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男主的懦弱继母 第30章

作者:寻云者不遇 标签: 爽文 随身空间 穿越重生

  她道:“王妃有所不知,古戈,也就是民妇的夫君,与我相处时,常常与我提起阿勒族。我知道,他是想带我们母女回去的。”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露出了些许笑容,显然是回忆起了当初美好的日子。

  但很快,她又清醒过来,说起现实的理由:“而且,子规那个模样,也不能总呆在盛朝。随他们回去,至少我不需要总把孩子禁锢在院子里。就像王妃之前说的那样,她是想要看到外面的风景的。”

  曹觅点点头。

  小子规的长相确实是个问题。除了像巴丹那样的人物,出现在盛朝地界的戎族人,要么是敌人,要么不被当成人。

  她理解张氏的决定,只问:“孩子还好,只你一个汉女,到了阿勒族……他们能容得了你吗?”

  张氏回道:“嗯。

  “古斯都与我说清楚了。其实戎族只是盛朝对北方民族的统称,他们内部分为许许多多不同的部族。阿勒族的人淳朴热情,并不仇视盛朝,也不会参与入侵盛朝的战事。

  “当年我夫君是被草原的可汗强征过去当兵,之后才被俘虏的。那一次征兵令阿勒族损失了七成的青壮,但那之后,可汗就再看不上他们这一支。

  “如今的阿勒族比较贫困,迁到了辽州北面的丰顿丘陵。与其他一些不好战的部族一起,生活也算和平。”

  “嗯。”曹觅稍微放下了心,但还是忍不住又提醒道:“只是这样,你们的生活要苦一些了。”

  “没事。”张氏回道。

  她面上有了些喜气,似乎窥见了未来的希望:“为了子规,一切都是值得的。”

  曹觅点点头,不再多话。

  思考了片刻,她最后说了一句:“既然你已经决定了,那我就不再留你。

  “不过,两个月后是我的生辰,你必须得带着子规回来一趟,为我庆生。我会交代今日那个商人巴丹,让他帮忙照看你们,之后再护送你们回来。”

  张氏不笨,她知道这是曹觅送给她的退路——两个月后,如果她在阿勒族过不下去了,她还有一次选择的机会。

  泪意翻涌间,她朝着曹觅直直跪下,却因为哽咽,说不出话。

  曹觅安慰了一下,终于让她平静下来。随后张氏告退,回去寻子规,准备回自己的院落安排后续的事宜。

  她离开后,曹觅来到了马厩。

  她还惦记着刚才那匹没看够的汗血宝马呢!

  到了马厩之后,曹觅意外地发现管家和戚六也在。

  两人朝着曹觅行礼,曹觅望着那宝驹,突然猜到什么,略带着些遗憾问道:“这是巴丹送给王爷的厚礼,是不是要派人,直接送到封平献给王爷?”

  管家摇摇头,道:“回王妃,不用。这马啊,没几天好活了。”

  “啊?”听到管家的话,曹觅惊得差点忘记呼吸。

  戚六在旁边冷笑一声,与她解释道:“王妃不晓得那些奸商的把戏。这公马强健如斯,若是好的,能给王爷育下多少上等马驹!

  “巴丹是老手了,他总说,戎族的马,在盛朝的地界是养不活的,这是天性。但其实他献上的马,都是做过手脚的,除了不能配种,还有隐伤,反正,即使好吃好喝供着,也活不过多少时日。”

  他边说,边用遗憾的眼光看着马厩中的汗血马,“哎,真是可惜了这么一匹神骏,王爷若是看到了,不知道该有多喜欢呢。”

  管家也跟着叹了一口气:“好在王爷回来时,应该看不到它了。没有当面感受到这匹宝驹的不凡,想来也不会太过遗憾。”

  两人言谈间,曹觅知道了事情真相。

  她不可思议地上前,尝试着摸了摸汗血宝马的脖子。

  她能感受到掌下的温热和细微的颤动,焕发出蓬勃的生命力,这让她甚至无法立刻相信戚六和管家的话。

  她自己在现代是兽医专业,因为个人兴趣,对于马匹的治疗也辅修过一点。此时,她很想进入马厩中,细细地为这只大马检查。但碍于管家和戚六在场,她不敢做出这么奇怪的举动。

  于是,她只能借着抚摸的动作,小心地观察着。

  这样的观察收效甚微,她只隐隐约约在马儿的腹下和后腿发现了一些阴影。

  曹觅有心想做点什么,便找了个借口道:“既如此,不若我将它带走吧。之前收留的流民中似乎有一个兽医,我可以把它送到容广山庄,请他看看。”

