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女穿进武侠世界后 第13章

作者:永岁飘零 标签: 三教九流 天作之和 快穿 甜文 穿越重生

  一只熊掌,楞是炖了足足一个下午,况曼才将它吃到口。

  吃完饭,况曼再一次感慨——孟九重的厨艺真好!

  忙碌了一天,况曼早早就上了床。

  孟九重则雷打不动的坐在书桌前看书,况曼本以为,昨晚孟九重才消失过大半夜,按他往日习惯,今晚应该是不会出门。

  谁知,等到白烛燃尽后,专心看书的人,又一次起身,出了家门。

  熟睡中的况曼,在夜风吹进房间刹那,便从沉睡中清醒过来。

  瞅着消失在夜色下的背影,况曼睡意一扫而空,翻身起床,拢了拢衣服,拔腿便追了去。

  便宜夫君的秘密,真是越来越让她心痒了。

  今晚夜色不错,很适合欣赏月色,所以,欣赏月色,欣赏出点什么秘密,也不奇怪。

  *

  月朗星稀。

  况曼寻着孟九重离开的方向,踏月而追。

  刚追出村子,她脚步骤然一顿,诧异地看向远处,那如苍鹰展翅,纵跃在树梢上的矫健身影。

  黑影速度极快,几个起伏,便消失山林中。

  况曼拧眉静思,良久后,她一转身,脚步略显凝重地回了村。

  走到村口,她侧头,晦暗不明地又往远处大山看了看。

  ......也许,她该认真思考思考,她穿越的......到底是个什么世界了。

  身起身落便是两丈有余,甚至能借力飞跃枝头,这,不就是传说中的轻功吗?

  便宜夫君会轻功,而且是不亚于速度异能的轻功——

  也许.......她穿越的根本就不是普通世界。

  她所处的朝代叫姜鲁,是一个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国家,阿凤村许是太偏僻,朝堂风云,江湖腥雨,杨家村的人通通不知道。

  穿越过来大半个月,况曼一直以为,自己是穿进了农家,虽然她的便宜夫君,身上秘密不少,但应也不会对她有太大影响,可是现在嘛......

  她怕是要重新思考这个问题了。

  *

  次日。

  天还未明,孟九重做好早饭,叫醒况曼,说今儿要去一趟镇上,把昨天弄到的猎物拿去卖掉。

  昨日捡到只熊,短时间内,他们是不缺吃的了,所以,多出来的猎物就只能卖掉。那几只没受伤的野鸡倒是可以先养着,等过冬的时候再吃,但受伤的兔子,却得快些出手。

  况曼从被窝里伸出脑袋,睡眼忪惺,瞋了眼穿着褐色长衫的孟九重,如闹起床气般,抓住他的手腕,借力从床上蹭了起来。

  纤细手指,在接触到孟九重有力的手腕刹那,食指似不经意的,落在他脉门处,且还停留了一会儿。

  一切看似都很正常。

  然而一刹那的接触,况曼却探出他那比普通人跳动更有力的脉搏。

  孟九重还不知道自己马甲已经被况曼扒了下来,完全没往那方面想,他只觉得,她的手指软若无骨,残留着些许余温的指尖,与他肌肤相触,心底某处,泛起一丝说不出的异样。

  况曼稍稍一探,就缩回了手,然后转身去梳洗。转身刹那,眸中带起疑色。

  孟九重看着松开的手腕,平静眸子里似乎掉落了一颗小石子,激起清浅涟漪。。

  *

  吃过早饭,天已朦胧发亮,孟九重带着况曼去了镇上。

  阿凤村太偏僻,距离最近的合石镇,都有一个多时辰的路,两人过了一条河,翻了一座山,才抵达合石镇。

  今天是赶集日,镇上人来人往,还有不少小摊贩在叫卖。到了镇上,孟九重熟门熟路的进了镇子中央最大的富安酒楼,并将昨日打到的兔子全部卖给了这家酒楼。

  在卖兔子时,孟九重还疑惑了一下......不,其实他这疑惑,从昨日下山后,就一直徘徊心底。

  他明明记得他只打到九只兔子,怎么回家后却多了三只,难道是他记错了?

  今早将兔子装进笼里时,他仔细看过,没错,这些兔子都是他打到的。

  他打兔子时,只随手捡了根木棍当武器,因为不想让兔子死掉,都是指着兔子的腿打的。

  十二只兔子的腿都有受伤,所以,真是他记错了?

  卖完兔子,孟九重将三只熊掌放到桌上:“掌柜的,你们酒楼要熊掌吗?”

  “熊掌?哟呵,好东西啊!?”

  掌柜的听到有熊掌,赶忙放下手上的活,笑呵呵的翻起熊掌看了看。

  看完后,掌柜转身,夸赞地朝孟九重坚起了一个大指姆:“小孟不错啊,这种大家伙都能猎到,这熊的熊胆在吗,卖给我怎么样?”

