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观儿媳们争奇斗艳 第78章

作者:吴漾 标签: 欢喜冤家 前世今生 穿越重生

  驿站旁的柳树抽了芽,嫩绿枝条上星星点点,与清雨白雾纠缠。

  忍不住想到四年以前,姜界领着姜初照一路送我到此处,彼时驿站窗外春雨绵密,斜向而织,姜界面有不舍眼中嗪泪,嘴里说着珍重和常来信,把提前折好的柳枝放在我马车的水囊里。

  十岁的姜初照,睁开漂亮的眼睛,仰头问我:“皇叔要在北疆呆多久?”

  我笑了笑:“皇叔自己也不知道。”因为,这全看你父皇的意思。

  他有些难过,皱着小眉头问:“那你走后,谁陪我练箭,谁陪我看书,谁带我玩耍呢?”

  我忍下心头酸涩,道:“你父皇会给你安排师父,老师,甚至是玩伴。”

  他倒是会计算:“皇叔一个人可以抵三个人。”

  这个说法是真的有点好玩,我抬手摸了摸他的额头前的碎发:“等你长大,可以去北疆找皇叔玩。北疆很漂亮,尤其是当下的时节,雪未消融,红梅正盛,还有雪白皮毛的狐狸,你可以猎来做毛氅。”

  他委屈地点头,说好。

  四年多以后,得姜界隆恩,我回到京城。而当年事事,已大不同。

  年少的清凉与闷热都远去,再熙攘的人群都挤不掉我的靴子,多好听的戏都不能使姜界泪目,唯一的皇嫂并未被姜界气活过来,我已不必再去风来香的酒楼借刀借碗,因为多坚硬的糖葫芦姜初照也都能咬得动了。

  只是又酸又甜,他依旧不爱吃。

  除此之外,姜初照已有了教他用箭的羽林教头,有了教他读书的赵老太傅,亦有了陪他玩耍的,已从侍郎晋为尚书的乔正堂的女儿——那个叫阿厌的小姑娘。

  他有了更好的三人,且各司其职事事如意,所以不再需要“一个人可以抵三个人”的皇叔了。

  这次去北疆接美人,他问我能不能把小阿厌也带去。

  我认真道:“听闻她及笄了,你要争取她和她父亲的同意。”

  姜初照说他们肯定会同意的,因为皇叔在,会很让人放心。

  他真是继承了他爹的优点,极擅长在细微处,笼络人心。能叫我从失落之中瞬间精神,还盘算着怎么做得更好,让他更放心我。

  *

  在见到那个小姑娘以前,我是不相信,京城风起云涌、根蟠节错之地,能长成天真烂漫,纤尘不染的姑娘的。

  虽四年不在京城,但当初同卫知行交接北疆权印时,他还苦笑着同我聊了几句:“其实,来北疆也好,至少能躲开京城里的姑娘。”

  这话太过凄惨,还有些劫后余生的庆幸,叫我对京城的姑娘都产生了些惧怕,但还是忍不住想笑:“卫将军是被姑娘逼婚了还是怎么着?你很怕那姑娘吗,为何担忧成这样。”

  “不是怕她,是怕我自己忍不住,让她与我一同忍受责难,”他敛起笑意,望向大门外茫茫雪原和浩荡雾凇,“若是能娶,早就娶了。”

  这说法叫人疑惑。

  “恕本王直言,卫老将军和卫老夫人已天界逍遥,卫将军若是与那‘逼婚’的姑娘两心相悦共结连理,又有谁会反对呢?”

  他垂眸望着自己的手,也不知在看什么,到了也没有解答我的困惑。

  阿厌显然不是卫将军口中,会让人产生无尽苦涩的京城姑娘。

  该怎么形容她呢?

  大抵像清晨荷叶上凝聚的露珠,晶莹饱满,剔透纯粹,还透着朝霞的辉彩。弯腰平视她的眼睛时,就能从清凉沁爽之中,看到炫目的光芒。

  姜初照领着她走到我身旁。

  看着他欣喜若狂但还刻意压制的模样,我就觉得开心,明知故问道:“这就是你说的阿厌?”

  他把胳膊搭在小姑娘的肩上,笑得自豪又骄傲:“怎么样,超漂亮吧?”

