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蝉与狗
——她应该是叫做“季雅”或者更复杂的名字,这里人说话总是一副大舌头,我不知道,我没有办法理解。
——对了,我看过欠条,她叫阿芙多季雅。
我们的小继承人前些日子患了咳病,上帝呀,我真希望他能够活下来……如果他是个女孩就好了……我应该带他去药房,可是我们没有足够的钱。
——所以,你什么时候能回来?
七月初的傍晚酷热异常,我从斗室里出来。这间斗室是我从季雅太太手底下租的,它位于C胡同。我走到街上,也不知道应该做什么,只是慢悠悠地走着,停在一座桥面前。
我的儿子就在斗室里躺着……他病了。
我现在不应该出来,但是我又应该出来,或许我得找个邮局,写点东西给我的姐妹们。
可是……
我又想起离开的那天晚上,我们坐着骡子小心地离开庄园,又在一处水草丰沛的地方使用了些小把戏,才得以在这座完全陌生的城市开启新生活。我丢下了最重要的东西,将那些痛苦与责任完全抛给她们。我是个懦夫。
一时半会,我没有找到继续闲逛下去的理由,于是又慢吞吞地走回去。当我回到屋子的时候,季雅太太正在熬汤。白色的蒸汽打在她湿漉漉的头发上,显得整个人又油又湿。她的眼睛像是剔骨刀一样戳在我的肋骨中间,咧开嘴说:
“……把你的肺痨儿子扔出去……”
我的脸快速抽动一下,像做贼一样跑上楼梯。窗台上的乌鸦已经闯进来,它停在我们小继承人的床前。
——你什么时候能回来?
就像干瘪脆弱,亦或者是腐败发臭的花朵一样,故事的结局变成斗室里的一团烂泥。我把最后一枚戒指卖给一个女人之后,去街上找到木匠,让他用边角料给我打一口歪斜的小棺材。
但是它太小了,我只能将我们的小继承人折成两半放进去。
——你能在那天回来吗?
——
我那时候骑在矮墙上,当时应该是去约克郡度假——应该是的,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个罕见的晴天,香料与药酒的味道浸湿整个城镇的每一块长砖。
卡罗就坐在我边上,是阿米库斯·卡罗,他大我几岁,是个十足的恶棍。他怂恿我给墙里面最小的那个麻瓜念一个恶咒,很抱歉,我本来是准备这么做的,因为我将迎娶阿米库斯的妹妹。
后来你的父亲跑出来了,他拿着麻瓜的魔杖,那东西的声音可真大,阿米库斯的耳朵流了两天血——尽管我觉得这只是他意图留在这里享受酒精的托词。
真抱歉,我对你的家人做过这样恶劣的事。真希望迪明迦一切安好,如果可以,我真希望我们能够一起回到那个地方,然后在圣诞节的火腿大餐之后和所有人喝一杯甘草利口酒。
后来你应该知道了吧,那就是我们的故事了。我觉得它老套极了,又觉得它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东西。
我得去找点门路,我的叔叔博金已经不再资助我们了。我不应该咒骂他,因为我知道,卡罗家给我们所有人带来很大压力。这不是他的过错——当然,也不是我们的。
我得想点办法,钱在床垫下方的那个小盒子里,我会在春天回来。希望那个时候金德已经能够自己读完彼得翁故事集。
故事的中途似乎早已显现出苦涩意味,就像是女方家族一直垄断的小镇酒精贸易一样。那个阴风惨惨的城镇中一贯是不欢迎巫师的——无论是挨了枪|子的阿米库斯·卡罗,还是试图与恋人逃走的拉姆齐·博克。
花园里的花朵按照常理盛开,在规律的季节中被剪下,成为格蕾雅夫人手里最平衡的插花。迪明迦尚未理解长姐消失的谜团,莱丽莎却已经窥得其中一二。
波尔多先生很平静地同妻子接受长女离开,并且将她从族谱上永久划掉了。
——她选择了仇敌。
莱丽莎这样解释道。
——她选择了爱情。
迪明迦理解道。
没有谁的观点是错误的,只是一个在家族,一个更妄图离开家族的网,看向世俗更远的地方罢了。花园里的圣徒像永恒灰暗,尽管迪明迦身边所有人都宣称它们纯洁无瑕。
