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一个路边摊[美食] 第174章

作者:雪刀 标签: 美食 爽文 穿越重生

  她不大喜欢抽烟的男人。

  但是似乎并不反感裴慎抽烟。她有些许的疑惑和迷茫。

  随即释然。

  大概是因为他是她的救命恩人,曾多次救过她。

第136章 莲藕煲鸭、烧鹅濑粉……

  “您好, 您的快递到了。”

  快递员抱着快递盒,敲响门。

  过了很久还不见有人来开门,快递员又敲了敲门。

  门内, 孙珍珍紧张地看着门, 全身都在发抖。她急忙给妈妈打电话。

  “妈,妈, 快递。”

  正和丈夫在外买东西的孙妈应了声,随后急速给快递员打电话。

  快递员接了电话后, 把快递放到门口,然后离去。

  听到外面脚步离去的声音。孙珍珍颤栗的身体缓缓平静下来。她再等了一会儿,才慢吞吞地去了门前,透过猫眼去观察门外。

  确定外面没人,她快速拉开门, 火速将地上的快递盒抱起来,轰地一下关上门。

  门关上, 她松了口气。

  过了一个多小时, 孙爸孙妈买菜回来。孙妈问孙珍珍, “没事吧?”

  孙珍珍摇头,“没事。”

  孙妈想了想,似乎是有些踟蹰,最后还是道:“珍珍,中午吃了饭, 我们去西城第一大学逛逛?”

  闻言, 孙珍珍身体一抖,好半晌,才道:“妈……我……我……害怕……”

  孙妈轻柔地摸着她的脑袋,“没事的, 珍珍,不要害怕,不要害怕。”

  孙珍珍牙齿紧咬唇瓣,下一秒就要咬出血来似的。孙妈叹息一声,“那好,珍珍,咱们今天不去了。”

  走出女儿的卧室,孙妈一抬头就对上丈夫关切的眼神。孙妈摇摇头。孙爸也叹了口气。他拿出烟,皱着眉,一口一口地抽着。

  孙妈眉眼间一片愁苦,“这以后可怎么办……”

  他们不是西城人,是一周前来的西城。珍珍考上了西城第一大学,他们搬到西城来,在开学之前,想让珍珍提前适应一下西城的生活。

  也为以后一家三口在西城生活做准备。是的,珍珍考到了西城,夫妻俩也准备在西城生活。他们不放心珍珍一个人在西城,因为珍珍有严重的社交恐惧症。

  思及珍珍患上社交恐惧症的原因,孙妈双目一红,泪水浮现出来。

  珍珍三岁的时候被拐子拐走,拐到了穷乡僻壤的小山村。买她的那对夫妻买她来是做童养媳的,对她非打即骂,她要逃跑,他们就成天将她关在屋子里,不让她出门。

  两年后,珍珍才被警察找到救出来。

  因为长期遭受囚禁和虐待,珍珍害怕与人接触,害怕出门,患上了严重的社交恐惧症。

  一开始救回来时,珍珍连亲生父母都害怕都恐惧,过了两三年,她才逐渐接受了父母。

  孙爸孙妈以为,她的病总会养好的,可是十几年过去,珍珍已经十八岁,考上了大学,她的病仍然没有好。

  以前读小学和中学可以在家里学,可是大学还能在家里学吗?就算是能,难道珍珍就一辈子待在家里不出去了吗?她总要跨出这一步,总要出去,总要与人接触的。

  可是珍珍她……

  想着珍珍痛苦的样子,孙妈擦擦泪,说:“要不,就还是跟学校申请一下,在家自学吧。”

  孙爸说:“她念的是全日制大学,不能在家自学,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和学校协商,可是学校也只能批短期的假,不能长期让学生在家自学,珍珍她……终究还是要去学校。”

  孙妈早就知道这一点,她泪眼婆娑,已经不知如何是好。

  八月十二中元节。

  中元节是初秋庆贺丰收的日子,也是祭祀的节日。中元节这一天,西城人会吃鸭子,取鸭子的谐音“压”,意为压住不好不吉利的东西,有也另一种意思,据说中元节这一天祖先们会回家探亲,但他们无法过奈何桥,就需要鸭子来背他们过河。

  周粥在中元节早早地祭拜了先祖,准备做莲藕煲鸭。她用葱姜料酒焯了鸭肉,把焯过水的鸭块放进砂锅,下玉米块,莲藕块,然后用清水没过这些食材。

  下了姜片后用大火烧开。

  锅里烧开了,转小火继续煲汤。煲了许久,周粥把栗子放进去,继续煲。

  莲藕煲鸭,鸭肉鲜嫩,莲藕软糯,栗子香软,玉米清甜,汤汁鲜美,在暑气还未褪去的八月中旬,吃鸭肉祛湿解毒,又极其营养滋补。

  美美地吃了莲藕煲鸭,到了晚上,周粥和父母去西城河,放河灯。

  周粥是第一次放河灯。从前她是孤儿,没有需要祭拜的人,也不需要放河灯寄托对已逝之人的思念与祝愿。

  如今到了这个世界来,她有了祭拜的先祖,有了放河灯的资格。她捧着荷花状的河灯,看着上面她写的名字。

  是原主爷爷奶奶的名字。

  荷花瓣上闪烁着暖暖的光,映照着上班写着的名字字。因为安全问题,现在放河灯不用真灯火,而是用led灯。她将河灯放到河里,河灯轻轻飘远,和其他人放的河灯慢慢汇聚。

  此时河里漂浮着盏盏河灯,赤橙黄绿青蓝紫,荷花叠彩,彩光灿灿。

  她望着绚烂的河灯,眼角余光里突然出现一道熟悉的身影。她微微愣神,偏转过眸光。

  离她大概两三步的距离处,男人穿着黑衣,身形高大挺拔。他捧着河灯,垂眸低视着河灯。

  他手里的河灯呈蓝色,蓝光映着他俊逸流畅的侧颜,使他的眉眼看着有些晦暗。

  他用手指轻轻摸着河灯上写着的名字。

  许清蓝。

  因为离得近,而周粥视力又极好,她看清楚了河灯上的名字。许清蓝?

