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零女配有空间 第71章

作者:胡六月 标签: 年代文 随身空间 穿越重生

  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欣赏水平也不断提高,再生产以前那些简单实用的竹器销量有限,只有这类实用新颖、精致漂亮的竹编器物,才有市场销路。

  堂屋到处都是竹篾、工具、半成品、样品……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盛子越走过去喊了声“外公”,陆春林坐在椅中,腿上搭了条皮围裙,手上动作不停,抬起头憨憨地笑着应了声:“欸~”。

  陆建华是陆家竹器店的销售主管,兴致盎然地察看着角落里摆放整齐的成品,对父亲说:“爸,这些小东西你让徒弟们来做就好,你歇一歇。”

  徐云英左手端着瓦茶罐,右手拿着粗瓷茶碗,从里屋走出来,一边麻利地倒茶,一边嗔怪地说:“你爸呀,一天不做浑身不舒服。”

  陆春林嘿嘿一笑,应和着老伴儿的话:“是啊,不做事,难受。”

  徐云英将几个茶碗放在长条凳上,挨着个儿倒茶。盛子越在陆家坪长大,最爱这姜盐茶。大块的生姜在姜钵中擂出姜末,开水一沏,加上盐、茶叶、芝麻、黄豆,喝着解渴又解乏。日常待客第一道茶就是这姜盐芝麻豆子茶。

  盛子越端着茶喝了一口,茶面上浮着密密麻麻的芝麻、黄豆,炒熟的芝麻、黄豆被热茶一沏,散发着浓浓的香味,好闻又好吃。

  三个小徒弟诚惶诚恐地接过师娘递来的茶,他们都是农村孩子,过来学手艺不仅有工资还能学本事,真是感激不尽。

  陆建华喝了大口,一边嚼黄豆一边问母亲:“大哥盖了屋?怎么没听说?”

  徐云英神情淡淡的:“先前在竹林西头不是批了块宅基地给他?虽说进了城,但那地还在,年初良华就让小舅子杨石虎带人建屋。这不,盖好了。”

  杨石虎蹲了一年监狱出来,倒是老老实实收了性子,这几年跟着人在外面打工,当上建筑工地的小包工头,赚了些钱。

  “那怎么这一堆人都挤在咱家地坪?”

  “派人当说客,让我们去他新屋喝酒吃席咧。”

  盛子越奇怪了:“外婆,虽说分了家,但是大舅盖屋,你和外公肯定得坐上座啊,干嘛不去?”不仅要去,还得拿出主人姿态去。

  徐云英冷哼了一声:“陆昌寿那老不死的也在呢。”她给自己也倒了半碗茶,一口饮尽,声音里依然带着掩饰不住的厌恶,“有他没我,有我没他!”

  别人或许都能忘掉陆昌寿造下的孽,徐云英却不行。

  再过一百年,她都不会忘记。她生下的孩子,个个都爱。信华聪明伶俐懂事,若不是因为那一场意外,现在也该结婚生子。或许他会当兵,或许他考大学,或许他会务农,不管是做什么,至少会长大成人。

  陆昌寿分家时不顾公婆的养育之恩,足可见人品之坏。后来举报批.斗赤脚医生,更将人性中的恶毒暴露无疑。信华受了池鱼之灾,丢了性命。这事,她一辈子都不会忘。

  陆良华自私也好、不孝顺也罢,到底是自己身上掉的肉,徐云英作为母亲都不会在外人面前下他的面子。但牵扯到陆昌寿,徐云英半点情面也不愿给。这些村民都是过来当说客,试图拉他们去吃席。

  看徐云英冷着脸不理不睬,又忙着招呼小儿子、外孙女儿,村民们觉得没趣都散了。双喜走之前还对着屋里说:“建华,越越,晚上过来吃席、看戏啊。”

  待村民散尽,盛子越站在屋场向西头望去,隔着一个竹林都能感觉到那里人声鼎沸,影影绰绰地有高台搭起、十几张圆桌摆开,几口大锅底下火苗旺盛,村里最大的一场热闹,由陆良华出头、出钱。

  村里年纪最大的老人柱了根拐杖,由儿子搀扶着走过来,对徐云英说:“恭喜啊,云英……”

  徐云英迎出来,知道他耳朵不好,便大声说话:“海老爹,您好啊。”

  老人颤巍巍地问:“吃席,你不去?”

