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颠勺大师
这二人都是她曾经的部下,一个来自鬼面军,一个来自玄甲骑,一男一女,一左一右,主掌刑台。他们都是她手把手培养出来的,可惜常年驻守刑台,不得离开半步,比不上禄存自由。
身后,禄存翻身下马,将马背上的玉腰奴转交给狱卒。
乔知予言简意赅:“收监。”说罢,提步往刑台内走去。
右掌事秋雨池见状,迅速甩给左掌事一个凌厉眼色,令其处理收监,自己则快步跟上淮阴侯高大的身影。
乔知予与鬼面军总是更加亲切的,一见是她跟上来,便忍不住开口询问近况:“近日审了几个人?没有夜值吧,该休沐要休沐,不要太累。”
秋雨池唇角眉梢的笑意不自觉的浮现,她凝视着将军熟悉的侧颜,温声道:“一切都好。”
刑台大门前,左掌事秦鸣望着两人在夜色中远去的身影,摇着头,长长叹了一口气。
“我恨我不是个娘们儿。”他深思着,凝重的发出这样一个迷思:“为什么我就不能是个娘们儿?”
刑台重地,外人免进,禄存止步于刑台大门前,默默的走到秦鸣身侧。
他与秦鸣相识于军中,虽然这位同僚总是那么话痨,但似乎和此人待在一起,这聒噪的嘴总能帮不善言辞的他也吐出一些心底的烦恼,就像此刻一样。
“将军是个爷们儿,爷们儿都喜欢娘们儿,所以将军喜欢娘们儿。将军喜欢娘们儿很正常,所以将军照看秋雨池也正常,虽然秋雨池不是个纯娘们儿,但她至少看起来很娘们儿。”
秦鸣点点头,抬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佯装镇定道:“今年我和将军连十句话都没说上。”
“天杀的!”他深吸一口气,一字一顿,咬牙切齿道:“我要做娘们儿!”
“你呢?禄存。”他推了推自己身边的闷罐子,逼迫道:“你也得和我一起做娘们儿,听到没有!”
禄存看着一脸悲愤的他,淡淡回了一声:“嗯。”
他很想告诉他,师父不是只喜欢女人,而是不喜欢太吵的人,他的话太密,师父嫌弃。但考虑到秦鸣如果不说话,比杀了他还难受,还是让他想着做女人吧……
乔知予在刑台有一处住所。她到住处把身上的血衣换下,穿上了与秋雨池等人相同的玄青圆领袍,仔细净了手,又把脸上和脖颈的血迹擦干,这才走入大狱之中。
刑台之下一共有五百多间监牢,玉腰奴已经被收监于洪乙十五号监。乔知予走过去时,她已经苏醒,伏在地上,那双眼睛隔着黑纱遮目看着她,也不知里面是恨是憎。
乔知予只是瞥了玉腰奴一样,没有停留,而是继续往刑台深处走去。秋雨池跟在她身侧,询问玉腰奴要留多久。
“留多久”的意思,就是如果玉腰奴不供出赤燕军所在,她能在刑台活多久。
在听到秋雨池问这个问题时,鬼使神差的,乔知予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若干年前的一幕:龙首原上,十二三岁的小女孩,长得又瘦又矮,头发枯黄,抓给她一把葡萄干,她就小心翼翼捧在手心,一粒一粒的拈着吃。
如果她当时跟她乔知予走,现在就是淮阴侯府的长女,可是她又不愿意和她走,只想跟在她主人的身边。
她是死士,是自小就被抹去自我意志的工具,一生只有一个主人,如果主人身死,她唯一会做的事,就是复仇。
乔知予不会给自己留一个敌人,于是干脆道:“老规矩。”
两个月撬不开嘴,这条命就留在刑台。
刑台的最深处,是天甲一号监。
这里位于地底,监牢里常年伸手不见五指,安静到滴水声、心跳声、呼吸声都清晰可闻。
极度的黑暗与寂静能将一个正常人活活逼疯,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在这里坚持七天以上,可如今里面的这个犯人,却已经在这个令人绝望的地方困了整整五年。
狭长的走廊两边燃起火烛,有深浅不一的两道脚步声遥遥传来,深的那道来自于这座牢狱的女掌事,浅的那道来自……
黑暗中,天甲一号监里,被玄铁锁链缚住四肢的男子猛地抬起了头,眼中露出不敢置信的神色。
有人转动机关,锁链被缓缓收紧,将他吊了起来。
左右墙壁两侧的夜明珠光芒大盛,冰冷的光将暗室照亮,而他久未见光的眼睛已经连这点光亮都受不住,模糊又刺痛,刺激得他双目发红。饶是如此,他仍然强睁着眼睛,一眨也不眨的要看即将走到这里的那个男人。
