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蝉与狗
第210章 愚人节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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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追着一条狗。
它是从山路的东侧跑下来的,穿过低矮的灌木和荆棘丛,来到河水环绕的这个世界。
第八十一年,我与莱丽莎·伯德重新见面。
她突然出现在特拉斯提夫勒的一个小房子底下,头发稀疏花白,身上穿着一件提花织锦大衣,暗红色的布料使她的脸上出现一种我从未见过的生机,这令我差点没有认出她。
但是,在谈话的过程中,透过时间的扭曲与欺骗,我还是一点一点找回她过去的那些影子:严厉、神秘、刻板,她像块石头,轻而易举地磕坏我的牙,露出脆弱的神经,并且在每吐出一个单词的时候使痛觉直达天灵盖。
我们一起坐上火车,鲜红色的车站在阳光下没有任何影子,拙劣的白色人影在我们的车厢里晃悠。我让他们走开,一股新鲜的气体逐渐充盈整个车厢。列车开动,在离开站台时猛然加速,扭曲正坐在我面前的莱丽莎的脸。
那面庞开始变形,随着玻璃一起缓慢流淌在地面上。我喝了一点咖啡,感觉饮料顺着耳道往下流淌。我们的列车像是糖块一样开始融化,温暖的水汽从四周蒸腾而上,银色的天幕缓慢扣下,让我们变成一块可爱的甜点。
于是,我也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在黑色的列车中,有些人从车厢的地板上爬起,有些人准备躺下。我的后背上满是深红色的颜料——那是座椅融化后留下的,鼻子上也有一点点红色的印记,像是舞台上的小丑。
车厢里一片漆黑,车厢外也是一样。车辆行进的速度并不快,就像十一岁的时候的那辆霍格沃茨列车。
在两个轨道接口处,车轮“咯噔”一下,又等上很长时间,“咯噔”又是一下。等到莱丽莎从融化的颜料里淌出来,第三声“咯噔”才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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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十三年的的时候,正好是庇护十二世在位的第五十二年。莱丽莎停在列车前,往车窗里看了一眼,一年后,她就坐在里面鲜红色的座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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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又亮起来。
那些白衣人总是来烦我们,他们掐我的手,有时候是不顾礼节地在我耳边吹气。其中,有一个特别老的老太婆凑近我的耳朵大叫,把我吓得差点离开车厢。
我很烦她,于是在车厢的门上挂起“请勿叫醒”的小纸牌。
我孤独地享用列车上的第一餐,心里默想着莱丽莎拼完自己之后应该对她说的话。她在列车中分离的过程是如此平静,有时候,我会担心这种分离不是为了变得完整,而是跨向死亡。
在喝每一口酒之前,我都举杯向她致辞:
“祝你健康,姨妈。”
晚餐过后,车厢的灯都熄灭了,玻璃外开始播放麻瓜世界奇怪的电影。我们两个人缩在暗处。暴风雪来临,海峡上空的夜空却变得清晰明澈。
“我想送您一条丝巾。”我突然站起来,语气亢奋地说:“上次我去莫尔索家,她的奶奶也有一条漂亮的丝巾。她可真漂亮。”
在第五年,莱丽莎圣诞前夜不必处理工作,所以我们兴高采烈地去参加礼拜。礼拜由牧师主持,就在他整齐的教堂里。我默默跟在莱丽莎后面,她身穿破旧的大衣,当时的情景历历在目,小教堂燃着烛光,教区里的基督教众,贫穷的,富裕的,小康的,全都挤在一起。烛光四射,照亮坐在我身边的莱丽莎的脸,照亮教堂的石壁,牧师的声音也融化在烛火里。
男士们都身穿毛呢大衣,女士们,如果负担得起的话,会装饰得更华丽一些。她们的灵魂就像喜鹊,喜欢闪闪发亮的东西。
我也像那些人一样,梦想着有一个毛呢、皮草、闪亮宝石搭起来的巢穴。
“哦。”莱丽莎看着我,她说:“哦。”
我说:“你会喜欢吗?”这声音就像是把我的脖子伸到斧子下面。
她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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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白衣人又来了,因为我走出去把车厢外的牌子摘下来,于是,安眠到此为止。
格兰杰的头发还是蓬松得像一团乱草,而我看着她的脸的时候却又吓了一跳——她已经变成一个老太婆了!
