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素衫清韵
动静太大,大队那边也开了好几次会,这个事情一直扯到七月二十,总算是有了结果。
胡兴洪敲着平时上工的那面铜锣,口口相传的喊队上的人傍晚的时候去麦场那边开会,队上不论男女老少,都得去。
一九六二年七月二十这天,响水沟生产队在经历了十来天的闹腾之后,生产队食堂解散。
当天下午开会之后,每家按人头领了三天的粮回家自己去开火。
吃了几年的大锅饭,家里的锅早就上交了,要怎么煮,这是个大问题,这个事情胡兴洪管不了,自己想办法。
他忙的很,跟队上的会计出纳一起核算账目,工分,然后要尽快算出工分价格,再按着人头工分给队上的社员下发口粮。
不得不说,生产队长这个活真的不是人干的。
好处不见有,破事一大堆,稍微哪点不对,就被人攻击诟病。
李家没有锅,早先的灶台倒是还在,还有两个破瓦罐,平时用来烧个水什么的,好在就四口人,李来雨现在连半个人都不算。
瓦罐也够使了。
不管怎么说,能自己开火是好事,粮食领回来,怎么吃自己能做主,怎么想都是欢喜的。
这一天傍晚,响水沟大队家家户户的房顶上,不约而同的都开始冒烟,那样的景象是很久都没有的了。
到七月底,队上的口粮总算是发下来了,发了后半年的,李国平一家五口人,杂七杂八的只得了三百来斤粮食,这还是他家里劳力多,这两年天气好收成算好,不然还不一定能分到这些。
除了两百多斤的苞谷,还有刚刚收上来的洋芋。
这些东西要算是这后半年的口粮,用的是前半年的工分。等到腊月份还会再领一次口粮,用后半年的工分,然后得熬过明年一整年。
自己开火,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乐观。
吃完饭,李来雨自己摸着蹲在檐沟里面随地小便了,然后被拎上了床。
眯着眼睛就听见老两口在那里商量。
“现在不忙了,不行的话明天开始早晚就开荒吧,先少少的来,点瓜种豆的也不起眼,弄点园子地出来,得闲了种点东西,多少也能搭一些,好一些。”
这话说到王程英的心坎上了:“那就开,慢慢来,家前屋后的先占好位置,余下的,看看左右他们咋弄咱们跟着弄。”事情得做,但是万万不能做那种出头鸟。
第二天大人起来的时候李来雨还在呼呼大睡。
她想身体快些硬实起来,就得多吃多睡。多吃有些困难,但是多睡还是能行的。
她这段时间走路已经很利索了,胡来喜比她早走路几个月,也不过就那样,还动不动摔跤。
不过她还是大部分时间都在睡,眯着眼睛进入她的空间里面折腾。
上回那点勤劳值竟然让里面升级了,除了能下雨浇灌,那地方还变得稍微宽敞了些。
而且她发现空间里面的毛毛雨跟外面的不一样,淋过雨的庄稼苗窜的特别快,那苞谷苗子已经比她高了。
新增加的地里面要种什么她还没头绪,而且她发现了一个极为沮丧的事情,就她现在的硬件条件,到时候收的时候是件很麻烦的事情,毕竟,她现在的力量也就刚刚只能是走路不摔跤,她还是个孩子,指望着她去收庄稼?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李国平带着两个儿子在房后和门前刨地,也没做太明显,加起来都不到二厘地,还没李来雨空间里面那坨地面积大。
挖出来之后刨草根捡石头,把树林里面树叶子沤出来的黑土往里面填,然后也不管能不能行,先弄了点豆角南瓜籽点进去。
还撒了一小片萝卜。
旁边胡兴洪家和李国安家也是一样,都开始为后面做打算了。
李来雨也在为自己做打算,她能用精神力将东西偷渡到空间,但是要耕种收获这都没法偷懒,都得自己动手。
当然,也有可能是她现在还没有摸清楚这个空间的操纵方法,问501,501的回答永远都是那一句:“这是勤劳致富系统,不劳而获可耻!”
她的地现在扩大了,但是她没能找到合适的作物朝里面放,新增出来的地还空在那里。
一天比一天硬实,很快她自己就可以满地跑了。
随后,继会到处跑之后,她又点亮了新技能,她能给自己擦屁股了。
茅坑边上总是不缺包谷壳子或者树叶,那在手里搓一搓,然后再用,但是依旧扎的屁股疼。
然而条件就是这条件,无法改变就只能接受。
李来雨觉得,按工分分粮到个户那真的是再明智不过的决定,这样,干的多工分就多,年底得的口粮就多,为了粮食,谁也不会再偷奸耍滑的去磨洋工。
即便有那不自觉的也是个别,大家互相监督,差也差不到哪去。
白天上工,晚上回来就打着火把忙着房前屋后那点地,能有时间就挤出来在山上去划拉些吃的回来填补一二。
一年一年的,倒是比之前过的松快了很多。
李来雨一天天的长大,她的那个空间也一点点的在增长,现在除了一片绿油油的庄稼地,还有一处水潭,一座茅草搭建的小院子。
里面有一个仓库,堆满了她这几年陆陆续续栽种出来的东西。
偶尔的,不显山露水的会悄悄的弄一点出来掺在自家的粮食里面。
虽然不说顿顿敞开了肚皮的吃,但是也不至于再饥一顿饱一顿。
而她的身体,也因为日复一日的锻炼,慢慢的正常起来,甚至比同龄的胡来喜还要硬朗许多。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她不长个。
两个人明明一样大,她比胡来喜瘦,比胡来喜黑,还比胡来喜矮半个头。
一转眼,两小姑娘就六岁了,除了吃饭,也不需要大人操心 ,不是提着篮子跟着大人下地去掐野菜,就是去附近的树林子里面。
李来雨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大多时候都喜欢猫在家里,现在,她已经不需要睡着才能进空间了,她愿意,只要注意力集中就能进去。
空闲的时候她最喜欢的就是找个地方自己呆着,然后进空间忙活她自己的事情,但是胡来喜却特别喜欢找她,但凡不跟大人出门,就愿意跟她呆一块。
吃完饭提着小篮子就往这边跑,边跑边喊:“来雨,来雨,走啦,我们上山去!”
