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发生前 第80章

作者:莫向晚 标签: 穿越重生

  固然可以男扮女装,但于他而言,扮女装也代表着一种屈从,难道身为男子,他就不能够活得自在了吗?

  不去试一试,他还是不甘心,但他也知道自己的容貌过盛,离了谢氏家族,又没什么可以托庇的身份,逃出家门,连个正经出身都没有,还要防着官府查访,最好的出路除了嫁人之外竟有些无处寻觅。

  不得已,也唯有野游几年,且等身体成长一些,至少过了这等容易被人摆布的年龄再说其他。

  其实,若想自由些,最简单的便是毁了容貌。这世上男子不少,固然有无盐也能嫁的好妻,但更多的是容貌不好嫁娶受限的。

  但谢谦从不愿意为了某个目的自伤,天生这般,为了自由便毁去,听起来是个简单方法,但这其中的苦痛,凭什么呢?说到底,还是不甘心,不甘心用伤害自己的方法求的安宁。

  如此,以后的路便要难走一些了。

第144章

  玉鼎山在川阴县是比较有名的一座山,山上有峰如鼎而得名玉鼎,每逢雨季,鼎中盛有无根水若干,据说可医百病,常被因为某些疑难杂症的药引之用,更有富贵人家爱其洁净,得山风岚露之精华,用以冲泡香茗,为之“天水”。

  然高峰险峻,又有毒虫猛兽,唯有那些实在没有别的活路的人才会为利益所趋,千辛万苦爬上那高高的山峰,探入那玉鼎之中取水,这也就形成了一个特殊的行业,取水人。

  “那便是玉鼎山了。”

  马车辚辚,沿着官道缓缓而行,前头的车夫说了这么一句,车厢里有了些骚动。

  “果然很像是一个大鼎呐。”

  官道离山还有一大段距离,能够清楚看到那云海之中若隐若现的玉鼎模样,车帘被掀起一角,一双眼略带好奇地看过去,不乏想象力的头脑很快就补全了那玉鼎的形状,真的是呀。

  望山跑死马,明明山峦已经近在眼前,但是等到了山脚下的时候,天都要黑了。

  经验丰富的镖师找到了山脚下的村落,一行数十人,连箱子带马车,暂时在村子落脚。

  “公子小心。”侍儿扶着马车上的人下来,幕离垂至脚前,但凡抬脚略高,便有踩住帽裙的可能,从马车上走下,要先躬身探出头来,然后出身,然后迈步,这一连串动作中,但凡稍有停滞,便会显得庸俗而笨拙。

  被扶着的公子却悠然自若地行了这一连串动作,轻轻提起帽裙的手指并未扎出任何手势,却让人感到了一种深入骨髓的优雅,好似某些事与生俱来,一如他的身份,不需要看那些贵重的首饰和衣裳,自然就比其他人高贵。

  山中清净,村长哪里见过这许多人来投宿,少不得多问两句,知道是送嫁迎亲的喜事,一张满是皱纹的老脸也乐开了花。

  “这可真是大喜事,不知是哪个人家有福气娶到这样高贵的公子。”村长随口问道。

  下头的人爱吹嘘,少不得说了说自家娘子的身世,身世自然是好的,比起京中那些权贵不如,但在这等乡村之人听来,则是需要仰望的存在,甚至都无法想象那样的爵位是几品,只知道连声赞好,一连串的道喜之声。

  这样的喜事,但凡出现,总是要多恭喜几句,好像这样自己也能沾到喜庆了一样,村中的人踊跃帮忙,不多时,队伍就安定下来,吃上晚饭了。

  晚饭过后,村长特意命人捧了一壶热水来,说是取了山上的天水烧出来的,贵人们用来烹茶最好。

  天水之说,早在进入川阴县就曾听闻,哪里有人不好奇的,当下便拿了钱财酬谢村长,又取出好茶来冲泡,果然是异香扑鼻。

  喝起来,别有一股子难言的清幽,让人神清气爽。

  屏风后的公子轻声问道:“这天水果然不凡。”

  这一句赞真是夸到了村长的心窝里,当下话就多了,说起了这取水人的职业,更说起了这行的艰难,“自取水以来,十人九伤,年年都要有十几条人命丢在山上,倒是近些年好多了,多亏了山神庇佑啊!”

