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错的可爱妹妹回来了 第211章

作者:浣若君 标签: 年代文 爽文 重生 穿越重生

  对了,还有林大娘,辛苦了一辈子,本来该在慈心安渡晚年的。

  可在晚年,抛弃她的丈夫回来了,还抢走她儿子赖以生存的饭碗,她又该如何自处?

  像林悯那种没心没肺的人,是不会思考这些事的吧。

  虽然从来没有见过面,但林珺特别想见一面林悯,她想当面看看,那位老爷子到底有多厚的脸皮,才能干出那么多无耻之极的事来。

  ……

  急病,来的快也去的快,到凌晨四点时,半夏背上又出了一层厚厚的红疹。

  这时是顾谨在盯着半夏的,几乎是一眨眼间,孩子背上就满是红疹了,他又给吓到了,手摇林珺:“快快,大事不好了,你快看,孩子这是怎么啦”

  林珺刚眯眯糊糊合了一下眼,听顾谨语气不对,还以为孩子出什么事了,伸手就去摸她的鼻息,摸着孩子鼻息是正常的,揉着眼睛仔细检查了一遍,顿时松了口气:“疹子就是晒进血液里的热毒,这疹子一发,她的热毒就散完了,也就不会再起疱疹,留疤了,她现在,已经好了。”

  明明孩子起了一身的红疹,可林珺却认为她已经好了?

  娶个神医媳妇儿,就这点好,只要她肯用心血护理,再严重的病人都会转危为安的,可神奇了,顾谨亲眼见识,看孩子一身的疹子一片片发了出来,又一片片往下消退着。

  顶多半个小时,丫头一身的疹子就全退完了,腿上被蚊子咬过的包,本来红红肿肿的,但也随着疹子一起消退。

  俩口子对视一眼,仿如劫后重生,头靠在一起,沉沉的睡了过去。

  半夏是个小孩子,就跟一颗新破土的幼苗苗似的,甭看昨天烈日暴晒又蚊子叮,堪称疾风骤雨,可她的生命力是非常旺盛的,沉沉睡了一觉,早晨睁开眼睛时已经满血复活了,一个蹦子从床上翻起来了,伸个懒腰,看爸爸妈妈居然靠在一起睡觉,她先说:“大太阳晒屁股啦,懒虫也该起床喽。”

  好奇怪啊,不但妈妈变懒虫,爸爸向来早起的,可也变成懒虫了?

  半夏摇了摇爸爸,又喊了两声,见他不应,又去揪他的胡茬。

  但爸爸一把压过来,把半夏压到了床上。

  他想让她继续睡觉?

  半夏才不要,她已经醒了,肚子饿的咕咕叫,她想吃饭饭,给爸爸压着动弹不了,她就喊:“妈妈,我饿啦。”

  林珺曾经是丧过女的,虽然现在她知道那不是她的女儿了,可当时她曾经崩溃过的,她抱着妍妍的尸体坐了三天三夜,没合眼。

  要不是顾谨找来医生,强行给她注射安定,强迫她晕过去,她当时很可能就跟着妍妍一起死了。

  她不敢告诉任何人,但她特别怕半夏会出意外,怕自己又要心碎一次。

  半夏这一声饿了于林珺,简直就是天籁之音。

  猛的一个机灵翻身坐起来,林珺眼睛还没睁开呢,人已经下床了:“妈妈去给你买饭,咱们现在就吃饭。”

  顾灵向来喜欢睡懒觉,早晨从来不吃饭的,收拾好自己,林珺得下楼买早餐。

  政大食堂的牛肉火烧是一绝,得买几个。

  茶叶蛋好吃,也要几个。

  豆浆豆腐脑,小米粥,油条,鸡蛋饼,但凡半夏爱吃的统统买。

  买了一大堆,林珺一路飞奔,赶回了顾灵家。

  这时半夏已经又洗了个澡了,发现小姑家换了一个海绵大沙发,正在沙发上蹦来蹦去。

  顾灵揉着眼睛,打着哈欠出来,望着半夏看了许久,嘴巴都合不拢了。

  她昨天睡的早,只记得自己睡着时半夏混身红彤彤的,在梦里都哭的哼哼唧唧的,可这才一晚上的功夫,她就活蹦乱跳的了?

