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女王不在家
初挽看着远处,宿舍楼旁边挂了铁丝晾衣绳,挂着花花绿绿的衣裳还有床单被罩的,不远处各种店铺挨挨挤挤的,看上去什么都齐全,再往远处看,有一处颇为宏伟的建筑,便好奇:“那边是你们单位的礼堂吧?”
陆守俨:“对,也算是北京知名的四大礼堂之一了,我那天经过,说是那边有东方歌舞团的亚非拉歌舞,有时候还有莫斯科芭蕾舞团的,反正经常有各种演出,以后我们周末或者晚上都能去看。”
一时又道:“你看那边一片是医院,我听说单位医院非常好,医生都是各大医院抽调出来的。”
初挽叹息:“真不错。”
其实这个年月,外面的单元楼房陆续也在盖了,这种老式筒子楼改建的房子毕竟有些年月,不如新房子舒服,但是机关大院的服务设施绝对是一流的,牛奶副食的供应更是没得说,住在这里足不出户便可以舒舒服服的。
陆守俨侧首看她,低声说:“挽挽,这里以后就是我们的家。”
初挽听这话,心里一动。
陆守俨视线一直落在她脸上:“你喜欢,是吗?”
初挽默了好半晌,看着远处,终于道:“喜欢。”
她从小长在十三陵脚下,长在永陵村,不过她知道,尽管她爷爷在那里也有了宅基地,也有了一处老房子,已经住了三十多年,可是在永陵村人的眼里,她爷爷依然是一个外来户。
上辈子幼稚的她也曾经以为那里是她的家,但她太爷爷没了后,她就失去了宅基地和田地,什么都没了,所以那里不是她的家。
她经常过去陆家,陆老爷子对她的宠爱甚至超过陆家任何孙子孙女,但她当然也知道,哪怕冯鹭希对她真的很好了,那也是一个照顾客人的心态,底下保姆更是觉得平白多了一桩事,那里也不可能是她的家。
她去铲地皮那几年,曾经走过一个又一个村落,在晨曦中出发,在日落中想着找到下一个落脚处,她回首望身后,看到倦鸟归林,看到放羊的孩子赶着羊群归圈,她记挂着太爷爷,想回去,却又觉得自己回不去。
她看到很多很喜欢的物件,但是会嫌太大,会嫌占地儿,会嫌携带不便,会嫌不好出货,因为她知道她没有安身之所,没有地方可以放那些自己喜欢的,一放就放很多年那种。
现在,有个人说这里将是她的家。
陆守俨伸出手,轻捏住她的指尖,之后望着远处。
傍晚了,林立的居民楼里透出暖红色灯光,灰扑扑的屋顶都被蒙上了一层淡金色,有带着鸣哨的鸽子自那高高翘起的斗檐上飞过。
房间内很安静,初挽能听到陆守俨沉稳而富有规律的呼吸。
于是她心里便是前所未有的安稳平和。
她觉得这一刻,她能触摸到自己人生未来的方向。
这里的房子可以住很多年,不会被赶走,这是他浴血奋战拼得的军功章换来的。
这时候,她听到陆守俨道:“挽挽,以后你可以喜欢买什么就买什么。”
初挽点头:“好。”
她低声补充说:“我很喜欢这里。”
陆守俨听着,笑了下:“我也喜欢,这是我和挽挽的家。”
一时又道:“还有这个,给你。”
说着,他的手伸进口袋里,拿出来一样东西。
初挽看过去,是小小的圆柱管状,红色硬塑料的,上面印着红绿两色花瓣,头上还有一个亮银色的塑料拧帽,簇新簇新的。
她顿时意识到了:“这是口红吗?”
