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珰
因为是他们,才让之后的千秋万代都能够一直无风无雨,蒙受恩蔽;但对于当时真正要住进去的人来说,当然是能让他们住上更舒适房间的人更值得歌颂了。
“虽然后来很多人说汉高祖是成功捡了秦始皇的饭碗,摘了秦始皇的桃子。但这只能当成一种调侃。毕竟,不管怎么样,他们两个都是有功有恩于华夏的。只不过他们的方向不同,后世之人评价他们的立场也不同,所以才有了比较和争执,才有了‘刘邦是比嬴政仅仅小了3岁的亲儿子’的说法。但实际上,他们之间的比较,有什么意义吗?在各自的领域里,他们都是合格的皇帝啊。”
刘邦:……
嬴政:……
刘邦彻底深沉不下去了。
这都什么玩意儿啊?
说摘桃子说捡饭碗是能理解的,他也不在意,可亲儿子是什么啊?
嬴政也是无语至极。
就算他对提到秦朝的部分可以无动于衷,但听到李晓诗那个生动形象的例子后,还是很难不产生一种郁闷之感。
虽然他不知道水泥是什么,但是这不影响对整体故事的理解。
尤其是后边的“刘邦摘桃论”,更是让这位陛下有点很直白地感到了不爽。
任谁知道自己辛辛苦苦打拼出来东西被人喊打喊杀,然后被灭了后、还继续拿去用,甚至流传千古的,都会觉得有点不痛快。
但不管怎么样,这个亲儿子的说法是不是有点太荒谬了。
还有,刘邦只比他小三岁?
那刘邦是怎么在他死后、甚至胡亥之后也没了,刘邦还能打完仗统完一又当了好阵子的皇帝的?
这人活这么久?
——那他为什么就死那么早的?
至于始皇真正的亲·儿子扶苏:……
公子们:……
刘彻哈哈大笑。
一点也不在意他被迫要跟着刘邦改姓。
嘲笑高祖最重要。
更重要的是好想看始皇的表情。
李晓诗倒是没什么丢雷的自觉,她看着自己整理在课本边上的笔记,又接着道。
“那么在秦始皇建起的房子里,汉高祖究竟换上了什么内置的软装修、更换了什么、让百姓们歌颂功德的新家具呢?”
“就是我们这一小节的标题了,休养生息。”
“我们就来说说具体措施吧!”
第46章 第四十六课 文景之治
有课本内容以及事先做好的功课做辅助, 再加上李晓诗对“讲课”这种事已经逐渐驾轻就熟,稍微停顿了一小会儿就找到了切入点。
“汉高祖这个时候所用到休养生息的政策,不全是为了稳定当时的社会局势,还是为了巩固政权的。”
“因为皇帝这个制度的出现是从秦始皇开始的, 到西汉的时候也就经历了一个秦朝而已, 秦朝还在短短的十几年内就灭亡了——!所以继续恢复分封还是延续郡县, 这很值得思考的事。汉高祖的选择是沿用秦朝的制度, 他要巩固政权、稳固皇权, 让皇帝这个制度持续发展下去。”
秦朝众臣:……
可以了,差不多了,别提他们了。
越提越糟心。
“汉高祖一共采用了这么几项政策。”李晓诗伸手在镜头前比了个三,晃了晃手指,“第一条是, 他下令‘兵皆罢归家’, 让士兵们都回乡去种地。”
秦朝将军士卒们:啊。
啊?
不要他们了吗?他们这边还等着建功立业呢……
但对于一些家里为数不多的劳力都被征出去服兵役和参军的老百姓们来说, 这可是一项天大的喜讯。
秦二世时期, 正在和各路起义人马打仗的士兵们都微微有些迟疑了。
……汉高祖, 刘邦, 是他们知道的那一支吗?那要不要避开跟项羽的战争, 换一条路……?
