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 第1章

作者:爆炒小黄瓜 标签: BG同人

  [歌剧魅影]情人

  作者:爆炒小黄瓜

  简介:

  【正文完结,尾声篇更新中】【

  【一】

  因为相貌可怖、性格病态,他被人们称为“恶魔之子”。

  没人在意他的头脑与天赋。

  相反,他越是表现得无所不能,周围人越是惧怕他。

  他活在恐怖的地狱里,终其一生都在渴盼,能得到救赎。

  ——救赎来了。

  她面颜娇媚,宛若金发白肤的天使,打开了关着他的铁笼,低声催促:“快逃。”

  逃跑的时候,他回头看了她一眼,记住了她的脚。

  她穿着摩洛哥山羊皮平底鞋,没有穿袜子,脚背微弓,脚腕上有三颗小小的黑痣。

  【二】

  历经地狱般的磨难后,他戴上面具,终于又见到了她。

  她却已经嫁给了一个俊美无俦的伯爵。

  【三】

  “想要找到你的父亲,你必须和他离婚,”他离她很近,炽热的呼吸在她的唇边燃烧,口吻却冰冷不可违逆,“不然我可能会杀了他。”

  再后来,他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她家里,当着伯爵的面亲吻她的发顶,抬起那双金色毒焰般的眼睛,冷漠而轻蔑地扫视着伯爵……

  【阅读预警】

  1、歌剧魅影同人,每一本男主的背景都会有轻微改动,严格来说不算同一个人。

  2、男处女非。女主花心笨蛋美人,有过不少情人,最爱的只有男主,男主占有欲和嫉妒心极强,醋桶再世,随时随地都在吃醋,1v1小甜文

  3、男主有病娇属性,介意慎入。

序章 1、Prologue

  ◎不要靠近“恶魔之子”所在的笼子◎

  巴黎马戏团

  ……

  宣传单正面

  ……

  我们有最美丽的连体双胞胎

  最小巧的侏儒男孩

  最会玩弄火焰的吉卜赛女郎

  最会训练狮子的驯兽大师

  上百个装在瓶子里、未能降生的畸形怪胎

  以及——

  “臭名昭著”的“恶魔之子”!

  ……

  宣传单背面

  ……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颗森白恐怖的骷髅头

  ……

  压轴节目《恶魔之子》详细介绍:

  “恶魔”两个字绝不是夸张。他拥有最恐怖的相貌,最天才的头脑,以及最动听的嗓音。

  如此富有戏剧性的组合,如果不是罪不可赦的恶魔,仁慈的上帝怎会对他施以这样严厉的惩罚?

  我们在沼泽地发现他时,他浑身都是血,肩部、手臂和小腿布满了触目惊心的伤口,大头蝇在周围盘旋不止,不远处还有一只秃鹫虎视眈眈,俨然已将他当成死人。

  他的眼神却异常冷静、清醒,一边往伤口上倒火药,一边近乎漠然地观察着我们,似乎只要我们有异动,他就算拼上性命,也会将我们置于死地。

  我们怀疑,那时的他之所以全身浴血,是因为刚从短吻鳄的口中逃生,否则无法解释,后来他为什么会有一双鳄鱼皮短靴。

  至于为什么不是杀了人——噢,女士们先生们,请放心,他绝对不是逃犯,警察先生们不会放过一名长相这样特别的逃犯。

  加入马戏团不到半年,他就学会了马戏团所有成员的才能,包括最复杂的变魔术,我们可怜的魔术师先生不得不打包行李,换一个地方谋生。

  他还学会了如何将火焰玩弄于股掌之中,要不是我们那位喷火女郎足够美艳,估计也得打包走人。

  他甚至学会了我们侏儒男孩的拿手好戏——如何在双手双脚被捆绑的情况下,挣脱被打死结的绳索——老天啊,要知道,他几乎是两个侏儒男孩那么高!

  这半年来,我们见识了他那堪称可怕的头脑与天赋,完全是走到哪儿,学到哪儿。

  在西部,他跟一位快枪手学会了如何闪电般拔枪、开枪;在翡冷翠,他在一家歌剧院——后门的下水道旁边——跟里面的歌唱家学会了如何用歌声蛊惑人心;在一个个破烂不堪的小酒馆里,他在赌桌上学会了各种各样出老千的方法,甚至自创了一种不碰扑克牌也能出千的绝技。

  我们相信,要不是上帝给了他一张魔鬼般丑陋可怖的脸庞,他绝对能成为这个时代最为传奇的人物。

  附:

  《恶魔之子》节目观看指南:

  请女士们先生们务必遵守!

