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十年代撩汉 第50章

作者:青柚nice 标签: 女配 甜文 年代文 穿越重生

  她有外挂,又不缺他们寄的那点东西,何必冒着他们不同意她和陆少钦的婚事的风险把她和陆少钦要结婚的事情告诉他们。

  陆少钦想到她受的委屈,也觉得没有必要把他们要结婚的事情告诉她的父母,只是……

  “既然你都已经单方面跟你的父母断绝关系了,为什么你还那么想回城?”

  “因为我想回去证明给他们看,我不比任何人差,他们放弃我,是他们没有眼光。”这是原主的想法,林晩说出来后,突然觉得有点讽刺,不是讽刺原主,是讽刺她自己。

  因为她和原主一样,也一心想证明给她的父母看,她不比别人差,甚至因此忽略了辛苦将她抚养长大的姥姥。

  等她姥姥走的时候,她才幡然醒悟,但已经来不及了,因为她姥姥走了,就再也回不来了。

  她跟嗨皮签订灵魂契约的时候,其实最想要的是让她姥姥复活,但嗨皮只能让她复活,没办法让她姥姥复活,所以,她才退而求其次准备回去继续证明给她的父母看,她不比别人差。

  “傻丫头,他们放弃你,并不是因为你比别人差,是因为你在他们心里没有你哥和你弟,甚至是你姐重要,哪怕你比他们更优秀也一样。不然,他们也不会单单只放弃你。”他从来都不比她哥他们差,她只是生在了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里,又没有她姐那么好运而已。

  “你说得对,他们也没错,是我没有福气。”严格上来说,原主的父母把原主抚养长大,已经尽到了为人父母的责任了,并没有义务再帮她找工作留在城里,所以,他们放弃原主,只是因为原主在他们心里没有她哥他们重要,并没有错。

  “你虽然没能留在城里,但你遇到了我,我虽然不比留在城里更让你欢喜,但我会尽我所能对你好,让你过得不比留在城里差。”陆少钦信誓旦旦道。

  “你怎么会不比留在城里更让我欢喜,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欢喜。”她这话是实话,因为她真的觉得陆少钦是她穿书的这辈子最大的欢喜。

  但听到陆少钦的耳朵里却变成了情话。

  因为陆少钦还没有从上辈子被她抛弃的阴影里面走出来,觉得她之所以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是因为她误以为回城无望。

  等高考恢复的时候,她该抛弃他,还得抛弃。

  不过,情话听起来也挺欢喜的。

  至少这一刻,他可以欺骗自己,他比留在城里更让她欢喜,是她这一刻最大的欢喜。

第56章 很甜 亲完陆少钦的唇后,她还吧唧一下……

  吃完饭后, 陆少钦本来打算带林晩去看电影,但又怕看完电影回岛上的时间太赶,再加上林晩提到她的家人后, 心情不佳, 情绪也不是很高,他索性就带她四处走走, 散散心。

  于是,他应林晩的要求,先带她去了肉联厂买猪肉,又带她去了粮油站买大米, 成功把约会变成了大采购。

  好在是和林晩一起,便是大采购,他心里也是欢喜的。

  回到岛上的时候,时间已经不早了, 天气也不是很好, 看着像是要下雨了,陆少钦懒得再去河里摸鱼, 就去他们大队专门用来处理海货的地方,用自己的工分换了两条黄翅鱼。

  他们大队的渔民每次出海捕的鱼, 除了做成各种干货交给公社销往全国各地外,还会分出一些新鲜的送到镇上去,他们大队里的人偶尔想吃, 也可以用工分换。

  换完鱼后, 陆少钦就回家做晚饭去了。

  晚饭吃的是白米饭和红烧肉,还有黄翅鱼汤。

  嗯,林晩心情不佳想吃白米饭和红烧肉,不然, 也不会让他带她去买大米和猪肉。

  顾北平因为受伤,今天也没去上工,所以,陆少钦做晚饭的时候,还是他给烧的火。

  林晩和陆嘉乐本来在院子里玩,后来天上下起了毛毛雨,他们俩就一人拿着一块麦芽糖到厨房找个角落坐着,看陆少钦做饭。

  顾北平一脸冷漠地看着正在吃独食的三个人。

  是的,三个人。

  林晩过来的时候给陆少钦也带了一块麦芽糖,没给他带。

  “你们俩是没地方可以去了吗?非要跑到厨房来挤着。”