“她活不久了,”莱丽莎孤独地对着水井说,“离开就意味永恒的死亡,除非她愿意回来。”
无花果树上的乌鸦对此有完全不同的看法,但是它无法对这个驽钝的后代描述什么。她们都不是最后一个,所有人都是被修女们关进笼子里的鸟。
当傍晚的钟声齐齐敲响之后,莱丽莎就决定忘记她叛逆的长姐了,或许她现在才是长姐。当迪明迦跟着母亲坐在沙发上缝缝补补时,她已决意离去。格蕾雅替她选择一家修道院,她将在那里完成接下来的课程,以及学会古钢琴。
这座小镇没有人知道古钢琴是什么,这让她产生一种超出平常的傲慢。刻板,简朴,莱丽莎已决心奉献己身。可怜的家族唯一能够留住的只有迪明迦了。
年轻人总应当有一段美妙的感情,无论结局是什么。我们的无花果树总是在花园里生长,从那座地窖深处的祭坛开始,延伸出一代又一代伯德。她们孤独地在水井边,最后的眼泪使它变成传说中“苦涩之井”一样的存在。
最古老的祖先仍在庇佑整个家族,连带一二仍未离去的后代们。死神总是看待旧日的交情愿意宽恕些时间,亦或者这位古老的神明同样准备亲眼目睹整个家族的落幕。舞台终究是属于巫师与魔咒的,凡人连带着炼金术逐渐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在花岗岩上几重历史中不断覆盖改写,最后变成粗粝的沙子吹散了。
我们的弗里西娅将她可怜的小继承人对折,埋进泥土里;拉姆齐最后在病床上咳出自己最后一口血,金德死去了,在乌鸦的眼底。他们最后还是被它追上,按照血缘一点点吞噬殆尽。
但是故事的最初总是安详的、平和的,像是我们小花园里由乌鸦捎来的粉色波斯菊。如果你现在回去,还是能看见那一簇簇深绿色的枝条——真是抱歉,这种害羞纯洁的花朵再也不会盛开了,就像是伯德家不会再出现这样义无反顾的爱情一样。
家庭的失衡如同季节错乱,打破人生中所有美好的精神,最幸福的一代伴随着家族成员一个个逝去,已经成为压在桌子玻璃板下近乎破碎的照片,我们能够留住的只有孤独的今天。
我们孤独的无花果树,孤独的苦涩井,还有永远靠近我们的“它”。
我们仍会祝福弗里西娅,愿她永享安宁。毕竟,故事的最开始总是安详的、平和的。这是我们的女儿,我们的家族。
弗里西娅拥有最美好的爱情。
当席上的客人将这段爱情掐头去尾,隐去姓名缓慢叙述的时候,在场的夫人们都兴奋地拍起手来。
“真是太感人了。”帕金森夫人说,“能够这样相爱,是多么诱人的梦想啊,在这段铭心的爱情里的两位痴心人,这有多么幸福啊!”
纳西莎·马尔福觉得有些不对劲,白着脸不安地盯着说故事的那位客人。当她公布故事的主人公——发疯的拉姆齐·博克与那位不知名的麻瓜女士时,一些人的表情骤然变了。
女士们的热情低落下来,她们脸上不屑的表情似乎在说;“呸!”好像爱情只应当属于那些血统纯正、教养良好的人,因为只有这些人才理所应当地值得别人感兴趣。
马尔福先生一听说这个无名的麻瓜女人与拉姆齐·博克的名字,就拍案而起,仿佛这个罪恶的结合已然玷污他的家庭,损害巫师社会对他的尊重。
他太太呢,跟他一样气愤,立刻出声制止这个荒诞的故事继续谈论下去。坐在父亲身边的德拉科·马尔福却盯着透光的窗户,看着花园里的墨绿色的灌木。他想——
难道没有伟大的祖先,没有纯正的血统,没有巫师家庭的教养,爱情就不能是爱情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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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一下马尔福,刀子不落在自己身上是不会觉得疼的(舔刀.jpg),没错,派丽可就是他应该小心的那个坏女人!