乔知予走进一号监时,还以为自己会看到一个爆炸头的长髯公,没想到那人的模样和当年相差无二。
杨启蛰的双臂被嵌入墙壁的铁链吊起,却没吊太高,让他无法伸直身体,只能屈辱地跪在冰凉的石砖上。
他白了,也瘦了,但眼神丝毫未变,甚至比以前还要更疯狂。那双发红的长眸里满是癫狂的迷恋,还夹杂着歇斯底里的恨,这是毁灭与占有并存的痴迷,如此的矛盾,却如此……迷人。如果逮到机会,乔知予毫不怀疑,他会扑上来咬断她的喉管,喝她的血,吃她的肉,让她彻底死去,也将她彻底占有。
一条狗,一条疯狗。
乔知予眯起眼眸,一脸兴味的扫了他几眼。
脸还是这么好看,两颊清癯、眉眼深邃,胸也还是这么大,不知道手感有没有变差。她记得他的背很性感,腰窝深深,腰脊深陷,蝴蝶骨很薄,摸上去还会微微颤抖。
苗疆人喜欢刺青,他的身上也有,是一条花蛇,蛇头搭在左侧胸口,蛇尾缠绕右腿的腿根,看起来很是诱人。
当年被他激怒,乔知予一时没有把持住,冷着脸把他玩了一遍又一遍,用的工具还是他送给她的玉势。他送玉势只是为了当众羞辱她,应该没想到最后竟然被用到了他自己身上。
玩嘴臭不服输的疯狗,爽到让人头皮发麻。
一回忆当年往事,乔知予只觉得余韵无穷,再睁眼看向他时,颇有些惋惜。乖侄儿风韵犹存,依旧值得一玩,死了真是可惜啊。
思即至此,她慢条斯理的伸出手去,虎口卡住他的下巴,不容置疑的令他抬起头。
“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交代玉玺的下落。”
脸上的那只手丝毫不留情,死死的卡住他的下颌,巨力之下,令人骨头都生疼。杨启蛰望着眼前男子,脸上忍不住露出一丝狰狞与癫狂并存的笑意。
“听闻你这么多年还未成亲,是不是在想念我的滋味?嗯?我的好叔父!”
乔知予居高临下,饶有兴致的看他一眼,右手拇指微动,指腹慢慢碾过他的薄唇,恶劣的揉了一揉。
他所言非虚,她确实觉得他很不错,不过就算这样,他也不该戳破。成年人,都是好面子的,这让她这个做叔父的,面子往哪里放啊,真是不懂事。
思即至此,乔知予的手松开了他的下颌,将食指指尖点到他尖削的下巴上,再慢条斯理的往下滑去。
带着薄茧的微凉指尖,划过凸起的喉结、搏动的血管、凹陷的颈窝,一路滑到衣衫不整的胸间。
乔知予垂眸欣赏了杨启蛰片刻,不意外的发现他脸上笑得讽刺,身体还是很诚实的有些反应。
装什么装!
乔知予抬手扇了他的胸一巴掌,又覆手按上去粗暴的揉了揉,承认道:“嗯,确实没遇上你这样的。”
杨启蛰气息不稳,他抬头望着一脸愉悦的身前人,喘着粗气道:“后悔了?知予,当年你若投效赤燕,现在已经是男后,与我御床共睡,御座同登,与我共治天下。哪像现在,只是小小一个淮阴侯,只有三品。而立之年,孤家寡人。”
“叫我什么?”乔知予的手一重,眉梢微扬。
“嗯!”杨启蛰闭了闭眼,喉结滚动,“叔父。”
第45章 第四十五癫
杨,这个姓氏是大燕国姓,也是苗疆第一大姓。
杨启蛰的父亲杨霸刀是燕高祖的四世孙,虽非嫡系,却也是大燕宗室;母亲杨铃是巫傩大祭司,统御南疆百苗。因此,杨启蛰打小就明白自己血统高贵,也因此常年傲睨自若,桀骜不驯。
大燕倾覆后,杨铃因病去世,杨霸刀建立了赤燕军,试图收拾旧山河,恢复大燕昔日荣光。就这样,父亲杨霸刀从一个温柔乡里的藩王成了一个腥风血雨里的将军,杨启蛰也从小王爷成了少将军。
日子变是变了些,但变化也没有太大,至少依然像以前一样,走到哪里都有一群人捧着他。乱世前两年,大燕三百年的基业仍在,时局还没有太过残酷。他总是带着一身叮叮当当乱的银饰,身后拖着两个小跟屁虫,在军营里到处晃,晃着晃着,就晃到了十九岁。
杨霸刀为人粗犷豪迈,不拘小节,对杨启蛰疏于管教,等儿子都长到老子那么高了,便惊觉自小被丢在苗疆长大的儿子别说学富五车,连汉字都不识几个,肚子里的墨水还没他这个大老粗多。
正好那年龙首原上,杨霸刀、罗举和应离阔碰了头,三人把酒言欢,酒到酣处,醉醺醺的拉着军营里的左膀右臂们结拜了兄弟。
盛京总是人才辈出,杨霸刀最小的那个义弟只比杨启蛰大三岁,小小年纪,已经文武兼修,用兵如神。当时八方势力僵持,战事初歇,或许是为了给自己儿子找个榜样,也或许是想给自己的义弟引见一下不成器的儿子,结拜的第二天,杨霸刀就火急火燎的把乔迟带到了赤燕军的大帐。
