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佳音
陆仲伸出根手指,塞进小女儿手中,心平气和道:“大嫂一看就不喜欢猜来猜去,你要是有些什么想法,就直接问。”
祝婉君迟疑,“万一惹大嫂不高兴……”
“你得让大嫂知道,咱们已经铁了心与大嫂站在一条绳上。”陆仲摇晃手指逗女儿,“你先藏着心思,旁人瞧出来,如何对你信任?”
通关系那次,只能算作是交易。
陆仲决意道:“人不能脚踩两只船,尤其其中一只船,根本就是敷衍我们,必须选择一条船彻底走上去。”
祝婉君还有些犹豫不定,却也选择听他的,“好吧。”
但她也不是莫名其妙跑去问的人,便打算先忙洗三宴。
她这两天频繁跑正院,就是老戚氏的试探。
洗三宴当日,老戚氏便理所当然地走出正院。
陆家的亲家全都来了,施家的代表是齐筝。
施晚意明明什么都没有为洗三宴干过,却当着一众宾客的面,亲密地待在老戚氏身边儿,不时给她倒水,整理袖子。
“母亲”、“母亲”叫得极欢,一副婆媳融洽的模样。
老戚氏膈应极了,可宾客都是她发请柬请回来的,众目睽睽之下,只能僵硬地附和她。
宾客甭管内里如何想,面上皆称赞她们“婆媳亲如母女”。
老戚氏和陆家其他知情人听着这话,看着施晚意越发让人腻味的笑脸,除了僵笑,便是沉默。
而齐筝自施晚意回京,第一次来陆家,也是第一次瞧见小姑子如今在陆家的样子,不由挑眉。
等到洗三宴结束,施晚意陪着老戚氏送客人们离开,自觉已达成“大邺好儿媳”成就,心满意足道:“老夫人,放个风儿,就回去吧。”
第59章
三房小儿子在府里排序第四,是正儿八经的嫡孙。
一场大办的洗三宴尽可证明陆侍郎和老戚氏对他的重视。
然而宴上出尽风头的是施晚意和她“亲如母亲”的婆婆。
原本以为的各房龃龉似乎不存在,又似乎有些意味深长。
以至于宾客们离开陆家后也对婆媳俩津津乐道,三房刚出生的小儿子没有引起任何谈兴。
老戚氏怎么出来,又怎么回去。
戚春竹坐月子不出,没人将这些告诉她,她便沉浸在生下嫡孙的喜悦中。
祝婉君乐见如此,心下舒坦,笑盈盈地回二房。
而本该比较在意嫡出孙子取代地位的陆一钊,自从生母自杀,对祖母便越发生分,且马上就是生母的婚期,他根本无心关注堂弟。
陆一钊和陆姝身上带着孝,不便亲自过去,就只差遣贴身的下人去。
陆姝拿到了身契,学着赏罚分明地对待,原来是施晚意陪嫁的婢女便听她的吩咐,为丁芷芙张罗宅子里的事儿。
需要外出的事儿,则是陆一钊的小厮负责。
十七日,小厮送完东西从牛家出来,打算回去复命,忽然被人捂嘴拖进了巷子。
小厮惊恐地挣扎,却是徒劳,满脑子慌乱思绪:
抢劫?
还是杀人越货?
要死了吗?
巷子里,胡子拉碴、眼神凶恶的壮汉手持匕首抵在他胸前,阴狠道:“问你话,老实回答我,敢喊就宰了你!”
小厮疯狂点头,“唔嗯嗯嗯。”
胡子男这才冲劫持他的两个同伙使了个眼色。
同伙没松开钳制他的手,只松开了捂着他嘴的手。
小厮大口大口地呼吸,腿软站不住,全靠劫持他的两个男人吊着他两只手臂。
胡子男看他这怂软的样子,嘲笑地一扯嘴角,问:“你们大夫人回京带回府多少箱笼?”
就为这事儿?小厮呆住,忘了回话。
胡子男看小厮不将他放在眼里,眼一厉,蒲扇似的巴掌大力甩在他脸上。
小厮脸疼地一懵,耳朵也嗡嗡作响,不敢反抗,唯唯诺诺地回答:“挺多的,具体多少,真不知道。”
但他赶忙就表态:“我可以打听,几位爷想知道什么,我都可以打听,别杀我!千万别杀我!”
三个男人对视一眼,胡子男又问了些问题。
小厮全都据实回答,不敢掺一点儿假。
撒没撒谎,大概能看出来,胡子男对他的表现还算放心,让他继续去打听,用刀子威胁道:“不听话就宰了你。”
小厮连声应着,小心翼翼地问:“那我打听到,如何传信儿?”
