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134章

作者:女王不在家 标签: 爽文 甜文 年代文 穿越重生

  冬麦看着里面的布置,心里暗暗感慨,心想如果自己哪天开一家这样的,不知道挣多少钱呢。

  这家饭店的菜,听说模仿首都的一家,都比较有特色,冬麦看着菜单,大开眼界,有些是听都没听说过的,她家祖传的菜谱上也没见过,比如菜单上第一个菜叫四吃活鱼,竟然是把一条鱼四种做法,分别是红烧鱼头、糖醋瓦块、酱汁中段和糟熘鱼片,光这功夫就让人惊叹。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比如游龙戏凤,百鸟朝凤以及炸烹活蟹等,听着都觉得稀罕。

  菜价格自然也很贵,最贵的一个菜竟然要二十几块钱!

  沈烈先让苏闻州苏宛如点,苏闻州苏宛如象征性地点了一个,沈烈便开始点,他要请客,当然不能吝啬,把饭店里几个招牌菜都点了,酒要的五粮液。

  最好的白酒自然是茅台,茅台也不贵,才八块钱一瓶,不过这个竟然还要券,不让随便卖,只能要五粮液。

  点好之后,等着上菜,沈烈才起身,出去看看彭天铭。

  谁知道他走到饭店门前,就看店门外,彭天铭正和江春耕说话,彭天铭不知道说什么,江春耕面无表情地听着。

  沈烈略沉吟了下,挑眉,转过身,继续回去饭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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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春耕是坐着人家拖拉机过来的,身上披了一块油布,尽管这样,今天特意穿上的白衬衫半截袖子也有些潮了。

  他犹豫了下,想现在酒店外面站一会再进去。

  他当然知道沈烈今天请的是苏闻州,是彭天铭的表哥,人家身份不一般,他也不好太狼狈出现。

  他知道沈烈的心思,其实是想着和人家搞搞关系,做生意如果能有些门路那是最好了,但是像他们这种土生土长农村人,哪认识什么人,现在有这机会,当然应该把握,而他也不能太让沈烈丢份,至少应该干净规整。

  谁知道一抬头,就看到了彭天铭,正站在门前。

  她很高挑,穿着淡紫色木耳边衬衫,下面是牛仔阔腿裤,头发烫成卷搭在肩膀上,围着一条淡棕色方格的围巾。

  这样的一个女人,洋气,时髦,也有气势。

  她看人的时候,哪怕是坐着,也给人一种居高临下的压迫感。

  其实来的时候,他也知道会遇到彭天铭,但遇到就遇到,也没什么,反正就这样。

  但是现在看到,脚步还是停顿了下。

  彭天铭抬起手,染着红指甲的手轻轻撩起耳边的卷发,也就是这个时候,她看到了江春耕。

  她便笑了下:“冬麦怕你不认识地儿,我在这里等你。”

  江春耕上前:“那麻烦彭厂长了。”

  彭天铭:“你站在这里做什么?刚才不想进去?”

  说着这话的时候,她的目光已经精准地落在了江春耕胳膊上。

  江春耕这个人肤色黑,也糙,平时穿衣服不讲究,现在竟然穿上了白衬衫,白衬衫湿了,被打湿后紧贴着里面的肌肤,露出小臂结实的线条来。

  江春耕便道:“本来想透透气,现在想着还是进去吧。”

  说着就要往里头。

  可是彭天铭却站在那里没动。

  她没动,江春耕也就停下了脚步。

  彭天铭:“你现在跟着沈烈干,他给多少分成?”

  江春耕:“我什么本都不用投入,就帮着干活,他分给我一成。”

  彭天铭:“一成?分梳羊绒关键是得下本,买机器买原料,什么本钱都不用,只出一份劳力,就分给你一成,他对你挺厚待。”

  江春耕点头:“他开始要给我两成,我没要,他是不错。”

  彭天铭:“这样也行。”

  江春耕沉默了会,看向彭天铭,终于开口道:“彭厂长,之前你说让我负责下一批羊毛,我当时想着答应的,毕竟这是你抬举我,但是后来我看我妹怀着身子,不敢让她太辛苦,沈烈那里确实需要人,他需要,我肯定得回去帮他。”

