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零女配有空间 第70章

作者:胡六月 标签: 年代文 随身空间 穿越重生

  钱金凤是旦角,教盛子楚的内容多样,从手势、眼神、身段、台步、念白到水袖,每天坚持不懈地练习。

  “你的眼神不对!”钱金凤的声音变得严厉起来。

  “花旦的眼神,必须与角色契合。正旦眼神稳重端庄,不能飘忽不定;花旦眼神玲珑剔透、天真活泼;小旦灵动聪慧、闺门旦含情脉脉。

  刚才我有和你分析过,这一次你饰演的角色需刚中带柔、坚毅聪慧,你这个眼神灵动有余、坚毅不足,重来!”

  盛子楚立马退回,一边走台步,一边念台词,配合着手势、眼神,一遍、两遍、三遍……直到钱金凤微笑点头,这才停止动作的重复。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

  盛子越低头喝了一口手中的麦乳精,丝滑可口,又香又甜。原本的担忧在这一刻消散于无形——这一世盛子楚自信、努力、坚持,绝对不会走上前世的歧路。至于小孩子偶尔的懈怠、小脾气,不必太在意,随她去吧。

  等着盛子楚学习完,洗了澡换上衣服,美美地喝了半杯麦乳精,钱金凤再次告诫:“不要乱吃零食,不然咀嚼肌发达,脸变宽扮相不好。”

  盛子楚有点不情愿地“嗯”了一声,扯着姐姐的腰间丝带不撒手:“姐……”

  盛子越微微一笑,将丝巾解开,披在妹妹肩头。五彩斑斓的印染长丝巾舒展开来,为盛子楚那明媚美丽的脸蛋增添一份异域风情。

  钱金凤与甘敏学同时说一句:“漂亮。”两人相视一笑,为这份异口同声的默契。

  女孩子哪有不爱美的?盛子楚得了表扬,又从姐姐的眼睛里看到赞赏,兴奋得不行,一只手压着丝巾,学得新疆少女的模样拧起了脖子,嘴里唱着:“吐鲁番的葡萄熟了……”

  灯光下,盛子楚的眼睛里闪动着宝石般的光芒,耀花了众人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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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年的暑假,盛子越过得依然酸爽。看书、做题、检查、反思、记录、复习、整理,再看书、做题……连环往复,高二的语、数、外、物理、化学、生物,所有的理科课程全都要提前学完,压力不小。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八月,看着盛子越清瘦的小脸、越发纤细的腰肢,陆桂枝心疼了。她换着花样给女儿做吃的,可依然喂不胖她。盛子越专注力很强,一旦投入便心无旁骛,连她最爱的美食也诱惑不了她。

  还是盛同裕出了个主意:“让越越休息几天,到外婆家去玩玩吧?”

  陆建华大一暑假回到县城帮着四哥经营竹器店,陆桂枝托信过去他立马自告奋勇:“我带越越回陆家坪,正好我也回家玩两天。”

  盛子越是外婆家长大的,听闻回陆家坪内心一阵雀跃,稍稍犹豫了一下就同意了。简单收拾了几件衣服,背着书包坐上自行车后座,盛子越和陆建华一起回老屋。

  陆建华长得高大,长手长脚、肩宽背挺,大脸庞、高鼻梁、大嘴巴,却长了双单眼皮小眼睛。只要一笑,眼睛就会眯成一条缝,看着很有喜感。

  盛子越坐在自行车后座问陆建华:“陆高荣回来了没?”

  陆建华猛地一蹬自行车,车速加快,风从耳边拂过,炎热顿减。他大声喊道:“他在京都建筑公司找了个描图的活儿,没时间回。”

  盛子越“哦”了一声,大佬就是大佬,勤奋有见识,才大一就知道利用暑假时间提高专业技能,顺便打入建筑公司内部。

  陆建华转过头问:“他不是说经常给你写信吗?”