  管家似乎觉得她的话有些好笑,但还是耐心解释道:“王妃不知,民间的兽医多是治些牛猪之类的家畜,府中专治马的兽医刚才第一时间过来看过了,说是回天乏术。老奴知道王妃心中可惜,但也无需为那戎商的奸计费神。”

  曹觅并不理会他的话,只道:“反正王爷也赶不回来见它了,这马现在就交由我处置吧。死马当作活马医,反正最坏也是这样了。”

  戚游不在,如今这府中就是她最大,她是可以“肆意妄为”的。

  果然,管家和戚六不再说话,只点头称是。

  于是,曹觅离开自己院落不到两个时辰,回去时,牵回了一匹有价无市的汗血宝马。

  因为她的坚持,宝马要直接养在她院子里。下人们很快忙活起来,准备用最快的速度在院中打造一个临时马厩。

  趁着众人都在忙活,曹觅快速为汗血马检查了一下。

  果然,在它的后腿中间,胯-下的位置,曹觅发现了一道伤口。

  那伤口不大,但明显没有经过处理,外部有些血肉已经出现了腐烂的痕迹。

  这大概也是这马儿明明看着神勇,但方才却连挣开小厮的力气都没有的原因。

  曹觅一边确认了伤口的情况,一边在心中琢磨道:“嗯……也不是不能治……”

  她默默地回忆着空间中有没有什么可以使用的药物。

  曹觅是在毕业后查出绝症的,那之前,大四整整一年,她都在学校和家中来回奔波,筹备着自己的农畜场。

  后来,她因为自知时日不多,旅游一趟回来之后,本想把东西分给一直帮自己打点的邻居和雇工,可没等送出去,自己就提前穿越了。

  所以随身空间的家中,备有许多种子,以及一些家养兽类、禽类的常用药。

  但马毕竟不是常见家畜。

  曹觅趁着没人发现,取了旁边一些草料,实则暗暗从空间中偷渡出来一根胡萝卜,裹在其中喂给了这匹受过虐待的汗血宝驹。

  她打算晚上回空间之后,翻翻自己的书库或者那个永远有56%电量的iPad,看看能不能找到些关于马的治疗知识。

  另一边,汗血马麻木地咀嚼着牧草,突然尝到一点不一样的口味。它眼睛一亮,开始不住地蹭着曹觅继续讨要。

  曹觅怕它把自己的手指当胡萝卜啃了,连忙抽回手,然后尝试性地,将手从它并不敏感的脖子移开,一点点往上,碰了碰它的耳朵。

  耳朵和眉心是马儿比较敏感的部位,一般如果不熟,不可以轻易尝试触碰。

  那汗血宝驹果然不适应地动了动耳朵,偏开了头。

  不过见它没有攻击的意向,曹觅已然心满意足。

  一个晚上很快过去。

  关于汗血宝马的治疗,曹觅稍微找到了点眉目。体表外伤加体内可能存在的感染让事情变得有些棘手。

  清晨,曹觅过去看望它的时候,趁着没人注意,将自己昨晚在空间中配好的一点兽用抗生素和愈合药剂投入了食栏。

  但有这些显然还不够,毕竟她储存的兽用药都是些普通的品种。想要治愈这匹汗血马,曹觅得尝试着在这个世界中,寻找课本中提到的某些药物的替代品。

  将这件事记在心里,曹觅摸了摸汗血马的脖子,返回了屋中。

  吃过早膳后,东篱过来向她禀告另一件事情的进度——昨天那些女子已经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此次,各个世家送来的女子共计一十八名,其中,整整有十四人愿意到庄园去成为女夫子。

  这个比例,比曹觅预估的要高出不少。她惊喜之余也有些诧异:“这么多?”

