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颠勺大师
第63章 第六十三癫
大蕃局势动荡,长平公主回到大奉,已经抵达了皇城。
对于和亲归来的应念安,宣武帝愧疚又疼爱,拟在两日后举办一场宴席,为她接风洗尘。这场宴席,身为叔父的淮阴侯自然是必须到场的。
说来好笑,因为与宣武帝结拜,乔知予的辈分被抬得很高,走到哪里都是叔父,但其实她也并没有比这些侄子侄女们大太多,比如和应念安相比,她也就是比她大五岁而已。
五岁,一个不算悬殊的年龄差,如果她乔知予真的是个男人的话,这个相差甚至可以说刚刚好。
她与她相识在十二年前,彼时两人都还年少,或许相处间确实是产生了一些情愫,可惜兰因絮果,有始无终。
此后,应念安一直没有再嫁,赌着气等乔知予,一直等了九年。
作为应家的嫡长女,应念安骨子里是个知进退、守礼仪的女子,本不该做这种事。乔知予明白,她只是想不通,想不通明明彼此有情,那个心硬如铁的淮阴侯为什么就是不肯迎娶她。
她是乔家长子,她是应家长女。
她是武将之首,她是大奉公主。
她们青梅竹马,她们志趣相投。
她未娶,她未嫁,为什么就不能长相厮守,携手白头?
盛京下起了纷纷扬扬的大雪,大雪落在窗外竹林梢头,积得厚了,便压下来,时闻折竹之声。
乔知予正在书房练字,收到长平已经回来的这个消息时,她停下了提笔的手。
侍从传完消息,躬身而退,但她的眼神没有回到自己的笔下,而是落到了青瓷笔筒中的一支流苏细碎的金簪上。
在淮阴侯府的库房里,有一个放在角落的紫檀小箱子,里面放满了各式各样的金簪。这些金簪都是数年间从各处搜集而来,只为一个人搜集,但从未有一支送出去过。原因很简单,她不该送。
她可以隐晦的想念,可以在不为人知的地方准备它们,但就是不能送给想送的那个人。
这个道理,就像是她为什么不娶她一样。
于公,长平是宣武帝的嫡长女,所有皇子的长姐,杜依棠的继女,也是大奉的长公主,她与大奉权力中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也与任务有着间接的关系,不能贸然将她娶到府中;于私,她乔知予并不是真的男人,给不了长平真正意义上的男女生活,也无法让她有孩子,既然如此,就不该去嚯嚯她。
但即使如此,她还是很在意她。
只是这份在意,一分都不能露出来。
乔知予放下了笔,把手伸向那支金簪,指尖从金簪的流苏上轻轻划过,像是拨动了一池窸窣的旧梦。
接风宴,她也是要去的,只是那时,她该对她说什么呢?
窗外的雪还在下着,竹间风来,吹入书房,吹乱桌上读残书……
此时此刻,大业宫,凤阳阁。
寝殿中启用了暖阁,地面上铺上了厚厚的波斯地毯,殿外大雪纷飞,大殿内温暖如春。
时隔三年,长平公主再次坐到了梳妆台那面龙凤纹错金铜镜面前。
将她视若己出的柳嬷嬷在一旁热络的转述着刚刚打听到的盛京时事。
“吏部侍郎家的千金,就是最小的那个千金,她啊,和成国公家的公子订婚了。当年还互生怨怼,打打闹闹的,结果竟然成了一对,真是欢喜冤家。”
“大理寺正家的公子夜宿花船,被他的娘子发现,逃跑时匆忙之间摔断了腿,大家近日都在笑呢。”
“还有那淮阴侯爷……”
一直沉默的应念安突然问道:“他怎么了?”
“没怎么,公主放心。”
柳嬷嬷和蔼的笑起来,温厚的手拢了拢公主披散的长发,用紫檀梳慢条斯理的梳理起如墨的发丝。
“侯爷什么都好,就是至今尚未成婚,都拖到三十五了。王侯将相,百姓最爱摆谈,坊间有许多侯爷的传闻,依老身看,都是捕风捉影罢啦。”
三十五了,时如白驹过隙,一眨眼,她和他都已经到了而立之年。
可为何有时想起来往事,还觉得恍如昨日?