  “小姑早上好呀。”半夏说。

  顾灵再打个哈欠,究竟想不通,昨天晚上那么惨的小丫头,一夜功夫,是怎么又变的活蹦乱跳的,哈欠打到一半,合不上嘴巴,就那么望着半夏。

  这时家里电话响,她慢腾腾的,又准备去接电话。

  但顾谨已经在卧室里接起分机了,当然是王剑锋打来的。

  “山鸡我们已经逮到了,秋田会馆,我以其地下很可能藏有民国时期的地雷的原因给包围,保护起来了,但我们依然没有进入的权限,怎么办?”王剑锋问。

  毕竟快五十岁的人啦,精力不如从前,顾谨熬了一夜,忍不住打哈欠。

  他说:“你们先包围着,不要动,我和林珺马上过去,我们是林悯家的亲戚,我们要上门拜访他,做客。”

  王剑锋仔细一思索,明白了:“你想以做客的名义,进去查一查,看能不能翻到毒品,以及林悯通间的线索吧。”

  顾谨笑了笑:“对。”

  “要林悯不认林珺,不承认自己的身份呢?”王剑锋反问。

  顾谨干脆的说:“那就把一颗地雷说成十颗,把秋田会馆说成雷区,要求他们在半个小时内紧急撤离,想走可以,但不要让他们带走太多东西。”

  林悯可以不承认自己的身份,可当公安耍流氓,把秋田会馆说成雷区,按规定,他们就只有半个小时的撤离时间,那么,不管秋田会馆里有什么,他们都带不走了,人可以走,但东西得留下。

  要那样,林悯可以安全的从国内撤出去,可他的损失也会特别大,所以这于他不是最好的选择。

  相比之下,见林珺一面,只要他处理得当,不痛不痒,损失反而更小。

  所以,林悯应该会选择承认身份,并见林珺的。

  “那你们可快点来,不然,我怕他们会把毒品销毁掉。”王剑锋说。

  聪明药也是毒品,可以作为关键的,能把林悯扣押在国内的证据,但现在,他应该已经在销毁聪明药了,王剑锋希望顾谨能尽快赶过去,最好是让林珺进去后,能从里面找到聪明药。

  “行的,我们马上就去。”顾谨临挂电话,又说:“让法典洗把脸,等着我们,我们一会儿要一起上门。”

