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进你掌心 第4章

作者:张不一 标签: 都市情缘 甜文 现代言情

  而且即便是她同意了转让南桥,另外三个人也不会同意。

  除非倾家荡产,不然她一定要坚守南桥。

  就在她犹豫着明天上午要不要去二手钟表市场试试运气的时候,耳畔忽然想起了熟悉的嗓音:“你怎么还没走?”

  陈知予闻声抬头,看向了酒吧门口,那里站着一位瘦瘦小小的女生,身穿浅红色lo裙,背着一个黑色双肩包,纤细的双腿上套着洁白的长筒袜,小巧的双脚上穿着一双细带小皮鞋。个头不到一米六,皮肤白皙五官精致,标准的小萝莉,像极了洋娃娃。

  已经快晚上十点了,看到红啵啵回来后,陈知予放心了,回道:“这才几点,我回去那么早也没事干。”酒吧里也没客人,其实她完全可以早点回家,但是却一直没走,只是为了等他们几个回来。

  生意不好,他们几个没必要全都留在酒吧,于是就实行了轮班制,一人轮一天在酒吧值班,这样一来其他人就能去干兼职了。

  四人兼职赚来的钱,大部分都贴给了酒吧,他们心照不宣地共同往这间一直在倒闭边缘的酒吧里扔钱,只为了紧紧地勒住手中缰绳,不让这间酒吧一头扎进倒闭的深渊中。

  今天刚好轮到了陈知予值班。

  红啵啵比陈知予小四岁,今年二十四,十三岁那年流落街头,被陈知昂捡回来了,从那时起她就一直留在南桥。

  一起共同生活了十一年,陈知予早就把这个被哥哥捡回来的女孩当成了自己的亲姐妹。

  妹妹太晚回来,姐姐总是担心的,亲眼看到她平安到家,她才会安心。

  红啵啵进门后直接朝着陈知予走了过去,还没走到她身边呢,目光率先落到了她的手腕上,看到她的手表还在,她不仅舒了口气:“我还以为你又要变卖家产了呢。”

  陈知予无奈一笑,否认道:“你想多了,我还能卖什么呀?再卖就把我自己卖出去了。”

  红啵啵:“先卖加菲猫吧,现在猪肉涨价了,他最值钱。”

  加菲猫原名茅飞迦,是酒吧的调酒师,长得白白胖胖,圆头圆脸圆身体,像极了加菲猫,故得此名。

  加菲猫和陈知予一样大,也是陈知昂领回来的。

  本是贫困山区来的孩子,十六岁那年身无分文的来到了东辅,不慎被骗进了犯罪集团,成为了一名职业小偷,在街上偷陈知昂的时候被抓了个正着,但是陈知昂并没有把他交给警察,反而还将他从犯罪团伙中救了出来,领回了酒吧,让他跟着当年的那个老调酒师学习调酒。

  陈家破产后,那位老调酒师辞了职,但是加菲猫却一直没走,因为南桥是他的家。

  听闻红啵啵的话后,陈知予被逗笑了:“我觉得你说的有道理。”

  正说笑间,又有人回来了。

  听闻开门声后,两人同时朝着门口看去,回来的是一个瘦瘦高高白白净净的男生,穿着浅灰色的卫衣和牛仔裤,即清秀又帅气。

  红啵啵冲着他喊道:“王三水,你今天不是ktv的夜班么?怎么回来这么早?”

  王三水长得斯斯文文,开口就惊艳全场:“包房里有个臭傻逼想他妈的泡我!”

  陈知予:“男的女的?”

  王三水:“女的。”

  陈知予:“那你确实对人家不感兴趣。”

  王三水是个基,基佬的基,无父无母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后来爱上了一位渣男,渣男狠心抛弃了他,自杀的时候被陈知予和陈知昂一起救了回来,从那时起他就一直留在了南桥。

  南桥四人,一个性感老板娘,一个白胖加菲猫,一个萝莉lo娘,一个0。

  听闻王三水的话后,红啵啵好奇地问:“她准备怎么泡你?”

  王三水:“她用金钱侮辱我,陪她一晚上给我五万块钱。”

  红啵啵:“……”

  陈知予:“……”

  俩人沉默着对视一眼,继而双眼放光地看着王三水,异口同声:“要不你……考虑一下?”

  王三水:“……”

  作者有话要说:  季疏白:“我想当你们老板。”

  王三水:“tui,你做梦!”

  加菲猫:“痴心妄想!”

  红啵啵:“呸!你根本配不上我们老板娘!”

  陈知予:“好感动!”