天幕上,李晓诗又收起了一根手指:“汉高祖还把那些因为战乱或者逃荒卖身成为奴婢的人都给释放掉,让他们重新做回平民,也都回家去了。”
这下不止秦汉, 无数春秋战国及之前的奴隶们都震惊不已、连同后世的许多不得已自卖己身、或被卖身为奴、还有家生的奴才等, 也都愕然抬起了头。
奴隶一向不算人,在许多制度上,都是会把奴藉排除在外的, 他们就只是“物件”而已。这位汉高祖,竟然能让像他们一样的人回归平民籍、让子子孙孙后代都摆脱这份屈辱吗?
李晓诗放下了手,看了看手边笔记本上的关键词,没有打岔地继续说了下去,“汉高祖这样做,很可能也只是为了让更多的人为国家干活。但这个举措还是让很多百姓都彻底归心了。而且他在把人放回家之后,还一直在加大力度鼓励大家多多发展农业。”
李晓诗说的情况大家未必不懂,但不管刘邦的初衷是什么、目的是什么,只要他的举动能为百姓带来好处,老百姓们就会完完全全无条件服从。因为这没有任何弯弯绕绕,就是很单纯很直白地能够让他们看到好处的条款。
“——这样下来,整个国家都在很短的时间内恢复了一定的气力。”
李晓诗说道:“《史记》里记载了,在这个时期,农民的税是十五税一,帮农民减轻了很多很多压力——这就是高祖做的第三项政策、给百姓们减税。”税务相关的东西李晓诗是从讲秦的时候才接触的,在此之前完全不懂,所以讲到这里难免就会有点生涩,“除了这些,他还给大家发福利——那些被放回去做农民的兵士们,都可以免徭役。”
“这样一套放士兵奴婢做农民、又轻徭薄赋的政策下来,西汉初期的经济很快恢复了一些生机,农业的发展是最显著的那一个。”
“在高祖死后,他的下一任还是实行休养生息,这让汉朝初期终于慢慢稳定了下来。”
李晓诗说道:“然后就到了第三个版块,文景之治了。”
“文景之治,看字面意思就知道啦,就是汉文帝汉景帝,这两个皇帝带来的大治之世。”
李晓诗想了想,还是把做的课堂小随笔也补充了上来:“汉文帝汉景帝和汉高祖中间其实还有一个皇帝,书上没有记载,但我去找资料的时候看到了一点。这里的皇帝是汉惠帝。但是惠帝时期的权利并不属于他,是他母亲的,也就是我们这个时代说的‘吕后’——虽然在之后的历史中大家对她的评价不怎么好,毕竟后边的王朝都是男……”
组织了一下语言,李晓诗怕给吕后带来麻烦,把“大多数古代男人就是看不得比他们有本事的女人”给咽了下去。
她改口:“吕后对于汉朝的发展有很大功劳的。如果没有她,在汉高祖死后,西汉可能就会乱了,能不能到汉文帝手里还不一定呢——大家都说,刘邦当时选择刘盈,也可能是看中了他母亲的能力。”
稍微停顿了一下,李晓诗还是忍不住又说多了一句,但是比原本想说的要含蓄了太多,“一个能被刘邦认可能力的女人,当然也是有能力的人啊。她对西汉这段时期的作用是不可磨灭的!希望大家评价他人的时候不要带有偏见啊,尤其是对于这样一位杰出的人物!”
刘邦又给自己倒了碗酒,萧何欲言又止,最终还是没说话。
另一个地方,吕雉怔怔看着面前的小天幕,然后突然笑了。
后世人在骂她,倒也无所谓了。天幕上的这丫头可是比后世还要后世的人,到了她那个时候,还有人记得她这个人,还有一些记得为她说话正名的人,就已经能让她感到很愉悦了。
至于“汉高祖”看重她么……
子凭母贵,又怎么不能算是一种胜利?