这里恭喜第三位姨妈还有姨父正式出场,以及我们可怜的表弟金德。这对夫妻确实都有瑕疵,但是他们的爱情是我盖章确认的!他们真的相爱的,不是迪明迦那种情况。最后拉姆齐是被博克家抓起来了,然后发疯肺痨一条龙死了,金德是遗传病+热病死了。
第103章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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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德尔近日里变得有些慌乱,事情的起因还得从那场冈特老宅之行说起。
夏天总是能够将死亡的残影带回现实,太阳像是已经悬挂在绞刑架上的尸体。闷热的气温将伯德老宅里的茧烤得开裂,从中爬出腐臭的蛾。
我被里德尔喊回来,要求陪他去一个“充满回忆的地方”。
于是,我们在傍晚坐上列车。
时代好像远远将我们国家的铁路网抛在身后,左摇右晃的车厢里充满灰尘,外边的争吵声吵得令人烦躁。里德尔靠在车厢的玻璃上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坐在他的对面,想起那辆开往柴郡的列车。那时候的夏天同样是炎热的,我抱着昏沉的脑袋慢吞吞地走进一节车厢。坐在我对面的是一对生活拮据的夫妇,从他们的对话中得知,妻子应该叫做利扎娜。
利扎娜的丈夫是一个教书匠,他们祖上大约阔过,不过如今已经没落了。她的丈夫有一个银表,就别在胸口,背面刻着鸟与蛇的纹章,一扇门扉正朝着这两只死斗的东西敞开。至于利扎娜,她有镶嵌着三颗红宝石的金戒指,那是她已经死去的婶婶阿芙多季雅·扎米奥拓福留给她的。
“可怜的扎米奥拓福”利扎娜狡猾得说,“她是个狡猾的放贷人,这是恶魔才做的勾当。”
但是他们同样选择将魔鬼的东西留在身上。
可惜这一次,我没有再遇见他们。他们大概已经在某个小镇安顿下来了,天主赐福。
这次拉开车厢门的是一个大学生,还有个军官打扮的人。大学生一坐下来就放松地与军官聊起他曾经的邻居,一个小官吏的太太。
“她很乐意解决一些……有秘密的人的麻烦,”大学生说,“她常常放贷,像犹太人一样有钱……不过这个老太婆很缺德……”
“哦,小姐!”学生发现我也在看着他,立刻更大声地聊起那位夫人,并且止不住地笑,那个军官也津津有味地听着。
他开始说起太太的侄女,大学生谈起她特别有劲,我听着,大致明白侄女是什么状况:她今年三十多岁,日日夜夜替婶婶干活,甚至去别人家做短工,把钱全交给自己的婶婶。但是她不知道,自己的婶婶已经立下遗嘱,等到自己死后,除了几个搬不动的重物,所有的钱财都要捐给某市C胡同边上的一家修道院,作为追荐她的亡魂只用。
这个侄女是个平民,不是官太太,是一个老姑娘。她相貌丑陋,走路时两条腿像是脱了臼一样不听使唤。总是穿着一双破羊皮靴,好在身上收拾得很干净……
最令大学生感到神奇的是,总是有人找她。
“你不是说,她是个丑女人吗?”军官说。
“哦,大概吧。她肤色很黑,像个被乔装的士兵,但是你要知道,她根本不丑,”学生想了会说,“有很多人喜欢她,她文静,温柔,不顶嘴,很和气,甚至笑起来多么可爱。”
“你也喜欢她?”军官笑了。
“我爱她的脾气,不对,老实说吧,我真该杀死那个老太婆,拿走她的所有钱,我可以保证,我的良心不会受到任何谴责。”他激动地说。
军官像是了然一样哈哈大笑起来,“我懂。”
“接着说,年轻的新生力量在她手下枯萎,类似的人成千上万,我们的世界从来没有任何变化!成百成千的好事情好提议都可以借着老太婆的钱达成,许多人可以因此走上正路……娼|妓、孤儿、乞丐……几十个家庭可以免于穷困。离散、死亡、堕落和染上那些——利用她的钱可以达成一切事。”
“把她杀死,拿走她的钱,为的是为所有人服务,为大众谋福利,你觉得怎样,一桩轻微的罪行不是成全多桩美事吗?牺牲一条命,活百个人——这是算学!”学生显得有些激动,“从大众角度来看,这样一个害肺病的、愚蠢凶恶的老太婆活在世界上有什么意义呢?不过是蟑螂和虱子一样,甚至比它们还不如——她就是个害人精!”