她到底活得年数多,见识也多一些,后来的年代,女人涂口红是很正常的了,她虽然未必喜欢,但也买过润唇膏,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式的。
陆守俨:“对。”
初挽接过来,拧开,看了看,是一种浅淡的红,并不太张扬的颜色。
她笑道:“这个看着挺好的。”
陆守俨颔首,视线不着痕迹地掠过她的唇,低声道:“等我们结婚时候,你可以用这个。”
初挽听着他低沉的声音,只觉温醇熨帖,心里更添了异样的暖意,她抿唇笑道:“好。”
又仔细看了看房子的摆设,商量着这里放什么,那里放什么,商量了差不多,两个人出门,打算去看看这边的食堂银行等生活设施。
谁知道一出门,就见牛主任媳妇霍翠凤正拎着一个大纸箱子往外扔。
初挽眼睛下意识扫过那纸箱子。
眼睛扫过,几乎是一种下意识,会将箱子中的东西都扫一遍,这是她以前铲地皮养成的习惯,那时候走门串户,到了一家,眼睛就得扫,就那么仿佛不经意一眼,能把这家犄角旮旯甚至屋檐挂的物件都走一遍。这样才能练就一双好眼力,遇到什么好东西,哪怕是埋在一堆垃圾中,也能闻到味儿那种下意识。
其实这种机关大院,出好物件的概率并不高,一般家里有物件的都是那种大杂院四合院里住着的老北京,保不齐什么年月的东西就是值钱货。
至于机关大院,大多是解放后进城的,天南海北来各地来的,没那种老家底,藏着什么好物件的概率就低,一般懂行的不会把眼睛瞄向这种人家。
但是初挽的下意识扫过,以及两辈子练就的一双毒眼,让她发现了不对。
那箱子里七零八落的,旧鸡毛掸子,掉底的破拖鞋,磕碰过的啤酒瓶子,就在这杂七八八中,她竟然看到一件将军罐。
当下她的心便怦然一动。
初挽目光抬起,看向了那霍翠凤。
她笑了笑,之后很不经意地道:“嫂,怎么拎了这么多东西?”
旁边的陆守俨刚锁上门,一转身,就见初挽竟然和霍翠凤打络起来了。
他自然感觉意外,能让初挽看上并且和人家主动说话的,真是少之又少。
于是他也看向了那箱子,他不太懂,扫一眼,依然没看出来。
霍翠凤见初挽和自己说话,也就停下来了,她是有意想结交陆守俨,她知道陆守俨的家世背景,这样的人,以后位置肯定不止现在这样,前途大着呢,搞好关系总是对自己有好处。
于是她也就笑着抱怨:“这不是家里收拾东西嘛,收拾了一大摞,我正说外面有收破烂的,我给卖了去,随便给几个钱,关键是别占地儿。”
初挽便随口道:“这将军罐看着这不是挺好的吗?怎么好好的要扔?”
说着,她已经将那瓶子拿起来了:“我瞧着这上面的画挺好看。”
霍翠凤:“这个……是之前我们家老牛他战友的侄子送的,那侄子当时刚回城,想解决工作,就让我们家老牛帮着打听打听,送来这个,咱也没法说什么,只能说晚辈不懂事,这不,放在那里腌咸菜,腌了两三年了,嫌碍事,说是扔了,咱买个新的用。”
陆守俨自然看出来了,便道:“挽挽,你先和嫂子聊,我下去拿点东西。”
初挽点头:“行。”
等陆守俨走了,初挽便打量着那将军罐,看了一番:“嫂子,这瓶子我想要,你看多钱能卖?”
其实她也明白,她如果使个什么花招,说几句话,也许能白得,或者一两块拿到,毕竟这是他们要扔的垃圾。
最不济了,说我帮你扔了吧,之后占为己有,也是轻而易举的。
但这到底是陆守俨同事,以后住一处,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这么做总归不太合适,只能撇了那些行里的惯用伎俩,老实一点。
霍翠凤诧异:“你要这瓶子?”
初挽道:“我喜欢搜集这些老玩意儿,这个我看着是个老的,应该值钱,嫂子开个价吧。”
霍翠凤:“这,这,你犯不着,你想要的话,直接送你得了!什么老不老的,咱家都用新的!”
初挽笑了:“嫂,这种有些年头的,值钱,你好歹开个价,不然我也不好白拿。”
霍翠凤便往初挽手里塞:“得得得,什么值钱不值钱的,这就是别人随便送的,咱根本不看在眼里,就一垃圾玩意儿,你随手拿着得了!”
