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劈开修罗场 第20章

作者:天命在我 标签: 系统 快穿 爽文 升级流 穿越重生

  千金很为自己的推测而自得,但中年男人还未开口,让千金得以验证她的推测是否正确。

  突然从窗外的石板路上传来一阵蹄声。

  急促的马蹄声如同战鼓,敲在人的心头。

  “不好!红毛来了!”中年男人一看那飞驰而过的四匹骏马,和骑士手上迎风招展,雪白的令旗,豁然起身,神色大变!

  千金往窗外看去,只见四个全服武装的披甲骑兵,手中握住白底黑字,写着叶字的大旗,当街而过。

  这似乎是什么讯号,整个青云客栈立刻便乱了起来。

第24章 堡垒,主动出击

  四个骑兵绕城一圈,整座边城闻风而动。

  很快,鼓声响了起来,从边城正中心的高台上,遥遥传遍整座边城。

  青云客栈之中,店小二匆匆忙忙往楼上去,将还在客房中休憩的客人们叫起来,都聚集在一楼大厅。

  又有数十个身形彪悍的壮汉,应当是客栈养着的打手,从掌柜的手中接过长弓劲弩,往楼上去了。

  一时间人影晃动,□□齐备,虽免不了混乱,但是乱中自有秩序,很快就让客栈掌柜的掌控住了局面。

  千金受到这战备气氛的感染,也不由抽出腰侧的长刀,反手握住,刀背依臂而立,摆出一个适于防御的姿态。

  坐在千金对面那中年文官,却依然是一副大难临头的模样,冷汗直流,呆滞地瘫坐着,突然一声大喊:“我要回去!”

  那客栈掌柜的此时已经浑然变了脸色,没有昨日千金入住时和蔼可亲的生意人笑容,高声道:“你要想出去,我不留你,诸位都是客人,但是大家都得知道,这时候,外面街上可不比店里安全。”

  “诸位若家中有老小,该回去趁早回去,但若是留下来,就该知道,此时是危急时刻,当行军法!”

  店中客人也并非是不晓事之人,知道这种时候,定然是需要有人管事,万万不可内部先乱起来的,立刻便有人跟上,当即确定这客栈之中,数百人的安危,由掌柜的全权负责。

  这掌柜的又缓和语气,自我介绍道:“诸位将性命交托在我手中,亦不必惊慌,吾乃张将军麾下先锋,张三荣,这城中不少人都识得我,也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吾在叶将军执掌军权之前,屡次立有先登之功,谙熟兵法。”

  “叶将军到了西疆,可怜我戎马半生,放了我军籍,允我做一个闲散人士,便立了这青云客栈,这客栈建时,便有哨塔,拒马,可为乱军中一堡垒,只需诸位听从安排,定能护得住诸位性命无忧。”

  他这番介绍,无非是为了安稳人心,使客栈中数百贵客相信,他是值得信任的。

  自然他手中有手下有□□,强行控制也控制得住局面,但人心不稳,后患极大。

  他先兵后礼,将事情的轻重缓急一一说清,便开个小门,道:“诸位要出便出,只是出去了就再不可回来了。”

  这叫做张三荣的掌柜,临危不乱,颇有一番大将之风。

  顿时有不少人决意要留在这客栈之中,他们大多都是尚未在这边城之中买房置业的人,也少有亲戚朋友,否则便也不住这客栈,去投奔亲友了。

  这时节贸贸然在街头闯荡,倒还不如留在这客战之中,信这掌柜的一信。

  就连千金跟前那文官,脸色变了几变,又是铁青又是苍白,最后六神无主之下,竟然扯住千金袖子,惨声道:“大人,你须得救我一命!”

  千金看了一眼展柜张三荣,不动声色道:“这青云客栈的掌柜是个英雄豪杰,你留在此地,性命定然无虑。”

  那人却道:“大人你有所不知。”

  他将头凑近千金,男女大防也都顾不上了,在这客栈中全员戒严之时,小声在千金耳边说清整件事情。

  原来果真如千金所猜测的一般,他是长城边上负责监工的一个小官儿,那工地艰苦,他受不得许多罪,时不时偷溜回城里喝些小酒儿。

  上下都打点得妥当,并无人与他为难,也没人揭发他,晚上回去点卯就是,大家都平安无事。

  谁知这突发状况,他却不在长城底下,偏偏在这交战时候被抓到脱岗,这下彻底完了!

  战时脱岗!皇帝也救不了他!

  死到临头,这人脑子转起来十分活跃,哀声道:“大人你来这边城,莫不是为了抓他叶明钦的把柄,我有,我有!你要救我啊!”

  千金才不在乎什么把柄。

  她杀叶明钦,可不是为了替天行道。更不需要从官府的流程。

  这人八成是看了她那虚空捏造的锦衣卫令牌,将事情想岔了。

  不过既然确定他该是长城底下的人,那就刚好,千金抓住他的脖领子,便往张三荣开的那小门儿走去。

  这人知道千金此意是要保他,软的和面条似的两支腿,慢慢也硬起来了。

  张三荣送了一小拨人从小门出去,一直都面无表情,十分冷肃。

  看见千金,却动了动眉毛,上前说:“要是个男人,活那么大,自己的命自己顾着,要出去我是不拦的,只是姑娘你……”

  千金面无表情地抬起手。将手中那么大一个男人拎着脖领子,举到头顶脚不沾地。

  那张三荣点了点头,又一副冷脸,道:“是我小瞧姑娘你了。”

  他一伸手:“请——”

  千金拖着那人出了门,身后张三荣朗声道:“关门落锁!!!”

