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雪刀
腌制鸭肉的期间,叶宁炒出一盘野葱炒蛋,快速出餐。
野葱炒蛋炒好出餐,鸭肉也便腌制好了。她给腌制好的鸭肉裹上一层薄薄的生粉。
油温烧至五成热时,转小火,将裹上生粉的鸭肉一片片下入油锅内炸。白白的油泡浇着片片鸭肉,渐渐的鸭肉边缘开始卷曲,色泽逐渐转变成金黄色。
将炸到表面金黄的鸭肉捞出。继而爆香姜、葱、红辣椒,爆香之后,及时把鸭肉倒进锅内。
椒盐粉,孜然粉,香油,尽数下入锅内。颠锅颠勺,快速翻炒,红绿黄的辣椒葱姜粘附在金黄的鸭肉上,将斑斓鲜艳的色彩粘附上去,也将自身的香味浸透了鸭肉。
正在吃饭的食客往厨房那边张望了一下,“是在做啥呢?这么香?”
“像是鸭子的香味。”
“嘶……真香啊……今天有新品?鸭肉?”
“没呀,没看见。”
员工吃午饭的时间要比正常吃午饭的时间早一个小时。此时午饭做好,李满福和林媛媛去吃午饭。
酸萝卜老鸭汤炖的黄亮亮的,鲜香的鸭肉和水透的萝卜在黄亮亮的汤里若隐若现,透着晶莹的光泽。
椒盐鸭金黄金黄的,上面裹着红彤彤的辣椒、米黄的姜,青绿的葱,色彩斑澜绚烂,给人一种活色生香的视觉冲击。
林媛媛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她首先夹的是椒盐鸭。
咔嚓,炸的焦脆的鸭肉。只需牙齿轻轻一碰,便碎裂开,第一时间到达味蕾的是葱姜辣椒的辛味和辣味,然后是适口的椒盐味,随后是面粉和鸭肉裹成的鲜酥味。
又酥又香的外壳刚在牙齿底下爆裂出丰富的味道,下一瞬,里面包着的嫩嫩的鸭肉冲进了嘴里。
鲜美的鸭肉又滑又嫩,还带着微微的弹性。
整个椒盐鸭,外酥里嫩,鲜香酥脆,极其爽口,越嚼越香,越嚼越有劲头。
回味着唇齿间留下的浅淡的酥辣香味,林媛媛喝下一口热乎的酸萝卜老鸭汤。酸中带鲜,鲜中带酸的老鸭汤将残留的辣味覆盖,整个口腔便顿时温和下来。
“啊……”林媛媛喟叹出声,目光里,李满福正吃得满嘴流油。
快吃完的时候,林媛媛舀了几勺汤泡进饭里。老鸭汤泡饭,特别是用老板的老鸭汤来泡饭,好吃到哭。
她呼噜呼噜吃着老鸭汤泡饭,心想,其它什么菜也不要,就光这老鸭汤泡饭,她就能吃三碗。
把老鸭汤喝得一滴也不剩,她和李满福同时打了一个饱嗝。
吃完了午饭,林媛媛和李满福都干劲满满,特别是林媛媛,她想着,为了以后能经常吃到这么好吃的饭,她一定要在宁冬饭馆好好干!
晚饭和夜宵都有酸萝卜老鸭汤和椒盐鸭,林媛媛幸福得快哭出来,她把酸萝卜老鸭汤和椒盐鸭的照片和视频发给她妈,并告诉她妈,酸萝卜老鸭汤和椒盐鸭有多么多么好吃。
接收到照片和视频,看得到又吃不到的林妈喉头动了动。她决定暂时拉黑林媛媛这个不孝女。
消息发不出去了,林媛媛:“???”
林媛媛下班后,美滋滋地回了家,美滋滋地入了梦。而同城另一处,却有人无法入睡。
胖哥在床上辗转反侧,想着自己黯淡无望的前途,想着父母对自己的期望,他翻来覆去,怎么睡不着。
他今年二十二岁,高中文化。高中毕业后,他文化水平不高,自身的能力又不是很优秀,他找不到什么工作,好不容易找到了工作,却被压榨的不得不辞了职。
之后他又陆续做了其它工作,卖衣服卖鞋子摆地摊,能做的都做了,却仍然赚不到什么钱。
去工地搬砖倒是能多赚些,可是他是个两百多斤的大胖子,工地要都不要他。
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干什么。直到朋友告诉他,“你不是喜欢吃吗,不然你去做吃播算了,现在做吃播不是很火吗?”
