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雪刀
胖女孩笑着说了声谢谢,接着快速返回后厨。
金富华怔怔,“刚才那女孩,就是这家饭馆的老板?”
金琳也很诧异,这家饭馆的老板这么年轻?看起来也就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而已。
旁边有食客接腔,“是啊,那就是老板,挺年轻的吧,人家才十六岁呢,牛逼得很!”
金富华听到食客说袁如珠才十六岁,他心口一滞。
他原以为厨艺这样出神入化的人应该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厨师,没想到居然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
才十六岁,厨艺就如此了得,这简直……
这大概就是天赋的差距。
这种天赋的差距残酷而现实,金富华唉了一声。
金琳见丈夫心情低落,大概能猜到他心中所想。她安抚性地拍拍他,“哎这……咱没法跟她比,上天是不公平的,有些人就是有天赋,这没办法……”
金富华猝然抬首,“我有一个想法……”
“什么想法?把她挖到我们店里?”
“不是。”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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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的完结美食文:御厨的小饭馆[美食],开局一个路边摊[美食]
第26章
金琳诧异:“拜她为师?”
“对。”
“那、那咱们饭店怎么办?”
“饭店不重要, 学艺才是长久的事。”
若他能拜袁如珠为师,学得她一星半点出神入化的厨艺……金富华定了定神,已经做好决定, “选个日子准备大礼,我要登门拜访她。”
金琳张了张嘴, 最后闭了嘴,不再说什么。
晚风习习, 丝丝缕缕地撩拨着白日里被晒得蔫蔫的瓜藤。瓜藤底下,嘟嘟撅着肥肥圆圆的屁股,用爪子刨着瓜藤里的冬瓜。
出来倒水的袁如珠发现嘟嘟在刨冬瓜, 她快步走过去,抱起嘟嘟, “你干嘛?”
嘟嘟四肢胖爪子在空中抓了抓, 亮亮的大眼睛还盯着冬瓜。袁如珠抱好它, 只觉得它貌似又重了不少。
嘟嘟现在已经胖成了一坨球, 胖的像水桶, 都看不见腰了。
“我看你也得减肥了。”袁如珠笑着撸撸它毛绒绒的脑袋,然后把它抱进屋里。
把嘟嘟放到狗窝里之后,她又返回院子里, 把嘟嘟刨破皮的冬瓜摘下来。
目光扫过另一边匍匐在地的大冬瓜, 她蹲下来,仔细瞧了瞧。进入七月,冬瓜已然成熟。翠绿翠绿的, 宛若一个翠绿的长条抱枕,依稀散发着青色淡烟一样的清新瓜香。
冬瓜清热解暑, 利水消肿, 塑身减肥, 实乃夏季饮食佳品。袁如珠摸着冬瓜,略一思索。
她抱着瓜走进堂屋里,“幺姨,冬瓜已经熟了,明天我们吃冬瓜。”
正在堂屋里泡脚的吴桂芳应道:“行,冬瓜咋弄了吃?”
“冬瓜炖汤喝好喝,明天就炖汤喝吧,就做小酥肉炖冬瓜。”
闻言吴桂芳和长贵眸光微亮,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吃到珠珠做的小酥肉炖冬瓜了。珠珠做的小酥肉炖冬瓜肯定好吃!