  顷刻间,青云客栈成为一座堡垒。

  不愧是这边城中人尽皆知,最好的客栈,好就好在,就连这种兵荒马乱的时候,都能保住客人的性命。

  客栈很安全,千金却在客栈外边。

  街上居然比她昨日到这边城时要热闹得多,到处都是成群结队的兵马,骑兵纵马奔驰,直往西边而去。

  手里那人慢慢站直溜儿,道:“红毛肯定是去杀长城边上的民夫了,叶、叶将军派第一波骑兵去驰援。”

  骑兵之后是步兵,却并不往西,而是四散开来,保卫边城。

  边城是依托军队而建起的城市,本就是军队驻扎之地,乃是叶明钦的大本营,在驰援长城之际,他须得小心谨慎,以防偷家。

  千金看这一番有条不紊的态势,深觉叶明钦此人很有两把刷子,不好对付。

  系统也感叹道:“这里简直被他经营得和铁桶一样,之前看他被任务者玩弄于股掌之间,还以为他菜的一批,没成想他感情场上是个菜鸡,战场上却这么厉害。”

  千金眯起眼睛,道:“那我们便去前线看看,他这仗要怎么打。”

  也去看看那红毛,究竟是不是真的长了一身红毛。

  叶明钦有这水平,却不去打那屠城灭国的仗,而是龟缩不出,修那什么长城,想来这红毛才是真正的厉害角色。

第25章 这不对劲儿

  在鼓声之中,千金随着骑兵往西去。

  她的速度比骑兵要慢,因为她不仅没有马,还有一个累赘。

  被她抓住这小卒子,光看他身板儿倒也算得上壮实,真跑起来却发现是个废物,根本跟不上千金的脚步。

  于是千金决定抢马。

  抢马自然不可能对那些全副武装成群结队的骑兵下手,千金有别的更好的选择。

  边城人人都有刀,却并不是人人都养马,毕竟马比刀要贵得多,但是和别的地方比起来,这地界养马的人还是要多得多。

  千金出城时,路过一家门户紧闭的二层小楼,后院圈了马,被遍布边城的战鼓声和蹄声惊得焦躁不安。

  千金翻墙而入,刚解开缰绳,就听见二楼打开一扇小窗,一个人探出头来,大喊:“喂!你个贼,想做什么?你当这时候就没人管了?”

  系统无语:“他都说你是贼了,怎么还问这种屁话。”

  千金弹手将怀里仅剩的金银飞到二楼窗台,那人脑袋缩回去捡钱,一会儿功夫又探出来喊:“不够——!”

  这时候千金早就走远了。

  千金从前没骑过马。

  在柏之国,马一样是个奢侈的东西,千金只是小柳乡一个野姑娘,没摸过这么贵的玩意儿。

  但她看那些骑兵们骑马,发现这个世界的马虽然笨了些,没有什么灵智,不通人性的,但是也没很大力气,似乎并不能给她掀翻在地上。

  于是直接翻上马背,两腿夹住马肚子,将手里那累赘扔到身前,横放在马背上,直直冲了出去。

  只是终究没有经验,千金忽略了一个问题,这马没配鞍,也没有缰绳……

  马儿虽然迫于千金的压力,活蹦乱跳不起来,不能反抗,千金手往哪儿指就往哪儿跑,起到了它该有的作用。

  但是一路颠簸,体验非常不好,跟着大部队到了长城根儿,千金面有菜色从马上跳下来,心有余悸,决心从此都不再骑马了。

  头晕。

  千金还只是头晕,马背上那逃跑的小官儿四肢软绵绵的从马背上滑下来,当即吐在了千金脚底下。

  千金嫌恶地避开呕吐物,晃了晃晕乎乎的脑袋,定睛去看这长城。

  长城其实不长,只建成二三里地那么长,但已经足够作为一道分割敌我的阵线,长城以内,即是队友,长城以外,即是敌人。

  敌人来袭,仓促之间,一片混乱,但是当千金到来时,长城以内已经在混乱之中找到一种秩序。

  千金看到叶明钦的旗帜,高高地张扬着飘在最高处。

  内侧兵马已经被组织了起来,精兵顶在最前守卫,骑兵出阵冲锋,民夫在后,整体展现出一种临危不乱的气度。

  只是越靠前,组织度越好,越往后,便越混乱些。

  千金带着人落地,立刻便被民夫发现,上前盘问。

  这就是为何千金要带着手里这个累赘了,她踢他一脚,让这个本地人去应付盘问的民夫。

  那民夫本是征召来修长城的,因为此时人手短缺派去后方巡逻,本就是赶鸭子上架,偏偏千金带来那人是个监修,严格来说算是民夫的上司。

  他怕千金,怕叶明钦,怕军法,也怕那匹没有马鞍的马,却断然不怕一个民夫。

  勒紧腰带,止住胃中翻腾的呕吐之感,上前一脚,大喝道:“吓了你的狗眼,认不得老爷我!”

  前方打得火热,他就在后方与民夫掰扯,千金之前对他的评论实在不错,就是个累赘。

  不过这战场上累赘实在是算不上少的,这里本是修长城的工地,民夫多得可怕,他们是打不了仗的。

  不仅打不了仗,还得防着他们趁乱逃跑。

  这些民夫来修这长城,服这苦役,可不是心甘情愿为了保家卫国才来的,就如同二狗他爹一般,如同花岗镇那么多人的丈夫、父亲、儿子一般。

  都是被抓来的。

  甚至为此家破人亡。

  叶明钦在这长城布置许多兵力,防着这些民夫起义逃跑的原因,要更大于抵御红毛入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