做吃播?胖哥心动了。别的他不行,吃他还是很行的。于是他尝试着去做吃播。
可是做吃播又哪有这么容易。做吃播的人那么多,他既不是美女,也不是帅哥,也不是胃口惊人的大胃王,他凭什么出众呢?
他做了一段时间吃播,直播观看人数十分惨淡。这是预料之中的。可是他还是不想放弃。
他决定冒险,以超出常人的大胃口来吸引观众。他虽然胖,但他的食量并不是很大,可能会比常人的食量大一些,但远远达不到大胃王的地步。
为了以大胃王的噱头来博眼球,他强迫自己吃下肚子难以承载的大量食物,总算吸引了一些观众。他一边痛苦一边高兴。痛苦的是快爆炸的肚子,高兴的是越来越多的观众。
他的吃播总算稍微有了一点起色,然而他还来不及为他有了起色的未来高兴,他的胃就因为他的暴饮暴食报复了他。
因为过度的暴饮暴食,他的胃不堪重负,遭受到了严重的损坏,从此以后他不能再像之前那样暴饮暴食,即便是催吐也不行,除非他不要命了。
他不能再像之前那样暴饮暴食。
没了大胃王这个虚假的噱头,他还怎么吸引观众?
就此,他刚有一点起色的的吃播生涯,结束了。
前一段时间他刚从医院回来,做了一场正常食量的直播,之前吸引来的几千粉丝。见他做的是正常食量的直播,便退出直播间。这场直播没多少人看。
他又直播了第二场,第二场还是正常食量的直播,依然没有多少人看,不仅没有多少人看,一些粉丝见他连续几场都是正常食量的直播,便取消关注跑路了。
这些粉丝都是因为他的大胃口而吸引过来的,他没了他们喜欢的大胃口,他们便毫不留情地离开。
胖哥看着逐渐变少的粉丝,无力与沮丧将他淹没。这是他好不容易积攒出来的粉丝,每掉一个粉丝都像在割他的肉。可是他无能为力,没有任何办法。
胖哥翻身,目光落到窗外。
窗外漆黑的夜宛若一个张着血盆大口的怪兽,随时会将他吞食。
他抱着被子,轻轻擦了下眼角的湿润。
他想家了。想回到家,想回到童年,想变成那个还不用担心工作,不用担心没钱,什么也不用担心,整天只忧愁自己的作业能不能做完的孩子。
长大之后才知道小时候有多么幸福。他多想回到小时候。
凌晨四点半,胖哥仍然无法入睡。
他想,回家吧,他想回家。
然而他不能,他明天还有一场面试。
九点钟,胖哥顶着酸涩的眼睛起床收拾,吃了一个馒头,他坐公交车去往面试地点。
他面试的是一家老仓库的文员,他之前做过文员,工资又少又累,可是现在没办法,他得先找个工作干着。面试的人看到他后,打量了他一下。
胖哥缩了下身上的肥肉。
面试完,胖哥走出老仓库。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面试上。但愿能吧。他投了很多简历,目前只有这家老仓库让自己来面试了。大约是这家老仓库位置偏僻,投简历的人少吧,所以他才得了这个机会。
如果应聘不上,他就只能进厂当流水线工人。进厂也是一样地累,然而他是愿意进厂当流水线工人的,可是进厂没有五险一金,他因为做吃播把身体弄坏了,他需要有五险一金的工作做保障,所以他最好还是要找一个有五险的工作。
仓库在老街区,他从仓库里走出来,肚子有些饿了。他摸摸肚子,准备去买包泡面凑合凑合当午饭。
然而这里地方偏僻,好半天都找不到一个卖泡面的店子,他往前走,终于找到一个小卖部。
“老板,要一桶泡面,酸菜味的。”
“好的。”
“这里有开水吗?可以泡面吗?”