次日,袁如珠洗干净五花肉,切成半厘米厚的薄片,然后用盐,胡椒粉,料酒,生姜,大葱和花椒腌制五花肉。
五花肉腌制了十多分钟,她捡出五花肉里的姜葱,随之在五花肉里打入鸡蛋,撒入玉米淀粉。
五花肉均匀地裹上淀粉糊糊之后,炸进六成油温的热油锅里。
她用勺子轻轻翻动油锅,随着时间的流逝,五花肉一块一块漂浮起来,在油面上滋滋啦啦地冒着油泡。油脂渐渐地被炸出来,尽数融进了锅中的热油里。
油脂被炸出来的时候,五花肉外层的面糊逐渐变得酥脆金黄,小酥肉逐渐成型。再微微炸制了一会儿,袁如珠捞出炸好的小酥肉沥油。
金黄的小酥肉堆积在篓子里,才出锅的小酥肉上面油还很多,一滴滴的油剥离下来。像是把多余的光亮给剥离下来,小酥肉上剩下的光亮适中,不显得过于油亮,过于油腻。
微微卷曲的小酥肉堆积着,堆积成了小金山。每块小酥肉色泽金黄,每一条纹理都泛着莹润的光,像是沐浴着流金,丝滑生辉的流金在每条小酥肉上闪烁。
灶屋明亮的灯光下,小酥肉仿佛是被加了一层滤镜,视觉冲击性极强。光是看着,就能感受到小酥肉被咬碎时,那浓郁的酥香,那焦脆至极的口感。
沥好油,袁如珠拿刀,将小酥肉从中间切开,以便等会儿和冬瓜烧在一起时更好地入味。
锅里留了底油,葱姜八角爆香,然后倒入些许清水。水开之后,她把小酥肉倒入锅里。
锅里的汤再次沸腾起来,袁如珠端起放冬瓜片的碗,冬瓜片尽数下入锅内。
她用勺子缓缓推动锅里的小酥肉和冬瓜片,使其受热均匀。
咕嘟咕嘟咕嘟……锅里的汤不停地冒泡泡,酥肉被汤汁浸泡出来的特有肉香与冬瓜的香味溢满整个灶屋,小夏小秋坐在灶屋里,手里拿着小碗,小碗里装着小酥肉。
咔嚓咔嚓,俩小孩嘴巴不停动着,宛若不停进食的小松鼠,腮帮一鼓一鼓。
见他俩吃小酥肉吃得香,吴桂芳也拿了一块金黄油亮的小酥肉吃进嘴里。
小酥肉靠近唇鼻,面糊的焦香、肉的酥香以及花椒的麻香一瞬间涌上来,占据了嗅觉。
咬开小酥肉时,嘎吱一响,外表炸得焦脆的面糊破碎开来。面糊起初是脆脆的,接着又感觉到它在拉扯牙齿,焦脆中居然还带着糯糯的口感,还在品味这糯糯的口感时,里面软嫩的肉挤了出来。
明明外面这么焦脆,里面裹着的肉却软嫩得不可思议,入口即化般,一不留神细嫩软滑的肉就消失在喉咙里,反应过来时,口中只剩下微微的椒麻味了。
淡淡的椒麻味仿佛是在给口中的美味收尾,收尾却收不尽,只让人回味无穷,无限陶醉,想继续咀嚼着这外酥里嫩的美妙滋味。
味觉感受达到绝顶的愉悦,这种愉悦在身体里四蹿,传遍五感,让人心情都昂扬起来。
吴桂芳边吃边道:“好吃!”她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小酥肉。珠珠炸的小酥肉实在是太香了!
袁如珠也往嘴里丢了一块小酥肉,边吃边对小夏小秋说:“你俩都吃了小半碗了,少吃点,把肚子留着等会儿吃饭。”
小夏嘴角冒着油光,他嘿嘿笑,“姐姐,我再吃一点点。”
小秋也道:“我也再吃一点点!”
袁如珠笑着摇摇头,随后去瞧锅里正在烧煮着的酥肉冬瓜。
她把清洗过的小青菜放入沸腾的汤锅里,放盐和胡椒粉调味,再放了一些白糖提鲜。勺子微微推动汤锅里的食材,调料化开。
出锅前,她在汤锅里撒下了一些芝麻油。芝麻油入了汤汁里,汤汁的香味更浓更丰富。
吴桂芳把盛汤的大汤盆端过来,里面放着泡过的紫菜,当袁如珠将小酥肉炖冬瓜汤倒进大汤盆里后,里面的紫菜立刻漂浮上来。
撒了些葱花进去,袁如珠擦擦手,“好啦,小酥肉炖冬瓜做好了。”
她端着小酥肉炖冬瓜走出灶屋,去往堂屋,小夏小秋像小尾巴一样跟在她后面,“吃小酥肉炖冬瓜喽!吃小酥肉炖冬瓜喽!”
