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怕被发现是女扮男装 第11章

作者:幻燕 标签: 天作之和 情有独钟 甜文 穿越重生

  她轻手轻脚地和林知非走进屋中,往榻前一探头,刚要滑落的泪水就这般硬生生的憋了回去。

  床上,自己女儿璇儿和一个不知是哪家的小郎君睡得正香。

  那小郎君双手紧紧的抱着璇儿的腰,面上带着浅浅的粉晕,看上去竟是无比的静谧安详。

  他长得白白净净,眉目如画,阖上的双眼下有一点痣,像是用极小号的狼毫笔尖点上的。

  秦氏脑子一片空白,她还没忘记,她的璇儿可是个女郎!

  正在犹豫要不要叫醒林璇时,林知非牵起秦氏的手,无声道:“夫人,出去外面说。”

  秦氏到底不忍心把自己女儿吵醒,于是她只能同林知非轻手轻脚地退了出去。

  然后小心地把门阖上。

  一到前厅,秦氏便忍不住问:“夫君,那和璇儿同榻的孩子是哪家的小郎君?”

  “夫人莫急。”

  林知非道:“那小郎君正是王上之子。”

  秦氏惊呼:“竟是王上之子!”可是璇儿为何会同王上之子同眠?

  许是秦氏表情过于惊诧,林知非只看了一眼便道:“此事若要说,便要从他们被抓说起,咱家璇儿可算是被殃及池鱼了。原来那些宵小,想要的是殿下的命,奈何璇儿那时刚好往那条路上走,于是璇儿被一并抓走了。”

  秦氏忧伤道:“璇儿真是多灾多难,可要替她请个大巫来瞧瞧?”

  林知非笑着摇头:“璇儿运道是不太顺,幸而她冰雪聪明,竟能逃出生天。但请大巫的话,还是算了。”

  林知非信事在人为,对于鬼神之道虽不甚信,但也抱了敬而远之的态度。

  秦氏心思细腻敏感,林知非怕事情说得过于详细,徒惹她担心,便转移了话题。

  “殿下受了伤,伤势不能移动,所以殿下暂且同咱们一道,待到了卫都锦城郡,殿下便自会回王宫。”

  卫恒并未受伤,这不过是把他留在此看护的手段罢了。

  让人犯难的是驿馆不大不小,安排下来房间也只是恰好够而已。如今卫恒算是客,但因人在路途,并无多余客房可让他居住。

  秦氏为难道:“可是没有多余的住处让殿下住下。”

  林知非神情一滞,作为一家主君,他很少担心这些内务,只是此刻人在驿馆,房间也已住满,总不能让殿下离开另寻他处住下。

  林知非试探地问:“不若让殿下同璇儿同住?”

  “这如何能行?”秦氏皱眉,心里到底忧虑,“璇儿说到底是个女郎,若是行事不甚,身份曝光,那该如何是好?”

  林知非沉思片刻,把心里对林璇的怜惜压下,道:“殿下若愿意,便让他们同住。”

  秦氏欲要反驳。

  “夫人且听为夫一言。”林知非道,“璇儿既然扮了郎君,那她一辈子都只能是个郎君了。璇儿自小便能看出美貌,若她同一般的郎君行事不同,日后必将惹人怀疑。”

  他顿了顿:“若是她一直以郎君的行事风格来做,那日后也无人怀疑她是个女郎,众人也只会说她是男生女相罢了。”

  说到后来,不止秦氏泣不成声,连林知非也红了眼眶。

  林璇一辈子都要扮成郎君,还要时时刻刻担心被人发现女郎身份,这其中艰难困苦,只消一想便让人觉得无比难受。

  林知非身侧自然垂下的双手不自觉握成了拳。

  当初若非形势所逼,他们唯一的女儿也不用扮作男子以混淆视听。

  当真是一步错步步错。

  若非他们父母无能,孩子也不会承受这些苦楚。

第11章 师兄

  夏日长风缓缓吹过荷塘,带起一阵碧波荡漾,浅粉的荷花在风中摇曳,满眼都是田田的荷叶与荷花。

  十里长亭送别,自远方悠悠传来黎城郡欢快活泼的民歌,倒是给这次分别增添了几分意趣。

  护卫隐蔽地地把小小的亭子围住后,林知非才敢先回到马车上,留下两个年龄尚幼的孩童。

  林璇把手中的布袋推到卫国男子身边:“这是五百金,阁下要求璇已完成其一,至于阁下的仇,璇找到机会定会去报!”

  卫恒拉了拉林璇的袖子,对她道:“此事,恒也会帮阿璇。”林璇受他牵连,他本就心怀有愧,加上同许姝的新仇旧恨,这些因素似是成了卫恒成长的养分,一场劫难过后,他眉目间那股怯弱转换成了和林璇如出一辙的沉静。

  林璇笑着颔首道:“那就多谢殿下了。”

  她这一遭险些折戟,受了这样的欺负,若是不回敬许姝一二,林璇心里也会不好受。

  那卫地男子接过五百金,随手扔给了他之前那位扮乞丐混进黎城郡的兄弟。

  林璇明显的感受到这人接过钱财之后,神色十分愉悦满足。

  旋即,卫地男子向林璇跪地深深叩首行礼:“之前迫不得已对小郎君和殿下多有得罪,若是来日在下大仇得报,无论在下身处何处,若有用得着在下的时候,在下都会任由小郎君和殿下差遣!”

  他顿了顿,抬头看了林璇一眼,郑重道:“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在下乃尧城郡前县丞王清之子,王宪,今尚且无字!”