  我低头去看她,脑海中没有出现书上写的那种百花齐放、百鸟争鸣,瓢泼大雨、浩雪纷扬的场景,虽是第一次夸奖姑娘,却平静得与念一首滚瓜烂熟的诗无异,很轻松、很自然地说:“是很漂亮。”

  小姑娘闻言,舒长又细软的睫毛扑簌了几下,抬眸看我的时候,这睫毛还在轻微地颤着,就像是迷失在早春寒风中的蝴蝶的翅膀一样,惊慌是真的惊慌,漂亮也是真的漂亮。

  本想抬手揉一揉她额前毛绒绒的碎发,可转瞬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她不是我的侄儿姜初照,她是一个已经及笄的小姑娘呀。

  是不能随意碰她的。

  何况,这还是姜界想要的儿媳,是姜初照想娶回来的太子妃,以及大祁未来的皇后。

  作者有话要说:  ——

  ①更正一个笔误,第66章 ,“思及四岁时,同父皇于此处送六皇叔去北疆”,是“十岁”,当时写错了,今天才发现,抱歉;

  ②明天是姜域番外2.2。

  ③一些乱七八糟的感慨(可不看):

  其实最近身体透支很厉害,工作加班加活动排练,每天大概能睡五个多小时,很想写多一些,但保持不断更却已经很困难了。今天连续站着工作了十个小时,回家几乎崩溃了,但想到昨天跟大家说的明天更新姜域番外,又咬牙爬起来写了。今天看到我已经有4朵小红花了,我太棒了。嘻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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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姜域(番外2.2)

  四岁以前,我觉得世界上只有贴身照拂的阿狗对我最好。

  四岁以后,觉得运气不那么差了,因为姜界从江南行宫回京,我有了一个对我非常好的皇兄,一个见到我就夸我漂亮乖巧的皇嫂。

  十四岁之后,姜初照逐渐长大,我发现,这世上没有谁对我是掏心掏肺的好,在我和姜初照出现某些方面的不对付的时候,姜界是向着他的亲儿子的。但我会刻意避免想到这一层,因为我自己都很想向着阿照,并希望他皇位稳坐,江山稳固,健康长寿,无虑无愁。

  只是,也会在一个人的时候,面对北疆缭绕磅礴的雪雾,去想,我是不是不值得别人对我好啊,是不是就不配拥有一个全心全意只对我好的人啊。

  直到我遇见了那个小姑娘。

  *

  北疆一行,她话极少,看上去是个腼腆易羞的小孩儿,只是每天吃饭的时候,会看到她从马车上跳下来,开心地往饭桌这边跑。

  起初,我看到她这积极的模样,还以为她是很爱吃饭的,但一起吃了几次之后,就发现她是挑食的。只是同别的京城小姐不一样,她不会因为饭菜不合心意就生气、摔筷、耍小性子,阿厌会简单尝几口,慢条斯理地嚼完,然后默默放下筷子,不再吃。

  姜初照为此很忧愁:“在京城的时候,你不是还挺能吃的吗?我记得猪蹄你自己也能啃一只来着,唉,走的时候很匆忙忘了带些点心什么的,你会不会因此变瘦?”

  小阿厌赶紧摆摆手:“我什么时候啃过猪蹄,你别瞎说,”然后缓缓地转过玲珑眼珠子,看向我,眉心往上忧郁地蹙起,委屈巴巴地嗫嚅着,“你别听阿照的,我真的可斯文了,吃饭都是小口小口的,大家闺秀怎么啃得了猪蹄呢。”

  是真的可爱又灵动,我是忍了很久才没笑出声来。

  “这边的饭菜确实不够精细,皇叔也知道不合你胃口,但多少吃一点儿,小孩儿还要长个子的。”我道。

  谁料她眼睫抖了抖,复抬眸时更委屈了,玉一样莹润的手指绞着衣袖:“我不小了,我及笄了,已经可以……去谈婚论嫁了。”

  我好整以暇地看向阿照。

  就见这不开窍的娃,正一脸惶恐地看着阿厌。

  是真的很想提醒一下我这侄儿,小姑娘的暗示都这样明显了,为何他还不去跟他爹说一声,把小阿厌太子妃的身份早日确定下来。

  只是后来。

  我就发现不开窍的不是小太子,而是本王。

  *

  北域送来的美人浓眉大眼,活泼热辣,千娇百媚,万种风情——是姜界喜欢的风格,我并未留,两个都送到了皇宫。

  姜初照神情低落,大抵是因为没有猎到他惦念了很久的白狐,是以返回京城的一路上,他话也变得很少。

  到了宫门口,他先行下了马车,走到我这边,带上挂在我马车上的、已经被风干了的、一路掉羽毛的两只野鸟,垂眸恹恹道:“皇叔,我先回宫了,你去送阿厌回家吧。”

  我不由哂笑:“这是你的小伙伴,为什么让皇叔去送?”