  彭天铭看他那么一本正经地给自己解释,轻笑了下,脸上还是淡淡的:“也没什么,本来你也没答应,沈烈冬麦那里需要你,你肯定得回去,我也不至于因为这个不高兴,走进去吃饭吧,不然等会只有剩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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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天铭和江春耕进来后,大家也就开始吃了,饭菜相当不错,果然那么贵的价格是有道理的,冬麦对做菜感兴趣,吃着的时候,也下意识琢磨人家这个怎么做的。

  沈烈和苏闻州在说话,两个男人倒是相谈甚欢,彼此欣赏,江春耕和人家不熟,坐在旁边,也只有喝酒或者提到他的时候,他才应下景搭腔,不过喝酒倒是痛快,连苏闻州都夸他好酒量,有气魄。

  彭天铭偶尔间说说话,苏宛如则是热络地和冬麦聊天,她比冬麦小两岁,目前在陵城中学当老师,说话轻声细语的,和冬麦说了几句后,就亲热起来,竟然很快姐妹相称了。

  苏闻州从旁看着,自然有他的心思。

  他先侧面打听过,知道自己姑姑当年下乡去的红旗公社,就紧挨着冬麦所在的油坊公社,而东郭村位于油坊公社的最东边,其实距离自己姑姑工作的红旗公社也不过是十几里地。

  当时姑姑在红旗公社,曾经谈过一个对象,但是没成。

  他以前问过自己父亲,听那意思,姑姑和那个对象其实生下过一个女儿,不过那女儿早早地夭折了,姑姑的对象恰好那个时候得到了公派留学波兰的机会,就这么留学离开。

  姑姑伤心之下,也前往首都亲戚家里,并考上了首都的大学,留在了首都。

  之后二十年,姑姑一直孤身一人,哪怕追求者众多,也再不结婚了。

  冬麦和自己姑姑那么像,冬麦也是下乡女知青生的,冬麦的年龄又和姑姑下乡的年纪吻合,当一个事情出现太多巧合,那必然有一个内在的原因。

  苏闻州便侧面和自己父亲提起,意思是遇到一个姑娘,长得和姑姑像,但是父亲却断然否认:“不可能,这件事当时是你爷爷一手操办的,他说那孩子没了,还特意让我在城里买了小孩的棺木送过去,说是要将那孩子安葬了。”

  在苏闻州小时候的印象中,爷爷是一个威严睿智的人,他断然不至于在这种事情上弄错,所以到底是哪里出问题了?

  还是说姑姑当年生的是双胞胎女儿?

  对于这些疑问,苏闻州并不急,他想先接触下冬麦,试探下冬麦的意思,挑个合适的时候,和冬麦提一提,让她干脆回去问问江家,到底当年那个女知青,是不是自己姑姑,按说冬麦养父母应该知道。

  而今天的苏宛如也是抱着这个目的了。

  苏宛如小时候母亲去世,曾经在首都姑姑家里住过一段,如今对着长相神似姑姑的冬麦,自然生出许多亲切感来,打心眼里喜欢。

  此时的冬麦没多想,只觉得苏宛如说话温柔,而且长得很投自己眼缘,怎么看怎么觉得亲切,关键是一点没有架子,也觉得苏宛如不错。

  一顿饭吃下来,倒像是关系亲近了不少,后来说起第二天的打算,冬麦便说第二天打算先过去参加同学婚礼,后天再去医院检查,苏宛如意外:“是吗?你同学叫什么?明天我们也要参加爸爸朋友家女儿的婚礼。”

  冬麦也觉得巧:“我那个同学叫孟雪柔。”

  苏宛如一听,眼睛亮了:“就是她啊,她是孟伯父的女儿,我爸认识他爸,以前接触过,那我们明天可以一起去了!”

  这倒是意外,于是双方说起来,孟雪柔的父亲叫孟成松,以前和苏闻州苏宛如父亲当过同事,现在同在陵城,偶尔也有些来往。

  苏宛如:“雪柔性格不错,孝顺,之前她家里出了事,她正好毕业,就主动说要去公社,照顾她姥姥姥爷,结果就因为这个认识了现在的未婚夫,听说那个未婚夫长得不错,而且特别上进,对她也好。”

  冬麦默了下,没说话。

  她心想这个世界真小呢,原来她和苏宛如竟然认识同一个人,要去参加同一个婚礼,而且那个新郎恰好是陆靖安。

  苏闻州这时候道:“明天这婚礼我肯定也得去,人家请帖下了,不去也不好,对了,听说雷东哥现在也筹划着做羊绒生意了,天铭你如果过去,也能一起交流交流,以后大家都是这个行业,也应该互相帮助,大家联合起来一起做,才能把事情做大。”

  彭天铭却皱眉:“那个陆靖安,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算了吧,我不去了,你们帮我随个礼得了!”