“可以的。”
拿了泡面泡好后,胖哥端着泡面,蹲在小卖部外面。
注意到对面排长队,他看过去。
这条老街人烟荒凉,对面的馆子门前却排了那么多人。
馆子门前排着长队,街上其他地方却半天没个人影,这样的极致对比让胖哥很意外。
“宁冬饭馆?”他望着饭馆的门牌,念出声。
“你没去这家饭馆吃过吧?”小卖部老板站在他旁边。
胖哥摇头,“没有。”
“那你一定要去尝尝这家饭馆啊,”小卖部老板即老刘,卖力安利,“小伙子,你瞧,咱们这块地方是老街区,都没什么人住这儿了,按理说在这里开饭馆的话应该是没什么人来吃饭的,但这家饭馆客人却特别多,你说这是因为啥?”
“因为这家饭馆特别好吃啊!小伙子,你要是没吃过这家饭馆,那你一定要去尝尝,叔给你保证,这家饭馆绝对好吃!”
老刘热情又卖力地继续安利:“错过这家饭馆,绝对会是你这辈子最大的遗憾!”
第28章
胖哥迟疑:“真这么好吃?”
“那还能有假!”
胖哥吃了口面,稍作思索,想来也是,饭馆开在这么偏僻破烂的地方,还是个小苍蝇馆子,如果不是特别好吃,怎么会有这么多人来吃?
大概是很好吃吧。他喝了口泡面汤,一抬头就对上小卖部老板热情的脸,他心里咯噔一下,小卖部老板这么热情卖力地推荐,让他想起那些热情卖力的推销员……
表现得有些过头了。凡事一凡过头,就显得有些假了。
他不着痕迹打量小卖部老板。小卖部老板,不会是这家饭馆的托吧?无怪乎他这么想。实在是很可疑。
其实也有可能是饭馆特别好吃,小卖部老板才这么热情卖力地给他推荐。
但关键是这是一家地方偏僻、又小又破的苍蝇馆子啊,特别好吃的可能性不大。如果是一家高级饭店,小卖部老板这么热情卖力地推荐的话,他也不会产生什么怀疑了。
小卖部老板是托的可能性非常大。如果小卖部老板是托的话,那么……对面那些排队的人兴许也可能是托……
嘴巴动了动,他压下怀疑,没再说什么。
老刘也端了碗泡面出来,一边吃面一边说:“这家饭馆老好吃了,每天闻着她家的香味,我都能多吃两碗饭……”说着,他往前走了几步,离饭馆的距离近了一些,他嗅了嗅空气里的香味。
“听说今天有椒盐鸭。”老刘探长脖子去闻,转过头,“小伙子,闻到香味没?是不是特别香?”
胖哥也往前走了几步,和饭馆的距离缩短,隔得近了些,浅淡的香味丝丝钻进了鼻子。是各种饭菜混合的香味。很香。
鼻翼动了动,他喃喃:“是挺香的。”
香味虽然微弱浅淡,却直接盖过了他手里的泡面香味。顿时,他觉得手里的泡面不香了。
“我就说吧,不仅老香了,还老好吃了。”老刘说。
胖哥有些诧异。片刻之前他还在怀疑饭馆是否特别好吃的真实性。凑近闻到香味后,他的怀疑又打消了些许。闻起来这么香,说不定真的特别好吃。
转而他又摇摇头。也不一定。闻起来香也不一定真的就特别好吃。香味并不能保证食物的好吃程度。只有真正的吃到嘴里,尝到味了,才能判断到底好不好吃。
下一瞬,他长吐出一口气,这家饭馆到底是不是真的特别好吃,又和他有什么关系呢。好吃也罢,不好吃也罢。他该关心的不是这个,他该关心的是自己的面试能否通过。
“小伙子,真不去尝尝?”小卖部老板的声音传到耳边。
胖哥说:“今天是尝不了了,我这都吃了泡面了,以后再来吧。”他暂时并没有打算以后再来吃,只是应付一下小卖部老板而已。如果他面试成功了在这里工作了,可能他会来尝一尝吧。
他继续吃面,对面传来一阵肉香。好像是鸭肉的香味。香味很鲜,透着点点辣味和椒盐味,麻麻的,鲜鲜的,辣辣的,还有一种炸制过的油焦酥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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