  王宪是他们三人中主事的,他跪下后,那个爱财的男子和另一个一直默不作声、无甚存在感的男子也随他跪下。

  爱财的男子高声道:“在下任丘,无父无母,如若小郎君同殿下替我大哥完成心愿,今后这五百金,丘定会如数奉还。”

  另一个极少说话的男子只道:“在下金深,无字,时刻等候差遣。”

  王宪闻言,心中感动,便朝这两人拜了拜。

  介于这三人差点要了她的小命,林璇见他们情深,也无甚感叹,只冷硬的公事公办道:“此事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如今璇不能保证结果是好是坏,事成与否端看来日再说。”

  卫恒也表态道:“此事恒同阿璇自会尽力。”

  林璇不想应付下去,便朝他们举杯:“璇与殿下年幼,只以水代酒替三位践行,山高水长,祝三位得偿所愿!”

  林璇与卫恒举杯,三个男子也饮下一杯清水。

  王宪及他两个兄弟朝卫恒和林璇行礼道别:“殿下、林小郎君,我们就此别过!”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璇与殿下祝三位将来大仇得报,前程似锦。”

  林璇和卫恒说完话后,王宪带着他的兄弟任丘和金深朝他们最后一拜,便翻身上马,策马离开。

  微凉的长风吹来,满眼都是摇曳的荷塘。

  卫恒见林璇的目光一直注视前方,便忍不住试探性的拉住她的手,见她没有拒绝,便悄悄弯了弯唇。

  “阿璇,若是我以后与你分别,你会想我吗?”

  他眼神清澈带着期待与忐忑,眼下那颗小小的痣为他增了三分稚童的柔软感。

  “璇自然会想念殿下的。”

  林璇最是喜爱这样乖巧的孩子,她下意识抬手揉了揉卫恒同她一样的圆髻,然后突然反应过来,这是卫王之子,她这样的举动算是失礼了。

  头上温柔的力道让卫恒怔了怔,这样的亲昵让他欣喜,他私心里希望这样的举动能够多一些。

  但是阿璇只揉了一下就把手收回了。

  卫恒压下心里的失望,看着笑容柔和的林璇,忍不住问:“阿璇可以唤我阿恒吗?”

  林璇微笑拒绝:“这恐怕于礼不合。”

  她和卫恒一同经历这场生死,所以能理解他对自己自然而然生出的亲近感与依赖,但身份有别,守礼是最好的选择。

  “野外天热,殿下随阿璇回去吧。”

  这两日被卫恒牵惯了,林璇自然的牵着卫恒的手,打算回驿馆。

  然而却发现牵不动。

  林璇侧目,看向呆站在原地不肯走的卫恒问道:“殿下可还有事?”

  卫恒眼神忐忑,生怕林璇觉得自己任性,但嘴上却虚张声势道:“恒把阿璇当做生死之交,本不应用礼约束你我关系。今日若是阿璇不唤我阿恒,恒今日便不走了!”

  林璇笑意一窒,果然,再懂事的孩子都有犯熊的时候。

  卫恒虽然害怕林璇生气,但目光却是偷偷观察着她,生怕她不同意一般。

  就像是一只猫,心里明明想要你来撸它,却不想服软主动来蹭,只喵喵叫着来吸引人的注意力。

  夏日天气似孩子脸,最是多变,刚刚还万里无云的天空,现今突然就墨云翻滚,预示着不久后一场暴雨便会来临。

  林璇尝试性的拉了卫恒一下,见他果真固执的不肯走,不由无奈哄他:“阿恒,璇叫了你的名。这下你愿意随我走了吧?再不走,你我就要被大雨淋成落汤鸡了。”

  此时还并无落汤鸡的说法,卫恒想了一下这个场面,觉得这样的形容过于生动,便忍不住笑出声来:“阿璇为人风趣,恒不想与你生分,你既叫了恒的名字,恒当然会同你走。”

  他果真任由林璇牵着自己,笑着随她上了马车。

  林知非见他上来,立即让座:“殿下请坐。”

  卫恒连忙退避:“祭酒多礼,恒与阿璇以同辈相交,您便是恒之长辈。”

  林知非连声道:“下官不敢。”

  林知非见卫恒坚持,所幸便把礼节精简了些。

  因为卫王令卫恒暂且在驿馆静养的命令,卫恒便正式和林家住在了一起。

  墨云翻滚,果不其然,林璇一行人刚刚到达驿馆大门口,走了两步,暴雨便如倒豆子一般,突然噼里啪啦地落了下来,让刚下马车的人瞬间在院子里被淋了个通透。

  绿萼、阿城与卫恒的随侍赶忙把伞撑到他们头上,叹气道:“这老天太不长眼,只要稍稍晚这么半盏茶的功夫便不会被淋湿了。”

  林璇和卫恒对视一眼,都把对方湿淋淋的模样看在眼中,然后他们不由一同笑了起来。

  真是好的不灵坏的灵。

  这下他们二人果真成了落汤鸡,衣裳也湿琳琳,头发也湿琳琳,仿佛水里捞出来的一般,既狼狈又好笑。

  他们只好快速驿馆换衣用饭。

  等晚间卫恒沐浴后,头发刚刚干,便被林知非找了个由头请了过去,然后林璇才放心的沐浴。

  等卫恒回来,林璇已经坐在榻上,自己动手擦着湿透的头发。

  她头发散披而下,那样鸦黑的颜色衬得她肌肤越发胜雪。

  明眸善睐,唇红齿白,林璇样貌长得极好。

  卫恒不觉便走了过去,自然地拿下林璇手中的帕子,替她擦起那柔软的发丝来。

  “殿下真是折煞我了!”林璇一惊,伸手想要夺过帕子。

  如此举动可谓失礼,但卫恒还是顺着自己的心意,避开林璇的手,替她继续擦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