还是属于北京地界,如果户口迁了过来,这就意味着,小宝能来北京上学,也能在北京高考。房款一共是十三万多,常醒说非常便宜。他是站在后来人的角度去看的,这个地方以后的房价涨十倍都不止。

陶醉将买房的事跟母亲说了,刘巧凤沉默了一会儿,说:“常醒让我和你弟去北京?是他主动说的?”

陶醉说:“对,是他建议的。”

刘巧凤问:“房子多少钱?”

“十三万。”

“我把家里的房子卖了,这笔钱你拿去还给常醒,咱们慢慢还,总能还上的。”刘巧凤比陶醉想的要干脆,她似乎对老家已经没什么留恋了。

于是买房的事就这么定下来了,房子是现房,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只等迁户口了。与此同时,常醒又在北京重新买了一套房,这一次的房子比较大,四居室,是为将来结婚生孩子准备的,怕房子太窄住不下。夏春生也来买了一套,是给夏正轩备着的,将来他多半也是要留在北京工作的。

陶醉对常醒买房就如同买菜一样的态度只能无视,这就是有钱的好处哇。常醒当然也有自己的考量,他以后要进体制内,这些最好还是在这之前办妥比较好,政审的时候一次性就查了,以免以后生出不必要的麻烦。

刘巧凤便开始张罗着卖房子,仪表厂这几年在夏春生的经营下,发展得非常好,已经是当地最好的企业之一了,规模也扩大了不少,还准备建分厂。老厂区由于地理位置好,房子还是很抢手的,这也就是王军浩和李红买了新房也没卖旧房的缘故。

刘巧凤卖房子的消息一传出去,第一个找上门来的是陶长明,他想不通,家里房子好好的,为什么要卖了,刘巧凤也没瞒他,把要去北京的事跟他说了。陶长明听说他们要去北京,自然不同意,他的儿子去了北京,那以后还会认他这个爹吗?而且他不同意卖房子,认为这房子是他买的,既然刘巧凤要卖,不如就还给他好了。刘巧凤半点也不退让:房子已经是她的了,他想要房子可以,拿四万块钱来。

陶长明当初转让房子的那两万块钱都花没了一小半,这个时候去哪里凑四万块钱来。但是将自己的房子让给别人,他哪里又肯甘心,所以几乎每天都来找刘巧凤闹。刘巧凤不胜其烦,最后以四万二千元将房子卖给了厂里的一对新婚夫妇。只等小宝放寒假,带他去北京。

第121章 还乡

这天陶醉接到了一个电话, 是陶长明打来的。陶长明极少主动联系她,上次联系她还是母亲提出离婚的时候,他打电话来问陶醉跟谁。如今他打电话过来, 直接就问责起陶醉来了:“是不是你让你妈把房子卖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