  时人迷信,靠山吃山则拜山神,靠水吃水则拜水神,便是打雷下雨也自有雷公电母,反正天上的神仙极多,地上的也不知凡几,听到是谁都不用太惊讶。

  镖师走南闯北,知道得多一些,笑着问起来:“不知这位山神是玉昆还是佑龙?”

  玉昆,佑龙皆是有名的山神,大部分地方都拜此二人。

  村长的面色微变,不喜她如此轻佻语气,冷下脸来说:“我们这里的山神自然是玉鼎山神,玉鼎真人他可是货真价实的山神。”

  说到此处,少不得还要讲讲这位玉鼎真人的种种事迹,骑虎救人,仅此一条,便与旁的不同。

  听村长说得认真,少不得有人抬杠,问了问其中根由,村长是个犟脾气的,竟然还真的叫了一个见过真人的村民过来叙述。

  村里人少有说谎的,何况还是这样大的谎话,听到那村民说得真实可信,不仅镖师起了好奇,就连屏风后的公子也都好奇起来,想要多留一天,看看是否有幸能够见到那位山神。

  公子身边的侍儿跟他多年,知道他看着和软,其实脾气最是执拗,却还是苦劝了几句,生怕这场节外生枝误了行程。

  “他们不清楚,你还不清楚吗?我这样远嫁,别人看来自然是好的,然而你我谁不知道,那位不过是个外室娘子,以后能不能被认祖归宗还不一定,那位又随了她母亲的风流性子,哪里能够真的把我看在眼中呢?”

  说着说着,公子就勾了头默默饮泣,他只会这样哭,无声无息,怕连呼吸都遭了人厌恶。

  即便如此小心,然而随着西州候的去世,没了依靠的他最终也只能够接受远嫁的命运,甚至……眼神蒙上了一层阴霾,这样的远嫁还是他舍出清白之身才换来的,否则,不过是在那个内宅之中做一个谁都瞧不起的“远房子侄”罢了,说到底,也不过是那些人眼中的趋炎附势之辈。

  每每想到此处,就让人不由得红了眼圈儿,想要撕碎手上的帕子,然而,最终能够做的,却是费尽心力为自己谋划。

  “若能侥幸得到山神眷顾,得赐灵药,或许……”公子说到此处,稍有几分欣喜语气,然而一双眼却是眸色暗沉,他比下人知道得更多一些,那位外室娘子早在一年前就因风流过度不能人事了。

  也正是如此,他才能够在还有几分情意的情况下求得这样的嫁娶,否则,哪个女子肯把自己的男子送人,便是不用了,也要送到庙里去才得安心。

  一生所能依靠的是那样不堪的一个人,想想,都要觉得悲哀,然而事实是,他希望她能好,哪怕一天一时一刻,只要能给他一个孩子,后半辈子也无需发愁什么了。

  侍儿并不知道那许多事情,还以为自家公子是想要搞出一个名头来,弄个什么山神赐福的说法,将来立住脚,心疼公子境况,他也不再阻拦,还暗自想着如何弄虚作假,无比要让锦上添花,喜上加喜才是。

  次日一早,镖师便按昨日商量好的于山下高声求救,只说家中悲苦,有病人重症,求山神赐药等语。

  按照村人的说法,这般独自求药,若是足够诚心,真人自会出现,赐下灵药。

  镖师嗓门大,为了突出悲苦,以情胜人,还特意放声发出悲泣来,有模有样地来了一通,不远处马车里的侍儿听得几乎忍不住笑,尤其是从车窗偷看到那镖师模样自若,泣声却宏的样子。

  一众人屏息凝神等着,山神之事,历来难见实在,众人虽有些期望,但心里头其实也都不是太信,半信半疑地等了好久,见得没什么动静,便有人露出失望之色。

  马车之中的公子也不例外,一双美目从最开始的目不转睛到了现在也有些微微眯起,一早起来等到现在,他也有几分累了。

  正午时分,日光正是最浓的时候,连马匹都忍不住要打盹儿了,山林中忽有腥风传来。

  警觉的镖师立刻瞪大了眼睛,屏息凝神,做出手势来让周围的人都保持警戒,自己也拿了刀在手上,一副戒备的模样望向山林。

  树枝哗啦啦作响,随着响声和腥风,林中一人骑着老虎走出,猛兽之王双眼通红,冰冷凝视过来的视线让所有的人都脊背发凉,偏偏虎背上的人,披发赤足,竟是极为漂亮的少年郎君。

