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爆炒小黄瓜
她也不需要他说话,她的表白是想到哪儿,说到哪儿:“我这辈子真正喜欢的人可能就两个——不对,三个。一个是罗伯特,一个是‘朱丽叶’,我在学校的女友,她是个好女孩,现在应该已经嫁人了,或者跟别的女孩过上了快乐的生活。”她说,“最后一个,是你。”
“我?”
“是呀。”起初,她还有点儿发抖,有点儿想哭,但越说越快活,真情流露才能体会到的快活,“喜欢的人还能凑出来三个,但我真正爱上的人——只有你。亲爱的,我爱你。我从来没有这么爱一个人,也没有想过自己会爱上一个人,光是想想都有些害怕。”
“怕什么?”
她不满地看了他一眼。他嘲讽罗伯特的时候,言辞冷锐,令人难以招架,现在却像个傻子似的,只会重复她最后一句话。她撇撇嘴,懒得跟他计较——就当他高兴傻了吧!
“噢,你不懂,”她掏出手帕,擤了擤鼻子,“爱上一个人,便等于自愿戴上了锁链,并把锁链的另一端交给了对方,而喜欢一个人,是不用戴上锁链的。我可以喜欢很多人,不用对他们负责,也不用对他们忠诚,甚至可以又讨厌又喜欢一个人,但显然不能这样对待自己的爱人。”
擤完鼻子,她不知道把手帕往哪里放,他拿了过去,又递给她一条干净的手帕。
“只有你会这么体贴!”她甜甜地撒了个娇,却没有得到他的回应。他垂着长长的眼睫毛,不知道在想什么。
许久,他的视线回到了她的身上,声音冷淡而生硬:“既然爱我让你这么难受,那你为什么要给自己找不痛快呢。”
莉齐迷茫地望着他,没明白他的意思,还以为他在说一个拐弯抹角的笑话,几秒钟后,她忽然反应过来他话音里的讽刺意味,竖起了眉毛:“你觉得我是在给自己找不痛快?噢,我恨不得抽你一巴掌——你怎么能这样说话?”
“爱上我,”他冷冷地说道,“等于自愿戴上了锁链。这是你自己说的。”
她攥紧两拳,竭力使自己不要像被掏了蛋的鸵鸟,可还是像鸵鸟似的暴怒起来:“我那样一番真挚的表白,你就听见了这个?你真是世界上最蠢、最蠢的蠢货!”
埃里克垂下头,撑住额头,急切而狂乱地深吸了一口气。
“我的确是个蠢货。”他自嘲地说,呼吸仍有些急乱,“你说爱我,我本该说‘我也爱你’,然后什么都不想,像小偷接受不义之财一般,心安理得地收下这份爱。可是,莉齐,你要是知道我是个怎样的人,或许就会明白我为什么不敢接受这笔巨款了。”
“小偷?不义之财?”她生气地说,“你一定要把我们的感情形容得那么不堪吗?”
“不堪的只有我。”他说。
“胡说什么,我一点也不觉得你不堪!”她越说越生气,眼中闪着炽亮的怒火,“相反,你是个很好很好的人。你那么聪明,那么冷静,博闻强识,不管学什么都一点就通,而我至今法语还说得磕磕绊绊。我们差距那么大,你却从没有说过我笨,不管我问什么,都很有耐心地解答,从不故意说一些难懂的话,显摆自己的学识。很多男人都喜欢显摆自己的学问,你却没有这个毛病。你也从不靠贬低女人,来彰显自己的强大——这是一个很可贵的品质,但大多数男人都不想要这个品质,他们觉得,只要女人足够柔弱,足够娇嫩,无时无刻都需要男人的保护就行了,并不需要正视她们的价值。天知道,我多么鄙夷这样的男人!”
她说完了,眼巴巴地望着他,希望他能迅速接受这一长串罗列出来的优点,然后按照常规流程,亲吻她的嘴唇。
然而,他的神色始终平静如死水,眼神冷漠而倦怠。
她形容不出来这种倦怠,就好像他全身上下的情绪都集中于某处,以至于他只能做出这种平静、冷漠、倦怠的表情。
“莉齐,你有没有想过,你说的这些并不能算作优点呢?”
她大皱眉头:“为什么不算?”
“聪明,”他说,“只是因为我的头脑有幸比正常人灵活一些。而且,这聪明也没有给我带去便利,反而使我显得更为可憎。有时候,我总是在想,如果我愚蠢又迟钝,命运是否会善待我一些。”
“我不同意你这话!”她立刻反驳道,“如果你是个傻子,我是绝不会喜欢上你的,没人会喜欢傻子!”