  盛子越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学习太忙,总没时间回,后来他就写得少了。”

  陆建华没太在意:“没事,等你考到京都去,到时候我们三个再一起玩!”

  一天到晚只晓得玩。盛子越被他逗笑了,笑声爽朗响亮:“小舅舅,你还是那么喜欢玩。”

  陆建华得意洋洋地说:“那当然!人生就要使劲玩。我在学校搞了个市场营销社团,周末在校园卖东西,赚了不少钱,好玩。”

  盛子越问他:“你都卖什么?”

  陆建华一捏刹车,“嘎吱——”长腿向下一伸,将车停了下来。他转过脸,咧开嘴露出洁白的牙齿,笑得神采飞扬。

  “越越,我告诉你一个商业机密。”

  “什么?”盛子越依然稳稳坐在后座。

  “不确定性。营销的秘诀就在于增加不确定性。人对于不确定性的东西总是兴致盎然,这比明码标价、摆摊设点好赚多了。”

  盛子越一挑眉毛,眼睛上下打量了一下陆建华:“哟嗬,有点意思。”

  陆建华在大学学了一年,虽然都是基础课没啥挑战性,但学校图书馆的传记多。他找了一大堆商业奇才的传记,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平日里没有地方得瑟,难得遇到一个明白人,他忍不住停下车来认真解说一番。

  “你看,为什么那么多人沉迷赌博?因为不确定性强。大家都渴望以小博大,渴望占便宜,这是人性。营销,抓的就是人性。”

  难怪上一世即使陆建华败光了家财,依然有本事东山再起,这家伙的确有点脑子。盛子越想到这里,眼睛带笑,认真倾听着他的话。

  “我才不会搞那些上门兜售、食堂门口摆摊这种底端营销手段。我呀,先到工艺品一条街进了一批石膏娃娃,便宜得很,五角钱一个。做二十个竹圈圈,专门挑周末的傍晚,在操场搞活动。”

  陆建华笑得十分神秘:“操场多的是谈恋爱的男女,那些石膏娃娃样子可爱,女孩子喜欢。我不卖,我卖套圈。一块钱五个圈圈,套中娃娃才能拿走。男孩子想表现,就得花钱买套圈,如果花了五块钱还套不中,我单送一个娃娃给他们。”

  盛子越听到这里,冲他翘起大拇指:“高明!”

  陆建华被她一赞,喜得抓耳挠腮:“我在家练过,竹圈圈有弹性,不容易套中。而且我在宿舍算好距离,套中的概率不大。我周末晚上搞一次,一次能赚几十块钱,你信不信?”

  信!当然相信。盛子越抬手遮住日头:“快走吧,这暑气太重,热得很。”

  因为是临时起兴,两人下午四点才出发,天气正是热的时候,太阳火辣辣地在头顶高照着,烤得胳膊生疼。

  陆建华吹嘘完,心满意足地继续骑车。边骑车边吹着口哨,正是时下最流行的歌曲。口哨悠扬宛转,盛子越不由自主地跟着哼了起来。

  “啊~牡丹,百花丛中最鲜艳

  啊~ 牡丹,众香国里最壮观”

  两人刚进村口,就听到一阵喧哗之音。村民们看到他俩,都笑了起来:“你们真是会凑热闹!今晚村里要演花鼓戏。”

  陆建华一挑眉:“有什么好事?谁请的戏班子?”

  正是晚饭时间,这个时候炊烟升起,各家各户忙着做饭,空气里都是柴火、米饭的香味。这一次不同,两人闻了闻,四处弥散着一股肉香。

  肉香?陆建华与盛子越抬眼一看,正见到有人系着围裙举着木头托盘,挨家挨户送面条。

  “杀猪饭呐——”陆建华一看就明白过来,兴奋地推着自行车往前行,对盛子越说,“越越我们运气好,今天村里有喜事。”

  杀猪饭,是农村的习俗。过年过节有喜事,请人来杀猪,猪红、猪杂煮面条,每家送上两碗。另外每户出两人赴宴、吃酒席。红烧肉、狮子头、肉丸汤、炒肉片、烧猪头肉……桌桌都有肉,保你吃得满嘴冒油。

  陆家坪上屋十七户、下屋十八户,三十五户人家算起来,加上主家请的外客,怎么也要摆上八、九桌,晚上还请了戏班子唱戏,这是谁家如此大手笔?