李来雨惆怅的叹了口气,提着篮子跟着她出了门。三四月的天,不冷不热,山上的野花一簇簇的,两个小姑娘提着篮子,拿着小铲子从院子里下去,去了下面那一片麦田跟前。
这个季节,河边田坎上,多的是野菜。
清明菜,荠菜,蒲公英,小根葱,刺嫩芽,都是可以入口的东西。
大人们都要下地上工,她们这个年纪干不了什么,却也不会闲着,尽着自己的努力,可劲的往家里划拉东西。
刚刚到田坎上还没有一会儿功夫就看见在公社那边教初中的李国安挎着口袋行色匆匆的朝这边走过来。
李来雨招呼了他一声:“二爷,你咋这个时候就回来了?”
李国安一身狼狈满心事,没注意到两个小不点,这会儿被招呼声喊回了魂,本能的伸手挡住了脸道:“来雨和来喜在挖野菜啊,真乖,不要跑远了啊!”
说完,急匆匆的就走了。
李来雨却眼尖的看见他脸上花了两坨。
胡来喜倒是没注意,因为遇到李国安,跟李来雨说起学校的事情。
“来雨,我听我爹说了,等到后半年我就能去上学了,跟我三哥一起。”
胡家条件好一些,早几年日子那么难 家里的几个孩子也都是去上学的,大的胡文发上了个二年级,胡文财上了五年级,虽然这会儿都退下来在队上干活了,但是也都是识几个字的,不算是睁眼瞎。
老三胡文海今年十一,在大队小学上三年级,胡来喜要是去上一年级,刚好能做个伴。
“来雨你去不去上学?你婆和爷都识字,你写的字比我哥写的还好看,你去不去?去的话我们一起有伴。”
李来雨摇摇头:“不去。”上什么学,该学的上辈子都学过了,这辈子那些半个半个的字也难不倒她。
有那个时间,她好好种地多攒点粮食不好吗?
胡来喜有些失望,撅了半天的嘴。
遇到有点奇怪的李国安,李来雨根本就没有多想,谁知道才隔了两天,就出事了。
第三百二十七章 变故
对于李来雨来说,这一世最难忘的日子莫过于六六年那一年。
哪怕已经过去了十来年了,她依旧记的清清楚楚。
那是她在田坎上遇到李国安的第三天,晚上,她睡着被嘈杂声惊醒,外面火把晃动,骂声吆喝声,哭喊声一片。
跟她睡一起的爷爷婆婆都不见了人影,她摸索着从床沿上滑下去,光着脚丫子跑出了屋。
刚刚出屋,一群人就打着火把进了屋,打砸翻腾。
李广文大喊:“你们这是干什么,你们要干什么?你们这是强——”话没完全说出来,被李广元死死的捂住了嘴。
李来雨茫然的看着那些举着火把的人,都是队上的,都是熟面孔,胡兴洪,王长顺,她平时张口闭口的表叔表婶的喊着,这会儿一个个举着火把,火光把他们的脸照的通红。然而他们都挺直了腰杆,用行动表示,他们是正义的,他们在做着对的事情。
她的爷爷李国平,婆婆王程英,还有隔壁二爷一家都双手背在身后,用麻绳捆着。
一群人冲进屋里面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然后骂骂咧咧的出来,推攘着李国平他们去了麦场那边开会。
李来雨哇的一声哭出来,边哭边喊着,希望能让人起一点恻隐之心,可是没用,没起到丝毫的作用。
黑漆漆的夜里,火把像是一条长龙一样。
李来雨赤脚跟在后面,路上的石头硌的她的脚火辣辣的疼。
家里人无暇顾及她,旁人也不会有人顾及她。
一路到了麦场,社员们自发的围了个圈子,李国安两口子,李国平两口子,还有姓黄的一家子都站在中间,耷拉着脑袋不敢抬头。
胡兴洪举着火把在那里冷眼看着没吭声。
王长顺很是兴奋,手里举着火把,目光落在李广元兄弟身上:“你们是想跟他们站在一起还是想跟广大人民群众站在一起?”
李广文要冲上去,他想给王长顺这个狗日的一拳,都是一个队的,抬头不见低头见。家里是地主怎么了?现在早就不是了。那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现在土地是集体的,房子也分出去了,都过了这么久了,为什么还不放过他们。
李广元死死的拽着他。
王长顺站在那看着他们:“来,要么上来吐两口口水喊一声打倒狗dz,要么你们就上来,跟他们站一块。”
说着,喊了跟他一起的人,弄了好大几个木牌子挂在了李国平他们的脖子上。
人群里有人开始小声的哭。
但是也有人按捺不住,在地上捡了东西往中间几个人砸。
李来雨从人群的缝隙里面钻进去,看着李国平两口子跟其他人一样站在那,耷拉着脑袋,麻木的像是没有知觉的木头桩子一样,眼泪一点点的收了回去。
哭是没用的,没用的。
老天爷真的是太操蛋了,总是一次次的让她面对着怎样的事情,她明明一直都在很努力的活着,可是总要这样。
大概是李广元兄弟两个迟迟没做出选择,来了几个人扭着他们,兄弟俩不服气的想反抗,却被人狠狠的摁在了地上,对着他们就是一阵拳打脚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