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天命在我
再往深了想,这世界上怎么会有带着把刀孤身行于荒郊野外的女人呢?仔细看看这位千金姑娘也并不如何健硕。
莫不是诳他?
老陈恭恭敬敬地拱拱手,道:“若那野狼债果真是千金姑娘剿灭的,就还请在咱们花岗镇暂时歇歇脚,咱们镇子上几个大户发了榜文,剿灭野狼寨有赏的。”
千金想了想,道:“也好。”
便让老陈领着,去镇子里歇脚。
倒不是为了赏金,千金不缺钱。
自从杀了叶明辉之后,虽然被此世天道针对,不能再让系统来一次挖坟掘地的把戏,给千金弄些黄金来花,但千金本也不需要钱。
如果只她一个人,每日只需要找些东西裹腹便罢,至于华服美食宅子,她都没有多余的欲望。
甚至她都不需要一匹马。
从京城出来的路上,她步行约莫有十七天了,一路上只凭着一双脚,系统看了都要大叫:“这是人过的日子么?”
千金听了只说:“你怎么知道人都过着怎样的日子?”
系统说它那么见过那么多任务者没有一个日子过得这么凄惨的,千金便说它那么多任务者都死了,她还活着,可见娇贵的人活不长。
系统气闷无语,便会安静些。
只是后来越往西,劫道的越多,一开始千金还会避开,但是系统整天在她脑中叫着无聊,遇见野狼寨劫道的时候,千金便没有避开,选择拔刀砍人,砍的人头多了,刀卷刃了。
刀卷刃了,千金却不会磨刀,因此非得找个有人烟的地方,去磨刀,否则下次再遇见歹人,就得用手而不是刀。
用手打人的感觉很怪,千金不喜欢。
千金抬脚进了花岗镇,却发现这镇中人烟萧条,路两边的田埂也都长满了杂草,只看见零零落落几个健壮的妇女带着孩子在田里干活儿。
问老陈,老陈说:“镇子上产花岗石,壮丁都被拉去运石头,人便少了。”
千金哦了一声,想了想,又问:“运到哪儿去?”
经过十七天的行路,她已经快要到达西疆,这花岗镇离西疆不远。
系统说这花岗镇的天道气运,逐渐浓厚起来,看来她们没有找错方向。
京城的天道气运是最浓厚的,离了京城,天道气运一路稀薄,等快到西疆,又渐渐浓厚起来。
说不清楚究竟是因为叶明真叶明辉在京城,叶明钦在西疆,才有天道气运这样的密度分布,还是说因为有了这样的密度分布,所以才是叶明真叶明辉和叶明钦三兄弟。
总之花岗镇的事情值得留意,系统特意嘱咐说千金可以多问几句。
不然以千金的性格,就算是发现花岗镇不对劲儿,也不会问出口。
老陈说:“那还能运到哪儿去呢?那肯定都是运到西疆,去建长城了,叶将军说要建长城。”
千金听到叶将军三个字,心思一动:“叶将军?叶明钦?”
老陈惊愕地看着她:“这怎么好直呼其名呢?”
看起来他很想斥责千金不分尊卑,不过瞄了一眼千金手上的直刃长刀,他含含糊糊地又说:“哎呀,西疆的叶将军除了这位又有谁呢?”
叶明钦居然在西疆修长城……
“什么是长城?”
老陈说:“长城就是长城……小老儿我也不懂,说是用来对方西边那些狗娘草的红毛,唉,谁又见过红毛长啥样,哎呀。”
他唉声叹气地说着,突然抬手给自己一个巴掌。
“小老儿失言了。”
然后再也不说话了。
千金瞟他一眼,便也不说话了。
系统说:“看样子他心里对叶明钦意见不小。”
“地都不种了,肯定是有意见的。”千金还未曾见过像花岗镇这样满地荒废的土地,这里风调雨顺的,硬是搞得像是所有人都在逃荒一样。
老陈沉默地将千金引到花岗镇里面,一个用石头屋里,这房屋看起来很气派,比旁边的房子要高出好几尺。
屋里面光头秃秃黑黢黢的,没有窗子,日光透不进来,就连桌椅也都是石头做的,看得出来花岗镇确实是产出好石头。
老陈给千金从井里打了水喝,开着门透光,然后便去邻里叫人。
千金倒了杯水,在鼻尖儿闻了闻,才喝下去润润嗓子,稍坐一会儿,便见一群人从四边涌进来,老的老,小的小,没有几个壮年男人。
老陈在人群后面叫:“别挤别挤!都听我的,都到院子里去,不许进去,都听我安排。”
人群不断爆发出喊叫声:“就是她杀了野狼寨?吹的吧,这么瘦弱一个女人。”
“野狼寨可全是强人,她怕不是听了传言来吓你的。”
“老陈你什么都信的么?”
