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进你掌心 第21章

作者:张不一 标签: 都市情缘 甜文 现代言情

  陈知予清楚地看出来了他眼中流露出的失落与不舍,再一联系他刚才的行为,心头有些惊讶:这小子,不会是,情窦初开了吧?

  想了想,她问:“你有女朋友么?”

  季疏白忽然红了脸,低垂着眼眸回答:“没、没有。”

  小和尚的脸一直红到了耳根,像极了娇滴滴的小媳妇。

  陈知予被他这幅模样逗笑了,忽然踮起脚尖,在他的唇上亲了一下:“你现在有了。”

  她的双唇触感柔软,季疏白的脑子里瞬间炸开了花,瞪大了眼睛看着她。

  陈知予:“你不是喜欢我么?我给你当女朋友还不好?”

  季疏白的脸越来越红,红到几乎滴血。

  陈知予认真叮嘱:“从今往后你就是我男人了,好好活着,千万别让我守寡。”

  季疏白紧张到不知所措,甚至都快忘了该怎么呼吸,呆呆地回了个:“好。”

  陈知予舒了口气:“那我走了,这次真的要走了。”

  季疏白不想让她离开,可是他们都身不由已,他只能焦急地询问:“你还会再来么?”他又急切地补充道,“明年的今天,你还会再来么?说不定、说不定那个时候我的病就好了。”

  只要他的病能好,他就不用再担心死亡,就可以理直气壮地问她要联系方式了。

  “我会的,我一定会。”陈知予信誓旦旦地保证,“明年今天,晚上八点,不见不散。”

  季疏白终于安心了,对她说了句:“明年见。”

  陈知予:“明年见。”

  告别之后,两人一个朝北走,一个朝南走,怀揣着新的希望离开了通天桥,再次回归人间。

  一周之后,季疏白接到了医院通知,他终于等到了合适的配型。

  骨髓移植的很成功,没有产生排斥反应,他的病痊愈了,整个人如获新生。

  病好了之后,他不用再进行化疗,头发重新长了出来,身量又高了不少,身体也比生病时强健了许多。

  按照规定,捐献者和被捐献者的身份都要进行保密,虽然他不知道自己现在用的是谁的造血干细胞,但无论是谁,他都把那个人当成她。

  他永远记得遇到她的那天晚上是七月二十号,第二年的七月二十号晚上,他如约去了跨河大桥,手里还拿着一束玫瑰花。

  前往跨河大桥的途中,十五岁的少年紧张又激动。

  他有个好消息要告诉她。

  他要出国留学了,还会带上她,他跟父母说过这件事,他们同意他带上女朋友。

  父母现在对他言听计从,他说什么他们都会同意。

  他们还答应了他,会帮她和她的哥哥还债。

  她和他约得是晚上八点,他不到七点的时候就到了跨河大桥。

  夏季天长,七点的时候太阳才刚开始落山,他站在桥中央,手捧玫瑰花,满含期待地等着她。

  七点是下班高峰期,大桥上车水马龙,他时不时地会抬起手腕看看表,时间从未如此漫长过。

  期待又焦急地,终于等到了八点,天已经黑了,但是她没有出现。

  少年有些失落,却没失望,或许是路上堵车了,所以她迟到了,再等等,她一定回来。

  又等了一个小时,她还是没出现,

  桥上的车流量已经开始逐渐变少。

  到了凌晨十二点,桥上再无来往车辆与行人,仅剩下了一位手捧玫瑰花的少年。

  少年形单影只,神色落寞,却又倔强的不肯离去。

  他一直等啊等,从日落等到日出,也没等来心爱的姑娘。

  但他还是不死心。

  或许,是她记错了时间呢?

  于是第二天晚上,他又来了大桥,再次等了一个通宵,却依旧没有把她等来。

  接连等了三个晚上,他都没有等到她。

  他心里清楚,自己再也等不到她了。

  她骗了他。

  人海茫茫,他又没有她的联系方式,根本找不到她。

  一个月后,他出了国,开启了留学生涯,不过每年的七月份他都会回国,每年七月二十号那天晚上,他都会抱着一束玫瑰花,不死心地去跨河大桥,等着一个混蛋,一等就是一整个通宵。

  他等了她整整十年。

  他还以为自己这辈子都等不到她了,但是忽然有一天,他停在路边的那辆迈巴赫的前挡风玻璃上压了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一个女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她撞了他的车,让他联系她商量赔偿的事。

  落款姓名:陈知予。

  他本以为自己终于等到了她,结果当他通过她留下的联系方式找到她的酒吧的时候,他才发现,她早就把他忘了。

  他等了她十年,她却从未将他放在心里过。

  十年,他等了寂寞,真是恨死了这个没心没肺的混蛋,却又对她欲罢不能。

  作者有话要说:  入V第二章 ,今天评论区依旧送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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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事情已经过去了十年, 许多细微末节的东西陈知予早就记不清楚了,讲也只能讲出个大概。

  讲到最后,她轻叹了口气, 又看了一眼手中的画像, 道:“我第二天就去医院做了骨髓捐献的登记, 但是两年之后他们才给我打电话,说有个白血病人的骨髓配型跟我合适,问我是否真的确定要去做捐献。”

  季疏白:“你去了么?”

