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女继承人 第133章

作者:三春景 标签: 西方罗曼 爽文 穿越重生

  奥斯汀先生的表情有些古怪,点了点头:“很好,很委婉,也挑不出礼节上的错处…不过,小薇,你为什么这样熟练啊?”

  “当然是因为收到的情书和告白足够多啊,爸爸!”薇薇安理所当然地说道,然后指了指奥斯汀先生,又指了指自己:“爸爸,您难道一点儿自觉都没有吗?您现在已经是百万富翁了,所以我就是百万富翁唯一的继承人。”

  “而我,不客气地说,多少算个美人儿…您说说看,说说看,这样的鲜花,会吸引来多少狂蜂浪蝶?”

  女儿说起这些事,一点儿羞涩、迟疑都没有,这让奥斯汀先生多少有些不是滋味儿。但仔细一想,薇薇安这样也很正常,不这样就不是薇薇安了。

  “那么,亲爱的,你就一个都看不上吗?”奥斯汀先生虽然算是开明,对薇薇安也很溺爱。但就和这个时代的任何一个人一样,肯定是希望自己的孩子结婚生子的。特别是女儿,那更是得早早担心这些事。

  “不是‘看不上’的问题,爸爸…‘爱’可不是看得上、看不上啊。有的人各方面都很好,可是这和爱上那个人,完全是两回事啊。”薇薇安无奈地看了一眼奥斯汀先生,很快找了个‘写回信’的借口,结束了用餐,回到了楼上。

  其实也不完全是借口,道达尔先生写来的‘情书’,她是真的需要写回信的。

  ‘…我完全无法忍受了,我爱您啊…一切的冷淡都是太在乎了……’薇薇安将情书放在一旁,帮她拿来墨水瓶和纸笔的杰奎琳顺眼扫了一下,就看到这些字眼。联想到一直以来,直到昨天道达尔先生的表现,还有些感慨。

  “没想到道达尔先生竟然是这样的人呢,我一直认为他有些严肃,但现在想想,或许不是严肃…只是爱上了您,又觉得这份爱完全得不到回应,所以要抑制自己对您的爱慕吧。直到昨天,看到您对所有人都那样好,完全没注意到他,所以终于无法忍耐心中的爱意了。”

  “杰奎琳…”薇薇安露出‘emmm…’的表情。

  “是的,小姐。”杰奎琳是倾听的姿态。

  “您是怎么从一封信里得到那么多信息的,何况你还没认真看过这封信呢…不要想太多哦。不要男士们还没打动你,你先靠着想象,自己打动自己了。”薇薇安笑了声,又接着低头写回信了。

  她对道达尔先生没意见,也没有不好的印象,但也没有多余的好感就是了。作为一个现代女孩儿,这些都是心中有数的,可不会因为对方对自己表白,就迅速地爱上对方——这种情况也有,就是年纪还小,正值青春期时。

  那时候才会因为一个异性表白,而迅速对对方也有异样的感情。这不能说是‘爱’,而是一颗‘少女心’,或者‘少男心’无处托付,就是要有一个安放之处!

  当然,其实如果是上辈子的薇薇安,反而不会将这些分的清清楚楚,因为没有必要。有那一瞬间的心动,那就谈恋爱好了,在现代社会,一瞬间的心动足够做出这样的选择了。但在这个时代,她不得不‘谨慎小心’。

  这个时代,接受一份‘爱’就意味着订婚,而在那之后,只要没有意外,是很难拒绝走入婚姻殿堂的。

  这一把是‘生死局’啊,可没有试错的机会,那真是怎么小心谨慎都不为过了!

  至于‘自己打动自己’这种事,这辈子的薇薇安是绝对不会做的。因为她发现这个时代到处是这样的姑娘,例子太多了,给自己敲响了警钟啊!

