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鱼穿进末世文 第21章

作者:奶香味哒 标签: 甜文 种田 穿越重生

  陆启明的声音阴森森的。

  “你听说过鸡爪的故事吗?”

  江妙妙茫然,“鸡爪能有什么故事?”

  “从前有一个大排档老板,生意一直很不好,快倒闭时遇到高人指点,转型卖鸡爪,突然爆火起来。

  他的鸡爪很独特,其他地方都吃不到那个味道,但是每天只限量供应一百份,特别难买。

  有天其他店老板想去偷学他手艺,躲在他家厨房看,却发现他从柜子里拖出来一个人,剁下那人的手和脚,丢进锅里煮……”

  江妙妙顿时觉得嘴里的凤爪越吃越恶心,干呕一声吐出来。

  陆启明还在用他那断气般要死不活的语调说:“……他吓得满身大汗,想跑。这时老板突然弯下腰,笑着对他说‘明天的鸡爪找到了’……”

  “啊!”

  她头皮发麻,惊叫一声扑进他怀里,对着他的胸口就是一顿老拳。

  “闭嘴闭嘴!不要说了!”

  陆启明摸着她的头发笑话她,“胆小鬼。”

  她气得要死,张嘴就是一口,咬得他惨叫。

  “还说不说?”

  “不说了,你松口。”

  她这才放过他。

  陆启明摸了摸自己胸前的伤口,叫苦不迭。

  “你这牙口,不当丧尸真是可惜了。幸好我不是女的,不然被你咬得以后娃都没办法奶。”

  江妙妙冷哼,“谁让你故意吓我的,活该。”

  她回到之前的位置上躺着,可是躺了没多久,脑中一直回想他说的故事,瘆得慌,忍不住往他身边挪了挪。

  陆启明大约也觉得无聊,背靠水泥墙壁,忽然开始哼歌。

  他的声音是低沉的,听起来让人很有安全感。

  歌词哼得模糊,江妙妙听了半天,也听不清在哼什么。

  她想问问他在唱什么,可是这样的环境太让人感到舒适——安静、黑暗、他的体温和歌声。

  才过去几分钟,她便进入梦乡,沉沉睡去。

  醒来时眼前有亮光,江妙妙揉揉眼睛细看,发现是陆启明在做饭。

  煤气罐太重,容易爆炸,因此没有搬下来。

  陆启明用铁桶做了个简易的柴油炉,上面放锅,下面放油,使用起来很方便。

  油炉照出摇曳的微光,因为环境限制,不方便做菜,他只煮了两包方便面。

  水烧开后放入面饼和调料包,香味很快蔓延。

  江妙妙缓缓坐起身,看着他的背影庆幸。

  要是当初他没有来到这栋别墅,恐怕她早就自杀了,哪里能活到现在?

  只是在末世里,活着也未必是件好事。

  陆启明盛了碗面,回头看见她,眼神意外。

  “醒了?饿不饿。”

  她点点头,陆启明把面递给她,给自己也盛了一碗,灭掉炉子,与她肩并肩地坐在黑暗中吃面。

  “丧尸潮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这段时间我们要过得艰苦一些,但是地下室的物资应该足够撑过去。”

  “撑过去之后呢?”

  “嗯?”

  “你是不是要去找你的朋友了?”

  陆启明沉默几秒,嗯了一声,随即补充道:

  “你要是愿意,我可以带你一起去。”

  江妙妙摇头,摇完想起他看不到,于是说:

  “不用了,那是你的朋友,又不是我的朋友。我干啥啥不会,吃啥啥不剩。太平年代也就算了,这种时候跑过去,岂不是拖人后腿?我还是自己苟着吧。”

  陆启明道:“没关系啊,我力气大,我可以照顾你。”

  江妙妙还是拒绝,闷头吃面不接茬。

  泡面这玩意儿,闻着香,吃起来不如闻着。

  她咀嚼着嘴里藤椒味儿的面条,想念烤鸭、炸鸡、猪蹄、甚至是一盘白灼小青菜。

  陆启明在货架上摸来摸去,找到一包东西,撕开分她一半。

  “海带丝要不要?”

