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锦绣荣华 第168章

作者:沉云香 标签: 女配 打脸 快穿 穿越重生

宁蓁蓁出门之后半个小时,两个房间里的人才醒来。

段继文昨天晚上回来了之后,照顾三个病号,自然没时间去接宁蓁蓁,本想着对方白天不去百乐门,早晨和她严肃谈谈做家务还有百乐门打赏的事,谁知道又扑了一个空。

段继文的手捏成拳头,甚至不敢去捶床,免得惊醒了段长泽,孩子又会叫着难受,让人伺候。

崔婉昨天发烧温度高,一度手脚都开始打摆子,等到吃了两颗退烧药,情况才稳定下来,但是昨晚上崔婉出了一身的汗,段母感觉被褥潮湿,别提多难受了,段母本来就不舒服,又多了一个晚上没睡好。

现在段母听到了动静,看到了客厅没人,气得捶床,“我就知道,这种能够和人私奔,不听父母话的肯定就是白眼狼,有手有脚地,现在做的事还轻便,结果家里的一点事都不肯沾。我怎么这么可怜啊。”

以前的谢琳琅把生病的段长泽也照顾得妥妥当当,给他擦身体,给他喂皮蛋瘦肉粥,现在宁蓁蓁不肯给钱,段母本身难受,照顾段长泽也就没有那么上心,昨晚上段长泽哼哼唧唧的,让段继文都没有睡好,今天起来,就听到了段母的抱怨。

段继文有些烦躁地说道:“好了,昨晚上她回来太晚了,我都没有打到照面,要不妈你晚上和她聊一聊,你在家也没什么事。”

“我在乡下都是有人伺候的。”段母抹眼泪,“你看婉婉又不太好,我怎么好休息?还以为跟着儿子能够享福,我怎么那么惨。”

提到了崔婉,段继文低头去看崔婉。

崔婉现在是十八岁,她因为太瘦,脑袋大身子小,脸上黄瘦不说还有隐约可见的晒斑,因为发热皮肤起皮,像是被晒干的大头鱼。

崔婉刚睁开眼,就看到了段继文嫌弃的目光,心中一痛,小声喊道:“继文……”

段继文:“你要是好了,多帮一下妈,妈昨天照顾你,很辛苦。”

崔婉昨个儿是高烧,今天烧都没退,手脚都还在发软,不过丈夫开口了,她还是说道,“我多多照顾长泽,昨天辛苦妈了,今天让她多休息。”她也想着这场病要病的久一点,好女人怎么能去舞厅跳舞?给金山银山她也不去!那种脏地方,也就只有谢琳琅那种不要脸和人私奔的人去合适。

崔婉等于在床上躺了足足有四十八小时,没有洗漱的她说话的时候带着口臭,让段继文身子往后仰。

段继文本来想在家里吃早饭,现在闻到了崔婉的口臭,对在家吃饭没有一点兴趣,直接说道:“我去画廊了。”

段继文沉着脸离开了主卧。

崔婉想到了段继文的嫌弃,抓着被子默默垂泪。

旁边的段母说道:“行了,别哭了,你才十八岁,很多女人还在读书呢,当时那个谢琳琅不就是这个年龄在读大学?你五官又不差,等到有钱了,养一养就好了。”

崔婉点点头,幸好她有儿子傍身,还有婆婆站在她这边,现在又和段继文一个屋檐下,早晚他会看到正妻的好处。

*

宁蓁蓁今天没买粢米团,粢米团虽然好吃,价格还是高一些,她要买纸笔,能省下来一点是一点。买了一小块儿的咸鱼,还有馒头,中午的时候用水蒸气加热这个味道也会不错,而且咸鱼的盐分大,盐分能够支持她下午跳舞。

另外买笔、纸还有墨水足足花了她十二个铜元,除非是现代,往前数的日子,读书都是奢侈品。

宁蓁蓁今天到休息室的时候,依然是选择昨天的位置,这个位置应该是牡丹专属的,所以其他人都没人过来骚扰。

她把一叠空白稿纸放在桌子上,摆好墨水瓶和钢笔,略一思索起笔写了书稿的名字《军·阀少·帅的旧式妻》,名字也是简单粗暴,直接把人物关系写在了标题上。

这书的题材,也算是典型的新旧观念相互碰撞,人设也很时髦,在宁蓁蓁看来,可看的点不少。

人物的男主角是留洋回来的少·帅,在沪市的交际圈里是风云人物,不少娇小姐们都芳心暗许,还有大胆地去和少·帅告白。

这样家世好,留洋归来的少·帅却有一个家里算命给他指定的饱读四书五经的闺阁小姐,那位小姐姓秦,因为不见外人,谁也不知道什么模样,除了不缠小脚,和先前皇朝的女子没什么分别。

少·帅既然是风流人物,当少·帅定亲的消息传来,娇小姐们碎了芳心,咬碎了银牙:

“那个秦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知道什么叫做英吉利语吗?”