  孟九重和这掌柜似乎是熟人,他笑一笑,面不改色道:“段掌柜抱歉,熊胆已经有人要了。”

  段掌柜有些惋惜:“那可惜了,哎,我岳父最近生病了,大夫说要熊胆入药。这东西是稀缺货,每次我大舅哥都要去府城那边才买得到。对了,下次你们村要是有人猎到熊,记得熊胆留给我。”

  “行,回头我给大家伙说一下。”孟九重随口应了句。

  段掌柜招来店里伙计,让他把熊掌拎进厨房,然后拨弄算盘,结了六两银子,外加三百铜钱给孟九重。

  到了这会儿,况曼大至也看出了这个朝代的物价。

  这掌柜的嘴里喊着熊掌是好东西,可一只熊掌也只能卖二两银钱,兔子则二十五文钱一只。

  她刚穿越过来那会儿,孟九重曾向村民买过鸡蛋,那时,他是以一文钱两个鸡蛋买回来的,所以,一只兔子能换五十个鸡蛋。

  卖了兔子和熊掌,孟九重带着况曼出了富安酒楼。

  “阿曼,我去把熊皮卖掉,你去逛逛,看到什么喜欢的,自己买。买好东西,在镇口等我,那边有一家很不错的馄饨店,等中午吃了午饭,咱们再回去。”

  站在洒楼外,孟九重随手将掌柜结给他的钱,递给了况曼,并叮嘱道。

  以前她神智不清,他从不带她来镇上,且她所有东西,都是他置办的,也不知道她喜不喜欢,现在清醒了,那再置东西,就得置她喜欢的东西了。

  况曼从早上摸到孟九重的脉象后,心里就一直装着事,哪怕到了集上,兴致也不高。

  从出门到现在,她一直在思考,孟九重隐藏在农家子身份下的另一层身份,会不会为她带来麻烦。

  孟九重会功夫,那就极有可能是江湖人,或是另一种她不知道的什么人。

  但甭管那种人,况曼都很肯定,孟九重有麻烦。

  因为......一个本领不弱的人,避世隐在偏僻山村,那必然是他所避之人或是事,对他来说极具麻烦。

  且,他还隔三差五便会消失一趟,这一样一样的,况曼想不怀疑都难。

  不安定的日子,她过够了,现在,她只安安稳稳过完今生,可孟九重的存在......

  况曼很纠结,可所有纠结,都在孟九重将钱袋递给她,并说出,前方有好吃的,吃了再回家的话后烟消云散。

  想那么多做什么,走一步,看一步。

  反正麻烦还未上门,等上门了再打主意也不迟,再说了,眼前这个男人是真的不错,虽然生在古代,但却没有一丝大男人主义,体贴温柔,容貌也极符合她的审美,比她在末世时处过的那两男朋友,都要出色。

  且,他还会做得一手好菜......

第12章 赏银千两

  况曼心底阴霾一扫而空,扬眉展笑,没有任何推诿地接过孟九重递过来的钱袋。

  “九哥去忙,我逛完了,就在镇口等你。”

  目前生活现状,她很满意,至于孟九重......先搭伙着过吧,等以后麻烦上门了,再说。

  孟九重背上背篓,叮嘱道:“注意安全。”

  况曼回眸,笑着应下。

  二人在富安酒楼下分开,孟九重说要去卖熊皮,然而,却在走过几家铺子后,进了一家医馆。

  医馆里,大夫正在为病人号脉。

  孟九重踏进医馆,眸光在大夫身上淡淡看了一下,举步,径直去了药柜后方。

  三层高的药柜后方,有一道小门,孟九重将身上的背篓放到角落,打帘入内,内里是一个待客室,陈设简单,一眼望去,只有一面山水屏风,与两张太师椅。

  孟九重没坐多久,医馆的药徒就沏好茶,端了进来。

  将茶小心放到桌上,药徒抬头看了一眼孟九重,便退了出去。

  两人未有任何交流,连视线都未曾有接触过。

  待药徒离去,孟九重神情淡淡地端起茶杯,浅酌了一下,热茶雾气袅袅在他脸庞飘散,一双眸子清冷犹如夜下冷星,挟着寒意。

  茶去半盏,青色门帘被人从外掀开,刚才在大堂内,为人看病的大夫,健步从外走了进来。

  大夫年约六十出头,身材精瘦,蓄有两撇八字胡须。

  “主人药用完了?”大夫走到屏风后,净了净手,然后坐到太师椅上。

  孟九重颔首,随即眸底透出隐忧:“师父目前已越来越压抑不住,每隔三日,便会毒发一次,郁老,就没有更好的药,可以控制他体内的毒吗?”

  郁方摇摇头,深叹道:“没有,我寻了十五年,都未寻到能解主人所中之毒的解药,世间只有寒魄可化主人之毒,但,能铸寒魄者唯有你父亲,可你父亲......”

  提到孟九重的父亲,郁方眼中闪过愧疚与惋惜。

  一代铸手宗师,就此没落,如今八年已过,江湖上,再无名器现世,可悲,可叹!

  “父亲已去,世间无人能再铸寒魄,要是他还在.......”提到已逝的父亲,孟九重狭长凤眸中,仇恨沸腾。

  那恨意,仿佛地狱血海,噬人心魂。

  郁方看着眼前青年瞳底恨意,心知又勾起了他过往旧事,他轻叹一声,如慈爱的长者,轻轻拍了拍孟九重挺拔的肩。

  “是我连累了你父亲。”郁方双眸布起愧色:“九重,你父在世时,只愿你平安,你师父与你义父也同样,只愿你一生平安,你......”

  郁方说到里,眼中愧色更盛,他是最没资格让他放下仇恨的人。

  如果当初,不是他违背主人命令,一查出主人所中之毒唯有寒魄针可以解,就立即寻他父孟泽相助,孟泽也不出山,更不会丧命。

  是他打扰了孟家一家三口安宁,制造了这孩子的不幸,所以,他没资格阻止他报仇,只能将毕身所学传于他,希望他在踏上那条路时,能多一份保命的本事。

  “不怨你,师父与父亲,还有义父情同手足,师父出事后,父亲就在四处打探他的消息,就算你不寻他,他也会......不说这些,我这里新得一味熊胆,郁老你给师父配药吧。”孟九重不愿深谈以前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