  沈烈听了,道:“昨天我去过派出所,我们那个介绍信偷盗案,已经有眉目了,现在正在查指纹,查指纹的结果,大概也就是明天出来。”

  彭天铭微诧:“是吗?到底是谁偷的?”

  沈烈:“现在案子还在办,需要指纹对比的结果,在正式结果没出来钱,人家肯定也不好给我准信,我也问不出来话,不过好在明天肯定能出来结果。”

  明天出?

  苏闻州听这话,挑眉看了眼沈烈,这个案子彭天铭和他提过,那意思是怀疑陆靖安。现在沈烈这么说,显然他也是怀疑陆靖安,只不过人家派出所没确认的事,他不好乱说罢了。

  毕竟自己再笃定,派出所没结果,他也不能说。

  但如果真是陆靖安的话,那明天的婚礼,说不定就得出岔子了?

  彭天铭想了想,突然笑了:“行,那我明天也去凑个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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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饭后,苏闻州问起来沈烈他们住哪里,听说是招待所,便说顺路,将沈烈他们给送过去。

  沈烈本不想麻烦,不过想着冬麦怀孕了,也就领了这个情。

  到了招待所,却没空位了,原来最近政府要招待一些客人,早早预留出来了,下着雨,也不好去别的地方。

  江春耕见此,便说:“那我干脆赶客车回去吧,估计来得及。”

  苏闻州想了想:“要不我把你送到天铭工厂吧,那里不是有宿舍吗?”

  这倒是一个好主意,江春耕之前在郭天铭那里干过,曾经住在彭天铭工厂,现在过去挤一挤也没什么。

  江春耕:“还是算了,太麻烦了,我回去。”

  沈烈看了眼江春耕:“大哥,明天我们一起回去吧,我打算买点东西,下着雨,还得照顾冬麦,我怕一个人忙不过来。”

  沈烈这一说,江春耕也就答应了。

  于是苏闻州开车把江春耕送过去,这时候天依然下着雨,并不大,苏闻州看着刮雨器划过,笑着道:“就是有点委屈你了。”

  江春耕没说话,看了苏闻州一眼。

  他当然感觉到苏闻州对自己的异常亲切,而这种亲切让他下意识有些不喜。

  江春耕客气地道:“苏同志说哪里话,本来我就在那里住过。”

  苏闻州笑了笑,便随口说起彭天铭来,说她做事比较拼,性子也刚,最后道:“江大哥在天铭那里干,估计也看出来了,她这人就那脾气。”

  江春耕:“彭厂长人挺好。”

  苏闻州意味深长地看了江春耕一眼:“是吗?”

  江春耕感觉到了苏闻州的打量,继续道:“彭厂长能干,人也豪爽,我跟着她也学到了一些技术,我对彭厂长很感激。”

  苏闻州眸中便流露出笑来,握着方向盘道:“我这表妹人是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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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招待所,简单洗了个澡后,冬麦便躺在床上打算睡一会,自从怀孕后,她就容易犯困。

  到了秋天,天凉了,外面的雨像烟像雾,朦朦胧胧的洒下来,整个陵城都变得湿润起来,就连房间里都带了潮气。

  冬麦身上有些凉,便裹紧了被子,懒懒地躺着。

  沈烈很快也洗好了,凑过来,也钻过来和她一起盖被子,又搂着他。

  秋风瑟瑟,细雨迷蒙,秋日的凉意隔着窗子透进来,有一个坚实温暖地胸膛让自己倚靠着,自然是舒服。

  冬麦靠在他身上,却是问起来:“当时吃饭的时候,你好像特意在看宛如?”

  两个人吃饭的时候聊得挺好,都直接叫名字了,不叫苏同志了。

  沈烈便抬手,摸了摸她的耳朵。

  他的这个动作让冬麦觉得,他像是在摸自己家那只肥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