“儿子,快快快,起来!看看爹带谁来了!”杨霸刀捋了把自己的络腮胡,喜气洋洋的站在大帐前,高大雄健的身躯像一座小山,将帐外的光挡了个严严实实。
杨启蛰翘着腿歪坐在主位上,手里盘玩着一条刚从附近草丛里逮到的毒蛇,聚精会神的掰嘴抠它的毒牙,对自己一惊一乍的老子带回来的人完全不感兴趣。
“臭小子,像什么样子?没大没小,快过来。”杨霸刀眉头一拧,马上就要开始摆架子。
杨启蛰一听自己爹的语气,心里愈加不耐,头也不抬。
眼看杨霸刀就要下不来台,被带回来的那个客人适时开口:“这蛇叫做白头蝮,是龙首原上的土蛇,毒牙长,又靠后,靠蛮力逼不出来。”
那声音冷冽低沉,如珠落玉盘,听得人心里一颤。
杨启蛰忍不住好奇抬头,正好看到父亲身后缓缓走出一个身形颀长的男子,他站定在父亲身侧,抬眸看向他。那一刻,大帐外映来的光芒大盛,衬得那人的身上仿佛披了一层霜,又像是穿上了冰凉的月色。
万山覆雪,明月薄之……
莫名其妙的,杨启蛰的脑海中突然冒出这句话,只觉得它似乎很适合用在他的身上。
光风霁月之人总是会令人自惭形秽。被那双眼眸注视着,杨启蛰几乎是一个弹跳就站起来,并下意识将手中半死不活的毒蛇背到了身后。
“来,我来为你们引荐一下。这是我的儿,杨启蛰。启蛰,这是你的叔父,快叫人。”杨霸刀说道。
杨启蛰却没有叫叔父,而是看着那人,“你叫什么名字?”
“乔迟。”那人回答。
“好。”杨启蛰打量他两眼,咧嘴一笑:“乔迟。”
乔迟与他年纪相近,却是大奉军中一名大将,并与父亲他们结拜为兄弟。差不多的年纪,他在扒树丛找毒蛇玩,而这位小“叔父”,带兵叱咤沙场,已经拥有了一些辉煌的战绩。
提到乔迟,父亲杨霸刀总是让他跟着人家学学,不要老是不务正业,天下局势瞬息万变,并不会一直这样僵持下去,要他多学点本事,以后好接手赤燕军。
父亲越是这样耳提面命,杨启蛰的心中越是不服。乔迟脸长得好看,跟个小白脸一样,听说还是世家出身,能有多大本事,真能打仗吗?不是撞运气的吧。
不服是不服,当杨霸刀把他赶去大奉军营让他找乔迟玩儿的时候,他还是去了,依旧带着他那一身叮叮当当乱的银饰,身后拖着两个小跟屁虫,背着手,把大奉军营当赤燕军营来逛。
大日头下,大奉军营里没几个人在外面走,而乔迟在校场跑马。
毛病,他心想。
这么大的太阳,不好好在营帐里睡觉,偏要在校场里骑马,衬得自己与众不同呗,哼。
虽然心里这样想着,但他还是忍不住多看了校场中马上那潇洒自如的男子好几眼。
光看脸的话,谁都会觉得乔迟是个文弱的世家子,但仔细的看过去就会发现,他的身型虽不算粗犷健硕,但和文弱细瘦绝对扯不上丝毫关系。那双紧紧夹在马腹上的长腿,一看就知道爆发力十足,踹人必定非常的疼,那双紧握缰绳的大手,一看就非常有力,要是握上刀,砍人的时候,也一定势如龙虎。
莫名其妙的,杨启蛰突然觉得,自己突然气弱一截。乔迟不过比他大三岁,但身上已经有了与父亲相似的气势,似乎正在成为一个真正的成熟的男人,而他还在做着一些和撒尿和泥玩没什么区别的蠢事。
怪不得父亲总是那么气急败坏。
许是看到他在校场边停留过久,乔迟骑着马过来,慢慢停在了他的边上。
“好看吗?”乔迟双眸眯起,微微一笑。
杨启蛰不知该如何回答,正打算把父亲催自己来找他玩的说辞搬出来,解释一下,却见面前人俯身拍了拍胯下这匹红马的侧颈,颇有兴致的说道:
“这是在瀚海套到的野马,体格健硕,气势磅礴,毛发油亮,有力有劲。好马,难得。”
乔迟摸了几下红马的侧颈,引来后者不满的连打了几个响鼻,随后就开始挣扎,前掌离地,人立而起,试图把马背上的人摔下来。
“可惜野性难驯。”他面色一变,眉头一拧,小臂筋肉贲张,手上死死扯住马缰,咬着后槽牙和这匹马角力。
“又开始了,不听话!”
红马体格雄健,肌肉发达,整匹马双目圆睁,从鼻孔里往外喷着热气,挣扎起来气势骇人,连地面都在震动。
杨启蛰还从没见到过这种场面,苗疆的马都长得矮小,是专门用来走山路驼货的矮脚马,性情也十分温顺。他早就听闻漠南草场出良种好马,高高大大威风十足,但性情暴戾,不亲人,得经过驯服才能驾驭,没想到这驯服的过程如此凶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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