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鼎上软
长孙红又转向那黑衣剑客:“我们就走吧?”说话间,仿佛已将半天风忘在了脑后,不打算再杀人了。
但她这么想,却不代表别人也这么想。
方天至与剑客并肩而行,出门便见一条狭长优美的精致竹船正如橇车般栖息在沙地上,仰首望去,只见甲板上立着十几个逆光的人影,俱都白衣飘飘,像是听命的仆从。舱室外悬着珠帘,里面则候着长孙红的三位同伴,除却一个獐头鼠目的蓄须丑汉,剩下则是两个仪表堂堂的碧眼胡人。
那两个胡人还未开口,长孙红先笑道:“那半天风命大得很,一点红先生不肯让我杀他,我便只好从命了。”
原来这黑衣剑客是中原一点红。
一点红的杀手名声,方天至避居山中,也是有所耳闻的,只不料他竟和楚留香成了朋友。
其中一个胡人眉头微微一皱,便爽朗笑道:“区区小事,无伤大雅。”说罢,向长孙红投去一个眼风,问,“这位师父是……”
长孙红道:“这是要到石林做客的好朋友。”
那獐头鼠目的丑汉本垂头不语,此时忽道:“我怎么不知道这样一个好朋友?”
他的话音有些郑重,长孙红一时竟没听出异样,反倒脸色微微熏红,吃吃笑道:“等他到了石林,受了款待,那不就变成好朋友了么?”
丑汉道:“夫人知道么?”
长孙红斜了他一眼,道:“夫人这就要知道了。她只会欢喜的。”
那两个胡人听出长孙红语焉不详,并无意将方天至介绍给他们,便知与大事无碍,当即不再理会方天至,而是忙着和一点红套交情,话里话外仿佛是曾托一点红去杀他们的国王。
方天至只顺而一听,心思并不在这上面,他的目光一直停在那獐头鼠目的丑汉身上。那丑汉并不与他对视,仿佛刻意避开他一般,转而状似无心地瞧了眼一点红身后的麻子、驼子。
方天至忽问:“施主认识我?”
那丑汉笑了笑:“在下远居关外,不曾与大师见过面。”说罢,他向长孙红道,“我去下面瞧一瞧,你待会儿再来找我。”便要抽身而去。
此时船外一声尖哨,数十只巨鹰自竹船橇板上张翅而起,黑影映在窗边渐飞渐高,竟拖着竹船缓缓开动了,船行越来越快,显是外面的白衣仆人指挥有道。
方天至注视着丑汉的背影,忽觉莫名触动,感到一股说不出的熟悉。南少林的空墓、画眉鸟的提示、纸笺上的观音,霎时间像是交错一起,他不及细思,手随念动,一指隔两丈瞬发而出,一道无形劲气霎时冲向那丑汉的后心。
这一指意不在伤人,也早不是数十年前那般锋芒蜇人如剑气,但那丑汉却不知怎么若有所觉,猛然向侧边扑去,身形在空中鬼魅般灵动一翻,把这一指躲开了。
楚留香看在眼里,刚暗赞好俊的身法,下一刻却忽感一道惊雷劈亮脑海中的迷雾——
习武之人在危机时刻,是无法作伪的,他们用出的武功往往是自己最信任、也最擅长的那一种。这个丑汉刚才用出的武功不是中原任何一种武功,而是一种东瀛忍术。
这种忍术,楚留香曾在一个好朋友身上见过。
那个人就是无花!
