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代之七彩成长记 第47章

作者:暗墨沉香 标签: 年代文 种田 穿越重生

  周师傅给人诊病时,七彩就在边上看着学习, 不懂的回头就问。师徒俩的日子过得相当悠闲。

  余老爷子来瞧病,他看到周大夫这里多了个女娃娃,就跟他打听:“周大夫, 这是您亲戚家的孩子,还是您新收的小徒弟?”

  “这是我徒弟。”

  “您怎么收了个这么小的徒弟,还是个女孩?”

  “女孩怎么了,主席不是说过,妇女能顶半边天。不要小瞧女孩子,七彩聪明着呢,我让她背医书,她背的可快,几乎看一两遍就能背过。”周师傅跟这个病人非常熟悉,忍不住向人家炫耀徒弟。

  “是吗,那你可是收到好徒弟了。”余老爷子听周大夫夸徒弟,忍不住对七彩起了兴趣,他对七彩招招手说:“小姑娘,来我考考你,看你背书背得咋样。”

  他从桌上周大夫桌上拿了一本很厚的中医书籍,问周大夫:“这书她还没背过吧?”

  周大夫摇摇头说:“没呢,她才学几天,还没学到这些。”

  余老爷子随手翻开一页,指出比较长的一段,让七彩背诵。

  “小姑娘,你背背这段试试,我看你多久能背过。”

  七彩背书最在行了,她一点不打怵,接过书来就开始默记。没多大会儿的功夫,她把书递给余老爷子,“这位爷爷,我背过了。”

  余老爷子捧着书,其他病人也凑到跟前看热闹,都围着余老爷子,看七彩背得是否准确。

  结果可想而知,七彩顺畅流利地背诵出指出的那段,还不带停顿的,让众人忍不住叫好。

  “这孩子聪明,记东西记得太快了。”这人问七彩:“小姑娘,你学习也不错吧,怎么没上学,跟周大夫来学医了?”

  周大夫替七彩解释:“她才七岁,跳级上了三年级了。刚开学没一个月,她就把课本学透了,估计再上学没意思,就找到我这里来学医。”

  余老爷子忍不住翘着大拇指夸奖七彩,“小姑娘,这真厉害。我孙子要是像你这么聪明就好了,可惜他心思全用到玩上,每次考试都将将及格,屡教不改。他要是有你这么爱学习、这么聪明就好了。”

  七彩笑笑没说话。这时候轮不到她来说。

  果然有人接上话说:“小子就是淘气难管,我家那个也是……”

  话题越扯越远,七彩专注地看师傅给病人瞧病。她把师傅给人诊病时说的话记下,周大夫也告诉她病人哪里不适,脉象如何,该怎么开方子对症下药。

  七彩学得相当认真。

  一转眼半个月过去了,周大夫问七彩:“这都离家半个月了,你不想家吗?要是想家的话,可以回家看看。”

  七彩当然想家了。家人对她好,她自然挂念家人。

  “师傅,要不明天我回家一趟?”

  “行,你在家住两天再回来。”周师傅问:“对了,你回家得坐车吧,我给你点钱你带上。对了,有人送你回去吗,你还小,自己坐车我不放心。”

  “我可以让姑奶奶送我回去,她要是没空,就让表哥送我。”

  七彩这么说,是为了让师傅放心。其实就是她自己回去也没事。凭她的本事,绝对不会让人欺负。

  周师傅塞给七彩十块钱让她坐车。

  “师傅,我有钱,我爸给我留下车费了。

  周师傅非让七彩收着,“这是我给你的零花钱,给你你就拿着。穷家富路,万一路上用到钱呢,身上多带点钱没坏处。”

  他平时赚钱不少,花钱却有限,攒下了不少家底。以后他老了,肯定得分给两个徒弟一些,早给和晚给有什么区别。只要看徒弟顺眼,他想给就给。

  七彩犟不过师傅,只好收下那张大团结。师傅对她的好,她都记下了,以后她也会对师傅好。七彩打算回去后去山上多弄些肉带回来,她和师傅一起吃。等以后她赚钱了,也孝敬师傅好东西。

  七彩回去跟姑奶奶一说,表哥表姐都说想送她回去。其实他们是想跟着七彩下乡下玩。

  程方秀考虑到现在粮食紧张,不好让三个孩子都去侄子家混饭吃,指派大孙子陆清平送七彩回家。

  路上陆清平问了七彩不少问题,大多数是问山里的事情。

  “大表哥,回头我和我哥带你进山玩,咱们多抓点猎物带回来。”

  陆清平兴奋地说:“七彩,我也是这么想的。”

  他现在没有考虑到自己有没有能力抓到猎物。

  七彩带着大表哥回到家,让程茂林惊了一下,他忙问:“七彩,你咋回来了,有事吗?”