  他转过头去不看我,也避开了阿厌的马车:“一路狩猎,我有点累了,想早点回去睡觉,”停顿片刻,唇也抿紧了,像是在说什么难以启齿的事情,“赵太傅很不满意我去北疆玩耍,接下来的日子可能会给我布置好多课业,我都会很忙。阿厌喜欢吃莲蓬,喜欢吃糕点,喜欢放风筝,你要是有空,就去找她玩呀。”

  这叮嘱叫我觉得有点奇怪,正准备问他为何讲这些呢。

  就见他骤然抬眸,严肃地嘱咐我:“她超级怕脏,衣裳鞋子一旦沾上脏东西她就哭,你帮她注意着点儿,有时候也可以骗一骗她,比如她衣裳脏了,你也要说没脏、看不出来。”

  我有点明白这小孩儿的想法了,哑然失笑:“你这是,没法陪你的小太子妃玩,就把她暂时托付给皇叔了?”

  姜初照迅速皱眉,尽管语气坚决,但我还是看到了他眼底的潮雾:“她不会是我的太子妃。”

  这叫我有点懵:“嗯?你不喜欢她?”

  “你别问了。说了不是就不是。”他拎着两只野鸟,风一样朝宫门跑去。

  目之所及,小阿厌都撩开车帘等着跟他说话了,姜初照却跑得比野鸟还快,一次也没回过头去看她。

  奉小太子之命,送小阿厌回家。

  还要两条街才到乔府,她却提前下了马车。

  二月初的晨间,风依旧很冷,她戴着姜初照送的貂毛帽子,耳朵后面还竖着两只鹰隼的羽毛——这只帽子,她曾经主动邀请我摸过,至今想来,仍觉得那场景很好玩。

  从驿站出发太早,她来不及束发,绒绒的花毛之下,是她有些偏棕的、又细又软的长发,有几丝被风撩起,悠悠缓缓地荡在无着落的空气里。尽管气温有些寒凉,但她整个人的模样,都叫人感觉温煦而暖融。

  她站得离我半丈远,咬着嫣红饱满的下唇,犹豫了好长时间,才抬起漂亮的眼眸,轻声开口:“六王爷,你……想不想要一个六王妃呀?”

  这问题让我有些猝不及防。

  但忽然就想起了姜界提到的,小姑娘舅家那个叫邱蝉的表妹,于是低头笑问:“你想给本王介绍一个吗?”

  那一天的朝阳和霞彩都知道,我是等她开口,把那个我从未见过的邱蝉,介绍给我听的。

  可小姑娘仰着脑袋,任由日光穿越她细长睫毛,落在雪白的脸颊上。开口的时候,声音柔软又带着些可怜,轻飘飘的若游离在无垠旷野上的棉絮一般,没有着落亦无处攀附,就等着你伸出手,把它捧起——

  “你觉得,我可以吗?”她问我。

  你有过被一句话,惹到骤然慌乱、不知如何自处的时候吗。

  十九岁那年初春,我第一次经历到了。

  已经很震惊很不安很想抱抱她,安慰她几句了,偏偏听到小姑娘带着清晰的难过,又说:“我其实骗了你。我不是大家闺秀,小时候努力过,但失败了。北疆这一路,我一直在想自己还有什么优点,能让你也喜欢我那么一点点,但思来想去,却发现没有呢。”

  就这样一边低头看着她。

  一边庆幸,自己方才是负手走路的,所以她看不到,我背后,攥得很紧、已经沁出汗来的手指。

  她抬手捧住自己被霞光映照,变成淡粉色的小脸,又揉了揉变得红红的鼻尖,委屈巴巴的模样很像是神话故事里的小火狐,只是声音还是不大精神,还很愧疚:“就是这么不够好的我,一路都在打你的主意,幻想着能嫁给你,”忽然想到什么,身子抖了抖,手指也缩成虚拳,抬头跟我解释,“说这些不是想强迫你来着,你若是已经有喜欢的姑娘,就可以拒绝我——啊对,我想到了自己的优点,我这人不记仇呢。”

  “本王还没有喜欢的姑娘,”我看着她陡然欣喜的神情,温声笑道,“但是,我可能还要考虑一下。”

  “那你考虑的这段时间,我可以去找你吗?”她把被晨风衔起的长发别至耳后,用帽子压紧,睁着漂亮的眼睛,笑出整齐洁白的小牙齿,“不会打扰你,我就是想多看看你。”

  很想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