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女穿进武侠世界后 第14章

作者:永岁飘零 标签: 三教九流 天作之和 快穿 甜文 穿越重生

  事已发生,再谈也是枉然。

  血债早晚是要讨的......

  孟九重将一个小瓶子放到桌上:“入秋后,我便会离开阿凤村。”

  郁方神情一顿,随即长叹,叹声透着无奈:“也罢,为人子,若不能为父报仇,你心里的坎怕是过不去,在外一切小心,离开时,将郁战带去吧,有他在,我也能放心一些。”

  孟九重:“到时候再说吧,郁老,我离开后,你就搬回苍山吧,师父需要人照顾。”

  郁方颔首。

  照顾穆元德,本就是他的职责。

  在镇上开医馆,只是为了方便收集一些讯息和药草,既然九重要离开,那他自然是要回到苍山。

  主人那里不能缺人。

  孟九重和郁方谈了一会儿,将熊皮留给郁方,让他处理一下,然后拿去成衣店,找人裁制成女款冬装。

  并道,下次来取药时,一起取衣服。

  郁方一听孟九重的要求,便知,这是要给杨御收养的那个女孩做冬衣,顺嘴问了一下:“你离开,你义妹如何安置,如果没地方安置,就让我带她回苍山吧。”

  那女孩也是一个可怜人,杨御过世,九重虽娶了她,但......九重实则也只是想让杨御走得安心罢了,且,九重也在等她清醒。

  只要她清醒,他爹孟泽之死的谜团就能解开,可是等了七八年,他与杨御费尽心思,也没能让她清醒。

  提到况曼,孟九重眸子微微一沉:“阿曼神智已经恢复,到我离开时,再决定送不送她去苍山吧。”

  对于况曼的安排,孟九重至今未曾想好.......

  “恢复了,那她可说,伤她之人是谁?”郁方神情一顿,立即问。

  孟九重:“她未有过往记忆,并不知道这些。”

  郁方沉默了一会儿,失望道:“可惜了。还以为她恢复记忆,便能解开你父母身死之谜,毕竟,当初她身上所受之伤,是你父亲被夺之剑造成。”

  当初杨御也就是因这伤,才多留意了一下崖边满身是血的女童,并救回她的性命。

  因为,女童身上的伤,非普通兵器造成,而是孟泽所铸的凝血剑所造成。

  凝血剑,剑血其名,凡是受此剑重创者,体肉血液都会极快凝固,直达心脏,在一定时间内,不运功驱除剑气,人就会因血液不通而死亡。

  此剑独特,天下独此一柄,同时,也是孟泽扬名天下的武器。

  它是孟泽在十八年前所铸。

  当时此剑一出,引无数英雄追捧,这把剑也让孟泽陷入了是非之中,那时还是武林盟主的主人出面,力保孟泽,方让那些想要杀人越货的宵小之辈,收了心思。

  孟泽也因此看淡了江湖,带着妻儿隐退深山,后来......后来便是他为解主人所中之毒,去寻孟泽开炉,炼制寒魄针,可,却在针成前夕,孟泽剑炉遇袭,夫妻二人齐齐葬身在剑炉里,寒魄针未成,凝血剑不知所踪。

  那时,孟九重才十二岁。

  杨御所学,乃是奇门遁甲,会一些星相之术,在孟泽出事前夕,他便通过星相,算出孟泽将有一大难,于是连夜出发赶去剑炉,想助孟泽渡过此难。

  但他去晚了。等他赶到时,孟泽与他妻子已丧生剑炉,尸骨无存,而被孟泽送去私塾进学的孟九重则逃过一劫。

  杨御,孟泽,还有他的主人穆元德,乃是结义兄弟,孟泽被害,杨御悲痛之余,带着孟九重回转阿凤村,却在经过陇西一带时,在悬崖边,发现了受伤严重,奄奄一息的况曼。

  杨御一见况曼伤情,便知,她是被凝血剑所伤。

  凝血剑才被歹人夺去几日,现在却有人受了此剑剑伤,这无凝证明伤况曼的人,和杀孟泽夫妻的是同一人。

  义弟身死,杨御恨意难消,带回并救治况曼,想从况曼嘴里问出蛛丝马迹,但可惜,人是救回来了,却痴痴傻傻,除了一个名字与阿娘,一问三不知。

  人救回来了,总不可能将之丢弃,杨御干脆便收了况曼做义女。

  没两年,杨御身体出现病状,紧接着药石难医,于是,便彻底隐在阿凤村,再不问世事。

  人在江湖,见多了尔虞我诈,回归平淡的杨御反倒有些羡慕起了不知疾苦的痴傻义女,慢慢的也养出了感情,死前,这义女反倒成了他的牵挂。

  为了让义女往后有人照顾,甚至请求孟九重娶她。

  而孟九重为了让他走的安心,竟毫不犹豫答应了。

  郁方的话,不知让孟九重想到了什么,他垂眸,幽幽道了句:“没有记忆,也好......”

  孟九重和郁方谈了一会儿,定好取药时间,便离开了医馆。

  *

  另一边,况曼咬着糖葫芦,慢悠悠地在街上闲逛着,手上,还提了不少东西。

  这是她给自己添置的东西。

  除了一块洗澡洗头用的胰子,其它的,几乎都是吃的,枣糕,桂花糕......杂七杂八,全是吃的。

  逛完大街,况曼估算着时间,去了先前看到的一家成衣店里,给自己添了两件衣服。

  况曼对穿戴没多大需求,好坏都行,两套衣服都是方便行动的窄袖罗衫,一件石榴红,一件是藕荷色,衣服用料普通,统共花了两百二十纹钱,因为是成衣,价格上,要比买布回去自己做稍贵一些。

  布便宜是便宜......可况曼不会做衣服,所以,只能买现成的。

  出了成衣店,况曼提着东西往镇口走去。

  刚抵达镇口,就见镇口处,几个兵卫拿着长矛,一脸严肃地伫立在镇口的公告牌下。

  在公告牌前面,有个卫兵将一张画像贴到了公告牌子上。

  看画像人物的发饰,这画的应该是女人,可是这女人,却有半张脸被浓墨涂染,黑漆漆的一团,只余半张脸较为清晰,根本就啥都看不出来。

  “——哐哐!”