  她写好了回信,稍晚一些才让人送去给道达尔先生。不是她在故意多折磨道达尔先生一会儿,而是回信太快,显得她一点儿犹豫都没有。回绝的太果断了,在这时那也是一种‘不礼貌’啊。

  这之后,薇薇安很快就将这件事抛诸脑后了,不是她心大,而是长久以来习惯了。正如她对奥斯汀先生说的,凭借财富与美貌,那些男士们的真心和假意她都见过太多了,‘拒绝’已经是她的拿手好戏了。

  而如果拒绝一个人,她就要挂记在心,沉重一段时间,就像这个时代的很多年轻姑娘一样。那…她的生活就没法继续了,只顾着每天‘emo’就好啦!

  薇薇安没想到的是,那之后又过了一两个礼拜。道达尔先生主动来摆放了,当时的薇薇安正在自家草坪上和一些年轻男女玩槌球。槌球这时已经有些过时了,不过薇薇安只是觉得它比纯粹的散步有趣,偶尔玩玩倒也不用在意过时不过时的。

  “奥斯汀小姐。”布莱恩过来时,依旧穿着他那身一丝不苟的正装,就像每个体面的律师一样。

  薇薇安冲他笑了笑,一点儿尴尬的一丝都没有:“道达尔先生?你是来找我爸爸的吗?他今天出门了,大概在工厂…啊,不如您留下来和我们玩儿一局槌球,然后吃个下午茶,等一等他,他大概下午四点回家。”

  “奥斯汀小姐,不是,我不是来找奥斯汀先生的,我是来找您的…您有时间吗?我想和您谈一谈。”布莱恩冲薇薇安点了点头,依旧是那副严肃的样子,但严肃中又有一丝急迫。

  薇薇安犹豫了一下,但很快又笑了起来,爽快地说:“好吧好吧,我是有时间的,这局刚好结束了…罗拉!拜托了,替我这一局吧!你一直坐在树荫下看我们玩儿是怎么回事儿?”

  罗拉是个贴心的好闺蜜,虽然之前怎么也劝不动她加入槌球游戏。但这个时候薇薇安确实需要帮助,她没多想就结果了薇薇安手里的槌球棍:“好吧,就这一局哦!”

  薇薇安亲昵地贴了贴自己的闺蜜,这才挽上布莱恩伸出的手臂:“那么,我们走吧,道达尔先生…我们可以去花圃那边谈话,那是个谈话的好地方,是不是?”

  来到花圃这边,此时正是花园的好时候,各种花草都在园丁的伺弄下生长的很好。薇薇安松开挽着布莱恩手臂的手,仰起头来看着这位比自己高了半个头的先生:“那么,您要说什么呢,道达尔先生?”

  “您的确如传闻中一样狠心…”布莱恩似乎意外于薇薇安的‘直白’,沉默了一两秒钟,才开口说道。

  “咦……”

  “过去一段时间,我被爱情折磨着,而您却像是这花园里的花儿一样,正是最娇艳的时候…如果今天我没有来拜访您,大概您已经忘了,有一个卑微的人,曾经因为爱您,鼓足了勇气给您写了一封信。”

  薇薇安有点儿尴尬,倒不是因为‘愧疚’,她是不会为这些愧疚的——她连撩都没撩过他,为什么要对他爱上自己有心理负担?

  她的尴尬就是纯粹的尴尬,这种场景下,轮到谁不尴尬呢?

  “…说实话,见到您以后,我第一次埋怨我的出身。过去我从不介意自己出身普通,我认为未来是可以靠自己的奋斗向上的。任何想要的东西,我也可以不依靠别人,只靠自己得到。实际我也是这样做的,一直足够努力,生活也给了我回报。”

  “我完全相信,有朝一日我会像蒂纳尔先生一样成功,一样有地位…但那是未来的事儿,我现在就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律师而已——如果我有一个好出身,大概就会像那些先生一样,能够毫不犹豫地追求您。”

  “而不像现在,哪怕向您表达爱意也要犹豫,担心被人嘲笑‘不自量力’。”

  “哦,道达尔先生,您不必…”薇薇安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她对对方肯定是没有任何意思的,但这种情况下,她也很难‘有话直说’。

  “您大概在心里也在嘲笑着我的不自量力吧。”