  “是你们求药?”黑眸冰冷,转视一圈儿,不难发现自己是刀剑所向,唇角的笑容便有了些许冷意。

  “不,不是她们,是我,你还记得我吗?我是董卿。”

  一向自持身份,彬彬有礼的公子不曾带上幕离,一把拉开车帘,从车厢中走出,站在车上,露出一张娇嫩如花的脸庞来,眼角的泪痣妩媚如昔,那双眼也似蕴藏着水色,却不知是因为苦等已久,还是故人重逢。

  正在暗恼自己大意的谢谦愣了一下,看向车上的少年,弱不禁风的身形一如当年,而他,如今却是长高了一些,也更加漂亮了。

  “董卿。”他的记忆力自然不会忘记,只是一个名字,便想起了当年这人站在湖边,被人冷落的楚楚风姿。

  “谢谦,我还以为,我还以为……”喉间哽咽,泪水说来就来,董卿一句话未完已经满面泪痕,咽不能语,手如兰花,捏着帕子轻轻擦拭泪水,娇柔可怜的样子让不少女子都软了心肠,又分出了一半的眼神去注意他。

  注意到这些眼神,谢谦轻轻叹了一口气,哪怕是离群索居,他也知道这世上的女尊男卑并不曾减弱分毫,也不知董卿的心眼儿到底是有还是没有,于一帮女子前袒露容颜,恐怕会要惹来非议的。

  “跟我来。”自觉此处并非谈话之地,谢谦说了一句便率先转头要换地方。

  董卿想都没想就跟着跳下马车,动作有几分粗鲁,并不熟练,下车的时候还扭了一下脚,但他连停都没停,跟着谢谦就走入了林中。

  侍儿回过神来,眼前已经没有了董卿的身影,急得他狠狠骂了几句镖师们的无能。

第145章

  山林静谧,沿着山脊往上,不过数十步的距离,董卿就已经坚持不住,发出一声声细碎的喘息,他虽努力克制,但又怎么能够瞒过谢谦的精神力,心念一动,天使之心中的血色微晃,老虎停下了脚步。

  巨大的虎头转向,看向身旁的人,那一双血红色的眼睛几乎霸占了所有的视线,让人一瞬间几乎要窒息。

  董卿的呼吸本就不及,被这么一下,滞了片刻,便是撕心裂肺的咳嗽,好一阵儿才停下来,这时候,谢谦已经从虎背上下来,对他说:“你上去吧,不然走不快。”

  老虎还是这般巨大的一只,到底是让人害怕的,董卿并不敢接近,只见谢谦目光平淡,他咬了咬牙,硬是忍着害怕,僵硬着身体往老虎的背上攀登。

  也是这时候才发现,有一圈儿皮革绑在了老虎的脖颈上,刚好可以让人攀扶,他紧紧捉着,身子微微打颤,好一阵儿才回过神来,却又更为奇怪,老虎的血是冷的吗?为何……

  半山腰上,有一处平台,谢谦让老虎在这里停下,也让董卿下来,问他:“你是有什么事来这里求神?”

  这一句平平淡淡,并不见多少关心,董卿却是眼眶一酸,他受多了非议,何曾有人问过他求什么?

  腿脚有些发软,从未把老虎当做坐骑,到底还是害怕的,又有些好奇,谢谦当年失踪的事情,他也听闻了,当时还曾感慨过,这几年,偶尔回想起这个大胆的同龄人,还曾想过是否是他预谋的逃跑,而他逃跑后又是否会被拐子拐了去?

  却不曾想到,再相见,对方竟然已经有了“神人”的外衣,不,或许不是外衣,看那老虎如此言听计从,他到底还是有本事的,正如他当年曾说过的“男子并不比女子差”。

  “原是听说此处有山神,能够赐人灵丹妙药,想要求取一二罢了。”董卿并不想说自己婚嫁当中的种种算计不堪,但话到此处还是忍不住,多说了一句,“你还不知道吧,我要嫁人了,嫁的那人却身有难言之隐,只怕……这才抱着一线希望来求仙药。”