  “外面下雨了,厨房里暖和。”林晩道。

  “雨下得大不大?大的话,要去给小刀送蓑衣。”说着,陆少钦还走到厨房门口看了眼,发现只是毛毛雨,他便又走回厨房里。

  许朝歌的身体壮得跟头牛似的,只是毛毛雨,完全没必要去给她送蓑衣。

  “小刀今天没去山上种田,就在大队里处理海货,你娘刚才已经拿着雨伞去接她下工了,不用给她送蓑衣。”林晩道。

  “是吗?那我刚才去换鱼的时候怎么没有遇到她?”是他运气太好了吗?

  顾北平也是这么想的。

  “幸好你没遇到她,不然,她可能当场就跟你拼命。她今天中午下工回来发现你和林晩背着她去镇上,气得午饭多吃了两碗,还好我们中午吃的是麦糊,否则我都担心她把自己撑死。”

  “等她回来知道今晚吃的是白米饭和红烧肉,估计气就消了。”许朝歌的气向来来得快,去得也快,特别是有好吃的的时候,她的心情能瞬间暴风雨转大晴天,陆少钦对此一点也不担心。

  正如他所料,许朝歌下工回来后,气势汹汹地跑到厨房,准备跟他拼命,结果一闻到红烧肉的味道,气瞬间就消了。

  “今晚吃红烧肉吗?”

  “是的,还有白米饭和黄翅鱼汤。”林晩道。

  “你们可以多背着我去几次镇上的,我一点也不生气,真的。”有白米饭和红烧肉吃,她也不是一定要跟他们一起去镇上。

  “你中午的时候,明明不是这么说的。”她中午刚知道陆少钦和林晩背着她去镇上的时候,可是说了等他们回来,她要打断陆少钦的腿这种大言不惭的话,结果一顿白米饭和红烧了,她就把自己的脸打得“啪啪”响。

  “我中午又不知道他们会买大米和猪肉回来。”要是知道他们会买大米和猪肉回来,她肯定不会生气,只会期待他们快点回来给她做白米饭和红烧肉吃。

  “除了大米和猪肉外,我们还买了些糖果点心回来,在大厅的桌子上放着,你要是饿的话,可以先去吃点垫垫肚子,回来的时候,记得给你四哥带块麦芽糖,他刚才看到我们吃,眼神就跟淬了毒似的,你要是再不给他带,他可能会一把火把厨房点了,跟你的白米饭和红烧肉同归于尽。”林晩交待道。

  “不就是一块麦芽糖,至于吗?我给你带两块。再多就没有了,别人也要吃。”特别是她,她要吃三块,不对,五块。

  这么想着的时候,她人已经离开厨房朝大厅跑去。

  身后还跟着一个深知她的尿性,生怕她把麦芽糖全吃完的小尾巴,陆嘉乐。

  她说完话就走,顾北平想跟她说,他不吃都来不及,只能嘀咕道:“我又不喜欢吃糖。”

  林晩听了,当下便无情拆穿道:“得了吧!怕苦的人多半都嗜甜。”

  “谁说怕苦的人多半都嗜甜,一点依据也没有。”顾北平反驳道。

  “有没有依据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嗜甜。”林晩道。

  “你胡说,我才不嗜甜。”顾北平不承认。

  “等小刀给你拿麦芽糖过来,我再让她去给你拿一面镜子过来,让你自己照照看,你吃甜食的时候,是怎样一副嘴脸。”他每次吃甜食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别提有多享受了,她不用外挂都看得出来他嗜甜。

  顾北平:“……”

  有这么明显吗?

  “好吧!我承认,我挺喜欢吃甜食的。”大丈夫能屈能伸,不就是喜欢吃甜食,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否认不了就大方承认。

  不过……

  “你以后还是少关注我点,没看见我二哥的脸都酸得扭曲了吗?”