  是他的亲人还是朋友?她看了一眼他晦暗的眉眼,旋即见他俯身,将蓝色的河灯推进了水中。

  他静静目送河灯飘远,不一会儿,他的手机响了起来,接了电话后,他转身离去,高大的身影消失在人群里。

  “粥粥?”

  王兰拍了一下周粥。周粥收回视线,“怎么?”

  “放好了,回去吧。”王兰说。

  “嗯,好。”

  回去后周粥在热油锅里翻炒萝卜干和泰椒粒,炒香后在锅里加了少许糖和生抽,炒了片刻后盛出来备用。

  接着,她另烧油,将碎骨倒进油锅里,又把烧鹅骨一起放进去,加水熬汤。

  汤熬了大概有半个小时,周粥把骨头捞出来,在咕嘟冒泡的汤里下冬菜、冬菇、切好的烧鹅肉。

  周粥把盐、糖、鸡粉下进锅里调味,然后放之前就做好的濑粉。

  雪白的濑粉在锅里被沸腾的汤煮软,周粥将濑粉盛出来,将萝卜干、泰椒粒和葱花撒到濑粉上,然后将烧鹅濑粉端出去。

  原本夜宵不准备吃烧鹅濑粉,但周粥想到广东在中元节这一天似乎会吃烧鹅濑粉,寓意幸福美满,长长久久,所以她也起了心思,在这一天吃烧鹅濑粉。尽管西城没这习俗。

  这是周长生和王兰第一次吃烧鹅濑粉。也是周粥第一次吃烧鹅濑粉。在此之前,周长生和王兰连濑粉是什么都不知道。

  濑粉,用粘米粉加水拌成的粉浆,用粉浆蒸成的圆条粉条。

  濑粉口感又滑又韧,又软又糯,比一般的粉条口感要好很多。

  周长生捧住碗,先喝了一口汤,碎骨熬出来的汤又浓又鲜,喝了之后通身都畅快起来。

  他吸溜了一口濑粉,雪白透明的濑粉盈盈润润,韧性十足又软糯非常,似乎拥有了呼吸感,吸走了汤里柔柔的鲜味,给予味蕾一种柔风拂过的满足感。

  而里面的脆皮烧鹅,外脆里嫩,肉里满满地包着鲜美的汤汁,咀嚼时有汤的水润和鸭油的油润,食之鲜甜嫩滑,满口香浓。

  烧鹅濑粉的口感是鲜甜的,是清淡的,是柔和的,吃了之后浑身都柔软下来,浑身都溢出幸福美满的满足感,而这幸福美满的满足感久久不散,似乎会长长久久地留在身体里,应了它的寓意,幸福美满,长长久久,长长久久。

  次日周记饭店里。

  “哎哟,广东的烧鹅濑粉?没吃过哎。”

  “哈哈哈哈我是广东人,广东的烧鹅濑粉超好吃!特别是东莞厚街的烧鹅濑粉!周厨神做的烧鹅肯定也非常好吃!”

  “我敢肯定,周厨神的烧鹅濑粉绝对会是最好吃的烧鹅濑粉。现在做烧鹅濑粉最出名的是哪一家?周厨神绝对比它更厉害。”

  “嗐,周厨神做啥,啥不是最好吃的?唉,到现在都还对周厨神做的饺子念念不忘,周厨神做的饺子连饺子大王都比不上,是最好吃的饺子!可惜……周厨神再也没做过饺子了。”

  “还有鸭血粉丝汤……全世界最好吃的鸭血粉丝汤……”

  “唉……”

  排在前排队伍里的孙爸孙妈他们闻言,对视了一眼。

  他们早就知道周记很好吃,要不然也不会这么火。他们来周记是为了尝尝周记到底如何,顺便也让珍珍尝尝西城最有名的好吃的店。

  听到队伍里的食客对周记如此盛赞,他们有些意外。这些食客话里话外,把周记夸成了全世界最好吃的饭店,实在是有些夸张了。

  而当他们吃到烧鹅濑粉后,他们瞬间就明白,那些食客们不是夸张,完全不是夸张。

  周记真能好吃到堪称为全世界最好吃的饭店!

  这么好吃的饭店,珍珍也一定会喜欢的。孙爸孙妈拎着打包好的烧鹅濑粉,快速回家。

第137章 腊猪脚炖干土豆片,缅……

  孙妈轻轻敲响孙珍珍的房间门。

  “珍珍?珍珍?”

  过了一会儿, 孙珍珍来开门。

  “珍珍,爸爸妈妈今天买了好吃的东西,快出来吃。”

  孙珍珍慢吞吞地出来, 孙妈立刻去厨房热烧鹅濑粉。

  在锅里热烧鹅濑的时候, 柔和的清甜和鲜美飘出厨房,溢散在空气里, 香浓的空气一寸一寸地算进鼻腔。

  低着头的孙珍珍一怔,她看向厨房。很快, 孙妈将热好的烧鹅濑粉端出来。

  “珍珍,来尝尝。”孙妈将热气腾腾的碗放到孙珍珍面前。

  孙珍珍的目光落在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