  徐云英笑了笑:“我不去。”

  老人认真地看了看她的脸,转过身对儿子说:“走,回家。”他儿子有点懞,忙问,“爸,你干嘛呀?人良华专门来请了咧。”

  老人将拐杖在地上一顿:“儿子请客,爸妈不去,这样的酒席我吃不下!走走走!”他还数落了几句儿子,“你也不许去!让江华他们几个都给我回来!”

第91章 杀猪饭1

  陆良华正是“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时刻。

  他在农村的时候, 做梦都想进城吃公家饭,可当他终于爬到省城、拿到城市户口,却依然摆脱不了农村人的梦想:盖新屋。

  有陆昌寿处处掣肘, 物资局办事处越待越窝囊,陆良华在大姑娘陆蕊的指点下辞职下海当起建筑承包商,利用以前的政府关系接了不少活, 成功赚钱当上名副其实的“万元户”。

  有了钱, 第一件事就是回陆家坪, 盖房。

  陆蕊说农村房不值钱,有钱不如在省城多买几套住宅, 但他没有听。陆家坪是他长大的地方, 这里有他快乐的童年、少年时光,哪个风光了不想衣锦还乡?

  于是, 他委托妻弟杨石虎, 带着一支施工队伍返乡,安心在以前村里批的宅基地上盖新屋。

  不同于村里大多数小青瓦坡屋顶的土砖房, 他建了一栋两层小楼,模仿城里别墅模样,门廊前两根罗马柱,二楼铝合金推拉窗, 外墙瓷砖贴面, 厨房、卫生间石膏板吊顶,客厅里挂着水晶吊灯,全套豪华装修、家用电器一应俱全。

  这可是独一份儿!

  “唉呀, 良华发达了。”

  “这屋子花了不少钱吧?不得了啊。”

  “我们农村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屋子咧。”

  “还是良华能干,不仅在省城当干部,还能回老家盖新屋!”

  “哇, 电视、电扇、洗衣机……良华这是在哪里发了财啊?也带着兄弟一起搞钱啊。”

  新屋一做好,村里人来人往,都来参观,个个啧啧称奇。艳羡的目光、毫无保留的吹嘘、乡土气息的马屁让陆良华无比沉醉——赚钱的终极目标,不就是为了享受这一刻的荣光?

  这样的感觉太过美好,陆良华愿意为此买单。杨石虎和杨桃庄虽然五音不全,但是爱看戏,便请了戏班子过来演一晚。又杀了头猪,办起杀猪饭,整得比过年还热闹!

  因为要请全村的人吃饭,三十五户每户出两个人就有七十个人,再加上杨桃庄的娘家人、陆昌寿和陆良华一家人,晒谷场上摆开九张大圆桌,桌上已经摆上了红烧肉、狮子头、糯米蒸肉丸这三道菜,只等主人、客人到齐,就可以开席了。

  陆良华不太敢面对徐云英,想悄悄地去请陆春林,再由父亲帮他说两句话。可惜经历过桂明康之事后,以前处处替他说话的老父亲现在学会了装聋作哑,不管他说什么,陆春林总是一句:“和你妈说,我听她的。”

  陆昌寿看他现在混得好,像只水蛭一样牢牢沾在他身上,根本甩不脱。陆良华只得带着陆昌寿,拎着重礼到老屋找徐云英,想让两家化解仇怨。

  老三陆久华自幼由陆昌寿抚养长大,与他关系好,到省城上小学之后机灵懂事,学习成绩不错,这让陆良华很激动。这两家人天天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相处时间久了竟然多了份莫名的情感。

  有点像结了痂的伤口,有人喜欢去剥那硬壳子,虽然会有些痛,却痛得令人愉悦。

  这一点,盛子越没有想到,桂明康也没有料到。按照他们的想法,让两个自私的人共处,给陆良华套上个紧箍,省得他祸害别人。

  哪知道这陆昌寿自陆良华辞职下海之后便学了乖,一方面拿着陆良华的认罪书不放,一方面在他面前各种拍马讨好,时间长了陆良华也习惯了,就当给小儿子找了对保姆,只要能好好教育老三,就养着呗,不过是多两双筷子的事。

  这一次陆蕊中考争气,考了全校第一名,陆良华心中愈发得意。他和桃庄虽然不会读书,但孩子争气!而且陆蕊会做能预先未来的梦,陆良华对人生充满了希望,内心开始膨胀。

  他带着陆昌寿来到老屋,试图消除两家隔阂,却错误判断了自己的影响力。刚一进屋,还没来得及开口,徐云英已经扬起手中笤帚,喝斥道:“滚!”