  这个林晩还真没看见。

  她跟他说话的时候,是看着他的,没有看陆少钦。

  等她看向陆少钦的时候,陆少钦的脸上的表情已经恢复如常了。

  见林晩看过来,他便道:“你别听他乱说,我没有酸。”

  “是吗?我尝尝。”说着,她便起身走到陆少钦跟前,踮起脚在他的唇上亲了一口。

  陆少钦听她说她尝尝的时候,还想着这要怎么尝,结果她上来就在他的唇上亲了一口,他的耳根子瞬间就红透了。

  顾北平也在想林晩要怎么尝,见林晩起身朝陆少钦走了过去,他的视线便也跟着过去,结果眼睛瞎了。

  “艹!”他一个大活人在这呢!就不能注意点影响吗?

  林晩压根没把他当人看,自然不用注意影响。

  亲完陆少钦的唇后,她还吧唧一下嘴,像是真的在品尝味道一般,然后,一本正经道:“不酸,很甜。”

  陆少钦听了,耳根子更红了。

  要不是顾北平在,他真想把她搂进怀里狠狠地亲一口。

  “北平,你出去。”

  不用他叫,顾北平也打算出去。

  刚站起身来,许朝歌和陆嘉乐就回来了。

  一个手里拿着两块麦芽糖,一个手里拿着五块麦芽糖。

  拿着五块麦芽糖的是许朝歌。

  顾北平见了,嘴角忍不住抽了抽,道:“你要不要这么夸张?”

  “这才哪跟哪。要不是大伯母不让,我准备拿五块。”许朝歌道。

  “你拿的难道不是五块?”是他眼睛真的瞎了?还是她不会数数?

  “是五块,但有两块是给你拿的。你不吃吗?”他不吃的话,她就有五块了。

  “我吃。”他刚被林晩的骚操作酸到了,急需麦芽糖来拯救他的味觉。

  从许朝歌的手里拿过两块糖后,他便把其中一块放进嘴里,然后,坐回椅子上吃了起来。

  陆少钦还想着把他打发出去,他就可以狠狠地亲林晩一口,结果,他还没打发出去,许朝歌他们就来了,他只能遗憾地看了眼林晩唇。

  看完后,不由自主地咽了咽口水。

  声音不大,但耐不住许朝歌耳朵尖。

  听到他咽口水的声音,许朝歌还以为他也想吃麦芽糖,便问道:“二哥,你也想吃糖吗?”

  一旁的顾北平听她这话,抢在陆少钦之前阴阳怪气道:“他想吃的可不是糖,是天鹅肉。”

  许朝歌闻言,下意识看了一眼陆少钦的天鹅,也就是林晩。然后,发现林晩看起来好像很好吃的样子。

  于是,她便问陆少钦道:“二哥,我可以尝一下你的天鹅肉吗?”

  她说的尝一下,是想咬林晩一口,但听在刚打开新世界的大门的陆少心耳朵里,就是她想亲林晩一口,他几乎毫不犹豫地拒绝道:“不可能的,想都不要想。”

  “哦。”许朝歌被他拒绝,虽然有些遗憾,但也没勉强,转头看了眼自己的天鹅。

  同样刚打开新世界的大门的顾北平,见她看过来,分分钟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

  许朝歌见了,有些疑惑道:“你捂住自己的嘴干什么?我就算要抢你的糖,也是抢你手上拿着的,不会抢你嘴里吃着的。”

  “他捂住嘴,不是怕你抢他嘴里的糖,是怕你亲他的嘴。”林晩帮顾北平解释道。

  “我为什么要亲他的嘴?”那不是耍流氓吗?

  “你不是说你想尝一下天鹅肉,他就以为你要亲他。”林晩道。

  “我想尝一下天鹅肉,跟要亲他有什么……等等,难道尝天鹅肉不是用咬的,是用亲的!想起来了,我二哥第一次吃你的天鹅肉就是趁你溺水昏迷的时候亲你的嘴,所以,我想吃我四哥的天鹅肉,也要亲他的嘴。”许朝歌也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看着顾北平的眼睛不由地亮了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