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女难嫁 第69章

作者:无有竹 标签: 穿越重生

  那不成妖怪东西了喂?唉哟,咱可不敢吃嗦。

  玲珑听后呵呵一笑,吃了那么多虫虫儿,又哪个变成雀雀儿了么?吃这些东西就能变成毛鬼子?

  我就在这儿煮两锅,看你吃不吃。

  舂了两麻袋淘汰后的次玉米种,没弄什么花梢做法,就舂成糁子,簸过外面的皮皮儿,洗了洗,淘进锅里倒上水煮,盐巴也没放,野菜也没放,就花了一个时辰焖煮成两锅扑香扑香的糁子干饭。

  干了大半天活儿,早饿的手软脚软的人,一闻到这样奇异的饭香味,肠子都开始抽了。吃吧,怕变成毛鬼子,不吃吧,饿的喉咙里乏酸水……

  有胆子大的人,捧着自己的竹碗去打饭,走近时,饭香味更是往人鼻子里钻,顾不得烫,来不及拿筷子夹,直接用手抓了一撮就塞嘴里……

  边上看的人忙问:“说哈说哈,啥子味儿嘛?”

  那人烫的直嘶哈:“……哈,烫死喽,味儿嘛,舌头都烫麻了噻,哪个能尝出啥子味儿……唔……比蚕豆儿饭香噻,比啥子豆儿饭都香噻……”

  当真么?

  可不当真咋地。

  饥饿的众人一涌而上,不多吃,两锅糁子饭只剩了个底儿,这会儿,终于没人说变成毛鬼子之类的话了。

  第二日见自己没变了模样,确是放下了些心,道自己每日种下去的种子确是粮神。

  然此时,竟没一个人敢开口问,这粮种能不能分与他们一些,只道是海外来的珍物,定是富贵人家才能种得的好物什,自家家贫无地,若言说要种此物,就是对贵人的冒犯。

  玲珑也暂时不予将粮种分发下去,她要自己种,收获时再叫百姓们来看,到时再说租借粮种之事,成效应该比现在好许多倍。

  有了山地高产粮种,自然会有人想法子垦田,慢慢的,便会出现许多效仿之人。自发性的垦田虽然比不得强制性垦田来的快速均衡,但论平稳性,还是前者更佳。

  民垦是好事,有件事确还是得注意,以防着山地有了耕种价值后,再次被世族富户兼并掉。

  不过应对土地兼并的问题,徐知安应该是早有章程的。

  她只管推广粮种,其它的事,自有他来处理。

  这才是夫妇相得。

  ……

  玲珑种田的事还算顺利,比预想的要好些,五百多亩山地,虽磕磕绊绊状况百出,到底是将种子都种进地里了。

  徐知安这里,才算是遇着了难事——

  教化之道,不止教百姓识字习文,还要教他们何为礼法。读书人只尊礼,礼大于法,而许多的律例,其实就是从礼中演化延伸而来的,故而,有些法,只尊于礼教而不尊于情理,便是有些律令看着很不公平,但它是从礼教而来,便得遵守。

  南浦的情况更复杂,有时礼法在这里根本行不通,百姓们愚昧,心里根本不存法度,只听从古延续至今的地方性规矩。

  这里,规矩比礼法更有威摄力。

  与礼法与规矩相违,那必是要舍国之律法而就一地之规矩的。

  不守国法这事,可大可小,历来知州只当它是小事,睁眼闭眼间轻拿轻放就过去了,要不怎么着呢,硬碰硬么?自家虽是朝廷命官,顶着官帽吃着皇粮,可来这儿,就是人生地不熟,强龙压不住地头蛇,闹大了更难收场,索性就由他们去吧。

  徐知安来时,也想缓缓图之,先开书院,讲孔孟之道时,也参讲些礼法大诰,时时说一回,说的多了,礼法深入了心腑,规矩自能浅出意识,待这些学生长大,便能将国法凌于民间规矩之上。

  这么做的原因,一是为正国法,二是为教化庸民,使他们知道,何事可为,何事不可为,若为之又有何后果。

  使百姓心里有法度。

  时人都爱听戏,听戏是雅词,其实在百姓口中,都叫做看戏。他们大多是听不懂戏里唱了什么,但看过一遍两遍三遍后,凭猜测,也能猜出个大概来。比如,谁是好人,谁是坏人,若看官戏,则知道谁是忠臣,谁是奸臣,然后他们就有了一个笼统的认识,好人是忠臣,坏人就是奸臣,忠臣就该有好下场,奸臣就该斩杀掉。

  可戏文这东西,写的也简单,情节非黑即白,好就是纯粹的好,坏就是纯粹的坏,全不讲个中情由,使得看戏的人心里的道德观也很纯粹,好或坏,忠或奸,都是一锤子砸定,再不能被更改。

  南浦百姓也爱看戏,徐知安于是听从玲珑的建议,着人排了些普法小故事给百姓们看,其中不免有些丈夫将妻子杀死该如何刑判,妻子将丈夫杀死又如何刑判,就这一个,可了不得,结果一出来,看戏的人就炸了街——

  你这判法,不合规矩啊!