  陆良华强笑道:“妈,儿子起屋了这是大事,晚上摆酒您和爸一定得来啊。”

  徐云英一笤帚就呼向陆良华的肩膀:“道不同不相与谋,你自去发你的财、摆你的酒,和我不相干。”

  陆昌寿年纪也大了。曾经那个十八岁就闹着要分家,为自己的利益锱铢必较的少年,此时断了一条腿走路一瘸一拐,也已经两鬓花白、一脸皱纹。

  笤帚尾部又大又阔,还带着干燥的竹叶,细密的枝叶打在脸上、身上丝丝地痛。陆昌寿生怕被扫到,一边狼狈躲闪一边喊:“侄媳妇莫动气。人道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我是来道歉的,以前是我做错了,都是亲戚,大家和气生财嘛。”

  徐云英听到他说话,手中笤帚转了方向,径直扑向陆昌寿的面门:“我呸!”

  “啪!”陆昌寿腿脚不利索躲闪不及,半边脸颊被扫中,顿时打了个满脸开花,细密密的几道血痕印在脸上。

  “啊——痛痛痛!”陆昌寿惨叫一声,捂着脸迅速跑了出去,一边跑一边骂,“连你叔都敢打?徐云英你这个泼妇、毒妇!”

  徐云英一掌就将陆良华推出门,站在门口叉着腰,看着陆昌寿仓皇的背影破口大骂:“黑了良心的陆昌寿——分家抢我家产、气病我公婆、害死我家信华,这样的人就该天打雷劈!还有脸上门来说什么和气生财?这是我的家!再敢来一次我打一次!你这烂透了芯的人,放下屠刀也成不了佛!你心里装着的是魔、是鬼!”

  她骂得痛快至极,骂完冲着地坪吐了一口唾沫,扬起手中笤帚挥舞几下,清扫陆昌寿走过的路,黄尘飞扬。

  站在老屋檐廊下、拎着烟酒的陆良华面如死灰。他有一种悲凉的感觉:自己做过的事母亲永远也不会原谅。哪怕他腰缠万贯、哪怕他人人敬仰,他也永远得不到母亲一句赞美与认可。

  是对,还是错?

  这一份悲凉的情绪,一直到他回到新屋,被一群人簇拥着,耳边响着各种艳羡之声,才慢慢地消散:我有钱、有儿有女、有这么多人围着讨好,干嘛非要热脸贴你冷屁股?

  可是,内心缺了的那一角,却再也补不齐了。

  陆蕊已经十四岁,继承了陆家人的身高优势,修长苗条。她生得与徐云英有三分相似,重生后超乎年龄的阅历让她有一种同年龄少女所没有的稳重,村里的婆婆、媳妇们见到都不绝口地夸赞。

  “一看就是城里姑娘,秀气、文静。”

  “这大家气派,可不就是戏文里的闺门大小姐?”

  “这次还考了个状元?女状元啊,不得了!”

  她正挽着陆高荣母亲的胳膊撒娇呢:“婶儿,高荣哥哥这个暑假怎么没回?”

  王寡妇喜欢她聪明大方、善解人意,平时总是板着的冷脸难得有了丝笑意,脸颊上深深的法令纹舒展开来,消弱了刻薄面相:“他写信回来,说要勤什么学,暑假不回来。”

  陆蕊笑着说:“高荣哥哥真厉害,上京都大学了暑假还勤工俭学,将来一定很有出息,婶你可就要跟着享福了。”

  王寡妇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王君香。她听人夸儿子,比夸自己更欢喜,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高荣上进、努力,我就放心了。享福什么的,我不敢想咧。”

  陆蕊嘴甜起来的时候可以把人迷得五迷三道的:“自古道,母凭子贵。你含辛茹苦把高荣哥哥抚养长大、培养成才,等他毕业找了工作,肯定就是婶享福的时候了啊。”

  王君香一听更开心了,连连点头,对招呼客人的杨桃庄说:“你这女儿聪明又能干,将来肯定有出息。”

  杨桃庄撇了撇嘴,一把扯过偷吃红烧肉满嘴是油的陆志远,骂道:“吃吃吃!都这么胖了还吃!”她瞟了一眼大女儿,“你这个当姐姐的,也好好教一下弟弟,志远如果有你一半会读书我就阿弥陀佛了。女儿再厉害又怎样?还不是得靠兄弟撑腰!”