  谢谦点了点头,并未多说什么,董卿心中略有失望,又对自己说,到底只是有着一面之交的故人罢了,还能指望什么呢?不是早就清楚了吗?谁都不能够依靠。

  “这几年你一直都在山中吗?”董卿问了一句,见到谢谦点头,便很有些善解人意地说起了谢家的事情,多半都是他听来的,并不太多,却也说明了一些重要的事件,比如说谢谦已经被谢家除名的事情。

  男子若是名声坏了,多半都是这样的路,尤其是那些大家族的男子,更是讲究那些莫须有的名声,断不能够有损的。

  为了免得给家中丢脸,有些污名的必要除了才好,这个“除了”未必是将人杀死,除名才是最彻底的方式。

  谢谦也曾在古代生活过,这个世界,除了女尊之外,跟他生活过的那些古代也相差不大,对这样的可能,他早就预料到了,如今听到,面色也没什么波动,那一家子,除了老太君,便只有谢父还让他挂记多一些,便多问了一句。

  董卿眼神遗憾,那个男子的命实在是不好,他也是后来打听过才知道,那男子本也是大家出身的,因为某些不太好的原因,才凑合嫁给了谢母,这门婚事最开始还算好,但后来出了龌龊,便是日渐离散,等到谢谦这个唯一的链接纽带消失不见,谢父便一病未起,就此辞世了。

  “这样啊……”谢谦淡淡地感慨了一句,面上并没有多少变化,天使之心的血色却又弄了一分。

  积善之心不容污迹,也是最不容欺瞒的,无论谢谦当时有多少个理由,抛弃生父的罪已经在心上落下了痕迹。

  敏感地察觉到这点儿变化,谢谦的表情微动,不知道血色遍布整个天使之心的时候,会是怎样的情况,算是入魔吗?

  细细体察自己的情绪,发现并不曾因此有什么变化,稍稍放下心来,凭空拿出一瓶药来送给了董卿。

  “我也不知你妻何症,此药药性温和,乃是养身佳品,你可带回去试试,若是无用,我也无法了。”

  若不是曾经在兽人世界的时候学过一些药性,之后居住山中又重新弄起,谢谦这个半吊子恐怕还无法有那样的名声在,事实上,大部分药之所以管用,是因为信仰之力起了作用。

  董卿肉眼凡胎,看不到那药瓶之上溢出的乳白色光芒,每一颗药,谢谦都用信仰之力加持过,使得药效加倍,甚至能够达到一些根本不对症的治愈效果。

  而用药之人,则会无意识地对信仰之力的主人谢谦产生信仰,乃至于反哺谢谦使用出去的信仰之力,时日久了,他便自然成了村民眼中的“山神”。

  若是以信仰之力论,她们的看法也是正确的。

  神和凡人最基本的不同就是神能够获得信仰,并且使用信仰之力。

  董卿面露喜色,他还以为……一时间,感动莫名,忙接过药瓶,珍之重之地收入怀中,轻声道谢。

  接下来,两人又说了许多,主要是董卿在说,谢谦在听,世道并不会因为个人所改变,整个女尊世界的历史中,也不是没出现过个性强势的男子,杀过人追随妻主上战场的,嫁了妻主还要养面首的帝卿,身世飘零却能舍身救人的名伶……

  但,那又怎样呢?个人的力量并不足以改变集体,推翻一个社会秩序,新建一个,也意味着过重的责任。

  谢谦是个懒人,他把自己当做过客,并不愿意真的去做些辉煌的事情,好像那样就像是随了某些“期望”一样,宁可默默无闻一辈子,也要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就是他的任性了。

  所以,几年前,他未尝没有别的路可以选择,但他,却还是选择了负累最小,最简单的一条路来走。

  “此世男子不易,我也没什么大志向,顾得自己已是不错,其他的,再不能助。”送别的时候,谢谦想了又想,拿出了一颗红色的珠子来,“此物极邪,却能得一忠仆,不到情非得已,勿用。”

  细细说了此物用法,董卿惊讶地用手掩嘴,怎么会有这样的东西?郑重接过,这一次再道谢,便是从心底里感激了。

  谢谦目送着董卿离去,并未再次现身在众人面前,高高的山巅上,他骑在虎背上,遥望着那一队人远去,如无意外,怕是不会再见了。

  红色珠子的用法,谢谦也是无意中试出来的,这头红眼老虎便是试验成功的产品,自知晓了此珠作用,他便谨慎收起,没有再用过,实在是过于邪性了,死而复生,却是生了一副只会听话的忠犬心肠,如此,与死何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