我笑出声,却发现自己的声音也变得嘶哑:“你喝了增龄剂吗?”
格兰杰的脸色变了一下,接着,又露出一副哄孩子的表情:“是呀,派丽可,聚餐的时候小家伙们在酒水里倒了些增龄剂。”
“这可不是好习惯。”我顺着她的话说。
“赫敏,我梦见自己坐在列车上,总有人在吵我。”
“那是你听错啦,没有人会喊你。”
“是这样啊。”
我缓慢地扯动嘴角,这时候,圣芒戈的医生走进来,她恭敬地问我有什么需求。
“去找一条丝巾。”我侧着脸看向她,“这是我姨妈的圣诞节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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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是容易把莱丽莎的形象归类于高大挺拔,实际上,她又瘦又小。
从前,当她拉着我的手走在街上的时候,她昂首挺胸,就好像在像全世界炫耀一个健康的纪念碑。她从来没有喜欢过出现在我世界里的任何一个女人,她厌恶迪明迦,并且向她发动永无休止的战争。
当莱丽莎拉着我建议我们一起前往车站,她根本就不在乎我是否愿意走到终点,而是想着和迪明迦的这场持久争斗。
她更愿意我偏重于姨妈(幼年的情谊)而并非母亲(紧密的血缘)。
“圣人们都活在他们自己的时间里。”她说。
这时候我也会拉着她的手,对她说,教廷已经给每个人都封了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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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条狗是棕色的,有着小小的身子。当约克郡的大雨一直下下来的时候,小花蛇一样的河流就淹成了海,小狗的皮也被剥下来,变成一个并不可爱的筏子。
我就坐在那条船上,叫做弗丽达的乌鸦停在河中间的树枝上,被树枝哺育成一颗饱满多汁的果实
【来吃掉它吧。】
【从此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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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应该在晚上还有一更。
本章灵感来源《天主实有与自然科学》,实际去读的话,只能说,大家看个乐子就行了
第211章 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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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爸爸给阿米库斯买了一把新的飞天扫帚,他带我在家附近飞了一圈。然后我们又去丽痕书店,那里新贴着《杰丽斯博士》的海报,但是阿米库斯说那个太恐怖了,说我年纪小不适合看——他真让人生气!”
阿莱克托仍在“汇报”她的一天,“接着,我想想。星期六我在家里待了一整天,帮妈妈和阿姨做表姐的婚纱。我的表姐订了婚就要结婚了,我妈正在为她做婚纱,所以我们就做了。接着星期天,我哥就喊你过来吃饭。拉姆齐,你在听吗?”
拉姆齐·博克那时候正在跟阿米库斯·卡罗一起研究新的飞天扫帚,即使小妹妹阿莱克托如此努力地试图加入男孩的游戏,阿米库斯这个恶棍总是会想办法把她排挤出去。
是的,星期天,他被卡罗先生一家邀请过来吃午饭。吃过午饭,又跟阿米库斯去对角巷对着《杰丽斯博士》的海报探头探脑。
当天,看在拉姆齐的份上,卡罗先生将那本书买回来。
“真的很好看。”阿米库斯说着,得意地冲阿莱克托的方向点点头,而阿莱克托嫉妒地哼了声,“是说一个家伙......”
