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莲花一身正义! 第39章

作者:飞樱 标签: 江湖恩怨 天之骄子 市井生活 穿越重生

  高韶欢望着在晨光中静静停伫在道边的那辆马车。

  大哥过世后,当时他们仓促面对韫王叛乱的大事,无暇归乡,只得先把大哥的棺木暂厝在禹都的寺庙内。但谁也没有想到这场叛乱花了近一年才最终平定。

  太子李叙出面,亲自又赐下了一具上好的楠木棺重新装殓,如今正放在那辆车中。

  昔年俊朗沉稳、意气风发的大哥,已化作棺中枯骨。

  这个时候,还应该唱什么摇篮曲呢?

  高韶欢的脸上浮现了一丝苦笑。

  他低头想了想,居然还真的教他找出一首来。

  “青山转,转山青。耽误尽,少年人。

  明月夜,夜月明。照不见,夜归人。”

  他缓慢地哼唱起来。

  “易水流,汴水流,百年易过又休休。

  君与吾家都好住,思前想后总成留。”

  天空中似有鸽子掠过,带起一阵嗡嗡的鸽哨声,回荡在今日已渐渐云开雾散的晴空里。

  高韶欢看到谢琼临朝着他用力地挥了挥手。

  他听到她双手圈在唇边,大声朝他喊道:

  “谢谢——我会唱给他听的——”

  高韶欢:……?!

  什么?唱给谁听?他大哥?!

  他目瞪口呆地望着谢琼临,看着她若无其事地喊完之后,居然还又冲着他再度用力地挥了挥手,尔后就一转身,在鸽哨声里,头也不回地走到马车边,从旁边的一名侍卫手中接过自己坐骑的马缰,轻盈地跃上马背。

  她一策缰,控制着自己的坐骑在行进时始终伴随在那辆马车之傍。

  高韶欢忽然明白了过来。

  ……她是觉得他的大哥小时候没有听过什么好的摇篮曲,所以从他这里学去之后,还要唱给他大哥听——是这样吧?

  他独自一人伫立在那里,清冷的晨风吹动他的袍襟;他目送着那一行人上了大路;那一道素白的背影,在他的视野中,渐渐地消失在远去的烟尘里。

  高韶欢又在亭中伫立了许久,方慢慢地出了亭子,上马往禹都城中去了。

  入了城之后,正是热闹的早市时分,街头熙熙攘攘。他索性下了马,牵着马一路往那座当初他与谢琼临入京后居住的小宅子漫步而去。

  路经几家并排的早点摊子时,他忽然想起,仿佛那个突生惊变的万寿节清晨,他和谢琼临也曾经在这样的小摊上吃早餐。

  笼屉的蒸汽腾腾,模糊了初晨熹微的日光。风里飘来各种不同的食物香气。路上有步履匆匆的行人,有沿着街边精力充沛地游玩、发出大笑声的孩童。隔壁的摊子上不知道在煮什么好吃的,哗啦一勺子下锅,立刻就爆出一阵勾得人食指大动的酱香味道。

  那是人间的烟火气。是世间平安才会令人有心欣赏的繁华热闹。

  而在那一刻,当他坐在那里,看着谢琼临敛下眼眉,小口小口喝豆浆的时候,他的哥哥或许正被齐钟岫那个恶棍追赶到了绝路,气喘吁吁,浑身染血,却依然不改他作为曾经的高家少主,身上会带有的不屈与傲骨。

  后来,当谢琼临将他哥哥的遗物——那半块真正的虎符——交给他,请他代为转交给永王李叙的时候,他一接过那块虎符,就赫然看到虎符上阴刻的一道道纹路里,都浸满了干涸的暗色血迹。

  他的喉咙紧缩,说不出一个字来。

  他忽然记起,后来有一天,谢琼临终于告诉了他,为什么那天晚上她会突然问他小时候都听什么样的摇篮曲。

  因为她说,他的大哥听的都不是这些。

  他的大哥听到的,都是《常棣》。

  “常棣之华,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死丧之威,兄弟孔怀。原隰裒矣,兄弟求矣……脊令在原,兄弟急难。每有良朋,况也永叹……”

  他的大哥就听着那样艰涩难懂、令人听了之后一点儿也没有睡意的歌谣,夜复一夜地,勉强自己入睡。

  但是啊,他一直一直,都想当一个好弟弟的。他不想抢走大哥拥有的一切,他原本只想在大哥的羽翼之下,一辈子无忧无虑地生活的。

  然而,他不是个好弟弟。他总是醒悟得太慢。当大哥陷入急难的时候,虽然他这个弟弟的确是惦记着他,去救他了,但是他也去得太晚,去得太迟了。

  他没有赶上。他甚至不如哥哥的那位“良朋”。

  那首歌谣还说,丧乱既平,既安且宁。虽有兄弟,不如友生。

  ……确实如此。他很愧疚。

  他忽然听见有嫩嫩的童声,高低不齐地在唱歌。

  他骤然停步,回首望去。

  是几名小童,趁着家中父母都忙于早点摊子的生意之时,聚集在一起,拍着手,绕着圈,跷起脚来,一边跳着,一边唱歌。

  “小小子儿,坐门墩儿,

  哭哭啼啼要媳妇儿。

  要媳妇儿干嘛?

