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狗血小说创飞古人 第144章

作者:今天也在长头发 标签: 打脸 爽文 穿越重生

  若不是她,她也不会被打。

  “她回来长安这么久,从没主动回过家拜见父母,既然她不愿意回来,那就让她在外面自生自灭好了。”她冷冷地说。

  许九娘松了口气,看样子耶娘是不会主动去找阿姊的麻烦,打算冷处理了。

  也好,两不相见总好过反目成仇,针锋相对。

  “她以为得了开阳郡君的诰命就万事大吉了吗?想的倒美,她有家不归,不敬父母,如今全长安城的人都知道了,哪户人家敢娶她?我就看她会吃多少苦头。”许母冷嘲热讽地说。

  许九娘默然无语,张了张唇,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她怎么觉得阿姊在外面过得挺快活的,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没有人盯着,日子过得比她和母亲要舒坦多了。

  但她不敢把这话说出口,因为知道母亲肯定会反驳,认为这种“舒坦”是没规矩。比不上她在大户人家做宗妇,体面又有身份,叫她不要跟着学坏了。

  陪母亲用完午膳后,许九娘听着她说了几句老生常谈,她自己总结的为人妇的处世经验。

  再三叮嘱她安守本分,不要丢了许家的脸。

  又被她拉着手,掉了几滴眼泪,哀叹着养了这么久的女儿,嫁出去后再不能经常见面。

  许九娘也跟着哭了几声,擦干眼泪,告别母亲,和丈夫一起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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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乘月对许家的处理方式早有预料,也是她那天在圣人面前的表现太过强硬,让许父有所忌惮。

  但凡她软弱一些,恐怕现在已经被押送回许家了。别人若是想要干涉,一句家事就能打发走。

  对此,她只想说一句,希望他们保持现在的状态,井水不犯河水。

  许家的事情暂时告一段落,她把自己的目光放在了惹出此次事端的罪魁祸首——宁远侯身上。

  得罪了她还想全身而退,做梦吧!

  作为一个作者,能想出来的最高级的报复人的方式是什么呢?

  当然是把他写成小说里的反派,狠狠地虐来虐去,虐得死去活来,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让他身败名裂,受人唾骂。

  许乘月握着笔,露出一个阴森可怖的诡异微笑。

  等着吧!宁远侯!

  落笔的那一刻却突然顿住了,宁远侯的大名叫什么来着?她好像没听说过。

  许乘月突然想起来这件事,为难住了。

  如果随便编一个名字,就达不到效果了,被骂的人怎么知道是在骂他呢?

  干脆根据他的封号取个谐音算了,反正估计很多人都不知道他的大名,只知道他的封号,那效果也是一样的。

  叫啥名字?宁猿猴?

  这不太好吧,是不是太人外了?

  许乘月愁眉不展,谁能想到大纲还没开始写呢,先在名字上折戟沉沙了。

  算了,先略过去。

  身败名裂是怎么个身败名裂法呢?是把他所做的丑事抖出来,让别人看到他的真面目,还是要让他因为一些不可告人的爱好,社会性死亡?

  许乘月也不是无的放矢,她托山海书肆的“八卦小记者”搜集来了一些,关于宁远侯的捕风捉影的传闻,真假不知道,但是听着都挺炸裂的。

  首先此人极为好色,最喜欢人妇,爱给人戴绿帽子。

  而且他自己也喜欢戴绿帽子,经常偷看小妾与别人偷情,听说是在他的努力下促成的,当然小妾和偷情的人不知道。

  正室的夫人他没敢动,据“小记者”所说,是想确保最起码嫡子是他亲生的。

  绿帽癖啊!第一次见到活的了。

  许乘月啧啧称叹。

  下面还有更炸裂的,他竟然专门养了一对母女做外室,并且那对母女互相不知情。

  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都以为宁远侯是自己的情郎,为了颜面互相瞒着对方。

  哦吼吼!长见识了,这脚踏几条船还不翻,是有些功夫在身上的。

  若说上面那些勉强能称之为桃色新闻,下面的就是社会与法了。

  侵夺家产,霸占良田,为了利益害得别人家破人亡,如此种种,不胜枚举,可以说是一个社会毒瘤。

  现在还没被铲去,全靠他世袭来的爵位。

  因为宁远侯给她的印象本就不好,所以许乘月对这些事情信了七八分,撰稿的时候添油加醋,把炸裂程度提升到了十分。

  她从来不是个善良的人,是他招惹她在先,那就别怪她心狠手辣,笔下不留情了。

第128章 《朱门绣户》

  许乘月翻看着那叠“小记者”送来的“写作素材”, 写得还挺详细,甚至包含有被采访者的原话。

  诸如路人甲、路人乙、宁远侯府不知名的洒扫仆役的远房亲戚,在街头巷尾遛狗的好心路人,以及喜欢听墙角, 出了大狱之后改过自新的前盗贼。

  据这“前”盗贼所言——小记者在纸上着重标明了“前”字, 并批注“依证人的强烈要求,特此强调”, 他们做这一行的, 消息最是灵通。

  你怎么不标注一个现已从良呢?!

