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劈开修罗场 第14章

作者:天命在我 标签: 系统 快穿 爽文 升级流 穿越重生

  再往深了想,这世界上怎么会有带着把刀孤身行于荒郊野外的女人呢?仔细看看这位千金姑娘也并不如何健硕。

  莫不是诳他?

  老陈恭恭敬敬地拱拱手,道:“若那野狼债果真是千金姑娘剿灭的,就还请在咱们花岗镇暂时歇歇脚,咱们镇子上几个大户发了榜文,剿灭野狼寨有赏的。”

  千金想了想,道:“也好。”

  便让老陈领着,去镇子里歇脚。

  倒不是为了赏金,千金不缺钱。

  自从杀了叶明辉之后,虽然被此世天道针对,不能再让系统来一次挖坟掘地的把戏,给千金弄些黄金来花,但千金本也不需要钱。

  如果只她一个人,每日只需要找些东西裹腹便罢,至于华服美食宅子,她都没有多余的欲望。

  甚至她都不需要一匹马。

  从京城出来的路上,她步行约莫有十七天了,一路上只凭着一双脚,系统看了都要大叫:“这是人过的日子么?”

  千金听了只说:“你怎么知道人都过着怎样的日子?”

  系统说它那么见过那么多任务者没有一个日子过得这么凄惨的,千金便说它那么多任务者都死了,她还活着,可见娇贵的人活不长。

  系统气闷无语,便会安静些。

  只是后来越往西,劫道的越多,一开始千金还会避开,但是系统整天在她脑中叫着无聊,遇见野狼寨劫道的时候,千金便没有避开,选择拔刀砍人,砍的人头多了,刀卷刃了。

  刀卷刃了,千金却不会磨刀,因此非得找个有人烟的地方,去磨刀,否则下次再遇见歹人,就得用手而不是刀。

  用手打人的感觉很怪,千金不喜欢。

  千金抬脚进了花岗镇,却发现这镇中人烟萧条,路两边的田埂也都长满了杂草,只看见零零落落几个健壮的妇女带着孩子在田里干活儿。

  问老陈,老陈说:“镇子上产花岗石,壮丁都被拉去运石头,人便少了。”

  千金哦了一声,想了想,又问:“运到哪儿去?”

  经过十七天的行路,她已经快要到达西疆,这花岗镇离西疆不远。

  系统说这花岗镇的天道气运,逐渐浓厚起来,看来她们没有找错方向。

  京城的天道气运是最浓厚的,离了京城,天道气运一路稀薄,等快到西疆,又渐渐浓厚起来。

  说不清楚究竟是因为叶明真叶明辉在京城,叶明钦在西疆,才有天道气运这样的密度分布,还是说因为有了这样的密度分布,所以才是叶明真叶明辉和叶明钦三兄弟。

  总之花岗镇的事情值得留意,系统特意嘱咐说千金可以多问几句。

  不然以千金的性格,就算是发现花岗镇不对劲儿,也不会问出口。

  老陈说:“那还能运到哪儿去呢?那肯定都是运到西疆,去建长城了,叶将军说要建长城。”

  千金听到叶将军三个字,心思一动:“叶将军?叶明钦?”

  老陈惊愕地看着她:“这怎么好直呼其名呢?”

  看起来他很想斥责千金不分尊卑,不过瞄了一眼千金手上的直刃长刀,他含含糊糊地又说:“哎呀,西疆的叶将军除了这位又有谁呢?”

  叶明钦居然在西疆修长城……

  “什么是长城?”

  老陈说:“长城就是长城……小老儿我也不懂,说是用来对方西边那些狗娘草的红毛,唉,谁又见过红毛长啥样,哎呀。”

  他唉声叹气地说着,突然抬手给自己一个巴掌。

  “小老儿失言了。”

  然后再也不说话了。

  千金瞟他一眼,便也不说话了。

  系统说:“看样子他心里对叶明钦意见不小。”

  “地都不种了,肯定是有意见的。”千金还未曾见过像花岗镇这样满地荒废的土地,这里风调雨顺的,硬是搞得像是所有人都在逃荒一样。

  老陈沉默地将千金引到花岗镇里面,一个用石头屋里,这房屋看起来很气派,比旁边的房子要高出好几尺。

  屋里面光头秃秃黑黢黢的,没有窗子,日光透不进来,就连桌椅也都是石头做的,看得出来花岗镇确实是产出好石头。

  老陈给千金从井里打了水喝,开着门透光,然后便去邻里叫人。

  千金倒了杯水,在鼻尖儿闻了闻,才喝下去润润嗓子,稍坐一会儿,便见一群人从四边涌进来,老的老,小的小,没有几个壮年男人。

  老陈在人群后面叫:“别挤别挤!都听我的,都到院子里去,不许进去,都听我安排。”

  人群不断爆发出喊叫声:“就是她杀了野狼寨?吹的吧,这么瘦弱一个女人。”

  “野狼寨可全是强人,她怕不是听了传言来吓你的。”

  “老陈你什么都信的么?”