  不要与“恶魔之子”对视

  不要与“恶魔之子”交谈

  不要靠近“恶魔之子”所在的笼子

  请不要责怪我们太过残忍,把他关进笼子里,实属无奈之举。

  我想,没有哪位观众愿意看见,一个长相恐怖如魔鬼(且精通魔术,能随心所欲地操纵火焰,挣脱打了死结的绳索,像神枪手一样快速拔枪、开枪,甚至能从短吻鳄口中死里逃生)的年轻男子,在这个文明的国度四处游荡吧?

  ……

  对了!

  千万不要给他任何类似于铁丝的东西,包括但不限于针、线、钢笔、戒指、项链、发卡等!!!

  ……

  注意安全

  祝您观看愉快

  ·? 金鸟笼 ?

  ?

第1章 Chapter1

  ◎“您一定得看看他们的演出。”◎

  “艾德勒小姐,这个马戏团来自巴黎,”他说,“您一定得看看他们的演出。”

  这是男人第三次提起巴黎。

  前两次分别是:

  “艾德勒小姐,听说新奥尔良虽然已经是美国的城市,但仍保留着殖民地的做派,人们都像巴黎人一样有教养,饭店里——尤其是高级饭店,全是法文菜单,法式烹调,不知是真是假?”

  “艾德勒小姐,请原谅我的无礼,我不知道新奥尔良的时尚是怎么一回事,但在我们巴黎,只有最卑贱的女工才会穿这种露出脚踝的裙子。我不想对女士的服装指指点点,但您真的不该露出自己美丽的脚踝。”

  莉齐·艾德勒神色温和地说:“对,您说得都对。”

  男人很满意莉齐的回答。

  再没有比她更适合结婚的女孩了。

  既是石油大亨的女儿,又是远近闻名的美人,性情温婉恬淡的同时,却又不失少女的天真狡黠。

  当然,最值得赞颂的,还是她那张标致的脸蛋儿。虽然是粗鄙的北方人,皮肤却像南方贵族般白皙无瑕,看不见任何雀斑疵点,如同凝固的乳脂一样润泽光滑;嘴角天生上翘,上唇中央有一颗小小的、红石榴般的唇珠,使整张脸呈现出一种朦胧而华艳的肉感之美。

  就是出身不太好,男人暗想,父亲虽然富可敌国,却终究是个投机家,靠战争、铁路和石油发了横财,不像他们血统高贵,底蕴丰厚。

  但想到她那将近百万的嫁妆,他又对她充满了似水的柔情。

  男人清了清嗓子,正要对她讲几句情话,哄她开心,就听莉齐语气轻柔地说道:“这马戏什么时候开始?晚上我们不看电影了,就看这个吧。”

  男人立刻答应下来,前去剧院的售票亭买票。

  莉齐望着男人的背影,温和的表情渐渐冷淡下来。

  她一点儿也不想跟这人约会——他的头衔是什么来着,伯爵还是子爵?——和她约会的,有好几个伯爵,她完全分不清他们之间的区别,只对一个叫“兰斯”的伯爵有点儿印象,因为他相貌英俊,极有教养,不像其他人一样傲慢无礼。

  随着电影艺术的兴起,歌剧院的生意日渐凋零,像正厅前座这样的好位置,以前只有托关系才能弄到,现在只需要走向剧院里的售票亭。

  为了维持表面的繁荣,剧院经理允许马戏团、杂技团和低俗的爵士乐队进剧院演出,不然仅靠歌剧和芭蕾哑剧的收入,完全无法撑起这样一个奢华的剧院。

  按男人的话说,正厅后座都是一些“下等人”。

  但经过那些“下等人”时,他居然没有露出鄙夷的眼神,莉齐正要高看他一眼,就见他一边坐下,一边发表“高见”道:“不知道那些下等人能不能看懂巴黎的马戏。”

  “……”

  莉齐垂下眼睛,打开珠母扇,沉默地摇了摇,想到自己无论嫁给谁,都必然会嫁到巴黎去,不由有些绝望。

  十分钟后,演出开始了。

  因为不是首演之夜,观众的反响并不热烈。这一现象,自然又受到了男人的嘲讽:“一群乡巴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