  七彩:“爸,我没事,就是我走了半月了,师傅怕我想家,让我回来住两天。”

  然后程茂林才招呼陆清平,“清平特意来送七彩的吧,麻烦你了。”

  “四叔,不麻烦,我跟七彩回来,也想进山玩玩。”

  程茂林楞了一下马上说:“行,你们先吃饭,吃完饭让七彩和立国带你上山逛逛。”

  晌午李秀珍在家做的饭,特意炒了肉菜招待陆清平吃。她和丈夫则是在食堂吃的大锅饭。

  七彩听说,大锅饭没有取消,家里的自留地却被收回了。不只她家,大家的自留地全部都给收回了。别的地方打听不到,但是他们县都这样。

  没了自留地,全靠吃大锅饭,好像日子更加艰难了。因为队上每年交的公粮不少,留下的粮食根本不够全村吃饱饭的。所以大家只能勒紧肚子过活。吃不饱饭就没心思干活,不干活就没饭吃,再折腾下去,几乎能死循环了。

  七彩觉得立远还小,却到了添加辅食的时候。他嗓子嫩,嗓口眼又细,肯定吃不惯粗粮,怎么都得给家里弄点细粮吃。

  七彩寻思:家里连自留地都没了,食堂吃的又不好,也吃不饱,看来还是得在山里开地种粮食。就是不知道她爸会不会同意。如果爸不愿意折腾,她就自己催生点,然后借口偶然发现的,倒是让爸收回来也成。

  或者是她借口在城里买点细粮回来也行。

  既然想好了解决办法,七彩不慌了。吃晚饭后,又逗了会儿弟弟,随后跟哥哥带着大表哥上了山。

  七彩进了山如鱼得水,她让哥哥照顾大表哥,自己时不时消失一会儿,然后会带回来只兔子,或者几只野鸡。

  她还带回一只傻狍子。这是她从空间中拿出来的。傻狍子比起兔子野鸡肉多,肉也嫩,回头不管怎么处理都好吃。

  这趟进山,陆清平被七彩打猎的能力折服了。

  “七彩这么小,怎么这么厉害,她从哪打到的猎物。”陆清平对程立国说:“怪不得七彩乱跑你也不说她,看来她比你还厉害,自己就能弄回这么多猎物。”

  程立国点头承认:“七彩是比我厉害,以前她自己就经常进山转悠,回回都不空手回来。不过我也抓到过野鸡,就是今天运气不好,没遇到野鸡群。”

  七彩觉得肉够吃了,就把注意力放到她刚认识的药材上。山里是盛产药材的地方,随便一颗野草,说不定都是一味中药。太常见的七彩也不稀罕,她想找点稀罕的药材回去给师傅。

  七彩转了转,发现几株何首乌苗。她也不知道地下的何首乌长了多大,但是没关系,她不是有异能吗,催生一下就能长更大。

  七彩利用木系异能,把何首乌催生一番,才挖出来,最后她挖到的何首乌根茎比她胳膊还粗,大概有十多斤重,看起来真不小了。其实七彩能还能催生,可是她怕吓着别人,所以就催到这么大小。

  回去的路上,她还看到几朵灵芝。灵芝也是植物,也在七彩的催生范围内,她又把灵芝催生大小不一的几朵,采了较大的五朵,还留下几朵小灵芝当幼苗。

  之后,七彩带着灵芝和何首乌回去找哥哥。哥俩看到七彩弄回来的东西,灵芝他们认识,另一块是什么。

  程立国问她:“七彩,这个块大块头是什么玩意,能吃吗?”

  “哥,这是何首乌,我带回去给师傅的。”

  原来是药啊,药都是苦的,肯定不好吃。程立国立马不感兴趣了。灵芝他见过,听说是药材,也没兴趣。

  七彩看她弄回来的东西不少了,还在空间私藏了一部分,于是对大表哥说:“要不咱们先回去?”

