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快让鸟哥想想办法 第3章

作者:蝉与狗 标签: 英美衍生 奇幻魔幻 爽文 轻松 BG同人

  她坐在我面前,像是终于找到一个能够倾诉的人一样开始抱怨。原来还是因为马尔福的纯血言论,命运在这里没有一丝一毫地更改。

  “我不明白,”她的嘴唇紧紧抿起,呼吸又粗又重,“像这样类似于种族歧视的言论竟然还有生存的土壤。”

  为什么没有呢?世界就是这样的呀,魔法或许像是童话,但是魔法界绝对不是童话。它由巫师与魔法生物组成,有同类有异类,有强者有弱者。

  种族与实力的区别存在之下,歧视也就诞生了。巫师歧视非巫师,纯血歧视混血,混血歧视麻瓜。当你没有强大到能够突破这样的歧视链条时,永远都会有比你更加优越,处于更上一个阶层的人在利用这样的歧视关系剥削你。

  任何社会都建立在剥削之上啊。

  所以去当国王吧,当一个最强大的国王。当你足够强大的时候,所有人都会安静地匍匐在你身边,他们像狗一样维护你的秩序,争抢你享用过的残羹冷炙。

  格兰杰小姐确实很聪明,但是她现在只是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孩。我拍拍她的肩膀,将出发前莱丽莎女士送给我的糖果拿几粒递给她。

  “我也是麻瓜家庭出身的,”我就像是嘴里含着一颗糖一样慢吞吞地说道,“不过我比你更差一点,我出生在孤儿院。”

  她瞪大眼睛。

  “孤儿院什么样的人都有,白皮肤欺负黑皮肤,黑皮肤排斥黄皮肤。世界就是这样,没有人能改变它,除非你足够强。你已经预习了很多魔法,难道没有在那几个男孩羞辱你的出身时反击他们吗?”

  格兰杰小姐看上去十分不赞同,“他是我们的同学,伯德,我们不能在刚开学的时候就攻击同学!”

  但是你后来给对方一拳的时候真的很靓仔。

  鸟哥指指点点.jpg

  “好吧。”我在她高高挑起的眉头之下屈服了,“那你可以尝试在课堂上打败他,证明麻瓜出身不比任何一个纯血差。”

  她的脸色这才好看一点。

  格兰杰小姐是个平和的人,只有平和的报复心。

  嘴里含着糖果的格兰杰小姐腮帮子鼓鼓的,声音也有点含糊,“我不知道你之前住在……你看起来一点都不像电视上那些孤儿。你的爸爸妈妈呢?”

  “不知道,莱丽莎小姐说我生下来就在这里了。”我也含糊地回答。在出发之前,我也确实与孤儿院的管理人谈过这个问题,那个瘦削精明的女人像是早有准备一样将一个女人的信送给我。

  据说,信件上署名的伯德夫人就是我的母亲。

  看样子她像是一个被浪荡子欺骗私奔之后又被抛弃的可怜女人,在充满蚊虫的炎热夏日里的一个小喷泉边生下我,看着水池里抱着羊羔的主的雕像为我施加一个简单到极点的洗礼。

  这封信是她在热病侵袭之中抱着同样奄奄一息的我口述的,据说在将我送到这里来之后没几天她就去世了。尸体放在我经常去打工的那个小教堂后面,后来又不知道埋葬在哪里了。

  她祝我幸福,愿仁慈与慈悲的主永远将目光放在我身上,希望我将在一片赞歌之中抵达天堂。

  我的生活确实很幸福,这家孤儿院虽然有着一些毛茸茸的小问题,不过护理人员总是宽容的。他们大多是些平庸之辈,只能做一些平庸的事,在问题面前做出的也是平庸的选择。

  主的光辉仍旧照耀着我,在祂慈悲的注视下我获得了食物与金钱,还有祂忠实的仆人送给我的一些旧物。鸟哥不会忘记这些曾经在路上扶助过我的人,鸟哥也祝他们幸福。

  过了一会隆巴顿也回来了,他两手空空,看上去仍未找到那只跑掉的蟾蜍。

  “或许你应该买个笼子,”我看着他的眼睛,“关起来的东西就不会跑走了。”