“因为你善良、单纯,愿意看一个人的灵魂而不是相貌。”他揉了揉眉心,轻叹一口气,“但大多数人都不具备你的品质。对他们来说,一个长相如怪物的人,要是比大部分人都聪明,只会让他们感到可怕。”
“你为什么要去管他们想什么呢!”她像个孩子似的嚷道,像是要把这些想法从他的脑子里赶走一般,“我从不在乎那些蠢货的想法。在我眼里,你就是一个顶顶优秀的人!那些蠢货出于无知和嫉妒,才会说你是魔鬼。天才总是招人嫉恨,而你比天才还要聪明,他们当然会感到恐惧和不解。他们无法说服自己,上帝把所有的智慧都给了一个不信教的人!”
埃里克抬起眼,微微笑了起来。
她以为他终于被她说动了,松了一口气,也笑了起来,心里却在嘀咕——这人可真难安抚。
“你知道么,莉齐。”他说,“你这样,只会让我这辈子都无法对你放手。”
她第一次听他说这样露-骨的情话,不由有些害羞,嗫嚅着说道:“……我也会爱你一辈子。”
“傻瓜,”他缓缓地说,用大拇指和食指扣住她的下巴,抬起她的脸庞,“如果我是你,现在只会转身就跑,跑得越远越好。莉齐,你不了解我,你只看到了我想让你看到的一面。”
莉齐原以为她向他告白以后,他会先激烈地吻她,再跟她勾画美好的未来,想想以后在农场养几头牛,几头羊,几匹马。
谁知,他先是像木头似的一言不发,又冷漠地说了一些反话,气得她直跳脚,最后又莫测高深地叫她转身就跑。
要不是他上一句话让她心里热烘烘的,她现在肯定烦躁得要叫骂起来了。
“哦,得了,我才不管你有几个面!”她不耐烦地说,“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完人的!连我都懂的道理,你为什么不懂呢?就连罗伯特那样遵守清规戒律的教士,都不像表面上那么完美呢。”
话音落下,她感到他的呼吸一下子变得很重,声音也冷了下来:“不像表面上那么完美,什么意思?”
她没注意到他的异样,只想快点带过这个话题:“噢,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人都有缺点——”
他却重重地捏住她的下巴,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的眼睛,冷冰冰地审问道:“什么意思,告诉我。”
莉齐一边纳闷他为什么对罗伯特的缺点那么感兴趣,一边不情不愿地说道:“那你千万别告诉别人——罗伯特神父看上去品行端正,私底下却看过康康舞。”
埃里克愣了一下,目光有些茫然:“康康舞?”
“嗯——就是那种露大腿、露长内裤的舞蹈。”
“这就是他不像表面上那么完美的原因?”
“不然呢,”她嘟囔说,“这在教士里可是很严重的罪过。”
她不想在背后议论别人,尤其是罗伯特神父,迅速回到了原来的题目上。
“你看,”她一脸严肃,几乎用上了教育的口吻,“人人都有缺点,我也有。你觉得我单纯又善良,实际上我虚荣又愚钝。可是,我仍觉得自己有爱人和被爱的权利,不会莫名其妙地叫你转身就跑。你那句话真的很伤人,下次不准那样说了,知道了吗?”
说到一半,她感觉语气有点儿重,便仰起头,对他眨了眨眼睫毛,露出一个甜美妩媚的微笑。
这个笑容却没有起到预想的作用,他的神色仍然古怪而茫然,呼吸仍然急切而狂乱。
莉齐想,她要是发现了一处宝藏,不知道藏在哪里,就是这个表情。
她沾沾自喜地想:“哎呀,他觉得我是宝藏呢!”完全没有意识到,即便是她,发现宝藏的第一反应,也是藏起来,不让其他人发现。
这时,埃里克低沉地开口了:
“我想带你去一个地方。”
作者有话说:
这章掉落50个红包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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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Chapter39
◎她的埃里克◎
看得出来, 他准备接受她的爱了。莉齐欢快地说:“好呀,你要带我去哪儿?”