  许乘月看得好笑又无语,感慨这小记者是个人才。

  当时, 前盗贼打听到宁远侯养了外室,他屁颠儿屁颠地跑去偷。

  要知道这种人家很有钱,那些豪门大户出手都阔绰, 而且因为钱财的来历不清白,所以他们一般不敢报官。

  谁知道他潜入那户人家,翻了个底朝天,就差掘地三尺了,什么好东西都没发现,那对母女过得甚是拮据, 他顿时就惊呆了, 怀疑自己找错了地方。

  可是之后他观察了几天,发现经常来这里的人确实是宁远侯。但他送过来的东西都是什么二斤猪肉,三两点心, 值得偷的哪怕是个银簪都没有。

  并且这货还一礼二送, 一盒胭脂水粉, 装在盒子里面先给那个母亲送一次。

  母亲拒绝后,他再把盒子拆了, 给女儿送一次。

  看他只买了一份的样子,可能原本就是抱着这个打算。

  当时他感到疑惑,给母亲送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给女儿送。

  他起了好奇心,藏在院子里的树上,那几日先后看见他偷偷摸摸分别从母女二人的屋里出来,皆是浓情蜜意,过来人一看就知道有鬼。

  他大为震惊,直呼离谱,感慨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因此差点漏了行迹被发现,还好他忍住了,装作猫叫了一声。

  前盗贼最后着重还感慨了一句,他向来知道这些富贵人家的鸡鸣狗盗之事不少,但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令人大跌眼镜的行为。

  何止他大跌眼镜,饶是许乘月见多识广,看到这里都忍不住震惊,这是什么样的人才?

  坐拥万贯家财,却能为了一点小钱,如此大费心机。

  又不禁可怜这对母女,二人双双被骗,什么都没得到。

  宁远侯果真是罪大恶极!

  许乘月看完之后对他的厌恶更深了,这样的人就应该曝光。

  如此好的写作素材不用真是可惜了。

  她打算写一篇短篇小说,当然不可能直接让宁远侯当主角,不为别的,这样的人做主角让她难以接受,其实用戏剧的处理方式制造出滑稽讽刺的效果,也相当不错。

  但说不定这样写出来还有人喜欢他,她还是倾向于将此人塑造成一个配角,甚至觉得以他的作为,连做反派都不够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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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茶肆里,书友们边看报边闲聊着。

  “话说,月明真的被封为开阳郡君了吗?”

  “你这消息也太落后了点,现在进展到已经发现了月明其实是许御丞的女儿。”

  “什么玩意儿?我哪里听漏了?许御丞又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听着是御史台的人,按照他们的性子,应该最讨厌这样的话本,怎么扯上干系的?”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一方有瓜,八方来吃。

  听到有人连长安近段时间讨论得最火热的话题都不知道,在座的诸位“好心人”你一言我一语地给他说明事情的原委。

  看到他嘴里不断地发出各种惊叹,皆是感到满足,心情极好地回到原位上。

  “原来如此,她是迫于无奈,才靠写话本儿为生,但如今她已经被封为开阳郡君了,吃穿不愁,想必之后不会再写话本儿了吧?”通过大家的帮助,终于知道真相的人感慨道。

  闻言,在座的人顿时僵住。

  有人干笑着说,“你说什么呢?怎么会呢?不可能的。”

  ——这是不可置信,自我催眠,进行否认三连的。

  “我的天呐!不会吧!没了话本我可怎么过活?”

  ——这是接受现实,已经想到最坏的结果,唉声叹气地。

  “我相信月明不是这样的人,她视钱财乃身外之物,不会为了一点点小钱,就放弃自己的写作。”

  ——这是对月明有着浓厚滤镜的,觉得她两袖清风,看到钱会骂一声阿堵物。

  大部分人都是这三种,尽管他们嘴上这么说,仿佛还怀着希望,但在心底里已经接受了月明以后不会再写话本的事实。

  气氛不由低迷了起来,大家的讨论也不像先前那样欢乐了。

  他们看话本看得挺久的,甚至因为它结交了许多相同爱好的书友,在座的人或多或少都认识,最起码也是面熟的,他们一起讨论过,大笑过,怒斥过。

  为书中的故事捧腹开怀,义愤填膺,亦或者痛哭流涕。

  对于月明的看法也几经变化,中间对她生出过许多意见,到头来还是喜欢她的话本,听到她以后不会再写的猜测,他们很难高兴得起来,涌起一阵阵的不舍。

  “你们快看,这报纸上有一篇小故事,是月明大家写的!”忽然有人惊喜地抖擞着报纸,说道。

  “在哪呢?在哪呢?快让我看看。”

  “在第二页的最上面,很显眼的,占了一大块篇幅。”

  “还真是,我就说嘛,她肯定不会不写的。”有人大笑着说,悄悄抹去眼角的湿润。

  众人不再说话,沉浸于故事中。

  这篇故事倒不像以往那样取一些俏皮古怪的名字,看上去还挺正经的,叫做——《朱门绣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