  他有些低落,看着我的眼神也变得胆怯极了。或许他并不像某些人所以为的那样愚钝,恰恰相反,他的心敏感极了。

  可是我也真的是在给予他一个有效的建议,可惜他拒绝了鸟哥的好意。

  真可惜,那鸟哥只能祝他早日买到一只不会跑的蟾蜍好了。蟾蜍千千万,不行咱就换。

  鸟哥指指点点.jpg

  下车的时候天已经变得很黑了,隆巴顿拉着格兰杰先离开车厢。现在外面的走道十分嘈杂,人流密集得就像是飞机刚打开舱门那一会,所有人都想往外走。

  我看着他们汇入人群中,就像是挤在网里的沙丁鱼。等到外面人走得差不多,我给自己施加一个刚刚学会的温暖咒走出车厢。

  据说霍格沃茨位于苏格兰高地。我坐着船看向黑湖四周,周围群山在湖畔撑出暗色的影子,杉树顶端尖锐如同刀锋一样直直上竖。暗蓝色的天空有着数不清的星星,就像是针戳的小洞一样,月亮则是一块被剪出来的伤口。

  前面几艘船上响起短促的惊呼声,镜子般的湖面被打破了,一只粗壮的触手伸了出来。我听见同船一个女孩发出极轻的嘲笑声。

  她看上去并不好看,但是衣着整洁精致,黑色短发也打理得干净利落。此时她的脑袋高高扬起,瞧着有些傲慢。

  像是发现我正在看她,她也转头看向我,“麻种就是喜欢大惊小怪,我妈妈说,麻瓜血统使人愚蠢。”

  我身侧的女孩不安地缩了一下,她看上去像是被对方的话语刺痛了一样。另外一个男孩也显得有些不安,低着头抠着指甲。

  黑发女孩眼神从他们身上划过,然后继续盯着我,“我是帕金森,潘西·帕金森。”她向我伸出右手,“你是纯血?”

  “派丽可·伯德。”我缓慢地将手搭在她伸出来的那只手上,将她的手轻轻地往下按了一小节,却没有握住,“我是麻种,也是你心底的泥巴种。”

  我看着她的眉毛重重地皱起,脸上像是被扇了一巴掌一样难堪。真有趣,羞辱他人时被当场叫破竟然也会感到羞愧吗?

  另外两个孩子惊讶地望向我,我能感到身侧的那个女孩往更远处挪了一下。

  “你最好别来斯莱特林。”帕金森小姐警告我。

  你最好也别来斯莱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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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是想写玛丽苏文,生活太苦了,让鸟哥日天日地。

第4章 渔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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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个泥巴种。

  在经历帕金森的威胁之后,船上的气氛就变得格外尴尬。我能够感受到或许我已经树立起一个敌人了,这个年纪的小女孩绝对能因为这句话而怨恨我七年。

  有点无趣。

  此处充满奇迹,但好像并非我所设想的游乐场。为什么就不能创造一个没有任何人干扰我的魔法世界呢?

  唉,或许这就是生活吧。我伸出手摸了摸漂在水面上的章鱼头颅,软软的就像是人类的皮肤一样。不过水生生物特有的富含黏液的表皮使得它颇具辨识性,四周的空气都带有水产特有的腥味。

  我突然又想起我的名字了——不是鸟哥,而是鹈鹕。

  那种大嘴巴的水鸟好像生来就是不幸的存在。渔夫只需要往它们的喉管上系一条细细的线,就可以得到这些长相呆傻,实际上也并不聪明的鸟儿一天所有的渔获。尽管渔夫们表示会分给这些鸟类其中两成作为报答,不过他们似乎忘记了一点,倘若没有这些人的存在,这些鹈鹕也不用整天去保持着饥饿捕鱼,以此来赚取与付出不成比例的回报。

  明明是一种剥削,而到了那些存于世更久之人的口中,就美化成了“合作”。

  与渔夫合作的鸟儿,渔夫的“好朋友”——鹈鹕。

  因为被剥削的对象无法描述痛苦,因为它们的声音不能传递到能够为其声张之人的耳中,所以就活该不停被“美化”,被奴役,被驯服,最后被丢弃在时代的角落里。

  【我存活于世的一切价值就是为他人付出。】

  恶心。

  即使到了这个世界,被许多朋友称之为“童话”的世界,这个名字也一直跟着我,就像过去的影子。过去从未过去,就像停滞不前的将来。

  派丽可,pelican,鹈鹕。

  对面的帕金森小姐一脸厌恶地盯着我,似乎觉得我的行为拉低的整艘船的格调。

  你也想驯化我吗?

  像你们纯血驯化之前的那些混血与麻种一样,在他们的脑子里系上一条细细的线,使他们认为麻瓜血统是可耻的,从而像强盗一样夺走他们本应该得到的那一部分,站在他们的身后吸血吗?

  血统并不能代表什么,废物永远都是废物,就像流浪猫永远都是流浪猫一样。你不会因为垃圾桶边扎堆的猫咪里有一只纯血统的埃及猫,就认为它出身高贵,应该被接回去受到像是古埃及神使那样的待遇,将它浑身挂满黄金画在壁画上。

  我慢慢压下心里一些晦涩的想法,慢吞吞地把章鱼爪子拉上来一截。并且在一整条船的嚎叫声中掳走这条章鱼足肢一直拽着的一根水草。

  大家这不是都叫得挺精神的吗?