“要是知道秦小姐地球是圆的,她会不会吓得晕倒。”

“少·帅,不如早些登报解除婚约,那般的女子配不上你。”

那位总是穿着旧式衫,头发总用一根青玉固定住的秦小姐倒是爽快愿意退亲。

只是见过她风采的少·帅不肯,在秦小姐流露出要离开的意思时候,不顾媒体的镁光灯在场,不许怀中人离开,“这辈子休想离开我。”

宁蓁蓁用一手好字,加上这个契子写在最前面,还用了最简单粗暴的的书名勾住审稿人,表明故事有新旧碰撞,留洋的风度翩翩少·帅与闺阁小姐,别人都觉得后者配不上前者,结果最后舍不得人离开的反而是少·帅。

如果是在现代写网络,要注重的是黄金三章,第一章最好是从女主视角开始写,然后通过背景或者是人物对话把女主人设立起来。

现在这个时代则是不同,开头主要讲究的是勾勒出大的时代背景,构建大框架。

宁蓁蓁顺着这个年代的特色,先从一场舞会开始写起来,这是本地一个小军·阀纳第九房美妾的晚宴。

其他人议论起来少·帅的私事,都觉得少·帅不会来,谁知道少·帅是在下起了瓢泼大雨的时候,带着一个穿着他衣衫的女子进来的。

别人以为这位小姐是少帅的情人,所以李军·阀府邸的人就给人洗漱,热情招待这位小姐。

被瓢泼大雨淋透的小姐本来面容白惨惨的,洗过澡之后,肌肤红润起来,人就光鲜亮丽了,下人甚至觉得艳丽的不敢直视,李军·阀的正妻看着小姐,让人送来了一套新定制没拆的洋装。

所以在短暂的背景交代之后,里秦小姐的亮相堪称是让人惊艳,霎时间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包括也正在喝酒的少·帅,接着他做的事是让人取来了披帛,遮住了秦小姐的胸口,别人都以为他是占有欲发作,其实少·帅是知道秦小姐受到的是旧式教育,怕她不适应这样的衣裙。

只是……少·帅很快就发现:他的这位未婚妻,浑身都是迷,秦小姐不但很适应露胸口的洋装,还会跳华尔兹,会品酒,还会和洋人说话,说的还不是英吉利语,而是法语。

私奔失败以后6

牡丹在拿着稿子的时候, 首先就被宁蓁蓁的字给吸引了, 昨个儿看到宁蓁蓁留下的便条, 就知道她的字写得好, 今日里见着更觉得隐隐自成一体。

看到了契子, 不得不说, 这个半遮半掩高度浓缩的内容提要引起了她的兴趣。为什么风度翩翩的少·帅最后爱惨了包办婚姻的秦小姐?最重要的是, 看到了少·帅离不开人人嫌弃的秦小姐,她心中竟是有一种暗爽的感觉。

牡丹本来以为宁蓁蓁用了洪荒之力去写内容提要,从文稿的标题来看, 这一定很俗套文笔稀烂。

结果出乎牡丹的意料,宁蓁蓁的白话文很好,笔触干净利落, 就勾勒出了繁华的舞会, 写出了各式的人。

有穿着旧式长袍的男人,有西装的投机客, 还有倨傲的世家子弟, 对话和描写都很精要, 人物形象很鲜明,

如果看过后世的, 牡丹就会知道, 这是把不重要的配角脸谱化,简单粗暴地把配角们作为工具人。

另外秦小姐的惊艳亮相,也大大让牡丹畅快。此时的牡丹像是被痒痒挠精准挠中了痒处, 完全被文章吸引住了眼圈, 甚至忍不住开始对文章思索,想到了最开始的内容提要,如果秦小姐出现在那些说三道四的娇小姐面前,是不是也会让她们大吃一惊。

麻雀变凤凰,这种桥段,是永恒的玛丽苏主题,就算是在后世里,这种用烂的套路,文笔和设置好,也会让读者大呼过瘾。

文章的故事节奏很快,又充满了悬念,秦小姐并没有给少·帅为什么会这些东西的答案,反而是又展露了新的本事,为什么秦小姐会出现在晚宴附近,是因为她是在度化厉鬼,她是个女法师。