初挽便想,干脆收下,收下后,再补他们一些好处。
谁知道这时,牛主任冒头出来了,他笑哈哈地道:“这个东西可是个好东西,不是轻易卖的,翠凤女人家,她不懂,这个东西不能卖。”
第72章
霍翠凤一怔,惊讶地看向自己丈夫,她显然没领悟自己丈夫的意思。
牛主任拼命给霍翠凤使眼色,霍翠凤好像明白了,她有些尴尬,一时不知道怎么说,只好干笑:“这,这不能卖是吗……我也不懂……”
她搓着手,不好意思地看着初挽:“你瞧,我哪懂这个,我们家老牛说不能卖,那就不卖了吧……”
初挽看了眼牛主任,心里自然明白,知道这事没戏了。
牛主任显然是个人精,估计感觉出来了,一旦感觉出来,人家不知道深浅,自然不敢轻易卖,再说他和陆守俨是同事,许多事不好撕破脸讲价,于是干脆就先收起来,估计回头找人看看这罐子。
当下也就道:“没事,不能卖就不能卖吧。”
下楼的时候,自然心里诸多遗憾,不过也没办法。
初挽走出楼去,便见陆守俨正等在楼下。
他看着她那样子,挑眉。
初挽也就道:“算了吧,不想了。”
陆守俨见她这样,便道:“你喜欢的话,我再帮你想想办法?”
初挽:“犯不着。”
这就是缘分,能收就收到,不能收就算了,还不至于要他去低头折面子讨要。
陆守俨:“那个罐子到底是什么?”
初挽:“那是元青花大罐。”
在青花瓷的历史上,陶罐是鼻祖,在经过漫长的陶罐和瓷器混合后,进入唐朝,青花瓷便终于有了自己的雏形,但是那个时候的青花瓷工艺并不出彩。
之后,青花瓷经过了五代,走过了宋辽金,终于到了元朝,在这个蒙古建国的王朝,青花瓷迎来了脱胎换骨的质变。
蒙古皇室崇尚蓝白这种颜色,青花瓷正好得蒙古皇室喜欢,成为御用之物,也成为赠送外邦的国之重器,这一切都促使青花瓷颜色、工艺和画技全方位的提升。
可以说,元朝的青花瓷和前面朝代已经有了本质的不同,中国陶瓷从素瓷走向了彩瓷,从寻常日常用品到被赋予更多的艺术装饰性。
明初的青花瓷固然享誉世界,但是和元朝青花瓷相比,明朝青花瓷繁缛造作,反而没了元朝青花瓷的率真,失了些许意趣。
不过比起郑和下西洋导致的明朝青花瓷美名远播,元朝青花瓷却是知之甚少,比如故宫博物馆在接收清宫昔日旧存的时候,宫中汝钧官哥定五大名窑齐全,却唯独没一件元青花瓷。
可以说,这个时代,人们对元青花瓷知之甚少,而即使后来,世界上元青花瓷的存量也极少,只有后续一些挖掘出土品,以及元朝对外贸易中流落土耳其等海外的存货了。
初挽哪想到,在这里,竟然碰到了这么一件几乎完整无缺的元朝青花将军罐。
这几乎是让人窒息的巧遇,就像是在荒无人烟的沙漠里看到了一片绿草,在茫茫雪原中看到一抹艳色,会让人的心在那一刻瞬间绽放。
初挽在解释了好一通后,终于看向陆守俨:“就在刚刚,我觉得我被那件大罐击中了,恨不得抱起来就跑。”
陆守俨拧眉:“那我回头和他说说,我们可以多出钱,想办法要过来。本来他们就是要扔的垃圾,现在有了意外之财,他们应该会卖。”
初挽摇头:“不会了。”
就像那天的明正统小盖罐,宋老三看到自己出现,几句话之后,便也退了。
不必多费口舌,买古玩讲究的天时地利人和,一招不中,只能退了。
陆守俨略想了想,也意识到这个事情的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