  王君香对她这话很是同意,也附和了一句:“是啊,女人嘛,在家靠父母、出嫁靠丈夫,年纪大了靠儿子。如果没有娘家兄弟,在夫家容易被欺负的。”

  陆蕊一听这话,原本一颗得瑟的心顿时就凉了。她这么努力、这么用心,成绩优秀、谈吐举止落落大方,也只配当这个饭桶、学渣弟弟的附庸么?这该死的重男轻女思想!

  陆志远反过手,用手背抹了一下嘴角,胖乎乎的脸蛋完全看不出陆家人的清俊,嘻嘻笑道:“妈,这杀猪饭真好吃!刚宰的猪做出来的肉……嘶!真好吃。”亮晶晶的口水拖出来老长,看得陆蕊脑壳疼。

  几个来吃席的村民过来,两句话落在陆蕊耳朵里,她顿时兴奋起来。

  “建华和越越回来了,不知道会不会过来吃席、看戏啊。”

  “嘘……我听说啊,到县城后良华和桂枝两个人闹僵了,越越怕是不得来吧?”

  盛子越来了?太好了!

  陆蕊领教过盛子越的狠辣,不敢惹她。但吹吹牛、满足满足小小虚荣心总可以吧?都是重生者,凭啥盛子越家里就不重男轻女?凭啥盛子越就那么受陆家人欢迎?明明自己学习成绩更优秀,明明自己为人处事更周到。

  她眼珠子转了转,挽着王君香的手安排她坐下,便迈着轻快的脚步穿过竹林,往陆家老屋而来。

  盛子越洗了把脸,正坐在靠背竹椅上纳凉。左手一把蒲扇,右手一碗米酒冲蛋,悠哉哉愉悦至极。

  陆家坪招待贵客有两道茶。第一道姜盐芝麻豆子茶,是咸口的;第二道米酒冲蛋,是甜口的。自酿的米酒,加水煮开,鸡蛋打散搅匀,待水开倒入冲成蛋花,若是讲究的还会加入红枣、桂圆、柿饼丝、金桔丝……

  徐云英现在家中宽裕,吃碗米酒冲蛋不是难事。盛子越一到家,徐云英立马张罗好吃好喝的,哪能省掉这道甜茶?

  傍晚时分,阳光渐渐西斜,不再那么炽热。坐在檐廊下,喝着米酒冲蛋,吹着从堂屋后门那儿拂来的一阵风,竹叶清香、米酒甜食混杂在一起,盛子越微微一笑,真是快活似神仙。

  陆蕊过来时正看到这一幕,内心不知道为什么就涌上来一股酸涩、不忿。这人重生了怎么半点没有埋怨父母、陆家人拖累?到哪里都活得这么滋润自在?

  “盛子越!”声音略显尖利,平时温柔大方的陆蕊情绪有些激动。

  盛子越缓缓抬起眼帘,看到是陆蕊,嘴角勾了勾。她没有答应,低头自顾自地喝了一口甜酒,摇了摇蒲扇,为了故意气这书中女主,她还特地砸巴了一下嘴。

  陆蕊左右看看没有人,快走几步来到盛子越身边,咬牙道:“你开心了?现在陆家的人都好过了,都那么喜欢你,这就是你想看到的结果是不是?”

  盛子越点点头:“嗯!”她将身体略身后仰,脑袋搁在靠背椅上,辫子搭在胸前,懒洋洋地问陆蕊,“你开心不?”

  陆蕊一屁股坐在门槛上:“我爸听了我的话,下海辞职赚了钱。我现在认真读书,中考考了全校第一名,被湘省示范中学录取。我们家现在有钱,我的前途一片光明,当然开心!”

  盛子越斜着眼睛瞟了她一眼:“既然开心,你吼我做什么?”

  陆蕊跳了起来:“我吼你了吗?我什么时候吼你了!我爸知道我考了状元,还回村请了戏班子、办杀猪宴,他们都很喜欢我,我开心得很!”

  盛子越摇了摇头,脸上带出一份戏谑:“那你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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