  陈知予:“我当然去了。”她又补充道, “但是捐献者和被捐献者的身份都要保密, 更何况,已经两年了……我也不知道对方是不是小光头。”

  两年的时间, 足以改变很多东西。

  她很担心, 小光头等不了两年。

  季疏白心里清楚,她的捐献对象不是自己,但无论为他捐献骨髓的人是否是她, 他都会把那个人当成她, 所以这件事对他来说并不重要。

  现在他最想弄清楚的是她为什么不去赴约?

  他等了她整整十年。

  她刚才也没有提及他们的约定,所以他只能侧面询问:“你们临别前,就没有约定过什么吗?”

  陈知予一脸懵:“约定什么?”

  季疏白咬了咬牙, 压着脾气说道:“约定下次见面。”

  陈知予:“没有啊。”

  故事在和她小光头离开大桥的那一刻就结束了,哪来的那么多后续?

  季疏白已经快被气炸了,但又不得不拼命使自己保持冷静,不然他一定会被这个没心没肺的混蛋气死。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强作平静地说道:“你们两个也算是互相救了对方一命,怎么会没有约定下次见面?”他还是不死心,想提醒她一下,“说不定有, 但是你忘了。”

  陈知予一边卷画轴一边说道:“忘就忘了吧,没必要再见。”

  她由衷的希望那个小光头能够等到合适的配型,希望他病情痊愈,希望他好好地活着,但却从没想过会与他再次见面。

  他们俩虽然有着过命的羁绊,但归根结底还是两路人,拥有不同的人生,分别过后,就没必要再有交集了,免得尴尬。

  其实,也是有点害怕再也见不到了,或者说,害怕得知他已经不在人世的消息,所以不如永远不要见面。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她的语气十分无所谓,但对于季疏白来说,这句话中的每一个字都像是一根针,直直地刺入了他的心头。

  好一个没必要再见。

  他再次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神色复杂地望着她,不甘心地问:“如果你不愿意再见到他,当初为什么要给他当女朋友?”

  陈知予丝毫没有注意到他的异常,转身把卷好的卷轴重新放回了纸箱中,同时回道:“因为我看出来了他喜欢我,他不想让我走,我走了他会很难过,所以我才会跟他说要当他女朋友。其实那个时候我也没想那么多,就是不想让他的人生有遗憾。”

  他的生命很脆弱,脆弱到随时可能戛然而止,如果到临死前连个女朋友都没有,那也人生也太空白了。

  既然他喜欢她,那她就成全他。

  与情爱无关,只是为了成全。

  季疏白明白了,她从来没有喜欢过他,当时的举动只是出于同情,就连之后的约定,恐怕也只是为了哄他回家。

  但他却当了真。

  这时,陈知予又忽然说了句:“但无论如何,他对我来说还是一个很重要的人,因为他救过我的命,除了我的家人们,没人能超越他在我心中的份量。”

  这句话,又令季疏白的内心瞬间平衡了许多。

  她承认了他的重要性。

  这个混蛋,总是能让他又爱又恨。

  犹豫片刻,他再次启唇,试探性地问:“如果他活了下来,并且找到了你,你会怎么办?”

  陈知予设想了一下这种情况,实话实说:“先恭喜他活了下来,然后把他赶走。”其实她想说得是“让他滚蛋”,但话到嘴边了又想起来和尚弟弟是个正义使者,这么说容易给他造成一种自己是渣女的感觉,于是就换了个委婉的词汇。

  时刻谨记给弟弟留下一个好印象,三百万的任务才更好完成。

  季疏白又气又无奈:“为什么要把他赶走?他对你不是很重要么?”

  陈知予沉默少顷,叹了口气,沉声道:“因为他见过我最落魄的一面。”

  对她来说,那天晚上应该是她人生中最凄惨的一天,父亲的葬礼、傅家门前的苦苦哀求、大桥上的轻生行为……所有的一切都在印证着她的可悲与可怜,而小光头就是这一切的见证人。

  如果再次见到那个小光头,她一定会有种无地自容的感觉。

  可以这么说,人人都有不能回首的黑历史,所以她不想见到小光头,只要一看到他,她必定会想到自己的黑历史。

  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