  “并没有,道达尔先生,我并不是那样的人,我向来只是不喜欢在感情问题上犹豫不决,所以总是‘有话直说’。但我并不是一个说谎的人,更不会瞧不起谁——而且有什么可瞧不起的呢?奥斯汀家曾经也一文不名呢。”

  听到薇薇安这样说,布莱恩露出了喜悦的神情,他要说什么,但薇薇安打了一个手势,让他别说话,自己则是继续说:“问题是,我不爱您,这就是全部的问题所在了。就像我拒绝过的很多人一样,没有别的原因,只是我没有爱上谁。”

  “这其中的道理,身为男人的您应该更明白才对…一个姑娘爱上您了,但您不爱她,所以拒绝他,这不是很自然的道理吗?然而,反过来后,很多人就不理解了,他们似乎没想过,女人也是能做选择的。”

第168章 红粉世界168

  这一天,礼拜一上午,月亮街78号,‘罗森’杂货店,这是店里最清闲的时间,只有两位不知因何缘故错过了发薪日大采购的妇人在选购商品。

  在美林堡最贫穷的一些地方,可以说每条街上都有杂货店。杂货店的窗户很小,甚至干脆没有,光线阴暗,空间狭窄。售卖的商品只有很少种类的干的食品,以及穷人也不能俭省的日用品。

  譬如茶叶、麦片、饼干、蜡烛等等,当然,这些大都也是非常劣质的货色。

  简单来说,哪怕是在贫民窟里,不是最穷的家庭,也不会光顾杂货店。

  甚至于赊销小贩在完成一笔生意之前,对顾客做的调查里,也包括他们会不会去附近的杂货店买东西。如果有,赊销小贩可能就要重新评估这笔生意了。

  但‘罗森’不同于时下普通的杂货店,它更像是‘格罗斯广场’‘萨科齐多大街’的高级店铺,开了很大的窗户,充分引入阳光。货架整齐地靠墙贴着,摆满了种类齐全、色彩鲜艳的货物。

  在货架前的是半人高的柜台,店员站在柜台后面服务顾客,顾客需要什么只消说一声,他们就会帮忙取下货物。这也是‘上等人街区’才能见到的服务了…月亮街及附近‘富人’都爱来这儿购物,这也是原因之一吧。

  这能显得他们和真正的穷鬼不一样!

  月亮街所在的东区,本身就是美林堡最大的贫民窟,月亮街及其附近的几条街更像是大海中的孤岛、沙漠中的绿洲。这里住的多是有技术的工人,经营状况良好的小商贩,金融城的初级办事员,附近大学的穷学生……

  因为身处东区,才更加迫不及待地要与东区划清界限,各方面向中产阶级看齐。对于他们来说,经常在‘罗森’杂货店购物,也算是表明‘阶级’的方式之一。

  现在服务两位妇人的是女店员贝里斯小姐,她脸上洋溢着微笑,没有东区商贩常见的粗鲁,看着极其舒心。

  “嗳!我想我需要3盎司的红茶,一磅的砂糖,40磅马铃薯,1磅的黄油,4条肥皂,半磅蜡烛,4石煤炭…亲爱的,待会儿我要去面包房和肉铺,你要一起吗?”

  “当然了,面包房…不过肉铺…”另一位妇人露出了厌恶的表情:“我还是不要去了,老伯特实在是太过分了,他总是搞一些小动作,用一些不好的肉代替。我想我可以在这儿买些培根,或者去别的肉铺。”

  培根相比起鲜肉要耐储存的多,杂货铺里也有售卖。

  “别的肉铺也不管用,都是没有信誉的人,那些外来户真是太糟糕了……”

  “您说的没错…请给我4磅砂糖,4盎司的茶,4盎司的咖啡,1磅的黄油,半磅的猪油,3磅培根,半打鸡蛋,10磅马铃薯,再拿两罐炼乳——我想我还得去一趟蔬菜店,卷心菜或者洋葱?看看有什么…要我说,您在食物上实在是太节省了。”

  “这也没办法,约翰一个礼拜挣15先令,我在家糊纸盒挣不到两个先令…房租两个半先令,还得送孩子去识字,太难了。”