宁蓁蓁选择了玄学这个切入点也是有原因,民国这个特殊的时代惨案很多,有很多枉死的人,加上很多事情科学讲不透,鬼怪就有很大一批受众。

有人写过《风流道士》这样的,不过不是刊登在《白玉兰》这样的杂志,而是《都市报》这样的闲谈报纸上,有点后世种马文的意味,又比后世种马文更无情一些,好歹后世的种马文把各种各样的女子养起来,这个《风流道士》的男主角就比较无情,好多时候男主只负责自己爽,不负责那些女子(或者是女鬼)的善后。

因为《风流道士》这个,《都市报》的销量都翻了三番,足以可见这种志怪的魅力。

宁蓁蓁选择用女法师来切入,作为言情的主线又让牡丹眼前一亮,甚至可以想到青衫的秦小姐用法杖普渡厉鬼。

宁蓁蓁一个上午写了第一个九姨太之死的大半内容,牡丹正好看到了心痒痒处,就傻了眼,后面没了。

牡丹甚至翻到了文稿的背后,才死心地叹了一口气,“你的稿子很好,就是……”

她本来想要说《军·阀少·帅的旧式妻》太土味十足,看了正文之后,就觉得这个名字和文章内容很贴切,想到了这里,笑了笑,“都挺好的,你打算投给《白玉兰》?”

“《白玉兰》上写的是鸳鸯蝴蝶派的,我感觉文章还很贴切。”

牡丹的手指点了点桌面,“你这篇文章是不是可以写很长?”

宁蓁蓁点点头,忽然明白了牡丹的意思,《白玉兰》是半月刊,上面连载的一半是独立成篇的,她这本个既然给女主设置了一个主业,那么文章的篇幅不会太短。

牡丹看着宁蓁蓁的模样,知道她明白了自己的意思,呷了一口茶,“我在百乐门也算是认识了报社的编辑,你再写长一点,我替你引见。杂志的大长篇一般手的很少,还有的是在报纸上连载了之后,在转载到杂志的,你看这里面的三篇,都在报纸上连载过。”

“谢谢。”宁蓁蓁同牡丹道谢,有她的指点,让她少走了弯路。

牡丹笑了起来,手指弹了弹稿子,“主要是你写的有趣,这个秦蓉,和别的女子不太一样,我也很期待后续。若是你的稿子早些上了报纸,我就替你解除百乐门的合约。”

宁蓁蓁弯眼一笑,“谢谢。”

这天,宁蓁蓁一共写了六千字的稿子,晚上伴舞之后,手中的铜元积累到了二十枚,还有《都市报》的编辑部为了庆祝销量大涨,一起到百乐门里乐呵,牡丹手中端着香槟酒的酒杯,眼波流转,约下了第二日去送稿子。

等到晚上回去,宁蓁蓁的好运还在继续延续,段继文没有回来,只在床榻上丢下了一封信:段继文接到了一个活,表示自己要在教堂里画壁画,这个期间估计要持续一周。这封信一共三张信纸,只用了第一段写自己的工作,接下来用了两页半的内容,强烈要求宁蓁蓁履行家庭主妇的责任,从方方面面阐述了母亲的辛苦,表妹的病重,孩子的虚弱。

宁蓁蓁不过是扫了两眼,确定没有漏掉关键信息,就把信撕得粉碎,丢到了垃圾桶里。

一周时间段继文无法回来,简直是再好不过的消息,等到时候回来,她应该早已经离开这个鸽子笼一样的屋子。

宁蓁蓁要去见审稿编辑,深知形象的重要性,晚上把头发润湿,用皮筋编好长发,睡了一觉之后,再解开皮筋,原本的直发就成了波浪卷。带上了当年谢琳琅私奔的发卡,还有一身不穿的旗袍,依然是到了百乐门的休息室里,一边写稿子,一边等牡丹。

牡丹在进入到休息室的时候,看到了窗边的宁蓁蓁低头写作,忍不住微微一怔。

宁蓁蓁今天没有合拢窗帘,免得错过了牡丹姐过来,听到了动静就会抬头张望。

“我还说准备几件衣服,你这身就不错。”牡丹说道,“我们走吧。”