  这戏文,狗屁不通!

  排这样的戏文,咱们的知州大人怕不是也是个奸臣吧?

  忠臣可干不出这种事情来。

  这一通叫嚣,可把徐知安气了个够呛。

第90章 国法与规矩 好官……吧?

  不过几场小戏, 怎么还牵到忠奸的问题上了呢?

  经百姓们解释后才知道,原是说戏里的刑判不合规矩。

  他们口里的规矩是什么呢?男子就应该养家糊口,至于这日常中打婆娘娃妹么, 那根本就不算事, 自家的婆娘娃儿么,打就打了,谁也管不着。一句话, 能挣来婆娘娃儿们活命的嚼口,那他打就打吧,自家的婆娘娃儿嘛, 又打不坏。再说, 南浦的婆娘也泼嘛, 不打不听话。

  女人的规矩么, 也不像山外女人的规矩那样,不准这不准那的,若要说女人不准赤脚板不准露小腿——放屁哦, 家里哪有鞋子给她穿, 上山下田的,都要穿的齐整整的, 有多少衣裳够她糟蹋嘛。啥子叫有伤风化, 穷的活都活不起了,哪个管风化是啥子意思哦, 我们只晓得什么叫不守妇道。

  不守妇道, 就该把腿打折。

  啥子叫不守妇道?

  婆娘不孝顺咱爹娘,不守着咱娃儿,涂脂抹粉的出去勾三搭四……男人为了养家糊口累成瘦竹杆儿,你还在外面勾勾搭搭, 能的你咧,腿给你打折。

  像那戏文上说的,要是女人杀了自己汉子呢?

  那肯定得沉江么,管什么打板板儿什么秋后问斩,哪个敢闹到衙门上?那女人家里不要名声的?一闹上公堂,十里八村的女人的名声都臭了,还怎么嫁出去哦。

  胳膊折在袖子里,就闷不声儿的沉了江,说是落水了,人没了,不比上公堂体面么?

  说汉子把自家婆娘杀了?

  那指定不能让他流放三千里那么远,他走了,娃儿给谁养?可不能报官,咱自己来,卸他一条胳膊,行不行得?不行也得行噻,要是把人打死了,他死了,家里娃儿哪个来养?

  哦,他也不想养自家娃儿?

  那成,娃儿由全寨来养,他家里田地牲口农具房屋,都归大家伙儿了,山里有买挖矿的,他一个大男人,好歹还值几个钱嘛,挖矿去吧,生死嘛就看他命数硬不硬了。

  你说有道理没得?

  还说什么私设刑堂、私夺人命、买卖人口不合国法——仙人板板,我们从老祖宗的老祖宗那时就这么用了,当官的来了这么多,哪个说我们不合国法了?

  我们规规矩矩的做事,哪个犯了法了?

  你这个知州老爷,看你像个好官,原来你这么坏哦!

  ……

  这可往哪儿说理去?

  且徐知安也知道这事怨不得他们,一直以来,他们压根儿就不知道有国法二字,从生出来那天到死去的那天,他们唯一得到的教诫就是祖宗规矩,如今却说他们一惯的规矩不合国法,这个结论,他们无法接受。

  不接受也得教,教的多了,他们心里才会有了法度,也有了敬畏,在做事之前会惊疑般的犹豫一番,他所做的那件事,合不合法,不必在无知无觉中犯了法。

  谱法之意,意在诫鉴,以杜绝法案的发生。

  但徐知安不能被人冠上坏官的帽子,这个时代,民意如流,言可杀人,他的官声若坏了,对以后的计划,影响极大,甚至有可能阻碍他治理一地的行动。

  那怎么办?

  挽回来呗!

  怎么挽?

  第一件是开办收容所,专门收容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或是从人贩子手里救出来的孩子,或是无家可归的女子。

  接着第二件便是抓捕人贩子,若有人买卖女人孩童,便抓起收押,罚五斗粮米,杖六十,便是父母卖儿女,也要杖六十。若有更恶者,则依律来办,不死也会脱一层皮,罪大恶极者,依律,或腰斩,或凌迟。

  这两件事可放在一起办,先捣了一个贩子窝,救出十几个孩子及女子,幸而孩子都是当地偷掠来的,还没来得及装船运出去,大多能找到父母,只有三个,是贩子从别地掳来的,年岁又小,记不得家住哪里,只能先在收容所住下。

