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太子捡的狗 第14章

作者:叶安宝 标签: 前世今生 甜文 穿越重生

  他睡着后,林夏桃就睡不着了,总不能用人的身体白天睡觉,晚上醒来吧,她怕在小女孩身体里不好好睡觉,以后小女孩身体不好。

  人类可以活几十年,但狗也就十多年,林夏桃思考了下小黑的寿命,如果秦臻好好养育小狗,那么小黑是能安度晚年的。

  活到十岁差不多了,小黑是土狗,属于大型犬,她以前听人说过大型犬老得快,活十年相当于人类的六七十岁了。

  那个时候身体不好了,肯定会一身都是病,林夏桃只希望这条狗老了少生病,安稳死去最好,她就会用小女孩的身体一直活着。

  当县令的女儿也不错,爹娘感情好,家里还有几个哥哥,还有奶娘和丫鬟照顾她,衣食无忧,要是她能够一辈子健康平安就更好了。

  至于长大后嫁人,林夏桃懒得去想这事,反正她现在才两岁,真逃不脱嫁人的命运,就自己给自己培养个听话的小竹马,像她爹那样也行,不能纳妾,不然打断他的腿。

  等秦臻睡着后,林夏桃就从狗窝跳出来了,睡不着,只能找点事情做。

  她跳到秦臻写字坐的那把椅子上,站在那上面,两条前爪伸直,把书桌上那本《三字经》拿了下来。

  把书放在地上,林夏桃坐好,狗爪子不是很灵活,翻起书来有点困难,打开书封后,林夏桃看第一页的内容。

  屋子里没有点油灯,外面的月光也是昏昏暗暗的,好在狗眼很好使,上面的字看得一清二楚。

  林夏桃默默看完第一页后,狗爪子又翻书,翻多了两页,翻了三次,才翻对了。

  林夏桃想,她这样每晚看书,狗眼会不会近视啊。

  可不看书又不能干别的,一直发呆或者胡思乱想,她都要疯了,也不能跑出去自己遛自己,就怕不小心被人打死了。

  放一本话本在秦臻这里,她晚上看?不行,魏湘雅每天都会检查秦臻的书本,不能教坏小孩子,让秦臻看到少儿不宜的话本不好。

  她只能看看三字经,论语,诗经等等这样的书籍了,跟着秦臻一起学习。

  看了几页后,林夏桃觉得自己还是更喜欢《诗经》,那些诗词写的太好了,她把《三字经》放回书桌上,一只狗爪子去扒拉那本《诗经》。

  一不小心力气用大了些,啪的一下,书本掉在地上。

  林夏桃吓得狗毛都炸了,狗脑袋一偏,两只狗眼直勾勾盯着不远处的小木床。

  吓死狗了,还好没把秦臻吵醒。

  狗爪子挠挠耳朵,林夏桃乖乖在地板上坐好,用爪子去翻那本书,她上次看到第几页来着?给忘了,明晚得往书里放片叶子当书签才行。

  一直到鸡鸣声响起,林夏桃用爪子把书合上,嘴巴里叼着那本书,费了很大劲才把书放回书桌上,狗爪子又推了推,把几本书推得整整齐齐的。

  只是看到书本上留下的那些湿漉漉的痕迹,把纸张浸湿了,狗毛擦了擦也没擦掉,林夏桃傻眼了,这不是她干的。

  她从书桌上跳到椅子上,又从椅子上跳下来,步伐矫健回了狗窝,慢慢躺好,睡觉,睡觉,她什么都没干。

  秦臻早上收拾好,吃过早饭后,拿起书包打算去学堂了。

  魏湘雅在给他收拾书桌,看到最上面那本《诗经》上有几片水渍,魏湘雅愣了愣,问秦臻:“你是不是不小心把水倒书上了?”

  秦臻疑惑:“没有。”他走过来看,看到那些水渍,不是很确定道:“娘,可能这是我昨晚看书睡着后流下的口水。”

  他记得他昨晚看书困了后,趴在书本上眯了一会儿,估计那时候流口水了。

  好丢脸,秦臻严肃道:“娘,这事你不可以和别人说,我保证以后看书不睡觉,更不会流口水了。”

第十四章

  魏湘雅摸摸秦臻的脑袋:“去学堂吧。”

  秦臻点头,往狗窝的方向看了一眼,小黑还在睡觉。他有点郁闷,挠挠自己的后脑勺,背着书包出去了。

  到林府门口,就看到两辆马车等在那里,秦臻上了后面那辆马车,没多久,林长卿也上来了,掀开帘子就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