  村口大槐树底下蹲着个七岁小儿,一脸的馋相,盯着那送面条的人两眼放光。

  陆建华走过去,弯下腰问:“明伢子,这是哪个请客?”

  那小儿正流着口水等面条,转头一看是陆建华,眼睛放光:“建华叔,你家有好事,得给我糖吃。”

  陆建华与盛子越对视一眼:我家有好事?什么事?我怎么不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花鼓戏的描写引用自:戴瑛,《湖南花鼓戏旦角表演技艺探析》

  “牡丹,百花丛中最鲜艳”——《牡丹之歌》由乔羽作词,吕远、唐诃作曲,蒋大为演唱的歌曲,是1980年上映电影《红牡丹》的插曲。

第90章 跳级3

  那七岁小儿正一脸兴奋地蹲着等人送面条来呢, 听到陆建华问,咧开嘴笑开了花,又补充了一句:“是你大哥!你家有好事咧。”

  我大哥?陆良华?

  陆建华与盛子越对视一眼, 都有点迷惑。自陆良华到了省城、与陆昌寿相爱相杀,和老家联系渐渐少了。陆星华在省城上班、结婚;陆建华去省城读书,也没有和陆良华怎么来往。今天他这么高调, 到底是因为什么?

  盛子越:“……看来大舅赚了大钱。”重生女主的光环笼罩, 了解未来发展趋势, 八十年代正是改革开放的大好时机,不赚钱就没有天理了。

  不过呢, 现在陆春林一家早已脱离贫困, 日子越过越好,陆良华赚再多钱也没人羡慕。

  陆星华研究生毕业进了大学当老师, 妻子徐秀丽在附中当老师, 夫妻俩的收入足够过上体面的好日子。他每个月寄给母亲二十块钱,给陆桂枝寄二十块钱。前者是孝敬父母, 后者则是弥补大姐这些年对娘家的付出。陆桂枝不要,他还生气:当初妈生病住院都是大姐出的钱,我说过将来等我赚了钱会还给大姐。这钱,你一定得收着。

  陆桂枝拿着钱百感交集, 一晚上没有睡着。拉着盛同裕说了一夜的话, 眼泪扑簌簌地往下落,反复唠叨着同一句话:“我做的,有人懂, 我就满足了。”

  盛同裕和她成长经历类似,哪里不懂得陆桂枝此刻的心理?可能因为小时候太缺赞美,她内心极度渴望来自原生家庭成员的肯定与鼓励。他伸出胳膊环住陆桂枝, 轻轻拍着她的后背,道:“你非常好。”

  在盛同裕眼里,陆桂枝是个好妻子。虽然一开始贴补娘家有些不自量力,但自从怀了老二之后就有了变化,知道以小家为重,知道一碗水端平。

  徐云英生病陆桂枝出了钱,盛同裕的父亲从住院到去世全由她一手操持。陆家兄弟在县城读书花了钱,盛同裕的弟弟妹妹陆桂枝也会安排妥帖。哪怕母亲李惠英对大媳妇只生了两个女儿不满,她也没有半句怨言,迎来送往样样周到。

  桂明康寻亲之后,家中钱财、电器设备越来越多,她只要给娘家买什么,也会给夫家买同样价值的东西。有这样的妻子在后方打点,盛同裕心情舒畅,自然事业顺利。

  陆成华开店之后生意兴隆,已经在省城开了分店,由陆建华任总管,请了两个店员负责销售。陆春林在家中带起徒弟,按照成华的设计思路进行编织。这样发展下来,年底给陆桂枝、盛子越的分红由一百多块到五百多块,再到上千块。

  所以,现在陆家人不缺钱。

  因为日子过得好,各有各的追求,这一些日子盛子越就没有再关注陆蕊。反正只要她不惹自己,管她发财还是致富,有什么关系呢?