  中产阶级家庭靠男主人一个人养家,这样一位能支撑起家庭的绅士,一个礼拜最少也得挣3镑,这样一年也就是150镑了——这也是社会上认定的绅士可以结婚的最低收入,只有这样一对小夫妻才能租上有几个房间,有厨房、盥洗室的房子,才能负担中产阶级的社交,才能雇佣一个年轻的杂役女仆。

  而在东区,或者任何一个贫民窟里,每个礼拜能稳定挣到10到15先令的人,就算是富人了。这个数字是一方面,稳定是另一个方面。譬如拾荒者的收入也不错,但不稳定,扫烟囱的人在冬天每礼拜也至少能挣1镑,但其他的季节就要差的多了。

  贝里斯小姐又快又好地取货、算账:“茶叶每盎司一个半便士,砂糖每磅2便士,黄油每磅9便士……”

  这些货物有些没有直接拿出来,譬如煤炭。煤炭很容易弄脏房子,而且大量存储也很占地方,所以杂货铺另租了一个棚子存货,买煤人得事后用小推车运回家。至于送货上门,那也可以,只是得花钱。

  贝里斯小姐收钱时,杂货店又有人进来了。正在理货的另一位店员站起身露出微笑,然而在看到对方的脸之后,迅速收起了笑容:“道达尔先生?您是来找贝里斯的吗?说实话,您要是为了她好,就该早点儿做点儿实事儿,而不是现在这样……”

  然而没等她说更多,贝里斯小姐先露出了惊喜的表情:“布莱恩!你怎么来了?是房子的事儿解决了吗?”

  布莱恩·道达尔点了点头:“你们什么时候休息?我们去旁边的咖啡厅说话。”

  贝里斯小姐连忙说:“您先去咖啡厅吧,一会儿我就来。”

  布莱恩·道达尔听了对方的话,就又走出了‘罗森’杂货铺,来到了街上,钻进了杂货店旁的咖啡厅。这个时候,有人出于好奇,多看了他几眼——他特意穿着一身自己过去的旧衣服,算是尽力融入东区的环境了,但在东区的‘绿洲’月亮街,都还是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布莱恩走进咖啡厅,直接坐在了咖啡厅靠里的一个位子上,等着那个有粗壮手臂的姑娘过来就要了一杯咖啡和一些食物——他现在已经知道了,那是咖啡馆老板的远房侄女儿。

  因为贝里斯小姐在隔壁的‘罗森’杂货店做店员,他已经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

  布莱恩瞥了一眼站在传菜口与咖啡馆女主人聊天的男人,那个男人大概是附近的‘大众情人’,轻易就将平常总是粗着嗓子对食客吼来吼去,面对男人们的调戏,能更加大胆地调戏回去的‘李夫人’逗得笑了起来。不是哈哈大笑,而是像小姑娘一样矜持的笑。

  他注意到了那位‘大众情人’,那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年轻人,有一双多情的眼睛,一头闪亮的卷发…说实话,他只要穿上一身绅士的衣服,拿上一根手杖,靠着一张脸,也足够获得一个好婚事了。

  只要他稍微有一点点钱,能够装出绅士的样子,哪怕是一个‘穷绅士’。

  但他就是东区最普通的那种男人,那就没办法了。几乎注定要在底层人繁重的劳动中,迅速失去自己漂亮的长相和身材,再然后,一切都和普通劳工没有一点儿区别。

  胡思乱想着没多久,布莱恩的食物和咖啡就送了过来。

  平民咖啡厅几乎就是小餐厅的另一种说法,卖各种简单食物,以便宜、方便闻名。在这种咖啡厅吃饭,早餐通常是‘1便士套餐’,午餐和晚餐要贵不少,套餐的话,都是4便士到5便士,不含酒…这真是和布莱恩平时接触过的消费水平完全不同。

  想到奥斯汀小姐随手敞开的钱袋,他心里的某个念头就更加清晰了。

  不过一会儿,贝里斯小姐就来了…餐桌上的食物没动过,咖啡也只喝了一口,这些食物本来就是为贝里斯小姐点的。

  在贝里斯小姐开心地吃着这份午餐时,布莱恩就说:“你说,你还是想和丹尼斯一起生活,对吗?”