  林渊和林子升坐前面那辆马车,他们比秦臻和林长卿大好几岁,玩不到一块去,也没共同的话题,秦臻和林长卿也不想和他们玩耍。

  尤其是林渊,虽然才十岁,但为人古板严肃,再加上林长卿经常听人说长兄如父,看到林渊他就心里发怵,都不敢大声说话了。

  “秦臻,你早饭吃的什么?”林长卿找话说:“那个方小姐还在我家里,还没回去。”

  今早吃早饭时,方皎月依旧和他们坐在一起吃的饭,还霸占了娘亲的怀抱,林长卿有点不高兴,觉得方皎月抢走了娘亲的宠爱,他这么大了不需要爹娘再抱着,可是他妹妹需要啊。

  秦臻回:“面条和南瓜饼。”

  想到昨晚娘亲和自己说的事情,秦臻脆生生道:“方小姐是女孩子,我们是男孩子,男孩子只能和男孩子玩,和女孩子玩会被人笑话的。”

  林长卿也不想和女孩子玩:“那我们以后别和她玩。”

  暖水阁,林夏桃病恹恹靠在李氏怀里,揪着李氏脖子上戴着的围巾玩。

  “奶娘,我想去西边玩。”

  李氏不想带林夏桃出去玩,小孩子体弱,冬天太冷了,那个风吹在人脸上,像是被利刃刮过似的,很痛很痛。

  她怕林夏桃着凉生病,这么小的孩子很容易就早夭了,李氏想到自己早夭的孩子,摸摸林夏桃的头:“小姐,咱们不出去,就呆在屋子里玩。”

  林夏桃生气了:“我就要去西边玩,西边玩了还要去东边玩。”

  反正她还小,可以随便任性,两岁的小孩子,大家包容心都很大。

  林夏桃看李氏的脸色,见她没生气,小嘴一憋,就要哭了。

  “那小姐多穿点。”李氏没有办法,只能让杏花去给林夏桃找衣裳,让秋月去通报夫人。

  林夏桃本来穿的就厚,杏花又给她穿了一件大红色的斗篷,戴上毛绒绒白色的狐狸帽,连手套和围巾都给林夏桃戴上了,围巾和帽子把林夏桃一张小脸都遮住了,就露出一双明亮的大眼睛。

  秋月跑回来了,气喘吁吁:“夫人答应了,方小姐一直在哭,夫人忙着哄她,现在顾不上小姐。”

  李氏面色一变,把秋月和杏花叫到跟前,看一眼林夏桃,寻思小姐就两岁,听不懂她们在说什么。

  李氏故意敲打两个丫鬟:“知道在主子家做事,什么最重要吗?”

  这点秋月和杏花是知道的,她们是夫人从伢婆子手里买回来的,如果夫人没买她们,她们可能会为娼,也可能被老男人买回家当童养媳,最好的结果就是被大户人家买回去当丫鬟。

  虽是奴隶,但比上面那两种结果都要好,尤其是在林府当丫鬟,老爷夫人和善,给的工钱也比别的人家要多。

  自从小姐出生后,她们被调过来伺候小姐,工钱翻了三倍,吃的住的穿的都更好了,她们是小姐身边的大丫鬟,府里其他下人看在小姐的面子上对她们也是毕恭毕敬。

  李氏经常敲打她们,培养她们对林夏桃的忠心。

  杏花低头回:“对主子一定要忠心耿耿。”

  秋月:“可以不聪明,也可以不够勤快,但一定要对主子忠心。”

  李氏满意她们说的话,她走了几步,点了点头:“你们现在伺候的人是小姐,把小姐伺候好了,再过个几年,你们想嫁人了就去和夫人说,夫人肯定会给你们找个好婆家。”

  “不想嫁人也可以一直伺候小姐,等小姐大了,你们都是小姐身边的老人,小姐自然不会亏待你们,那位方小姐再好,她是丞相大人的千金,但不是你们的主子,大把人有趋炎附势的心理,可方小姐肯定看不上。”

  杏花吓得脸一白。

  秋月面色也变了,连连表示忠心。

  她们没讨好方皎月的心思,就算那真是丞相大人的女儿,但京城离梧桐县太远,她们一辈子都没离开过梧桐县,眼光看不到京城那个方向,只想把小姐伺候好,小姐看在她们伺候她的情分上,以后能够对她们好点。