  陆清平当然没意见,立马同意下山。这次进山大有收获,虽然不是他的功劳,但是他欢喜,因为表妹弄回来的东西太多了。

  陆清平还得上学,他不能住下,于是带着李秀珍给他收拾的东西,背着个布袋回了城里。

  七彩得再住两天才回城里。林长生听说她回来了,过来看她,还给她讲了自己的烦恼。

第52章

  林长生烦闷地说:“我二叔想过继我,可我不想跟他, 我只想跟奶奶在一起。”

  怎么回事, 林二叔怎么想过继长生哥?他要是想过继的话,应该在长生哥小的时候过继更合适。毕竟不管是收养还是过继孩子, 孩子小一点不记事更容易养熟。

  七彩想不通,便问:“你二叔为啥忽然想过继你了?”

  林长生皱着眉说:“可能是因为我二婶又生了个闺女,他都有四闺女了,还没儿子, 才想过继我吧。”

  确实是真回事。

  林爷爷和林奶奶一共生了六个孩子,有一个因为小时候生病没留住,还落下两儿三女。

  现在五个子女均已成家立业。其中两个儿子分别是林成山和林成水。

  大儿子林成山便是林长生的亲爸。林成水是林长生的二叔。

  林爷爷是猎人,年轻时有点家底, 曾经送俩儿子去私塾念过书。林成山不是读书的料, 认识一些字后, 死活不肯去上学了。林成水比他哥强点, 多读了几年书,大了后还在县城找了工作,娶了县城的媳妇。

  林成水娶妻后, 媳妇张桂华总共给他生了五个儿子,分别叫林长富、林长贵、林长平、林长安,最小的事林长生。

  张桂花在生小儿子时胎位不正,造成难产,经过一遭难以忍受的疼痛,她才剩下小儿子。

  这一次生产, 差点要了张桂花的命,因此她对小儿子不喜。再加上她生产时年龄大点了,奶水不好,便把小儿子扔给婆婆照顾。

  林长生便是被奶奶照顾大的。

  林成水在县城的酒厂上班,找的媳妇郑丽丽是酒厂女职工。两人到目前为止,一共生了四个闺女,分别叫林芳、林菲、林芸、林芝。

  早先林成水没结婚前,挑挑拣拣好几年没找到合适的对象,所以结婚晚点,结婚时都二十三了。加上婚后两口子生孩子晚,所以最小的闺女刚出生,最大的在上初中。

  这两口子倒是没有刻意避孕,不知道因为啥原因,好几年才生一个,生的还都是闺女。

  生闺女到没啥,林成水寻思媳妇又不是不能生,生不出儿子接着生呗,多咱生出儿子多咱算。所以以前从未生出过过继侄子的打算。

  可是去年年初,郑丽丽又生了个闺女。

  本来两口子都盼着这胎生儿子,谁成想又是个闺女。郑丽丽有接着生儿子、直到生出来为止的想法,可是林成水却动了过继侄子的想法。

  林成水能从农村小子混成城里的正是职工,不缺心眼子。

  他想过继大哥家的小侄子,主要是想以后死了有人给打幡摔盆。他是农村出来的,比较看重这些旧传统习俗。没儿子是绝户,没儿子给摔盆死了都丢人。

  所以很多没儿子的夫妻,要么招上门女婿,要么收养或过继一个儿子。

  林成水要是疼长生,早就把长生接到城里去住了,不能拖到现在。况且就算他提出过继长生,也没想过把侄子接到城里去。

  因为他们家刚分的宿舍,一家人住着都紧巴,实在没地方安置长生。闺女大了,再把侄子接过去同住不方便。跟想过继当门面的侄子相比,林成水当然更疼自家闺女。

  林成水打算过继长生后,每月多给老娘几块钱,继续把长生养在老娘跟前。他费不了多少心思,还多个儿子,何乐而不为?

  刚开始郑丽丽不同意,她寻思自己又不是不能生,干嘛过继大伯哥家的孩子,自家养四个孩子不轻快,她不想出钱养侄子。

  林成水这么跟媳妇说的,“你能保证下回生儿子?”

  郑丽丽顿住不言。她不敢保证,谁知道下胎怀上了是儿子还是闺女。从她的过往来看,显然生闺女的几率更大些。

  林成水:“这么着,咱先让爸长生过继过来,如果将来你生了儿子,咱再把他还给大哥;如果咱俩命里没儿子,以后就对长生好点,好让他给咱们养老送终。”

  林成水结婚前也是爹妈跟前的好孩子,比大哥聪明,也孝顺,赚了钱大部分交给家里。可是多年过去后,林长生不知道是被媳妇改变了,还是他自己本性就是如此。现在的他更自私些,完全没有考虑老娘的想法。

  林成水回老家跟老娘一说:“娘,我想把长生过继到我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