究竟是时间本就过得这么快,还是她独自一人囿于往昔,兜兜转转这么多年,还没走出来。
应念安看向铜镜,镜中映出一张没有血色、满是憔悴和沧桑的脸。
她记忆中的自己,似乎还停留在十二年前……
一梦间人老矣凋了豆蔻,这世间并无有海市蜃楼。
不知何处银铃轻响,思绪像是风吹残卷,簌簌落回久远的,早已褪色的曾经。
……
十二年前,临雒城。
自从大奉军参与乱世角逐,古都临雒被大奉牢牢掌控,成了大奉的后方。应家的亲眷绝大部分都落脚到了临雒城中。
乱世中战祸四起,但临雒因受大奉庇护,而呈现了短暂的太平,处处井然有序。
“念安!快看我给你做的纸鸢,好不好看?哈哈哈。”
应府外,应念安的挚友,庾向风的妹妹庾晴天兴高采烈的展示着自己做的丑风筝。
“啊?这能飞吗?”
应念安捧着大红大绿的纸鸢,担心起它到底能不能顺利放上天。
“怎么不能飞,能飞!只要风大,树杈子都能飞上天。”庾晴天自信的保证着。
两个姑娘正要找地方试一试风筝,突然听到应府面前响起一阵车马喧嚣声。
数列骑着高头大马的大奉士兵团团护卫着一辆宽敞朴素的马车,黑压压的从远处缓缓而来,最终停到了应府大门面前。
墙根前的两个姑娘对视一眼,默契的往拐角一躲,然后好奇的探出两个脑袋。
一个士兵在马车前扶好车凳,另一个士兵掀开马车的帘幕。半晌,一个身形颀长,披着大氅的青年男子虚虚捂着胸口,从马车中俯身而出,踩上车凳,垂着头,缓慢的走下马车。
于大奉军重重护卫中,应念安窥见那个男子的侧脸,极俊美,却如纸一般白,带着几分虚弱的病气。
习武之人五感敏锐,似是感受到她的窥视,他淡淡的朝这边望了过来,她与他的视线就这样无声的交织。
乱世第四年,乔迟领兵血战悬鼓关,遭长枪穿胸不死。身受重伤的他,被送往临雒养伤,下榻的地点,正是整个临雒守卫最森严的应家。
那不是应念安第一次见乔迟,但确实是她第一次见到那样的乔迟。
在以往见过的鲜少的几面中,这位小叔父一直站在父亲的身后,脸上的神情总是稳重老练,一身的气势总是深沉如渊,让人不自觉的忽视他也不过只有二十三,只比她大五岁而已。而此时被重重保护中的他,脸上没了那些深不可测的神情,只剩下舟车劳顿的疲惫和身受重伤的虚弱,收敛了一身的气势,垂眸时,不再像个武将,反倒像个书生。
“我哥说要帮我把他搞到手,可是我觉得他长得不好看,娘们儿兮兮的,不像个男人。”庾晴天点评道:“不够阳刚勇猛,我不喜欢。”
应念安忍不住轻笑一声,轻轻拍了拍挚友的脑袋,“不知羞,哪儿有女子这样说的,被别人听到还得了?名声还要不要了?”
