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劈开修罗场 第13章

作者:天命在我 标签: 系统 快穿 爽文 升级流 穿越重生

  终究还是问道:”三千米外又如何?”

  “百步穿杨都算得上是神箭手了。”齐天赐道:“能拉弓将箭矢送到四百米外算得上是强弓手——这是三千米外百步穿杨。”

  刘小福懂了。

  皇宫三千米外……呵呵。

  是,这个女魔头是挡不住一百弩手九轮骑射,但这不代表皇帝就能挡得住她三千米外一箭爆头。

  “我这边回去禀告陛下。”刘小福漠然道:“叶明辉之死,纯属天谴,所有调查,到此为止。”

第15章 离开京城

  一箭三千米,力可穿颅,这是什么概念?

  千金不觉得这有什么厉害之处,终究只是需要摆脱不了世俗的肉体凡胎,但是在这个所有人都是肉体凡胎的世界之中,这样的本事,实在是骇人。

  更还有一个隐忧,齐天赐当着刘小福的面儿没提,回去写给天子的奏折上却写了。

  普通弓箭断然不可能有这般射程。

  京中常用的弓箭就是拉满了,也射不了三千米,因为普通人拉不开那样的弓,所以就根本没有设计那样的弓。

  至于弩机,先不提经过调查,京中弩机没有被使用的痕迹。

  就算是攻城用的床弩,射程也不超过九百米。

  齐天赐当时安排,也就是周边百米内步步监视,五百米内严密监视,一千米内紧张监视罢了。

  三千米外一个人都没有。

  根本不可能有人从三千米外发动攻击。

  如果她真能做到,那么她就绝不可能是人——因为那说明这只箭很有可能是她徒手扔过来的。

  既然那支射死二狗的箭,箭尾白布上写着,杀人者阿修罗。

  那么毋庸置疑,此人就是阿修罗。

  新的传奇很快在市井之中流传开来,凌迟被迫终止,皇帝亲自下旨,曰上天仁厚,凌迟之刑有伤天和,故有此劫,令监斩官主持厚葬二狗云云。

  然而这个时代的厚葬,少不了一节是入祖坟。

  二狗做了一辈子乞丐,没爹没妈吃百家饭乞讨到大,死了之后让人挖出来了家庭背景——原来他也是有家庭背景的。

  二狗的家庭背景和千金的任务对象之一,侯府出来的镇西将军叶明钦,有一些算不上联系的联系。

  他有个爹,是皇城根儿底下刘家集的,家中七个兄弟一个老婆,为人厚道老实,到抓壮丁的时候便被抓去送到西军戍边。

  叶明钦后来发配边疆,亦是在西军。

  二狗他爹被绑去当兵,后来再没有消息传来,她娘是外地来的女人,无依无靠孤零零一个,就被逼死,吃了绝户。

  当时二狗才二三岁,岁数小不记事,也无从知道其中内情,就在附近几个村子吃百家饭混到大。

  就这么跌跌撞撞活到大。

  这种事情说来也隐蔽,让他自己去查肯定是查不出来,但是在锦衣卫面前嘛,就实在是小儿科了。

  锦衣卫出马,把他祖宗十八代查得清清楚楚,然后送入祖坟风光大葬,抓了他的叔伯亲友都披麻戴孝。

  只是作态给那位阿修罗看罢了。

  然而此时的千金已经远遁千里。

  继续留在京城没什么必要,叶明辉已经死了,她还在京城惹了所有人,继续留在那里就只有天天隐匿在阴影之中,混迹在乞丐之中的份上了。

  皇帝虽然收回了对她的通缉,但千金还没傻到那份上,她自然知道现在皇帝只会更想杀她。

  这些事情不言自明。

  所以她往西去,一出京城,雨云立刻出现在她的头顶,试图淹死她。

  叶明钦在西疆,据系统所言,叶明钦是叶家三兄弟之中,真正做了一番功绩,撑起了天道气运的人。

  叶明辉则纯粹是个花花公子,流连花丛寸功不力——这也是为什么千金杀掉叶明辉的过程如此轻松。

  “我有一个问题。”千金披着蓑衣,在雨中赶路,难免无聊,于是她问系统,“叶明钦人在西疆,他怎么会在西疆?”

  西疆……在那个任务之中,叶明钦的好感度也是必刷选项。

  但是叶明真和叶明辉在京城,叶明钦在西疆——那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就算是抓住出嫁时间的漏洞,一个身处高墙之内的宿主,要如何去往西疆?