方天至指尖到处,风声破空而去,船上众人从未见过如此武功,竟齐齐呆了一呆。长孙红还没来得及反应,耳畔锐利风声又起,无花翻在空中的身影便莫名其妙一滞,重重摔落在了地上,却是在旧力已尽,新力未生之时,被方天至又发一道指力,点中了穴道。
这刹那之间,楚留香心情激荡下已想通许多谜团,当即猛地振臂而起,将身上绳索崩开,直向长孙红扑去。那麻子和一点红,也仿佛与他心有灵犀一般,几乎同时出手,将面前两个胡人制住。
兔起鹘落,船上主客已然易位。
楚留香深深呼出一口气,回头望向方天至,却见方天至也正温和地望着他。
他心中一动,道:“你……”
方天至缓缓道:“看来你的情况还不算赖。”
楚留香听了这话,便知道他已知道自己是谁,忍不住道:“好吧,看来你早认出我了。你好像总有办法认出我来。”
方天至不由想起当初赌坊初见,笑叹道:“好久不见了,楚留香。”
他顿了顿,“我本以为还要再在沙漠碰一阵的运气,才能找到你。”
楚留香奇道:“你是来找我的?”
方天至道:“说来话长。有个人留信给我,说你在沙漠好像遇到了麻烦。”
楚留香抹了泥胶的脸孔微微一怔。他似有动容,张口想要说什么,但最后却只是走到方天至身边,轻轻拍了拍他的肩,用驼子的丑脸笑了起来——
这笑容中尽是真挚的欣喜和感动。
方天至望着他,也不由为其感染,情不自禁地微微一笑。
面对珍贵的友情,有时除了相视一笑之外,还需要更多的言语吗?
楚留香笑完便叹了口气:“那么你想必也认出他是谁了。”
方天至一时默默。
他望着跌在地板上一动不动的无花,片刻后才道:“不错。我也认得他。”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评论里不少有小伙伴在问,想了想我决定先告诉大家,这篇文写到现在,已经接近尾声啦。
不错,你们追了三年的小说,即将完结。
*
圣僧这本是我写过的最长的一本小说,也是第一篇正经的男主小说,写这本书我耗费了许多心血,薅掉了许多头发(?),过程里感觉自己写作手法在缓慢的进步,但也暴露出了我本来没发觉的一些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有两点。
一,非常突出,就是我不写细纲的习惯,让我在这本书里深受其害。因为不写细纲,导致虽然查很多资料,仿佛写起来信手拈来,无缝切入原著剧情间隙,但其实一切都在我的脑子里进行,我有一个大致的思路,但写的过程中上头了,就会拉长原定的篇幅,心血来潮,就会又加入一段我喜欢的剧情,比如倚天屠龙记遇到帖木儿,传了个道得了十万积分……当时是很爽没错……只是最后的结果就是,一个世界写了远超既定目标的剧情内容。
这直接导致一个结果,主角超纲成长了起来……
不论是武力值,还是他的心路历程,原本应该在几个世界里才完成的成长,导致一个世界里就完成了……这本最初我的五百字大纲里,原定要写七个世界,每个世界20多章,这样的节奏也符合我一贯的综武侠写作习惯。
设想中,指力离体如剑气的成就,要在天龙八部里达成。四大皆空,要在绝代双骄里完成。三毒不染的层次,要最后到说英雄谁是英雄里才完成升级,这样主角的武力值可以保持在很高,但又不是天下无敌、近乎于神的合理区间。而物我两忘这个层次,本来一开始就不打算让主角达到,因为他其实根本成不了一个圣僧。
然而正如各位所见,因为我随心所欲的写作,可能在座的各位本来没看出来,但本文在倚天屠龙记上头般的篇幅下已经严重脱轨,主角在倚天就已经离体剑气了。本人硬着头皮毫不变色,自己脱轨的车,含着泪也要继续开,又只好不停推进设定,于是不久之后,主角在北少林又完成四大皆空成就。
而主角的一指禅的武功又是因为心态成长变化而相辅相成提升的,因此这就导致,本世界写完,主角已经完成了我既定目标中的一切转变和成长,他该去投胎了。
再往后强行穿越,要编或许我还能编出剧情来,但会有一种不合适、不匹配的脱戏感,主角这样的心态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掺进这事里来干什么,也就是为了保证参与感,方天至会不可避免的做出和人设不符的事,这已经相当于人物崩坏,也脱离了同人的初衷:合理的充满想象和意趣的融入原著世界。
本书写到这个世界末尾,小芳已经无法继续完成这种同人写作的初衷了。
他的武功和外挂加起来,已经像是陆地神仙,许多原本刺激的争斗,对他已经像是开窗吹了吹风。他没体验过的一些遗憾,已经得到了满足,他无法弥补的一些遗憾,又始终没法忘怀。他从一个功利做好事的认错坏人,变成被佛法感悟的认错坏人,到最后发现佛法指引的解脱他做不到,他唯一的解脱仍然还是转世投胎,于是重新坚定了自己的初衷。
一个武力极高,对武功更进一步的愿望都变得极为佛系的男子,一心只想做好事,而且对江湖纷争已经不感兴趣,这样一个小芳已经完成本来7个世界才该完成的进化,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继续往下写,究竟该如何写了。
他已经攀到了山顶,并且是抱怀初衷的如愿走到了山顶,他又有什么理由回过头来,走下山去呢?