老陈推挤着这一群嘘声大作的老老小小,从门外挤进来,坐到石头桌边,千金对面。
这会儿桌子四边都已经坐了两人,一个老头儿一个老婆子,想来便是来作陪的。
他二人听了外面院子里拥挤的人群的质疑声,也用狐疑的眼光去看千金。
千金一语不发,默默从怀里掏出刀来。
脱了刀鞘,给他们看卷了边儿的刀刃:“镇子里有没有人会磨刀?”
老陈忙道:“还正巧,老王就会,姑娘你把刀给我,我去找老王。”
千金扭过头,眼珠子一错不错盯着他看,看得老陈脑门儿上直冒冷汗。
“你是这里什么人?”千金问。
老陈能指使得动这么多人,就算不是个大户,也得是个有声望的宿老,这种人去看门?
老陈嗫嚅着说:“小老儿是这里的里长。”
“原来是这样的啊。”千金静静盯着老陈的眼珠子看了一会儿,看得老陈不自在地转开视线,才将刀放到桌子上:“那你去吧。”
老陈屁股还没坐热,就带着刀出去了。
千金压得老陈不敢说话的这会儿功夫,外面院子里的质疑声也小了许多。
她不说话的时候,实在是有几分吓人的。
旁边作陪的,据说是镇子里大户人家的老头儿和老太太,这两人离得近,被吓得最狠。
等千金淡淡地提起水壶想要再倒杯水喝,才想起来开口说话,一连声一阵吹捧,千金全当耳旁风,一句没听。
系统对长城很有兴趣,千金却更在意老陈嘴巴里提起的红毛。
老陈一会儿又挤着从一群探头往里看的女人和老小里面进来,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说:“好了,我催着老王赶紧办,一会儿就给您送回来。”
老陈坐下来拎了拎桌上的水壶,发觉空了,便又要去水井里接水,千金却一把摁住他:“不必了,老人家身子骨虚,少跑两趟。”
“只是说一声,以防万一,”千金目光向外一扫:“你们这里的毒药对我没用。”
门外,老少妇孺挤满了院子,伸长脖子,踮着脚,挤在门边上,直勾勾地看着她。
千金叹了口气:“不论你们和野狼寨什么关系,我不想杀你们,把刀磨好,我便走。”
野狼寨那些强人,大抵都是这花岗镇中出去躲避徭役的男人,是这满镇老弱妇孺的儿子,丈夫,和父亲。
第17章 为什么他们是主角
气氛凝滞得像是要结冰。
又淅淅沥沥下起雨,黑黢黢的石头房子里,千金静静地垂首而坐,手边只有一个盛水的泥壶和一个木头挖出来的杯子。
杯子中盛满井水,满是土腥气。
门外有许多双眼睛盯着她,她只是泰然自若地坐着。千金路上走了十七天,鞋子已经磨破了,换成了新编的草鞋,身上的衣服却还看得出精细的纹绣,是富贵人家才穿的衣服。
许多眼珠子盯着她看,却只有雨声静静落下,连呼吸声都细微。
如此这般对峙半个时辰,老陈抱着刀回来,弓着腰,进了院门先跪地,然后将长刀举到头顶,膝行而前,送到千金跟前。
于是院外的人都散去了。
这紧张的半个时辰,在千金所看不到的地方,应当发生了许多事,最后她只看到结果。
他们决定认命。
花岗镇全部的壮劳力都在野狼寨,野狼寨被屠戮一空,他们又要如何为他们报仇?做不到的。
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人活在这世上,就是会遇到这样无力的时候。
千金打开刀鞘,淡淡看了一眼刀刃,拿指腹擦过,点点头,从怀中掏出一小块儿银子,扔到桌上,出门继续往西去。
她的身后,老陈带着几个老头儿老太太,在雨中默默看着她的背影,许久许久。
“这把刀之后便又可以再砍十五个人头。”千金心说。
系统说:“你上次说那把刀能砍十五个人头,我还以为你只是说个虚数,没想到竟然真有那么准确。”
千金说:“熟能生巧。”
旱灾之前,她只是柏之国小柳乡一个村户的女儿,碰过的刀只有镰刀和菜刀,但是旱灾之后,她用过许多许多刀。
用多了,就也熟悉了,熟悉了就也知道了。
“我喜欢刀。”千金说。
系统叹了口气,放低声音说:“但这把刀不够好。”
这把刀砍十五个人头就要卷刃,但如果到了西疆,或许千金要面对的是几千几万个人头。
系统不知道这样的方式,和之前五个宿主所选择的道路比起来,究竟是更好还是更坏,但它已经失败了太久。
做一个被人杀的人,或者去杀人的人,这个世界似乎只有这两种选择了。
系统又说起花岗镇和野狼寨。
“我不明白,天道气运究竟是怎么算的。”它说:“花岗镇的惨剧,难道不该归罪于叶明钦么?”
他掏空了这样的一整个镇子,甚至逼得他们上山做了土匪。
做下这样的事情,仅仅是因为他在建造长城,便是值得嘉奖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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