“我住的地方。”埃里克没有看她,转过身, 朝前面走去,“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等下就回来。”
“好, 我等你。”
她没有意识到,他这个举动既像是猛兽在试探猎物是否已经停止了挣扎, 又像是故作慈悲的猎人给了猎物最后一次逃跑的机会。
猎物本人却满脑子都是怎么经营农场。
她早就看上了一个小农场,那里人烟稀少,绿草繁茂,一眼望去就像一块晶莹鲜亮的翡翠,人迹罕至的地方还能看到美洲野牛。那些野牛沉默、温顺、壮美,除非听见尖锐的枪响, 决不主动攻击人类。
她每次看到奔腾的野马和安静的野牛, 闻着爽净的青草味,内心都会腾起强烈的快乐。
可惜,艾德勒没办法陪她在俄城久住, 只有在巡视石油产业时,才会陪她去那边小住一段时间。
她试过一个人待在那边, 无聊得差点发狂, 最后悻悻回到了大城市。
她嫁给兰斯以后,还以为小农场的梦想这辈子都无法实现了。但上帝把埃里克带到了她的身边——虽然她还是不信上帝,却对上帝的安排大大地满意。
埃里克什么都懂, 肯定也会经营农场, 而她对照顾牲畜一窍不通——这也是她的农场愿望迟迟未能实现的重要原因, 一想到要清算账目, 要管理工人,要筑起围栏,防止别人偷盗牲畜,还要给母牛母马接生,她的脑袋就疼得要命,但有了埃里克,这些就都不是问题了,反正他无所不能,让他去做就行了。
莉齐把埃里克的未来安排得明明白白,在脑袋里罗列了十多个计划,要是手上有笔,她就兴致勃勃地写下来了。
这时,一辆四轮马车驶了过来。
埃里克坐在驾驶的位置,脸庞在车篷的阴影里,显得模糊不清。
他看了她一眼,轻而易举地勒住两匹马,朝她伸出一只手。
他做这个动作时,并没有转身,另一只手仍拽着缰绳。
也许是她想多了,又也许是他的神色太有压迫感,她总觉得他手上缰绳的另一端,不是那两匹马,而是她的脖子。
莉齐把这诡异的想法赶到脑后,握住他的手,坐在了他的旁边,看到车板上放着两个箱子,问道:“这是去古巴的行李吗?”
“嗯。”
“都有些什么呀?”
“猎刀、绳子和靴子。”他想了想,“衣服裤子都可以穿死……别人的,但靴子不一定有自己的尺码。你提醒我了,请问艾德勒先生的鞋码是多少?”
莉齐努力回想了片刻,说了一个数字。
埃里克点点头,拿过她手上的马鞭,轻轻抽了马一下,不再说话。
莉齐也不需要他说话。她挽着他的手臂,靠在他的肩上,闻着他身上熟悉的气味,继续完善脑子里的农场计划。
不知是否爱上了他的缘故,他的气味好像比之前更好闻,透出一股汗湿的热气——要是别的男人身上汗淋淋的,她早就捏着鼻子跑开了,他的汗味却像是雄性为引诱雌性而特意散发出来的气味般,令她的心怦怦直跳,闻久了甚至产生了困意,好像躺在热烘烘的青草上,浑身上下的骨头都被烈日晒倦了,晒麻了。
可能只有常年骑在马背上,与尘土、皮革和烈马打交道的男人,才会流下这种凛冽、炙热、不惹人厌恶的汗滴。
莉齐抬头望向他。
他平静地望着前方,似乎什么都没想,在专心赶路。
天色黑了一些,家家户户都点起了灯,昏黄温暖的煤气灯光下,他的轮廓时而清晰,时而模糊,冷峻而骇人。
她却莫名感觉,他突出的眉骨、深邃的眼眶和紧紧抿住的嘴唇,全部笼罩上了一层令人难以抵挡的魅力。
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吗?
莉齐并没有失去理智。她知道眼前的男人绝对称不上英俊,不过也称不上丑陋。
他的长相脱离了美丑的范围,唯有“恐怖”二字可以形容。
如果是罗伯特是俊美绝伦的阿多尼斯,那他就是地狱里令人骇异的怪物。
但她是宁愿要怪物,而不要阿多尼斯的。
阿多尼斯离她好远好远,可她一回头,一转身,总能看到她的幽灵,她的怪物,她的埃里克。
可能因为她看得太久了,他转过头,看着她,喉结滑动了两下,才低声问道:“怎么了?”
她看到一颗汗珠从他的太阳穴缓缓流向下颚角。
在这昏暗而闷热的黄昏里,那颗汗珠简直是一条透明的、晦暗的、炙热的欲望之虫——至少对她而言,这条虫子不是从他的侧脸滑落,而是在她的心口爬动。
她忍不住凑过去,舔掉了那颗汗珠。
埃里克猛地一勒缰绳。
马车停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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