李晓诗:“嗯嗯,那说回文景之治——《汉书·文帝/景帝纪》里都提到了一句话,说农是天下之本。这两位皇帝完全延续了汉高祖的理念,很注重农业生产。”
“他们提倡以农为本,不止鼓励农桑,还要求各级官吏也都重视起来;而且他们又在高祖的基础上进一步‘轻徭薄赋’,之前秦朝的时候我们提到过的‘三十税一’和‘免农税数年’就是在这个时期内的事情。”
这些老百姓们确实提前都已经知道了,但再听一次,还是会觉得羡慕。
真羡慕啊。
但是想想,西汉一开始那时候的人,几代人都得是从秦末过来的……那还是算了,能不要经历战乱还是不要经历战乱的好。
只单纯馋馋“三十税一”这一条总可以吧?
李晓诗:“重视农业、降低农税,他们还重视‘以德化民’,废除了一些类似于会削肢断体的严刑峻法,那些残忍的肉刑就被废除了很多——废除严刑峻法并不是说要废除法律啊!他们还是得要依法治国的!!只是废除了一些残酷的刑罚而已,大家不要盲目地偏一地去学啊!”
听李晓诗的补充,后世位面中许多官员都哭笑不得。
这倒霉孩子,把他们当成是没脑子的人了吗?
谁不知道律法的重要性啊?
倒是秦朝的观众中,有的人神色微微一动。
天幕一直在表达的都是“严刑峻法不可取”,又“愚民”不可取,但却又不是全然否定法家;相反,她还会给“法”极大的肯定——也就是说,可以用各个学派的学说一起来治国,这倒也是个不错的想法。
……那在“法”这一点上,他们是不是也可以模仿一下这个“西汉”?
总被别人摘桃子也不是那么爽的事,作为一直以来只能摸黑过河的人,他们抄抄后世的“作业”也可以吧?
安民之策?稳国之策?拿来吧你!
就先从这个西汉开始吧!
“文景二帝还提倡勤俭、反对骄奢浮华。其实这一点从方方面面也能看出来。”
“西汉的长安城,在汉高祖时期,就只建了个未央宫,长乐宫还是改的秦朝的房子;惠帝时期,这长安城才修了城墙;到了文景二帝的时候,他们根本就没修,皇宫里大片大片的空地;整个长安城是一直到了武帝时期,才终于能修起来的。”这是课外的内容了,但因为有趣,李晓诗记得很深。
“文帝当了二十多年皇帝,生活一直都很俭朴,不止宫室,他连车骑都没增加过,皇后妃子都要自己在皇宫里织布供应自己的生活。在他刚刚即位的时候,有人给他献千里马,他也不要,还特别下了诏书,说不接受任何献礼——就算是在他自己的陵墓上,他也有要求。比如装饰不能用金、银,也不能用铜,只能用瓦。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他有多勤俭了。”
许多百姓不可置信地揉了揉眼。
这是什么?皇帝吗?
皇帝老爷的媳妇儿还得自己织布的?
“景帝的陵墓里出土的陪葬人俑,差不多也就五十厘米,秦始皇陵兵马俑坑里的兵马俑,那可是要一百九十厘米的呀!就这样的对比,也能看出来他们有多节俭了吧?虽然景帝没文帝那么夸张,人偶也不是很粗糙,但这个大小就可以见到它们会比兵马俑们省下多少人力物力财力了!”
秦朝:……
不知道为什么,提到陵墓,总觉得他们像是走在路上突然被踹了一脚。
嬴政:……
他能说什么,他总不能说他就是喜欢那种大的人俑吧?
一百九十厘米是多高他不知道,但那些人俑还没他高。
……好吧,知道了,不用再反复强调秦始皇陵和阿房宫是没必要的工程了,第一次说就听到了的。
嬴政广袖之下的手指攥住,又缓缓松开,又攥住,再松开。
好,知道了知道了……他不搞那么多陪葬坑总可以了吧?
唉。
刘彻也沉默了。
得意不起来了。
万一之后把他拿出来跟他的曾祖祖父和父亲作比较呢……?
只能说很庆幸,庆幸他们这些不同时期的人虽然能一起看天幕,却没法一起说话。
杨坚:其实我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