  老陈推挤着这一群嘘声大作的老老小小,从门外挤进来,坐到石头桌边,千金对面。

  这会儿桌子四边都已经坐了两人,一个老头儿一个老婆子,想来便是来作陪的。

  他二人听了外面院子里拥挤的人群的质疑声,也用狐疑的眼光去看千金。

  千金一语不发,默默从怀里掏出刀来。

  脱了刀鞘,给他们看卷了边儿的刀刃:“镇子里有没有人会磨刀?”

  老陈忙道:“还正巧,老王就会,姑娘你把刀给我,我去找老王。”

  千金扭过头,眼珠子一错不错盯着他看,看得老陈脑门儿上直冒冷汗。

  “你是这里什么人?”千金问。

  老陈能指使得动这么多人,就算不是个大户,也得是个有声望的宿老,这种人去看门?

  老陈嗫嚅着说:“小老儿是这里的里长。”

  “原来是这样的啊。”千金静静盯着老陈的眼珠子看了一会儿,看得老陈不自在地转开视线,才将刀放到桌子上:“那你去吧。”

  老陈屁股还没坐热,就带着刀出去了。

  千金压得老陈不敢说话的这会儿功夫,外面院子里的质疑声也小了许多。

  她不说话的时候,实在是有几分吓人的。

  旁边作陪的,据说是镇子里大户人家的老头儿和老太太,这两人离得近,被吓得最狠。

  等千金淡淡地提起水壶想要再倒杯水喝,才想起来开口说话,一连声一阵吹捧,千金全当耳旁风,一句没听。

  系统对长城很有兴趣,千金却更在意老陈嘴巴里提起的红毛。

  老陈一会儿又挤着从一群探头往里看的女人和老小里面进来,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说:“好了,我催着老王赶紧办,一会儿就给您送回来。”

  老陈坐下来拎了拎桌上的水壶,发觉空了,便又要去水井里接水,千金却一把摁住他:“不必了,老人家身子骨虚,少跑两趟。”

  “只是说一声,以防万一,”千金目光向外一扫:“你们这里的毒药对我没用。”

  门外,老少妇孺挤满了院子,伸长脖子,踮着脚,挤在门边上,直勾勾地看着她。

  千金叹了口气:“不论你们和野狼寨什么关系,我不想杀你们,把刀磨好,我便走。”

  野狼寨那些强人,大抵都是这花岗镇中出去躲避徭役的男人,是这满镇老弱妇孺的儿子,丈夫,和父亲。

第17章 为什么他们是主角

  气氛凝滞得像是要结冰。

  又淅淅沥沥下起雨,黑黢黢的石头房子里,千金静静地垂首而坐,手边只有一个盛水的泥壶和一个木头挖出来的杯子。

  杯子中盛满井水,满是土腥气。

  门外有许多双眼睛盯着她,她只是泰然自若地坐着。千金路上走了十七天,鞋子已经磨破了,换成了新编的草鞋,身上的衣服却还看得出精细的纹绣,是富贵人家才穿的衣服。

  许多眼珠子盯着她看,却只有雨声静静落下,连呼吸声都细微。

  如此这般对峙半个时辰,老陈抱着刀回来,弓着腰,进了院门先跪地,然后将长刀举到头顶,膝行而前,送到千金跟前。

  于是院外的人都散去了。

  这紧张的半个时辰,在千金所看不到的地方,应当发生了许多事,最后她只看到结果。

  他们决定认命。

  花岗镇全部的壮劳力都在野狼寨,野狼寨被屠戮一空,他们又要如何为他们报仇?做不到的。

  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人活在这世上,就是会遇到这样无力的时候。

  千金打开刀鞘,淡淡看了一眼刀刃,拿指腹擦过,点点头,从怀中掏出一小块儿银子,扔到桌上,出门继续往西去。

  她的身后,老陈带着几个老头儿老太太,在雨中默默看着她的背影,许久许久。

  “这把刀之后便又可以再砍十五个人头。”千金心说。

  系统说:“你上次说那把刀能砍十五个人头,我还以为你只是说个虚数,没想到竟然真有那么准确。”

  千金说:“熟能生巧。”

  旱灾之前,她只是柏之国小柳乡一个村户的女儿,碰过的刀只有镰刀和菜刀,但是旱灾之后,她用过许多许多刀。

  用多了,就也熟悉了,熟悉了就也知道了。

  “我喜欢刀。”千金说。

  系统叹了口气,放低声音说:“但这把刀不够好。”

  这把刀砍十五个人头就要卷刃,但如果到了西疆,或许千金要面对的是几千几万个人头。

  系统不知道这样的方式,和之前五个宿主所选择的道路比起来,究竟是更好还是更坏,但它已经失败了太久。

  做一个被人杀的人,或者去杀人的人,这个世界似乎只有这两种选择了。

  系统又说起花岗镇和野狼寨。

  “我不明白,天道气运究竟是怎么算的。”它说:“花岗镇的惨剧,难道不该归罪于叶明钦么?”

  他掏空了这样的一整个镇子,甚至逼得他们上山做了土匪。

  做下这样的事情,仅仅是因为他在建造长城,便是值得嘉奖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