  鸟哥就喜欢朝气蓬勃的年轻人!

  章鱼巨大的圆眼睛立刻浮上水面,呆滞的眼球里混合着七分震惊两份苦痛与三分愤怒。鸟哥我用十二进制将这个魔法生物的情绪描绘得淋漓尽致,或许世间再无我这般细腻的白描大师了吧。

  或许我的表现过于惊世骇俗,直到走进礼堂,我身边都空出来相当大的一块地方。这种出场就非常有那种古早傲天流的场面感,就连一开始站在队伍前面大名鼎鼎的波特与地主家的傻儿子拽哥·马芬——德拉科·马尔福都没有我这种出场自带结界的场面。

  鸟哥我毕竟也是个场面人,这一进礼堂就与邓布利多教授对上眼了。

  地铁,老人,手机——不对,应该是:礼堂,老邓,魔帽。

  我从这个老人脸上读出一种显而易见的苦痛与头大,没办法,人类终究是有极限的,我鸟哥就是要做到她水蓝哔——做不到的事情!

  每日任务:折磨霍格沃茨(1/1)

  因为我的姓氏开头是B,非常靠前。所以啪的一下,很快的,麦格教授就叫到我了。

  其实我非常抗拒像分院帽这种脏兮兮的东西碰到我的,毕竟鸟哥我最喜欢麻瓜白衬衫了,白衬衫最重要的就是白,如果落了灰了,就不美观了。

  不过我是一个有礼貌的年轻人,所以在戴上帽子前,我还是温和地像它道了声好。

  隔着人群,我好像看见有一个红头发的孩子被我的行为吓到差点噎住。

  真抱歉啊(无慈悲.jpg)

  “晚上好啊,帽子先生。”当它落到我头上的时候,我再次像它问好,“您会建议我去哪个学院呢?我好像不够忠诚,不够聪明,不够勇敢,也不够狡猾。请帮帮我吧,给我一个建议,让我从诸多悬而未定的未来中找到属于我的那条路。”

  帽子停顿了很久,就在我已经忍不住开始思考它是不是坏掉了,或者是发现我来历不对劲,所以迟迟没有动作时,我听见我的脑海里出现一个低沉的声音。

  这就是魔法啊。

  “聪明却不善于钻研,勤恳又欠缺忠诚。”它的声音并非歌唱时那样高昂得像个疯子,反而十分冷静,“傲慢,不拘泥于规则。哦,已经学会一些魔法了,很有天赋,愿意自己面对挑战,足够勇敢。”

  “你是少见的认为我是给予建议者而并非决策者,要知道,很多孩子在十一岁的时候来到这里,他们内心第一个恐惧的东西就是我。”帽子的声音真正有些苍老了,“人们总是最不愿意见到自己,就像交朋友一样。完全不同又显得水火不容,太过相似就会十足悲哀。我见过一些像你一样有趣的孩子,如果你前往格兰芬多,你将会成为一位勇者,或许你能达到你所期望的目标。如果你选择斯莱特林,这条路或许坎坷,或许会使你一步登天。”

  如果我去格兰芬多。

  我的视线下垂,避开帽檐能够看见紧张得不停嘟囔着什么的格兰杰小姐,隆巴顿先生缩在人群里与我视线相撞,又飞快避开。台下的救世主看上去紧张得快要晕过去了,而他旁边的韦斯莱小先生已经开始翻白眼了。

  看样子我在台上的沉默给他们又增加一层无形的压力。

  而另一边呢?

  帕金森小姐站在头发梳得反光的马尔福小先生身边,发现我正在看她时冲我翻了个白眼。她与韦斯莱小先生的表情含义又不相同了。

  我能够在格兰芬多成为勇者吗?

  我能够在斯莱特林一步登天吗?

  这样的思考就像面对神秘商店的转盘一样,我一向都是那个二十抽左右清空的人。

  “看来你心中已经有答案了。”分院帽在我脑中说道,“你一定会成就一番大功业。那么——”

  “——斯莱特林!”

  没有掌声,如同闯进老鼠窝一样,私语声环绕在我周围。

  因为姓氏原因,我是第一个加入斯莱特林的,坐在最前面。这个位置很有趣,能够看到所有人。

  我看着他们一个个进来,伯斯德小姐,克拉布先生,高尔先生,格林格拉斯小姐,帕金森小姐,马尔福先生,诺特先生,扎比尼先生,还有一些原著中未提及到的混血。我温和地鼓掌,看着他们一个个走到我身边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