  她这一句原本只是感慨,没想到东篱居然给出了理由。

  “王妃还记得昨日那个身着白衣的女子吗?”东篱提醒。

  曹觅对那个第一个发言的女子还有些印象,闻言说道:“嗯。她怎么了?”

  “她名叫周雪,原本是城中风月楼的一名清妓,琴棋双绝。”简单介绍了一下周雪的身份,东篱又道:“我听她们院中的婢女说,那些女子昨日回去之后,很是争论了一番。大多数人眼馋三年后的自由身,却因为不知道去到山庄会遭遇些什么,所以一直踟蹰不定。”

  曹觅点点头。

  她倒是理解这些女子的想法。人对未知的恐惧,有时候是难以战胜的。而留在府中做个奴婢,是她们原本的归宿,是她们能预见到的未来。

  东篱又说:“那时候,就是这个周雪站了出来,极力游说其他人选择第二条路。她甚至承诺,到了山庄,如果真出现什么意外,她愿意为众人顶在前面。”

  曹觅有些敬佩地点点头:“周雪是吧?我记下了。”

  顿了顿,她又道:“这样,留在府中的几人,你让她们搬到下人那边,随便给她们安排一些轻省的活计。

  “至于愿意到山庄去的,还让她们住在那个院落。你待会将我房中那个木盒子拿过去,将其中的书页分予她们,叫她们轮着抄写,每个人都得把纸上的内容认真抄上三遍。”

  东篱点点头:“是。”

  “另外……”曹觅又想起什么,吩咐道:“你帮我去匠人们那里问问,看看有没有对墨水与刻印有研究的,让他午膳后找个时间过来见我。实在没有的话……就找个比较清闲的过来。”

  按照往常,曹觅肯定是会直接点名让刘格过来的。

  但是刘格之前从容广山庄回来之后,立刻被她抓了壮丁,送到石灰矿那边去帮她研究水泥了。

  反正配方曹觅给了,连大概的配比也说了,剩下的就是研究一下该怎么烧制。

  水泥的项目是她寄予厚望的“来钱”事业,在刘格帮她弄出来之前,她不会再轻易打扰这位得力干将。

  所以,午膳之后,曹觅见到的是这批匠人中,少有的一个年轻人。

  那年轻人还未蓄须,自称叫张卯,精通木刻,平日里工坊需要点什么木制小零件,或者刻个印章,都会安排他去办。而如今刘格正在跟矿石粘土打交道,所以就没把他带上。

  曹觅也不是那种看年纪来评判人的主子,她与张卯交谈过几句,了解过他的经历,便开始说出了自己的诉求。

  “你说,有没有可能做出一种类似印泥的墨汁?”曹觅尝试用张卯能理解的话来表述:“它能够像印泥一样,有着极强的附着力和着色性,同时又保留墨汁的特点。”

  张卯有些晕。

  他第一次被主人家传唤,正是想好好表现的时候,哪想到曹觅一开口说的话就让他找不着头脑,是以他一时有些着急。

  “呃……呃……墨汁怎么可能跟印泥一样呢?”张卯有些结巴地询问。

  “对,普通的水溶墨汁当然不行。”曹觅安抚地朝他一笑,示意他不用紧张,“我在一本墨家典籍上看过,如果将溶解墨粉的溶剂……呃,我是说溶解墨粉的水,换成油,或许有奇效。”

  “油?”张卯有些诧异地重复。

  曹觅点点头:“对,最关键的,就是油。”

  在中国古代,印刷术是直到唐朝时才被发明出来的。但这并不代表着,在唐朝之前,没有人想到过这种方法,毕竟在更早之前,与印刷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印章之法,已经在士人阶层普及开了。

  制约着印刷术出现的,其实是——油墨。

  文人们书写所用的都是水墨,它们根本没办法附着到刻板上,印刷也就无从谈起。

  只有制作出粘度更大的油墨,才能满足印刷的条件。

  “那本书是我小时候看的,十分破旧,关键的地方已经被撕毁了,我也不知道要用什么油。”曹觅接着解释:“反正你近来也无事,我希望你能尝试着调配处一种可以用来印刷的油墨。”

  为了解释印刷,曹觅又让东篱拿出了之前她专门让人刻好的印章。

  “说起来,这枚印章还是你刻的吧?”曹觅展示了一下印章,询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