  点灯,说话儿;

  吹灯,作伴儿;

  早上起来梳小辫儿!”

  高韶欢在原地停了片刻,咽下喉间的哽咽,哑然失笑。

  他忽然记起自己还在崇山派习艺时,曾经常常写信给大哥。

  大哥也回得并不是多么勤快,但不知为何,他却总是一点子琐碎的事情就要写封信给大哥,也不知道是想要回信,还是单纯地只想要烦一下自己那位终日端正从容,沉稳得简直像是个长辈、而不像是同辈人的大哥。

  他记得,他在与谢琼临熟识起来之后,在一封信里,曾经这样写道:

  “大哥,我近日结识了一位有趣的姐姐,不知为何,她就是有那种能让人觉得和她呆在一起会很开心的本事……”

  啊对了,那个有趣的姐姐,就是谢琼临啊。

  他这么想着,牵着自己的马,慢慢地踏过那片充满了人间烟火气的街道,向前走去。

  他沉浸在自己的回忆之中,竭力追忆着那封信里的全部细节,不知不觉地喃喃出了声:

  “你说,下次我邀她去剑南高家玩,好不好啊?你见了也一定会喜欢她的……”

  后来,大哥给他回信了吗?

  ……回了。

  大哥的信里写了什么?提到琼临姐姐了吗?

  ……哦好像,也礼貌地提到了。

  大哥在信中说:

  “小五,你的预言就没有一次准过。”

  “此番想来,也是如此。”

  高韶欢呵地一声低低地笑了起来,眼中却不知为何突如其来地涌上了一层泪光。

  清凉的晨风吹起他披于肩后的发梢。今天因为告假出城送别谢琼临,他并没有戴玉冠,而是简单地用一根镶着蓝边的白色丝带束住了一部分头发。此刻,那根丝带也在风中轻轻飘起。

  他摇了摇头。

  “大哥,小五这一次的预言说准了啊……”他轻轻地、自言自语似的说道。

  “你就是喜欢上她了,很喜欢很喜欢……”

  “一直到最后,都是如此。”

  “你还跟着她走了……不再回来了……”

  一颗眼泪无声无息地滑下他的脸颊,落进他脚边的尘土里。

  他从前经常喜欢信口开河地开玩笑,还美其名曰“预言”,正儿八经地说要跟大哥打赌;赌输了以后就赖账,一次都没真的认罚过。

  大哥也宽容地没有向他追讨过。

  可是这一次,他赢了。

  他低声说道:“大哥……你输了。”

  “跟你要什么赌注才好呢?”

  他还当真想了一想,尔后涩然一笑。

  “……算了,大哥,我也让你赖账,好不好?”

  他牵着马,停在了那栋小小的宅子门外,却没有立刻上去叩门。

  他在自己腰间的荷包里摸了摸,摸到一颗铜丸。

  是江湖上人们用来传递秘密消息用的。

  是那一夜,他的大哥悄悄掷入院中,向他们暗中提示范随玉身世之谜,引出定西侯与韫王之间勾连线索的那颗。

  他抽出手,又隔着荷包拍了拍那颗铜丸。

  “对了,我已经收到你的赌注了,大哥。”

  是大哥曾经赌上生命,去换取的秘密其中之一。

  他曾经竭力想要去弄懂大哥在想什么,想要什么。可是他一点都搞不懂他的大哥。对他来说,他的大哥太深奥了,像一本令人读不懂的书。

  现在他知道了,即使他弄不明白,但这世间终有那么一个人是能明白他大哥的。在她那里,他的大哥早已获得了自己一生所求的安宁,安慰,与安心。

  那具早就被剑南高家掏空的华美躯壳,在遇到了那个人之后,重又被注满了生命力,爱情,欣悦,渴望与笑声。

  高家让他变成枯木死灰制成的人偶,而谢琼临又将那具人偶带入这充满烟火气的尘世,用含笑的温暖包裹着他,用毫不掩饰的偏爱纵容他,让他重新变为了美丽、生动而鲜活的人。

  他的大哥没能在他们这里得到的好,早已在另外一个人的身上全部得到。

  就如同他一开始对大哥所说的那样,谢琼临,真的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这世上,或许再也找不到这样一个人了。

  高韶欢有些出神,此刻才察觉到自己的掌心一阵刺痛。他偏头望去,发觉是自己刚刚不知不觉间,将马缰在手掌上缠绕了好几圈,又不自觉地将手握紧成拳。而那阵刺痛,正是粗粝的马缰几乎嵌入掌心,摩擦出来的痛。

  就像是他第一次学骑马的时候,大哥带着他在马上,原本把他照顾得十分周到,还替他制定好了一整套哪天应当学到哪一步的、循序渐进的计划;可是他当时就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憨货,非要第一天就自己伸手去控缰,最终还是磨破了手。

  他愣了片刻,最终低下头去,哑然一笑。

  “大哥……”他低声道。

  “我得承认,我不如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