两人坐黄包车到了《都市报》的门口。

这年头的娱乐少,报纸作为新兴产业发展的如火如荼,这种精神面貌在进入到报社的时候也可以感觉到。编辑社里热闹非凡,有人来提供线索正絮絮叨叨说着话,有人抱着一叠报纸匆匆走进去校对,还有手中扬起了几封信,“又有给鹤南先生的信。”

牡丹与宁蓁蓁的出现无疑是让编辑部停止了一瞬间。

不过有人已经认出了其中一人是百乐门的牡丹姐,一个叫做万如方的编辑连忙喊实习编辑去和总编辑说,自己则是迎了上来,“牡丹姐,欢迎欢迎,您这到来简直让咱们编辑部蓬荜生辉。”

牡丹注意到来提供线索的那个老太太表情奇妙,怕对方说出什么不中听的话,就开口说道,“有没有接待室?”

“有的有的。”万如方是编辑部的老人,为人十分圆滑,昨晚上也是他和牡丹说话。

等到进入到了接待室,编辑部才会恢复到了过往的平静,昨晚上就听说牡丹手下的一个伴舞要投稿,刚刚看到了宁蓁蓁,心中多少有些纠结,他们出了《风流道士》这样的文章,销量大大提升,但是导致现在投稿的文章格调普遍不高,让主编很是头疼,现在百乐门的舞女都要来投稿了,实在让他们觉得自家报社“前途无亮”。

主编王德单显然也是这样想的,如果不是有万如方在中间打圆场,他恨不得直接拒了这份稿子,脸色发臭。

“刚刚我看了,谢女士的稿子写得很好,故事很吸引人。”万如方笑着说道,“而且谢女士在京都的师范大学年过书,一手字也写得非常漂亮。”

这让王德单多少打起了精神,既然这样,多少可以入眼,等到看看有什么内容写得不好,再退稿就行了。

王德单是抱着找茬的心理去看稿子的,谁知道看过了之后就发现他刚开始挑剔标题还有契子,和内容很贴切。

文笔流畅,文章用上了标点,加上文字也不绕口,可读性很强,而且最妙的是,不像是《风流道士》一样,大大拉低了报纸的格调,如果刊登在报纸上,可以顺利让《都市报》转型。

想到了一开始开看不起眼前的人,主编让自己的语气真诚,“这稿子很好,谢女士不愧是读过大学的,这稿子质量相当高。”

宁蓁蓁:“多谢主编的赞赏,我还担心写的太浅白入不得贵报的眼。”

王德单笑着说道,“谢女士太自谦了,敢问这故事您一周可以写多少字?”

“一周可以五万字。”

王德单有些惊喜了,这个速度确实很快,一般来说,在报纸上刊登的文章是周更的。但是若是日更,是最好的,先前的《风流道士》就是日更的文章,也确实让《都市报》销量大涨。

于是主编直接说道:“下次供稿如果可以拿出五万字,直接交稿后三天内就开始刊登,我们报社每日连载,一日五千字。至于说稿费,我们报社的新人作者是千字四角,如果可以稳定一周五万字,那么我们出千字六角。”

考虑到是百乐门牡丹姐带过来的人,主编根本不压价,反而主动往上提价。

宁蓁蓁手里就有一万字,主编签订了合同之后,直接让人给结了六个银元。

这六个银元让宁蓁蓁可以说一下就阔绰了起来,出了报社,便对牡丹说道,“牡丹姐,这就要到中午了,我请您吃饭。”

牡丹拢了拢身上的皮草,手指上的翡翠戒面闪闪发光,“你才有几个银元?留着吧,我请你吃饭。”

私奔失败以后7

牡丹原本没问宁蓁蓁的私事, 她这些年有了点地位, 也试图给伴舞的几个可怜人一些出路, 只可惜少有正面的回报。

一个花名叫做芍药的, 遇到了阔绰的少爷, 还怨恨牡丹姐阻拦了她的青云路;花名叫做鸢尾的, 心中也有怨气, 觉得牡丹姐没有帮她到底,明明那么多的钱财,却不肯多赠于她一些, 鸢尾甚至赌气的去了大上海舞厅,最后得了病还回百乐门闹了一场,一直到秦老板人的qiang顶在她的脑袋上, 才让鸢尾不甘心地离开;还有那天晚上见过跟着邹小龙的兰草, 明明已经下了决定,又跑到她这里装乖, 自己脸色疏冷一些, 兰草反而露出委屈的神情。

牡丹帮了不少人, 还被人反咬一口, 多少有些冷了心, 用强硬的态度武装自己, 只有少有如同玫瑰这样的人,才能够得到她的一二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