所以想了很久,虽然原因是我放飞自我,节奏把握的不够好,但本书到这里已经相对完满,写完了想写和该写的内容了。
总而言之,该投胎了。
至于第二个暴露的问题,则是模仿导致的。写同人就是为了爽嘛,为了增加代入感,我很喜欢模仿原著的风格进行写作,篇幅短还不明显,本文意外一个世界写几十万字,虽然我曾自欺欺人安慰自己,这种娓娓道来、慢节奏的武侠,也是我想要的啊,但这并不能掩盖这种写法也是我写着写着突然来了兴致,抛弃原本大纲,任性创作的事实……而话说回来,导致的问题就是因为我比之大佬,犹如秋萤比之皓月,模仿终究还是要露出狗尾巴的,我不能以大佬的风格随心所欲的写作,为了贴近风格,我的写作手段反而受限制了。当想写一个东西时,我第一考虑的变成如何写的风格像,而不是单纯的怎么写清楚写好。大佬亲自来写,他自然随心所欲的掌控自己的风格,游刃有余的用这种风格表达一切他想表达的,但是我一个臭弟弟肯定是不行的啊……
由于我在试图用不属于我的风格来表达我的思想,故事篇幅一长,自然捉襟见肘,写得十分缓慢,经常要考虑很久,才能勉强做到一些。时间久了,不仅限制了我的写作手段,还限制了我的写作节奏。这一点进一步导致了第一点提到的问题,本文节奏渐渐超出我的控制。
认识到自己的缺点,总归还是一件好事。
这本书尽力写了,虽然与预期不符,但我自认为也较成功完满的写出了我想写的主角,我想表达的故事脉络。老读者可能都知道我的一点小风格习惯,我的小说一般都是为主角的一段成长变化过程而服务的,主角的目标完成了,故事也就完成了使命,具体写什么剧情我反倒不是最在乎的。
这种写作习惯,也是我从来不写细纲的原因吧……因为大纲只是故事大纲,我写书真正的大纲其实是主角心路历程大纲,可能二十个字就能表达明白,剧情都是想到合适的,适合让主角产生感悟的,就放进去写一写那样子。这可能不是一个很好的写作习惯?以后我也许会尝试写一篇讲故事为主的,严格按照故事大纲写作,然后在合适的位置,再插入主角成长体悟的小说。也许这才是正道,我这是邪道,有些本末倒置?现在我还不太明白,也许需要更多的写作,才能知道我自己的答案!
说起来当年写离骚时,更加不成熟一些,故事更是随心所欲,完全为主角的心路历程服务,因此也不少人诟病我那本无病呻吟、矫揉造作、堆砌辞藻,仿佛在自嗨写散文,啊说的我心好痛……
这本我更强调故事性一些,但本质还只是想写一个不大脸谱化的魔教教主,怎么在做一个和尚的过程中渐渐改变,最终赎罪并自我解救的心路历程。成功完成了这个目标,这本书也就没白写,至于留有的一些力有未逮的遗憾,也是一种珍贵的成长印记吧!