  没想到这一次回老屋,竟然遇上陆良华家有喜事?陆建华眼中燃起熊熊八卦之火:“走!看看去。”

  两人走近老屋,就看到屋前的晒谷场、宽大的地坪里站着十几个人,有些嗓门特别大,一句一句清晰无比地钻进耳朵里。

  “良华现在发财了,财大气粗啊。”

  “了不起啊,良华家大姑娘这回真是出息了!”

  “云英呐,陆家这大孙女像她大姑,会读书。”

  “是啊是啊,一家人打断了骨头连着筋咧,全村人都来给你们贺喜咧,多风光。”

  “不得了啊,才初中就拿了个状元回来,这将来怕不是要考到外国去吧?”

  陆建华与盛子越对视一眼,走近前去。有眼尖的看到,都嚷嚷起来:“哟,知道有喜事,建华和越越都回来了?真好真好,一家人和和气气的多好啊。”

  徐云英被人群簇拥着,挡住了视线,一听这话忙排开众人,眼睛里满满都是欢喜:“越越回来了!快来快来。”

  盛子越疾步如飞,跑到外婆身前,看她精神矍铄、中气十足、面颊还带着丝红润,这才放下心来,展开一个笑容:“外婆,我回来了。”

  徐云英一把搂住比自己还高的外孙女儿,感受到手掌底下薄薄的肩头,心疼地说:“越越瘦了。读书别太辛苦,暑假了多出去玩玩。走,热不热?外婆给你煎姜盐芝麻豆子茶喝。”

  陆建华停好自行车,委屈巴拉地看着母亲:“妈,还有我呢。”

  徐云英没好气地在他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回就回呗,有什么好稀奇的。煎茶还不是有你一大碗?”

  陆建华故意怪叫:“妈,你的心里只有越越,没有我。”

  盛子越扑哧一笑,难得地挽过小舅舅的胳膊,拖着他往堂屋走:“走走走,先喝茶。”

  旁边村民看到这和谐的一幕,都说:“到底是在陆家坪长大的,越越还是和外婆、舅舅亲近啊。”

  还有人开玩笑地说:“越越,你大舅舅起屋、表妹考了中考状元,你准备送什么礼啊?”

  陆建华横了那人一眼:“双喜,你这个本家叔叔准备了多少礼啊?”

  双喜辈大人小,只比陆建华大几岁,他讪讪一笑:“良华有钱得很,说好了只请客不收礼,我这次是来沾沾喜气的。”

  陆建华故意大声地“哦~”了一句,尾音拖得老长,半路中还要拐三个弯,双喜听得面红耳赤,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盛子越这才知道是什么喜事。原来陆良华悄悄回老家盖了屋,比她晚一年上学的陆蕊中考成绩优秀,得了个“状元”的头衔。

  穿书世界里,陆蕊是撑起这个世界的重生女主。哪怕断了一条腿的陆昌寿窝在陆良华身边恶心人,哪怕陆良华在省城办事处事事不顺,哪怕杨桃庄在家里摔盆打碗搞得家庭气氛很不好,依然挡不住她前进的脚步。

  住在客厅的陆蕊成绩优秀、表现突出,指点父母抓住时代发展的机会,他们一家慢慢摆脱了贫困,看来这一次是存心“衣锦还乡”来了。

  她进了老屋,堂屋里外公正带着几个徒弟在忙着做竹编灯罩、笔筒、小花篮,按照成华设计的简单山水图画稿,利用竹青的色差编织出淡雅漂亮的装饰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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