  贝里斯小姐的眼神中露出一丝痛苦,还有一丝希望:“是的,布莱恩,我只希望和丹尼斯一起生活…我知道丹尼斯和安东尼太太一起生活没问题,她会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照顾他,但我还是舍不得他。”

  “我现在很难见他一面,安东尼太太住的离东区太远了…”

  布莱恩有些不耐烦地说:“丹尼斯离东区越远越好!这儿的环境根本不适合孩子的成长,如果你为那孩子好,就应该赞成这件事儿……”

  贝里斯小姐不说话了,又过了一会儿,布莱恩才说:“我可以替你想想办法…给你在好社区找一所房子,让你和丹尼斯生活在一起,完全由你照顾丹尼斯,直到他够年纪去上寄宿学校…以后你也不必去杂货店工作了,我会供养你们。”

  贝里斯小姐抽泣了一声,眼睛里满是喜悦。

  贝里斯小姐是布莱恩的情人,至于‘丹尼斯’,其实是他们的孩子,那孩子才两岁半——这件事要让布莱恩来说,完全是他年少不懂事时犯的糊涂!

  贝里斯小姐比他大三岁,在他12岁那年,就到他家的杂货铺做店员兼杂役女仆了。其实也说不上是什么工作,就是家里店里,有什么活儿就做什么活儿。

  不得不说,贝里斯小姐是个挺耐看的姑娘,或许算不上什么大美人,但也很有自己的动人之处。在当时的布莱恩心里,这个温柔清秀的姐姐,是非常可爱的姑娘。所以当他进入青春期,很自然地就将目光投注到了她身上。

  两人偷偷在一起时,他才15岁!后来他去律师学校上学,又在律师事务所做学徒,数年间,他们都纠纠缠缠…说实话,在布莱恩做律师事务所的学徒时,就有点儿想摆脱这个姑娘了。

  时间长了,他有些烦了腻了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渐渐发现这姑娘其实比表现出来的有心机的多——贝里斯看起来很单纯软弱,完全是任他摆布的,一颗心也全在他身上。但仔细想想,这些年很多时不都是如她的意了么?

  甚至,在他上律师学校的最后一年,某一天里,他禁不住她的反复哭诉、自怜自哀,真的就和她秘密结婚了。当时他的想法,和一个身份如此卑微的女人结婚,还是太丢脸了,不能被人知道。要是被人知道了,说不定还要阻碍自己的前途呢!

  但他也确实对她有些心软,出于某种男子汉的心理,当时就觉得结婚也不是不行。反正将来他获得成功了再公布,也就不会阻碍前途了。

  现在想想,当时的自己实在是太愚蠢了!一个小有所成的律师,他的婚事是一桩多么好利用的买卖啊!选择一个好的结婚对象,足够他少奋斗三十年,甚至直接走到‘终点’——奥斯汀小姐就是那样的结婚对象。

  布莱恩想要和贝里斯和平地解除婚姻,现在已经能够离婚了,离婚的费用虽高,但那是对底层人来说的。阻碍中产阶级离婚的从来不是离婚的费用,而是‘社会习俗’之类的东西。

  但贝里斯不同意,而贝里斯不同意,布莱恩要么只能放弃,要么就得走上诉的路子。但问题是,那样大张旗鼓的离婚案件,肯定会被报道的——如今为了离婚闹到要对簿公堂的,还真是挺稀奇的。

  到时候所有人都知道了,他就社死了,前途也不会有了。

  为了让贝里斯知道‘厉害’,他将他们的孩子交给了一个专照顾孩子的妇女,又停了给贝里斯的生活费,希望她能服软——这也是贝里斯小姐会在‘罗森’杂货铺做店员的原因。

  然而半年过去了,贝里斯并没有‘妥协’,无论他开出了怎样的价码,她都始终不为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