“她当然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军官说,“可是要知道,她遵从天理。”
“哎,老兄,天理必须改变啦,上帝根本就不存在,正是【上帝】使我们陷入偏见愚昧。如果一味说着上帝,那世界上就没有伟大人物啦。”
“好了,不说天理,你聊得这么起劲,是不是应该老老实实告诉我:你有没有亲手杀了那个老太婆?”
“哎——”大学生支支吾吾地不说话了。里德尔嗤笑一声,看着他。我意识到,这个车厢里最少有三个杀人犯。
我说:“上帝也愿意牺牲己身。”
“世界上没有神。”大学生看着我,“上帝是不存在的,或者说,他不过是所有做出伟大事务,有着伟大精神的人杂糅而成的形象。人性需要【上帝】,但是人类不需要。或者说,”他歪着头想了会,“只有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圣子,才是圣子。但是圣子被钉在十字架上,就不能再传达福音了。”
好吧。
我坐回椅子上,车厢里瞬间安静起来。大学生与军官不再说话,里德尔不屑于和麻瓜交流。我不应该在里德尔面前表现出敏锐重权的那一面,目前来看,我需要做的就是变成一个谨慎好操纵的“兵”,歪斜地走在棋盘上。
当走下列车时,里德尔拉着我移形换影。我疑惑于他为何不从一开始就直接跳转到小汉格顿,而要坐在拥挤的火车上看风景。
吊死鬼酒吧仍旧提供给我们浑浊的啤酒,不过老板已经换成另外一个年轻人。他不住地往我们这边打量,心不在焉擦着酒杯。
“你猜那个麻瓜在想什么?”里德尔突然问。
“我不知道。”
他笑起来,有些像列车上的那个军官——那是一种了然于胸,却又故作试探的表情。“你准备怎么杀了博克?下毒?”他转动酒杯,盯着灯光下泛着奇异色彩的酒液,“你可得小心那些傲罗,要知道,他如果死的不正常——”
“喂——”他拉长声音朝酒馆老板喊道,“有人在这被毒死过吗?”
老板吓了一跳,“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先生,我从爷爷那里接过这笔生意,小汉格顿从来没有发生过这么恶劣的事情。”
“一个都没有?”
“没有。”
里德尔露出思索的表情,接着举起魔杖,我知道那是摄神取念。但是他在这个世界不会得到任何线索,因为吊死鬼酒吧确实从来都没有死过一个叫做汤姆·里德尔的年轻人。很快,他也将意识到这并不是他的世界,他同样是被安排好的棋子,洋洋得意自以为是胜券在握的国王,实际上不过是另一个升变的兵试图谋杀的牺牲品。
王車易位以保王,不过是只有双方存在的棋盘上所有棋子有且只有效忠于王的情况下才会存在,这样苛刻的条件只会将事态变得简单,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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