胡子男冷声道:“我们自会找你。”
小厮不敢有意见,点头哈腰。
又过了一盏茶的时间,小厮出现在巷子口,左右张望一眼,撒腿儿就跑。
他跑走后没多久,巷子口走出完全变了装扮的三个人,往背离的方向离去。
陆一钊借钱买下的小宅子里——
丁芷芙不在意所谓的“守孝”晦气与否,让小厮传话,想在成婚前见两个孩子一面。
陆姝这段时日常进出府,想要出门,跟施晚意报备一声,得了允许带上护卫就可以走。
陆一钊没让陆姝代他请示,和陆姝一起到施晚意跟前说过,俩人才过来。
有些日子没见,丁芷芙整个人娇艳欲滴。
陆姝惊呼:“丁姨,你怎么变得这么好看!”
丁姨娘不是姨娘了,她就改口叫了“姨”。
丁芷芙被她直白的话夸得羞涩,手背贴了贴脸颊,笑道:“哪有。”
“我说的是真的。”陆姝拉过陆一钊,询问,“阿弟,你说是不是?”
陆一钊看着生母,认真地点头。
她气色确实极好,比他有记忆以来都好。
丁芷芙看着儿子,目露思念,他们从来没有分开这么长时间过。
只是母子俩都不是极热络的性子,见面常常沉默相对,全靠陆姝在中间调和,这么长时间没见,又不知该如以何种态度开口。
陆姝在两人中间感受不到任何第三者的碍事,兴致勃勃地问:“丁姨,我们能看看你的婚服吗?”
丁芷芙露出个柔美的笑,“当然。”
话落便领着两人走进她住的屋子。
嫁衣就平展在架上。
哪个女子不期盼穿上婚服嫁给良人?
她以前没有机会,本来以为一辈子都不可能了,如今的意外之喜,她满足至极。
丁芷芙喜欢地看着。
“丁姨,你亲手绣得吗?”
陆姝盯着嫁衣上的刺绣,怕碰坏了,揣着手不去碰。
丁芷芙点头,“我给你们也做了两件衣服。”
她停顿片刻,犹豫道:“还有夫人……”
陆姝惊讶,“我娘?做了什么?”
“一双鞋。”
丁芷芙从柜子里取出来一个布包,打开来。
一双红色的绣鞋,两朵木兰花簇拥着覆在鞋面上,鞋两边也都绣着对称的花枝。
“我留了东珠的位置。”丁芷芙指指鞋尖处,又翻过绣鞋道,“我扫见过夫人的鞋,底比寻常厚些,我稍做大了些,若是不合脚可以稍收收。”
陆姝一瞧,她这鞋底确实比寻常鞋底纳得厚两分,不禁嘀咕:“我娘知道你这么细心,不见得高兴。”
丁芷芙闻言,颦眉低声道:“我也知道夫人恐怕不会穿我的鞋,只是无以为报……”
“我不是这个意思。”陆姝不好与她解释亲娘那点儿矫情劲儿,转而问,“这才两个月,丁姨你做这么多,一刻不得闲吧?”
“起初生疏,慢慢便快了。”
陆一钊从旁看向她的手,好几根手指上都有刺破的针眼。
丁芷芙攥起手指,不以为意地笑笑,“没事,我甘之如饴。”
她出生便逢乱世,童年因为父亲在并未吃多少苦,少女时寄人篱下,也没吃物质上的苦,甚至养出些清高自傲的性子。
十年前,牛三金绝对不是她会向往的如意郎君,十年后,她愿意嫁给一个粗人,也不是为了置气,才选个与陆仁截然不同的男人。
她就是想试着去过普通夫妻的日子,也许会不习惯相对平凡的生活,也许会和牛三金有不合,也许会有别的烦恼,可那都是生活中该有的烟火,而不是日日蹉跎在一间小小的屋子里,行尸走肉一般活着。
丁芷芙握着两个孩子的手,感恩地说:“我知道,我出嫁后仍然要仰赖你们许多,我恐怕也无法回报什么,我能做的,就是努力过好,往后相见皆能笑颜相对。”
陆一钊当着她的面,表现如常,出了宅子后,神情便肉眼可见地低落下来。
陆姝也不知道如何安慰他,便在马车上打开装衣服的布包,声音欢快道:“阿弟,看看丁姨给你做的衣……”
话戛然而止。
陆一钊抬眼看过去,就见那衣服素极了,一点绣纹都没有。
不过针脚细密,必定也极用心。
就是跟给施晚意的那双绣鞋比,差得不是一星半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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