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劈开修罗场 第19章

作者:天命在我 标签: 系统 快穿 爽文 升级流 穿越重生

  尽管她身边就有店中唯一一个空位,但是似乎新进来的客人觉得此事必有古怪,宁可站着,也不愿意与她同坐,都离她远远的。

  千金摸着肚子,确认了一件事情。

  刚才离开的那个狰狞汉子,不会再回来了。

  千金嘟哝着说:“我还以为他要去举报,带人来抓我呢!”

  他将事情说得那么严重,讲得那么可怕,千金很难不认为他要去报官,没成想只是纯粹的落荒而逃,将头埋下去,假装这件事没发生过。

  而千金又做了什么呢?她只是直呼了叶明钦的名字。

  她进到这间店,看他主动与自己打招呼,态度是友好的,便也有意与他攀谈几句,打探些消息,并非是有意挑衅。

  千金又想起当初刚到这个世界时,依照系统的吩咐去与叶明辉见面,叶明辉说什么来着?

  不可直视王侯……

  叶明辉实在是太弱小了,以至于千金根本没有将这句话放在心上。

  千金缓缓喝茶,蹙起眉头,说道:“我不明白。”

  系统问:“哪里不明白?”

  千金叫它一声先生,有任何她不明白的事情,系统都很乐意为她解答。

  只要它懂。

  千金说:“这个世界的人,实力如此弱小,就连王侯,也不过是凡人罢了。但是他们的规矩却很大。”

  在千金曾经生长的柏之国,旱魃没有到来之前的柏之国,一样有王侯,有官府,而且他们要比这个世界的王侯强大得多……

  官员、贵族、王侯,这些比百姓要高一些的人,他们全都是修士。

  如果到十八岁未能引气入体,就算是亲爹娘是柏之国的王,也是要被逐出皇宫,剥夺一切身份,贬为庶人的,所以百官与王侯,全都是修士。

  哪怕是小柳乡的村长爷爷,连个官都不算,只会一些时灵时不灵的符咒,照千金来看,依然可以搅得这个世界天翻地覆。

  柏之国强大得多,规矩却远没有这里这样大。

  千金十三岁的时候,小柳乡村长爷爷家里的孙子,说是测出了非常好的灵根,于是村长爷爷被召唤去见柏之国的王,回来还和她们村里的人讲,国王长了个鞋拔子脸,怕老婆,脾气好得和面团似的。

  要是让叶明辉叶明钦去做柏之国的王,那可还有她们好日子过?

  千金越发不喜欢这个世界,和这个世界里的人了。

  “我就只是看了叶明辉一眼,叶明辉就派人来杀我;我只是叫了叶明钦大名,他手下人就跑得远远的。”

  千金非常不高兴:“他的名字如果不让人叫,那他干嘛还要起名字呢?”

  系统这下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

  这种事情它也不懂,它终究并非是一个完整的人类,也不能理解人类的七情六欲,正是为此,才有它的任务。

  “这点他做的确实很不讨人喜欢……”系统道。

  它往日从来没有注意过这个问题,它只在乎宿主是否能讨任务目标的喜欢,从来没在乎过任务目标是否讨宿主的喜欢。

  然而千金与它往日的所有宿主都不同。

  千金的不喜欢,它是在乎的。

  千金离开这间小小的饭店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系统催促她说:“是时候找间旅店去住了,好不容易到了城市里,不能再住树上了,别人都住大好的别院,盖着轻薄奢华的羽绒,周边有人伺候起夜的。”

  千金其实还挺喜欢住树上的……并不会觉得很辛苦,或者受到了虐待,或者人生低谷什么的。

  她也不喜欢被人伺候。

  但是既然系统这么说了,她也能分辨系统话语中的关切和在意,因此从善如流。

  边城的旅店很多,各种档次都有。

  千金不缺钱,她花的少,系统给的多,因此在街上拽了人问出最好的旅店是青云客栈,便直奔而去。

  进门发现,果然是最好的客栈。

  进进出出的男人都穿得十分花枝招展,头上戴冠,腰间佩玉,明明是边疆,战乱之地,街上行人们的风尘仆仆,却在他们身上看不到分毫。

  唯独有一点,却还能看出他们是边城人。

  人人都佩刀。

  千金面无表情盯着他们腰间奢华的宝刀,而后低头看自己手上那柄从京城衙门抢来的直刀。

  这刀很好,她很喜欢,但是没有镶嵌宝石,也没有华美的穗子,只是一柄光秃秃的刀,和漆黑纹路的鞘。

  输了。

  千金很不高兴。

第23章 红毛入侵

  千金一身破衣烂衫,进了青云客栈,吸引了许多目光。

  任何人看到千金的第一眼,立刻就会知道她是个不寻常的女人,她的相貌很不错,毕竟这是一个恋爱修罗场系统为她精心挑选的身躯,她原本该用这副皮相周旋在侯爷、将军与公子之间。