希望下一本,我能够更进步一些,也真挚感谢顽固(?)陪伴我三年,与我一起成长,等待本文完结的书友们。书友这个词不是本站的习惯,但我突然觉得用在这里也很合适。
感谢诸位朋友持之以恒的包容。希望我和小芳没有让你们感到失望,而是带给了你们快乐和满足!
我们下本书,有缘再见!
第142章
刀剑逼迫下,长孙红等人不敢发一声。
舱外甲板上的白衣仆役浑然不知异变已生,仍自按图驱鹰,驾驶竹船在黄沙中疾驰着。
楚留香上前将无花从地上扶坐起来,注视着他的双目,怅然道:“我从没想过你这样一个人,竟会选择诈死偷生。”
无花仿佛明白,从他被制住起,面对一船高手他已再无翻盘的余地了。他顶着那张令人憎恶的假脸微微一笑,再开口时,已恢复了原本优雅动听的声音:“胜败乃兵家常事,既然能金蝉脱壳、再图大事,莫非因为楚香帅胜了一局,我便非得束手就戮不成?”
楚留香受他讥讽,不仅没有恼怒,反倒轻叹了一口气,“我本以为你是孤高自洁之士,哪怕是在南少林的那一天,我也从没怀疑过这一点。可如今看来,也许我一点都不了解你。”
无花仍淡淡地笑着:“人自鲜血污秽中诞出,落入红尘浊世之内,本已经肮脏不堪。世上又有谁可以幸免?所谓孤高自洁,终不过自欺欺人而已。香帅莫非就是超凡脱俗之辈吗?”他说着这话,却不等楚留香回答,便将目光深深投向更远处孤伫的方天至。
沉默相视间,无花道:“不意再见你时,我竟这么狼狈。早知如此,或许我该去找你饮茶,以绝今日之患。”
方天至道:“你杀得了我么?”
无花笑了笑:“我有一无色无味之毒,名叫天一神水。兴许趁你大意,下入茶水之中,便将你毒死了。”
楚留香听到这,忍不住问:“当时你竟想杀他?这又是为什么?”
无花像已经破罐子破摔,干脆坦然道:“当初我来到中原,曾与他见过一面。这一面或许便是破绽。”
方天至并未提及自己不怕毒,只道:“可惜你没有来试一试。”
无花又笑了笑,“我当时已经到了山下。”
方天至沉默了下来。
半晌,他缓缓说:“你终究没有上山。那时……我们还是朋友。”
无花脸上的笑容淡淡隐去了。
他的目光奇怪而深邃,透过丑陋的面具,像是要直直看到方天至心底,又像已不将世间万物看在眼中。
良久,他道:“你曾是我的知己。奈何知己之间,是不该沾染肮脏俗务的。”他的话音轻轻一顿,目光也移了开来,一如当年檐下看雨论法之时,“我们早就不再是朋友了。从想毒死你的念头生出起,我们就已不再是朋友。”
话音落下,无花闭上双眼、再不发一词。
方天至也再没有问他要不要随自己出家,甚至别开了目光,不再看他一眼——
少时结谊,而今消损。
或许这可以算作是最后的一丝默契。
舱中一时寂静。
沙沙行舟声中,楚留香率先打破局面,开口道:“雪惊,你从哪里得知我遇到了麻烦?”
方天至将随身收携的翠笺取出,沉声答:“画眉鸟!”
楚留香接过信,听他续道:“是他几番留信,先告诉我无花墓穴中是空的,后又指引我来沙漠中找一个叫石林的地方,见一个与观音有关的女人。”
他话音刚落,持笺的楚留香已看到了上面的绘像。
他与姬冰雁对视一眼,齐声道:“石观音!”
方天至怔了一怔,忽想到四五年前的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