  江妙妙忙递出碗,就着海带丝吃泡面,嘴里总算多了点味道。

  吃完饭,她很难得的主动去洗碗。

  由于怕水用太快,洗碗时特别节约,用完的污水泼去角落里,碗放回柴油炉旁。

  弄完这些,她准备躺下来,忽然想到一件尴尬的事。

  “我们怎样上厕所?”

  地下室大约五十平方,已经被各种物资堆满,留给他们活动的空间本来就少,去哪儿上厕所?

  陆启明也忘了这个问题,被她一提想起来,考虑一番,用手电筒照向一个角落。

  “在这里上吧。”

  他把周围的东西搬开,走回来说:“以后那个角落就当厕所了。”

  只凑活一天两天还好,可万一丧尸半个月都不走。他们在那里上半个月的厕所,那角落的画面……呕!

  江妙妙想想都快吐了,咕哝道:“早知道还不如拧煤气。”

  陆启明没说话,吃饱喝足困意上涌,两人化身成末世里最合格的猪,继续睡觉。

  再次醒来,耳中听到敲打声。

  江妙妙伸手摸手电筒,摸了半天,角落里亮起灯。

  陆启明用手电筒照着她,光线太刺眼,她下意识挡眼睛,他立刻把灯光移开。

  江妙妙问:“你在做什么?”

  “挖坑。”

  “挖坑干嘛?”

  “这样污水和粪便起码不会到处流,挖出来的土我堆在旁边,以后用完就填进去一些。待会儿我再用剩下的木板做个盖子,平时不用把它盖上。”

  江妙妙惊讶地跑过去。

  “可是这地板能挖得穿吗?”

  她之前试过的,手都凿断了也没能凿出个洞来。

  陆启明表情得意。

  “你看这是什么。”

  江妙妙已经走到他身边,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地上赫然有一个脸盆大小的坑。

  “我再把它挖深一点,就能用了。”

  陆启明说着把手电筒交给她,自己又拿起锤子和凿子。

  江妙妙忍不住托起他的手细看,怀疑他的骨骼是铁打的。

  对方的手很大,很温暖,因为才干了活,皮肤汗津津的。

  他笑道:“是不是很崇拜我?”

  她立马丢开,“得了吧,我是看看你到底多皮糙肉厚。”

  他哭笑不得,“一会儿小白脸,一会儿皮糙肉厚,我很难啊。”

  江妙妙道:“谁让你总忽悠我,不说实话。”

  陆启明耸耸肩,岔开了话题。

  “回去躺着,别挡我光线。”

  江妙妙不肯走,“我帮忙。”

  “你别在这里碍手碍脚,就是最大的帮助。”

  ……这话说的,她不干活还舒服点呢。

  江妙妙回到被子上,习惯性地想拿点东西吃。脑海中浮现他讲的鬼故事,手默默缩回来,闭上眼睛默数他刨土的次数。

  1、2、3……

  数到453下时,陆启明完工了,用冷水洗了洗脸和手,回来躺下休息。

  没过多久,方便面消化完毕,两人又开始做饭吃。

  在地下室里看不到阳光,无法分辨白天和黑夜。

  唯一能判断时间的,是江妙妙的手表。

  她每隔12小时就在水泥墙壁上划一道,划到第8道时,感觉人已经快被憋疯了。

  没搬进来之前,生活无聊归无聊,还算可以忍受。

  现在要阳光没阳光,要蔬菜没蔬菜,连空气都是浑浊的,之前腻到不想做的练字和画画已成为奢求。

  她盯着浴缸,甚至幻想丧尸们推开它冲进来,这样她就有理由点燃所有柴油结束这种生活。

  陆启明比她淡定得多,每天按时做饭、吃饭、睡觉,甚至每天都坚持举水桶锻炼身体,非常适应这种猪一样的生活。

  当刻痕划到第11道时,江妙妙靠在墙上,开始自言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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