  两声锣鼓声响起。

  贴画像的士兵敲打了两声锣鼓,然后扯着大嗓门喊话:

  “走过路过的过来看看,最新通缉令出来了,通缉令上的人,是个心狠手辣的毒妇,如果有人能捉到这罪妇,赏银千两。另,包庇者,一旦发现同罪处理。”

  士兵扯着嗓门喊了两次,赶集的民众就围了上去。

  况曼也随波逐流,挤到了公告牌下。

  “兵爷,这是谁啊,她犯了什么事?”有民众问。

  “她叫伦山蛊后,真实名字没人知道,但这人很好认。”士兵说着,回身指着画像上那半张黑脸:“她半边脸毁容,特征很明显,这女人凶残至极,杀害兴远府督师的二公子,不但如此,还杀了易阳镖局的总镖头,你们看到此人,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官府。”

  “这么凶,一个女人,怎么杀得了那么多人,连督师的二公子也被她害了。”

  “没听说过最毒妇人心吗,她擅使毒,杀起人来无声无息,说要谁命就取谁命。”

  “难怪赏银会这么高,原来是杀了督师家的二公子啊,不过,咱们东义县离兴远府那么远,她会出现在咱们这边吗?”

  公告牌下,众人被这官兵说的,又是唏嘘,又是害怕。

  况曼瞅着画像上的女人看了一会儿,然后目光落到了通缉令上面写的赏银千两上 。

  “阿曼。”

  就在况曼盯着“赏银千两”四个字入神时,人群外,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况曼回眸看去,视线穿过人墙,看到了熟悉的身影。

  她眼角一扬,脸上带起笑意,挤过人群,来到孟九重身边:“九哥,你回来了,怎么样,那皮卖掉了吗?”

  孟九重哂然一笑,从腰间扯下钱袋,递给况曼:“卖掉了,还卖得不错。”

  况曼拿着钱袋颠了颠钱袋的重量,眼晴顿时发亮。

  这重量,可比先前卖熊掌那个钱袋要重的多,那熊皮卖了多少钱啊?

  况曼打开钱袋瞅了瞅,见里面放着两个银锭子,顿了惊异了:“三个熊掌都没卖到这么多,熊皮有这么贵吗?”

  “运气好,刚好遇上一个府城来的大管家,他恰巧需要,就多给了些。”孟九重眼眸微垂,话题一转,道:“走吧,中午了,我们去吃馄饨,那家馄饨是老家号,特别好吃。”

  况曼一听可以去吃馄饨了,把钱袋往怀里一揣,赶忙点头。

  孟九重好笑地摇了摇头,带着况曼往馄饨铺子走去,离开前,他眸光微抬,往公告牌上看了一眼。

第13章 简直太让人难以克制了

  通缉令的出现,如一颗石子,在祥和的合石镇上,投出了阵阵涟漪。

  况曼跟着孟九重去吃馄饨,老板刚将馄饨端上桌,附近几桌客人,就议论起了新鲜出炉的通缉令。

  “听到了吗,通缉令上的毒妇叫伦山蛊后,伦山你们知道在哪不?”

  “在那?”

  古代交通不发达,别说,在座这些人,还真没一个知道伦山在什么地方。

  当然,孟九重清不清楚,那就无人得知了。

  “伦山离咱们这可远了,在兴远府的南边,山比咱合东义的山还高,山里的蛇虫鼠蚁特别多,还大都有毒。那地方不属于咱姜鲁,风俗和咱姜鲁完全不同,伦山是女人当家,那里的女人几乎都会养虫子。”

  说到这里,这给大家讲解伦山习俗的人,话音突然压低:“官府给的那千两赏银,可不好拿,我以前走商,曾去过伦山,那边的女人养的虫子特别恐怖,会吃人,惹到了,说不定会她们养的虫子,吃得尸骨无存......”

  千两赏银,好眼馋啊!

  可惜,她只能眼馋,眼馋......那什么蛊后是在兴远府做案,就像别人说的,怎么跑,也不可跑到他们这边来。

  而她,又不可能去兴远府。

  况曼听着隔壁桌的谈话,无声嚼着口中食物,抬头,眸光轻轻扫过孟九重的脸。

  孟九重坐得笔直,吃饭的动作慢条斯理,俊挺面容上没有一丝变化。

  况曼不动声色地瞄了他一眼,便埋头认真吃饭。

  孟九重没骗她,这家馄饨真的很好吃,馅多皮薄,又嫩又滑,汤汁还很浓郁,况曼吃完一碗,还有些意犹未尽,又让老板上了一碗。

  这馄饨店卖的馄饨份量很足,两碗下去,况曼就觉得胃有些被撑着了。

  她再次感慨,这具身体胃容量太小了。

  吃完饭,孟九重去买了几斤白面和一些盐,便带着况曼出了合石镇。

  翻山越岭,又走了一个多时辰,两人终于回到了阿凤村。

  人还在村外,况曼远远就听到村口嘈杂的哭唤声,与此同时,杨大富和杨大头两兄弟,急急忙忙从村口跑了出来,杨大富后背上,还背着一个人。

  那人不是别人,正是他儿子阿威。

  在他们身后,大富媳妇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喊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