  李氏去抱林夏桃抱了起来,抱着她朝外走去,两个丫鬟连忙跟上。

  林夏桃一直是懵懵懂懂的表情,上马车后就靠在李氏怀里打瞌睡,县城的西边李氏来过很多次,除了有座巨大的宅院,并没什么好看好玩的。

  巨大的宅院,想到什么,李氏觉得那可能是方皎月居住的宅院,那座院子占地面积广阔,外面修了路,还种了花草和树木,更挖了一个小型湖泊。

  只从外面看,这座宅院比林府还要宽阔气派,里面肯定也很奢华。

  梧桐县其他大户家族里的老爷夫人,李氏都是见过的,如果那座宅院真是他们谁的,她不可能不知道,总会听人说起过,而且那些老爷们也没这个财力。

  但是夫人派出去找方小姐奶娘的小厮们有没有去西边的宅院呢?李氏并不清楚,按道理很容易就找到方小姐的奶娘和管家了,可昨天派了那么多小厮出去,今早也有小厮出去找了,就是没找到。

  梧桐县就这么大的地方,他们都在这里生活十多年,不敢说每家每户都了解,十家八户还是清楚的,结果就是找不到方小姐的奶娘。

  丞相府的千金小姐来梧桐县,住的地方肯定不会差,一直找不到人才让人心生奇怪。

  “奶娘,我困了。”林夏桃在李氏怀里蹭了蹭。

  李氏回神,低声道:“小姐睡吧。”

  见林夏桃闭上眼睛了,李氏本想带她回去,转念一想,既然都出来了,那她就去西边那座宅院问问。

  林夏桃睡不着,她娘派了那么多人出去,就是找不到方皎月的管家和奶娘,说明什么?说明方皎月早就吩咐过他们,有人上门询问家里的小姐走丢没?回答说没有。

  这样方皎月就能赖在她家里,没找到方皎月身边的下人,她娘肯定也不会把方皎月赶出去,只能一直照顾着。

  只要三天,以后她娘就会对方皎月死心塌地,这都两天了,她绝对不会再让她娘明天和方皎月在一起。

  如果她娘很喜欢方皎月,以后方皎月就能经常来家里,多来几次,那她的家人和下人都会喜欢上她,心甘情愿为她做任何事情,更别说秦臻和魏湘雅了,他们喜欢方皎月也是早晚的事情。

  所以林夏桃想让方皎月走,最好的方法就是让她娘知道方皎月住在那里,就能把人送回去了。

  马车一路行驶,到县城最西边后,车夫把马车停好,恭敬道:“小姐,到了。”

  “小姐睡着了,你们别吵醒她。”李氏把林夏桃给了秋月:“你抱着小姐在车里坐着,外面风大,别下马车,以免冻着小姐。”

  秋月道:“是。”

  李氏从马车上下来,一眼就看到不远处波光粼粼的湖泊,水波荡漾,不远处的花园里开着娇艳的梅花,还有很多她不认识的树木,冬天也没落叶,依旧葱郁。

  过去就是朱红色的大门,没上牌匾,不知道到底是哪户人家,黑瓦青墙,庄严气派。

  李氏稳了稳心神,叫了车夫过来:“你过去问下,就说主人家来自何处?”

  车夫小跑过去,遇到一个小厮从里面出来,手里还拿着一把大剪刀。

  车夫和那个小厮说了几句话,没有一会儿就跑回来了。

  “说是京城来的,但我问他家小姐有没有走丢,他说没,他家小姐一直呆在卧房看书。”

  李氏嘀咕一句:“京城来的啊,走吧,回去。”

  这么大的宅院,又是京城过来的人家,估计就是方小姐这段日子居住的宅院了,至于小厮为何那样说,可能是他真不知道自家小姐不见了。

  回到林府,见林夏桃还没醒,李氏让两个丫鬟带她先回暖水阁,她有点事情要去找夫人。

  还没靠近夫人的卧房,就听到方皎月可怜兮兮的声音:“姨姨,你是不是嫌我犯了?我只是太喜欢你了。”

  然后是夫人无奈的声音:“没有。”

  李氏站在门口,抬手敲门,恭敬道:“夫人。”

  姚玉兰见是她,松了一口气:“回来了,小桃呢?”

  “小姐睡着了,夫人,我有话想和你说。”李氏看一眼方皎月。

  姚玉兰会意,让身边的丫鬟带方皎月出去,哪知,方皎月不肯:“姨姨,我不想走,你是不是不喜欢我?”

  姚玉兰头疼,一个五岁多的小女孩一直粘着她,她只当她年纪小,离开父母身边没有安全感,把她当成她娘了。

  李氏见此道:“既然这样,那夫人和我出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