  还有几名美貌的少女,怕她们回不去家,也暂且留在收容所,正好照顾那三个孩子。

  小小一个南浦能出这样猖狂的人贩子窝,简直是吓死人的事,南浦百姓觉的,天破了都没这事来的让人惊诧。

  年年都丢娃儿跟女人,挨江河近的只当娃儿是被水冲走了,住在深山里的,便以为娃儿是给野兽叼去了,住在石崖畔的,以为娃儿是掉山崖下了,于是泣血般的嚎啕,谁也没想到,娃儿是被人偷走了。

  粗数一下,这几年丢了的娃儿加起来有百多个了。

  贩子窝就在江边的一个破草房子里,挑夫们常从旁边走过,竟一直未察觉出来,要不是徐大船近来一直在码头上行走,凭着掮客的直觉察觉出来,紧着回去报案,许是再有一两天,这些孩子和女人就被运走了。

  这可恨的、天杀的、遭雷劈的人贩子……就该像戏文里演的那样,凌迟处死才能解恨。

  凌迟么,倒也在律,可南浦,只有两个老的牙都掉了大半的刽子手,他们只砍过人头,没干过凌迟的活计……那就腰斩吧,弃尸于野,不得收殓。

  这才是大快人心之事,行刑那日,街上人山人海,围的水泄不通,远在山上各寨的山民们得了消息之后,许多人点了火把,夜里开始下山,走到天明顾不得歇,就往刑场挤了过去。

  首恶三人,腰斩弃市,从犯八人,杖一百,发往矿场,终身不得出。

  明明是杀人的场面,现场上却人声欢呼,唾骂过似蛆般还在蠕动的人贩子,那些丢了娃儿的人家,并没觉的这场景恐怖,只觉的解恨,想起自家娃儿,又没忍住哭嚎了起来。

  徐大人啊,你咋来的这么迟,你若早来几年,我家的娃儿、我家的娃儿……也能回家啊——

  高声叫骂者,拍手称赞者,嚎啕痛哭者,旁观者,又有恐惧者、敬畏者、不敢直视者,胆颤心惊者……诸人诸般相,观之如众生。

  这才是国法在上才该有的威严。

  煌煌然光天化日之下,将一切魑魅魍魉审之于众目睽睽中间,光明正大。

  徐知安又趁着余威犹在,着紧开始整顿沿江码头,行船的人,良善者少,欺生宰生,逼客宰客抢夺物品银两,杀人抛尸是惯来的手段,只是许多事找不到证据,苦主又不能开口,漕上的关系网又紧密,杀人夺物之事,便同被害者一同淹入水底,再不见天日。

  南浦的漕帮属于巴漕,排外的很,行事也凶悍,帮里也有规矩,不过这些都是江湖规矩,野的很,行话也多,明话暗话一大堆,不是里头的人,还听不明白。

  整顿这个,若放在别的时候,定是十分之艰难,可放在眼下,却正适合。

  那些人贩子偷了那么多娃儿,是怎么运出去的呢?漕上若没人接应掩护,这事不可能悄无声息,又或者说,这原本就是漕上的另一行当的营生?

  这事说不清楚,南浦百姓可不依。你不能给个交待,那些丢了娃儿的人家能活撕了你。

  徐知安做的是:使衙吏们将南浦所在地域流经的江口都做了一道简单的闸,记录使入者与使出者。又将南漕上的河运船只及相关人员都记录在档,发放行船令,出域的船只,出船回船都要报备,载人数量及物品,出发地与目的地,都要记档。

  再写信给上关口和下关口的守巡吏,让他们也如实巡察过往船只,盘察人员和货物,以防再次出现偷运孩子和杀客抢货的情况。

  这一令,还需向各府司上报,这属于地方性的治理手段,且属维系治安内务,各府司一般不予干涉,如在知州的权责范围内,各府司会直接下达准予的批复。

  这次的整顿,也查出了些问题,抓捕了十余名杀客抢货的惯犯,这一次,公审并未在县衙大街,就在漕口码头,使诸船家一起观刑……来看热闹的人依然挤的很多,相互推搡间有掉进河里的,好在河边人多,天也暖和,被人一杆子挑了上来,那人也不惧,拧了把衣裳上的水,又开始往前挤,生怕误了热闹。

  徐知安惯例宣读了他们的罪行,又读了大律,依律当斩,只这判决结果,他一人说了难免声微,便大声问来听审观刑之人——

  “此罪,该不该斩?”

  已见过一次大场面的观者们高声应答:“该斩,该斩,该斩——”

  徐知安便说:“国法明令,此罪该斩,百姓有言,此罪该斩,由此可知,国法之公正,百姓之公心,自有相通之处。”

  好家伙,这一番话,可不得了。

  连见了两场血,又被徐知安现场互动了一番,再说了这么几句话,来观刑的人,好些天都在谈论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