“先来点汤。”袁如珠拿起空碗,给幺姨他们一人舀了一碗汤。
小酥肉炖冬瓜汤清清淡淡,里面透着小酥肉的肉鲜,冬瓜的清香,浅浅的紫菜香,还隐隐透着些许花椒的椒麻味。花椒的淡淡椒麻味给清清淡淡的汤增添了些许味道,因而汤汁不至于清淡到寡淡。
喝着鲜香的小酥肉炖冬瓜汤,李长贵美美地晃了下头,“好喝!”他咕噜咕噜喝完一碗,又去盛汤。
吴桂芳说:“光喝汤,喝饱了你不吃菜了?先吃点菜吧,珠珠做了这么大一盆酥肉冬瓜,都多吃点,剩了就不好吃了。”
李长贵憨厚地挠挠后脑勺,然后去夹菜吃。
被汤煮过的小酥肉经过炸制又经过炖煮,吃起来有一种奇妙的口感,软软绵绵的,吃着吃着仿佛又有一点脆脆的口感,还带着微微的嚼劲。
咀嚼小酥肉的时候,每咀嚼一下都能爆出汤汁,带着冬瓜和紫菜香味的汤汁渗透了小酥肉,使得小酥肉吃起来一点都不油腻,肉鲜里带着清香,越吃越好吃。
吃完小酥肉,又去尝那炖得软绵绵的冬瓜。冬瓜吸收了满满的汤汁,吃起来水分十足,软糯清甜,多咀嚼几下,能吃出来淡淡的酥肉味。
冬瓜与酥肉结合得十分和谐完美,整个小酥肉炖冬瓜汤鲜味美,一口下去只教人浑身都舒畅下来。
李长贵吃了两大碗米饭,最后还添了半碗饭泡了汤喝。
小夏吃饱后擦嘴漱口,“姐姐,我想带一些小酥肉去学校吃。”
“带吧。”
小夏右手比了个yeah,用小盒子装了一些炸得酥酥脆脆的小酥肉,快步奔向学校。
日头渐高,如珠饭馆外面热气炎炎。杂货店老板把新进的雪糕放进冰柜里,整整齐齐地摆放好。
以前他进货只进一些便宜的雪糕,最贵的不过就是巧乐兹。毕竟村子里的人也买不起多贵的雪糕。但现在不同了,现在他的目标客户是村外来的人,有吃得起贵雪糕的,所以他进了许多比较贵的雪糕,例如雪糕刺客薛钟低。
卖贵的雪糕赚的利润也高一些。他在饭馆旁边摆摊的这一段时间,赚了不少钱,基本上都是贵雪糕给他赚的钱。
想着越来越好的生意,他不禁哼着小调子,把雪糕一一摆好。
小夏回饭馆吃了午饭,走出饭馆的时候,他看向饭馆旁边放着雪糕的冰柜。
以前因为家里穷,他很少吃雪糕的。吃的话也是吃一些几毛钱的老冰棍和小布丁。他吃的最贵的雪糕就是两块钱的玉米雪糕。
现在生活富裕了,他每天都有很多零花钱,也吃了很多自己之前没吃过的雪糕。如今他已经实现了雪糕自由,买雪糕都不怎么看价钱了,基本上选到自己想要吃的就直接去结账。
当然,如果是很贵的,他买的时候还是有些犹豫的。
他摸出钱,“叔叔,我买雪糕。”他扒拉开冰柜,去挑选雪糕。
挑选许久,他拿起一个加纳黑金雪糕,“叔叔,这个多少钱?”
见小夏拿的是薛钟低,杂货店老板:“这个不便宜哦,得要三十二。”
“三十二?”小夏踟蹰了几下。好贵啊。他从来没吃过这么贵的雪糕。他正打算重新换一个雪糕,可是他又很想吃这个加纳黑金雪糕。
李长贵忽然走到门边,“想吃就买吧。”
小夏点点头,他买了两个,自己一个,妹妹一个。他拎着雪糕快速奔回家,又突然想起来杂货店的叔叔说这种雪糕不会化,所以他缓下速度,慢慢前行。
到了家,他把雪糕递给妹妹。
尝了一口雪糕之后,小夏皱皱眉,为什么他觉得这个雪糕还没有几块钱的巧乐兹好吃呀。
“薛钟低?”他撇嘴,“妹妹,以后咱们再也不买这个牌子的雪糕了,又贵又不好吃!”
小秋舔着雪糕,说:“嗯!”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