“一个男人,”卡罗夫人纠正道。
“说一个男人他调制那些魔药,比如,他喝的东西,只要他喝下那种药,他就能变成一只真正的怪物,比如说,你看着他喝下药之后,他的手就开始长出鳞片,满手都是,像爬行动物什么的,接着你就会得知他的脸变得可怕极了——还有尖尖的牙齿,从嘴巴里伸出来——”
阿莱克托钻进妈妈的怀里,把脸贴着卡罗夫人的手掌。阿米库斯指着她,大笑起来。
他们的友谊维持很久。拉姆齐与阿莱克托订婚也是理所当然。
订婚就是要结婚了,没人指望阿莱克托在婚礼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还工作。事实上,不管她想不想,都没人让她干活了。
写字台上的玻璃纸盒里摆着一朵白色栀子花,这是对角巷一位老板讨好送上的礼物,连同礼花一起的还有一个信封,里面是店铺的购物礼券。
在黑魔王统治下的魔法界,店铺太需要一些稳定的客户了。自从上次她跟阿米库斯在圣诞节处理掉对角巷的一些杂种之后,老板们见到她总是弓着腰,几乎不敢去看她的脸。
明天早上,像妈妈说的那样,“大清早的”,她就会在公园与拉姆齐汇合,然后一起住进另一个老宅子。
晚上她会有时间跟妈妈好好聊一聊,第二天早上,他们会穿上结婚礼服,接着去公园在黑魔王的祝福下举行仪式,然后是酒宴。
爸爸会喝醉吗?贝拉特里克斯会因为没有当上伴娘而生气吗?
“好了,阿莱克托,”阿米库斯说,“祝你永远幸福。”他难得将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
“谢谢你,阿米库斯。”她站起来,办公室里的姑娘们全都围过来,争着朝她道别。
“祝你好运,阿莱克托。”
“再见,阿莱克托。”
“晚安,阿莱克托,听着:万事如意。”
最后,阿莱克托终于摆脱她们,出了升降梯,离开魔法部,穿过人群。
回到家,卡罗夫人站在厨房门口,穿着一套素雅的衣服,看上去纤细又充满活力,她的脸上满是和气的喜悦。
因为拉姆齐是个由他们看着长大的好小子,对于阿莱克托来说是一个再优秀不过的“归宿”。
“阿莱克托,她们今天几乎生吞了你,是不是?”
“噢,还好,”阿莱克托说,“每个人都——非常好。”她坐下来,精疲力尽,把花、包一起扔在桌上。
这时,她发现整个房子都被打扫擦拭过了,厨房里正做着饭。
“一切都这么好!”她说,“你为什么这么做?”
“我只是想让这里在拉姆齐明天过来的时候看上去像样点。”卡罗夫人说着笑了,阿莱克托很少见过她像今天这样快活,“不过,等你去他家,就比我要好过多了,博克家还有一个家养小精灵,真好。”
“哦,”阿莱克托说,“真是太好了。”
她努力把最近一直没有见到拉姆齐的不安压在心底。阿米库斯向她保证过,拉姆齐只是有点紧张。
阿米库斯也有段时间没见到拉姆齐了。自从他表现出不适合做一个食死徒的特质之后,黑魔王就对博克家表现得冷淡。实际上,阿米库斯相信,一定是博金·博克给拉姆齐出过主意了,博克家都是那种样子,他们胆小,狡猾,总是在暗地里琢磨什么。
上个月,他在拉姆齐的办公室里,两个人对着抽烟。他在椅子上坐下,手自然伸进写字台的抽屉里去找烟丝,然后,他发现一个毛绒绒的蓝色袋子,这跟办公室里的一切都格格不入。
“这是什么?”他把袋子从一堆杂物底下抽出来,拉姆齐的脸色变了变。
“啊,这个啊。”他说,“一个简单的针织把戏,你觉得阿莱克托会喜欢吗?”
“这个?”阿米库斯露出嘲笑的表情,“你自己弄的?上学的时候我怎么不知道你会这个。”
“很简单,”拉姆齐又恢复以往那种呆板的神态,“用这个小钩子,把线团上下勾到每一个小齿上,绕这个环一圈一圈地织,直到你织出一个围巾,或者一个口袋,明白吗?”
“还有特定的机器!有时候我觉得你就像个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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