  ……

  林悯其实也不过个流氓,而对付流氓,你就不能用太正统的法子。

  秋田会馆里绝对有问题,而要想查,就必须急准快。

  昨天顾谨就想到了,要带着林珺上门,因为半夏病的严重,他才没好跟王剑锋提。

  但现在,半夏好了,生龙活虎的,林珺的阴霾也一扫而空了,此时不上门,更待何时。

  当然,林悯对顾谨和林珺夫妻肯定会万分戒备,万分小心,以保不露破绽。

  但其实顾谨并没有想干啥,他就只是普通的上门做个客而已。

  能不能找到聪明药,能不能发现林悯背后的,东岛政府派他来的动机,得靠那个让顾谨夫妻说起来就头大,缺点永远比优点更突出的熊崽子,顾法典。

第114章 秋田犬

  顾谨的意思是半夏就别去了,孩子大病初愈,让她呆在家里比较好。

  但林珺还是把半夏带上了。

  吃一堑涨一智,经过昨晚的惊心动魄,她是绝不会让半夏再离开自己半步的。

  至于法典,林珺特别愁,但不是因为他带半夏带出问题而愁。

  她愁的是法典的性格。

  就跟小民的洁癖,小宪的糙一样,法典是个特别专注的孩子,但他只专注于他自己的兴趣点,别的方面是个十足的马大哈。

  以他的敏锐和观察力,将来当个刑警,确实很不错。

  可他性格太极端了,总喜欢逞强,急功冒进,万一遇到阴险的,难缠的犯罪分子,他不会像他爸一样,有智慧的去处理,还喜欢带着身边人冒险。

  昨晚他带着半夏去跟踪山鸡时,他就没想过,万一被山鸡发现,万一双方打斗起来,半夏很可能会因此而受伤的事.

  这是他性格里的缺陷,也是能要命的缺陷。

  二狗的爸爸是个刑警,就是在办案过程中,无声无息的被人处理掉的。

  法典是有点小聪明,可他远不及顾谨有智慧,他还立志长大要当一名警察。

  他保护不了自己也就罢了,要再牵连家人了呢。

  这才是林珺生气的点。

  社会在发展,在飞速的变的富有,而金钱,会诱惑更多的人犯罪。

  高从文被枪毙了,刘华强会把牢底坐穿,但只要有利益,犯罪分子就不会消亡,还会越来越多,现在有林悯,将来还会有比林悯更狡猾的坏人,法典如果不改正自己的缺点,他,或者他身边的人,就会吃大亏!

  昨晚是林珺生来头一回动手,真正意义上打孩子。

  她气他对于半夏,对自己的不负责。

  可想让一个天生马大哈的孩子改掉他的本性,林珺觉得很难,也束手无策。

  且不说这个,换了件衣服又洗了个澡,林珺给自己冲了杯浓浓的咖啡,不顾烫一口灌进肚里,这就准备去会会自己背井逃乡,五十年的大伯林悯了。

  林悯对林东和林大娘有那么一丝的愧疚吗?

  当他准备毁了慈心时,有没有想过,林东是慈心的执行书记,他该如何自处。

  这,都是林珺要问林悯的。

  ……

  再说秋田会馆。

  先说会馆里头。林悯此刻就站在二楼的阳台上抽烟斗,脚下,院子里头,足足有六号人高马大的保镖,在院子里走来走去的巡逻着。

  而外面,则是穿着军绿制服,戴着大檐帽的大陆公安们,由市局局长王剑锋亲自带队,十几号人,密密麻麻的,从外围把院子围了个水泄不通。

  林悯其实已经悄悄来过大陆好几次了,就慈心厂,他也悄悄去过。

  当然,也早就筹划好要毁了慈心了。

  之所以最近选择攻击慈心,是因为前段时间顾谨和林珺都上首都了,不在厂里,这于他来说,是个绝佳的机会。

  曾经,解放前,林慈开办了药厂,林悯就像现在的林东一样,在帮林慈盯生产,但他不甘于屈居人下,于是离开大陆,去东岛创业,继而创办了悯心。

  但不论他在东岛多成功,都是锦衣夜行,人嘛,年龄越大越思乡,正好小林阿西想扩大商业版图,东岛政府也器重他们,于是他下定决心,杀回来了。

  当然,他老谋深算,策划了一系列的活动,准备一举拿下慈心。

  可怎么才刚刚开始行动,怎么就出意外了?

  毕竟老狐狸,公安说是来排雷,保护他的,但林悯立刻就察觉出不对劲了,所以他指示儿子小林阿西,赶紧把所有的聪明药集中,销毁。

  因为在蓝国,别的事情都可以通融,但毒品是一道红线。

  只要携带,或者藏匿毒品,不管你从哪来,拿的哪国护照,都得坐牢。

  而该怎么销毁毒品,是个麻烦事。

  本来他准备碾碎,冲进下水道的,但很快他就发现公安在下水道口布置了人。

  他也可以把毒/品藏起来,但万一公安找到由头进来,搜到,那叫人赃俱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