  *

  季疏白:“我有钱。”

  王三水:“老板。”

  加菲猫:“老板。”

  红啵啵:“老板。”

  陈知予:“……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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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南桥是一栋两层楼高的红砖建筑,中式尖顶风格,屋顶上覆盖着层层叠叠的灰瓦,门窗皆是上圆下方的样式,统一的黑色铁艺框架,有点民国建筑的风格。

  一楼是酒吧营业区,二楼是员工生活区。

  二楼有三个房间,红啵啵、王三水、加菲猫他们三人一人一间,陈知予不住在酒吧,她住在距离酒吧街差不多二十分钟车程的一片普通住宅小区里。

  在这片小区里,她有一套小房子。

  现在她名下最值钱的东西除了手腕上带的这块百达斐丽,就是这套不到九十平方的小房子。

  这套房子是爸爸生前给她和哥哥买的,为了以防万一,以免家中出事之后他们兄妹俩到时候露宿街头。

  当初本以为是多此一举,最后没想到还真的用上了。

  人生就是这么的变化无常。

  父亲去世后,兄妹俩共同背负起了高额巨债,还债的过程异常艰辛,俩人曾多次想过把这套房子卖掉,但房子卖了之后,他们俩真的就要露宿街头了。

  或许是因为自小烙印在骨子里的那份骄傲让他们俩不允许自己露宿街头,为了维持最后的那份体面,他们最终还是留下了房子,咬牙还清了债务。

  十八岁之前,陈知予一直住在如城堡般豪华的别墅里;十八岁之后,她搬到了这套两室一厅的小房子里,一住就是十年。

  哥哥在世的时候,她和哥哥一起住,哥哥离开后,她自己住。

  自己一个人住偶尔会感觉无聊,她曾想过让红啵啵搬过来和她一起住,但是红啵啵不同意。

  这个洋娃娃般的萝莉,只想守着南桥,她说,那里一直残留着他的味道。

  陈知予知道,红啵啵口中的“他”是她的哥哥。

  对于红啵啵来说,陈知昂是她的神明,是他将她从泥泞肮脏的人世间救了出来,所以她愿意为他奉献一生,无论神明在不在人世间,她都要誓死守护着他一手打造的庙宇,并且再也不会为了他人心动。

  感情这种事,谁也劝不明白,陈知予也只能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女孩子不应该太早遇到她的神明,不然极有可能会被影响一生。

  “想要从心里剔除一个在你幼时起就在心尖扎根的人很难,除非这个人在你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绝望无助的时候狠心抛弃了你,并且一去不复返。”这是红啵啵的原话,“我忘不了你哥哥,因为他从没抛弃过我,虽然、他从来没说过他爱我。”

  那时,陈知予闻言之后回道:“我哥不会抛弃任何人。”

  “我当然知道。”红啵啵朝她眨了眨眼睛,俏皮地问,“你还记得他么?”

  陈知予一愣:“谁?我哥?我当然记得啊!”

  红啵啵笑了:“你不记得就好。”

  这段对话发生在上一次陈知予邀请红啵啵搬过去和她一起住的时候,结局依旧是无功而返。

  红啵啵只想住在南桥,除了南桥,她哪都不去。

  陈知予无奈,只好任由她。

  今晚轮到她值班,红啵啵和王三水安全回来后,她就能放心地走人了,临走前她去吧台记了一下帐:一杯柠檬水,六块。

  今晚唯一的一单生意,就是这杯柠檬水。

  记账的时候,她顺便问了句:“明天该谁值班了?”

  红啵啵和王三水同时回答:“加菲猫。”

  现在唯独加菲猫不在店里。

  南桥生意不景气,再牛逼的调酒师也没有用武之地,然而加菲猫除了调酒牛逼之外也没有什么别的生存技能了,于是乎他就去别的酒吧当起了调酒师,赚别家酒吧的钱,贴补自家酒吧。

  为了不被这条街上的同行们笑话,陈知予勒令他不许在方圆五公里内的酒吧里做兼职,不然格杀勿论。

  陈知予记完了帐,想了想,道:“快中秋节了,到时候聚一聚,一起吃顿饭。”

  南桥四人,每个人每天都在努力地赚钱,很久都没有一起吃过饭了。

  中秋节是团圆的日子,一家人应该在一起吃顿饭。

  红啵啵率先表示赞同:“OK!”

  王三水提出小小建议:“吃火锅行么?”

  陈知予笑着回:“行!”她从抽屉里拿出来了自己的钥匙,嘱咐道,“明天我不来,有事打我电话。”说完,她就拎着包走了。

  秋日的温差很大,一推开酒吧的大门,陈知予就感觉到了凉凉寒意,她下意识地扭头朝着隔壁胜柏看了一眼。

  胜柏酒吧的门面很潮,金属朋克风的装修,和南桥的复古文艺气息截然不同,门口摆着几张露天桌,三三两两地坐着几位客人。

  陈知予的目光在胜柏门口巡视了一圈,并未看到白色的身影,寥寥地收回了目光,心想:也不知道“小和尚”应聘成功没。

  但转念又一想:这个臭小孩成不成功和我有什么关系?

  索性不再想这件事了,再次迈开了脚步,朝着街尾走了过去。

  这条酒吧街东西通透,街尾也算是街口。

  南桥位于街口北侧,陈知予的车就停在路边,是一辆银色的五菱荣光面包车,开了快十年了,当初买的时候才花了还不到五万块钱。

  这辆车既是她平时的代步工具,也是酒吧进货时用的拉货车。

  经历了十年的风吹雨打,银色的荣光早已褪去了荣光,变得暗沉无比,车身上坑坑洼洼,都是驾驶在岁月的长河中被撞出的痕迹。

  陈知予从包里拿出了钥匙,走到了驾驶室门前,正准备开门上车的时候,余光忽然扫到了一抹白色的身影,她扭头朝前一看,意外地看到了“小和尚”。

  怎么这么晚才走?面试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