  哪怕是经过了半个多月的风餐露宿,这副好皮相依然是拿得出手的。

  但比起这副好皮相,更吸引人注意的永远是她那平静的黑沉眼眸,与手中黑色的直刃长刀。

  一瞬间的沉寂之后,很快青云客栈之中,恢复了正常的运转,大厅中吃饭的客人们扭过头去,与同桌好友交头接耳,没再去看她。

  自然,她有个好皮相。

  如果她只有个好皮相,会有很多人愿意与她攀谈的。

  但她不仅仅只有一副好皮相,她还有一柄好刀,这就让人望而却步了。

  等到千金在柜台上整整齐齐排出几两金子,点了青云客栈第二好的客房——最好的客房是为叶明钦而留的,虽然他从来没住过,只是青云客栈主人的谄媚——就更没有人去招惹她了。

  千金上了楼,要了热水洗澡,随洗澡水一起送来的,却还有四五个漂亮的小厮。

  “只为贵客提供的服务。”小二笑得暧昧,“您想要留哪个,便留哪个,全留下,也是您慈悲。”

  系统大惊失色:“这是骚扰!”

  千金:“……”

  这种事情,其实她懂得比系统以为得要多得多,在一场人食人的饥荒之中,有的是愿意卖身的女人和男人。

  像千金这样一个女人,就会遇到很多愿意卖身给她的男人。

  这都是很正常的事,系统实在是有些大惊小怪了。

  千金摆摆手,让小二领着这些美貌的小厮滚蛋,“找几个有力气的。”

  小二点点头,严肃地说道:“咱们这儿女的不好找,但是男人是什么样儿的都有。”

  千金:“……”

  千金说:“我的意思是,我半个多月没洗过澡,要换好几次洗澡水,让人多烧些热水,有就往上抬,有多少抬多少。”

  砰一声门扉紧闭,把倍感遗憾的小二给关在了门外面。

  要知道,女客的生意可实在太稀罕,客栈做一次生意赚的是男客两倍多,因为安排男人去伺候女客,不仅不要钱,他们还倒贴钱呢!客栈能两头儿赚!

  千金好好洗了一顿澡,换了七桶洗澡水,热乎乎的,洗去这半个多月以来所有的风尘与血气,然后好好睡了一觉。

  一觉醒来已是日上中天。

  客栈贴心地送了新衣服新鞋,就放在外间,是方便行动的款式。

  系统十分感动:“这才是人过的日子啊!”

  虽然和往届宿主的衣食住行依然是根本不能比,但总算是有新衣有热饭,不用再自己编草鞋穿了,千金当初出京城时穿的绣鞋十分华美,结果只步行了十里地就不行了,前后渺无人烟,逼得千金割草编鞋。

  也幸亏是千金附体之后,这具身体的素质有了长足的进步,皮肤韧性得到增强,否则那鞋子走两步就能剌得人脚上全是血口子。

  千金静静听着系统的感慨,给它泼冷水:“身上全部的钱也就只够住这一晚上的。”

  系统犹自不愿意离开:“我再找点儿钱就是了。”

  千金很无奈:“冷饭不是你吃的,路不是你走的,风也不是你吹的,怎么你会如此不忿?”

  系统斩钉截铁地说道:“可我看见了!我的宿主什么时候受过这种委屈!我看不惯!”

  千金叹了口气,踩着楼梯下楼去,客栈可以将饭菜送到房中吃,但是大厅人多,或许能在那里打听些消息。

  这次千金会记得不在这些人眼前直呼叶明钦的名字的。

  没成想午饭时候,人居然比昨夜千金来时要少得多,千金要了几份肉菜,店家又送来些炒时蔬,就着米饭吃了,而后托腮发愁:“人太少,没有人谈天讲八卦,无从偷听,一点收获也没有。”

  系统说:“不然算了,也不急在这一时。”

  千金四处看看,目光锁定在一个在一个客人身上。

  这人裤脚上沾着尘土,一身上下都是灰扑扑的,且是一个人前来,周身没有带丫鬟也没有带小厮,孤单单一个人坐在床边,晒着太阳,喝着浑酒。

  看起来他没什么钱。

  但是这里是整个边城最好的客栈,也是最贵的。

  千金起身走过去,拉开他对面的椅子,问:“这里没有人吧?”

  那人吃了一惊,皱起眉头看着千金,放下手里的酒杯,说:“没有人,只是……”

  不等他的只是说出口,千金便坐下了,于是他的婉拒便再也说不出口了,只能干瞪着眼,眉头拧的死死的。

  “姑娘……这,怕是不太好吧。”

  千金慢吞吞地将手探进怀里,很快手里一沉,是系统及时送来的锦衣卫令牌。

  “有什么不好?”千金将令牌拿出来,给他看一眼,又收回怀里,只将胳膊放在桌上,撑着下巴,一双眼睛沉沉地看进对方眼中。

  她很喜欢这么做。

  当她面无表情地盯着别人目不转睛的时候,很快他们就会示弱,将目光挪到一旁,躲开千金的注视。

  这个中年人与那些人没有任何不同。

  在他示弱之后,千金满意地收回目光,预备展开她的问题:“你刚从长城回来?”

  这个男人浑身都灰扑扑的,沾满了泥水,又很有钱,很可能是个被叶明钦派往那里监工的小官儿。

  且他还认得出锦衣卫的令牌,这个可能性就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