“我哥说名声顶个屁用,人要放聪明点儿,一辈子才几十年啊,多为自己考虑。”庾晴天浑不在意。
应念安嗔笑着睨了她一眼,再次将视线投向马车前的高大男子。
与父亲那些相貌不拘小节的武将兄弟相比,乔迟确实生得极美,抛开他高大颀长的身形来看,他的五官其实美得有些雌雄莫辨。深邃的眉眼,挺拔的鼻梁,薄削的双唇,清癯的双颊,放在男人身上,是带着冷意的俊美,若是他有个长相相近的妹妹,应该也会是个英气与明艳并存的美人。
不同于其他叔父们的刚猛勇烈,乔迟的气质并不外放,始终是收敛而深沉,是世家大族养出来的饱读诗书又能肩起责任的长子,多智,寡言。
乔迟并未在门口停留太久,在一众士兵的护卫下,他提步缓缓走进应府。没有要人搀扶,他一步一步走得很稳,却走得很慢,慢得应念安都有些担心。
母亲将乔迟安排在了东厢,他便暂住在父亲的房间养伤。
同住一个屋檐下,虽然是叔父,但毕竟是比自己只大了几岁的外男,应念安想着低头不见抬头见,平日里也许会有些尴尬。但奇怪的是,乔迟平日不怎么出门,连饮食都是让人送进他的屋里,或许他也是为了避嫌,毕竟他也还尚未婚配。
他的恢复能力惊人,只过了几日,气色就明显好转,整个人不再像令人揪心的病鹤,而变成了一只慵懒的大猫,偶尔会躺在走廊中的躺椅上,摊平身体,闭着眼晒太阳。
庾晴天最近不知道忙什么去了,也不来找她玩。
她很想告诉她,她送的那只大红大绿的纸鸢虽然丑了点,但确实可以飞上天,只不过在院中放飞时,飞一半就卡到了大树上。
那日天气晴朗,微风拂面。为了解救唯一的挚友送她的这只独一无二的丑风筝,见四下无人,应念安系好衣裙,壮着胆子攀上了树。
纸鸢卡得不高,但这种事情她也是第一次做,所以十分战战兢兢,姿势肯定是算不上好看的,也和“淑女”没有太大关系,甚至可以说得上是有些狼狈,不过反正是在自家里,也没什么关系。如果是以前,她也不敢这样做,但上次出门的时候,为了给她摘果子,庾晴天当着她的面爬上了树,姿势异常潇洒,让她产生了一种“这应该不难”的错觉。
“你马上就会掉下来。”一道低沉的声音从树下传来。
应念安闻声往下面一看,双目顿时圆睁,脸颊如火烧一般,“腾”地就红透了。
乔迟不知什么时候走出了房门,走到了这颗树下,他的面色已经不再苍白如纸,此刻披着大氅,正在不远处静静的看着她。
“我,我没事,不会掉下来的。”
“你别过来,我自己知道下来。”
应念安心里一慌,不知道该进还是该退,心情紧张间,脚下一踩滑,身体顿时向下溜去。好在她的手薅得快,一把就勾住了树干,整个人险险的挂到了横斜的枝干上,像是一块挂在风中的腊肉,以无比尴尬的姿态与树下光风霁月的小叔父面面相觑。
哪怕过了许多年,再想起这一幕,也会令人唇角勾起一丝笑意。
年少时做过的许多傻事,在后来回忆起来,像是无尽的苦中那一丝丝隐约的甜,然而,春纵好,已无多,谁人又能长少年。
第64章 第六十四癫
“跳下来。”
“我不敢……”
“敢爬不敢跳?跳,否则摔到要害,能让你疼半年。”
临雒应府中,后院那颗大槐树之下,应念安无助的挂在树上,乔迟冷漠的站在树下。
“靠你自己,别指望我。”他薄唇一张,吐出来的话无情得很。
脚下离地面有点高,应念安悬在半空着实害怕,闻言,都快哭出来了:“为什么?”
“男女授受不亲。”乔迟说道。
他的话说得绝情,可当她实在坚持不住,松了手往下掉的时候,他还是身形一动,伸手接住了她。只是没接稳,两人一起栽倒在草地上,他做了她的肉垫子。
应念安从他的身上迅速爬起来,还没来得及羞怯,铺天盖地的慌乱就攫取了她的心神。
乔迟身受重伤,来临雒是养伤的!方才被她重重压了一下,此刻他躺倒在草地上,双目紧闭,面如金纸,牙关紧咬,浑身僵直,连脖颈上的筋脉都爆了出来,很明显是疼极了。
斑驳刺眼的血渍在他的胸口缓慢洇开,她的鼻间闻到了冷松的清气混杂着血的铁锈气。
“伤口裂了!”
应念安大惊失色,立刻就要起身找人:“我去找大夫!”
他的手迅速抬起来,一把掐住了她的手腕,阻止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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