  等叶明钦回京?那可实在是有得等了……西疆无战事,叶明钦是发配去带兵,平衡西疆各将领势力的,他的对手不是外敌。

  所以这任务绝没有完成的一天,西疆永远会有不安分的将军,这实在是一场发配。

  “一开始不是这样的。”系统说。“我不是说过,之前先后有五个任务者来做任务?第二个任务者做完任务,叶明钦才去了西疆的。”

  “我明白了。”千金点点头。

  又是前任宿主留下的后患,虽然前任宿主给千金留下了不少后患,但是千金一点儿心中没有丝毫波动。

  这后患对她来说并不难解决。

  只是一点小麻烦,姑且当做是系统救她一命的代价。

  系统却掰开了揉碎了一口气将所有事情都和她说透。

  “之前的第一个来到这个世界的任务者,我安排的身份是公主,根本还没来得及走出宫门,就因为性格大变,被皇帝幽禁了,她自己受不了自杀了。”

  “第二个任务者,是当时贵妃的妹妹,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和任务目标见面,她还说动了贵妃和叶家联姻。”

  “我记得当时巅峰时候,叶明真好感度是60,叶明辉好感度是85,叶明钦好感度是98,已经取得了三分之一的成功,当时我的力量也是最强大的。”

  “然后……呃,然后贵妃倒了。”系统也很痛苦:“眼看任务就要完成了,她怎么就倒台的那么及时。”

  “反正贵妃倒了之后,她被流放,流放的时候死了。”

  千金眨了眨眼睛:“叶明钦好感度居然是最容易刷的?他很好打交道?”

  系统:“不知道啊,单从往日的经验来说,我认为叶明辉是最好打交道的,可是这次刚露面,你就看了他一眼,他就要杀你……”

  系统语重心长地说:“我觉得,你就照你自己的想法来做就好了,我的经验和套路在这个世界,大概,可能,不怎么靠谱……”

  毕竟人都死了五个了。

  千金点头:“我知道的。”

  她问:“那其余三个宿主呢?”

  “第三个任务者的时候,我总结了一下经验,觉得可能是前面两个任务者身世太好,难免卷入权斗,无法保全自身,所以第三个任务者安排的身份是京兆尹家的独女。”

  “这次任务者的进展一开始也很顺利……叶明钦当时刚离开京城,叶明辉也见不到人,但是她把叶明真的好感度刷到了95。”

  系统长叹一声:“然后她被叶明真杀了。”

  千金蹙起眉头:“叶明真——?”

  她对这个人还真没有什么印象,这个人似乎是侯府三兄弟之中的透明人,既没有叶明辉的才气,也没有叶明钦的杀伐,坊间传闻津津乐道的谈论侯府,浪费在他身上的唇舌却是最少的。

  只知道他继承了爵位,为人……似乎没什么特点。

  根本对他没什么印象。

  居然是个狠角色?

  系统说:“两个人新婚之夜,叶明真把她溺死在了屋内防火用的水缸里……我想当时两个人新婚之夜一定发生了一些很重要的事情,但是因为是新婚之夜,我被拉灯了,所以我不清楚。”

  千金回望京城方向。

  滂沱大雨之中,她轻声道:“需要我为她报仇么?”

  在她看来,任务者便是系统的手下,系统在这个世界连续损失五个手下,并因此力量大失,虚弱无力。

  这仇怨可实在是不浅。

  系统飞快拒绝:“不要!她们是她们,你是你,千金,你对我来说要重要得多,还记得我之前对你说的吗?对你自己好点儿。”

  千金耸耸肩,轻快地继续往西去。

  西疆距离京城大概有两千里,千金昼夜不停,需要二十天时间。

第16章 野狼寨和花岗镇

  花岗镇,石头门牌下面,缓缓走过来一个高瘦的身影,身上披着厚厚的蓑衣,在雨中低着头,慢吞吞地从远方的一个小点儿,走近了,变成一个形象具体的过客。

  松松垮垮站在门牌下面的老兵油子,将木制长矛当做拐杖一样拄着,一双毒辣的眼睛只稍微这么一扫,便愕然地站直了。

  这雨中江湖客,居然是个女人。

  这被打发过来看门儿的老人便出生招呼:“唉,女娃子,你哪里来的?怎么自己一个人出门在外,这附近就有那打家劫舍的强人,你不知道么?”

  来人正是千金,她听着老兵带着口音的地方话,想了想,问道:“你是说,那座山上的寨子?”

  她抬手往后一指,动作间扯开了身上披着的蓑衣,露出掩盖在蓑衣下那柄古朴的直刃长刀。

  一路走来,那刀早就砍满十五个人头,卷刃了。

  但终究是能够挂在京城的衙门中镇煞用的,只要不打开刀鞘,让人看到当中刀刃惨状,卖相还是很能唬人的。

  老兵油子一愣,就听那姑娘道:“那寨子里的人拦路抢劫,不让我走,就都杀了。”

  千金说完这话,沉静的黑色瞳仁在这老头儿身上一扫,问道:“这里怎么就只有一个人守门?既然旁边就有打家劫舍的强人,你们镇子里难道不该多加防范?”

  登时那老头儿额头上就掉下来一连串的汗珠子。

  “这位姑娘怎么称呼?”这个头发花白的守门人说话的声音小了,动作也板正起来,生怕千金砍他一刀那么小心谨慎。

  但是系统说他的好感度反而不降反升,现在有70那么高。

  千金道:“我叫千金。”

  老头儿一愣:“这位千金……便叫千金?”

  “不错,我大名就叫千金,老人家又怎么称呼?”

  “小老儿姓陈,陈大牛,千金姑娘不嫌弃,就叫我老陈便是。”

  千金点点头,抬起眼睛看他,她披着蓑衣,但却没有戴斗笠,看得老陈心里直犯嘀咕,怎么会有穿蓑衣却不带斗笠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