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反派鳏夫盯上了 第100章

作者:海大人 标签: 打脸 甜文 轻松 穿越重生

  男子名叫怜依,身形纤瘦羸弱,衣裳也单薄,但肌肤白皙细腻,五官虽不是顶级大美人,但却有一双含情脉脉的眼眸,眸中常含泪水,颗颗似珍珠般滑落,我见犹怜。

  那双颦颦的眉眼,朝沈庆云一望,就立刻击中了她的心脏。

  沈庆云家里只有一个泼辣刁钻的阮青鱼,何时见过这样菟丝花般的男子,立刻被迷得神魂颠倒,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给了对方,帮对方葬了母亲。

  男子感激不尽,表示愿意跟随沈庆云,为她做牛做马报答她。

  沈庆云虽然对怜依心动,但好歹读过书,自诩淑女,绝不做乘人之危的事情。

  于是她跟怜依坦言,自己家里已经有夫郎孩子,而且为了帮他已经耗尽了钱财,跟着她也没有出路。

  谁知怜依一听,更加感动,表示自己比起钱财,更加倾慕沈庆云高贵的人品,哪怕往后食不果腹,都愿意跟谁沈庆云绝无怨言。

  这样贤惠识大体的做派,立刻跟成天在家里抱怨的阮青鱼形成鲜明对比。

  沈庆云感觉自己遇到真爱了,不管不顾地将他带回家中。

  阮青鱼见到怜依,自然少不了大吵大闹,扯着怜依的头发就打。

  怜依被打也不出声,就咬着唇默默忍着,只是眼泪水啪嗒啪嗒地掉,仿佛一朵被风摧雨打的娇花,这样一来,反倒更激起沈庆云的怜惜之情,同时加深了对阮青鱼的厌恶。

  她为了保护怜依,直接跟阮青鱼干了起来,整个院子跟杀猪似的嚎叫了一夜,连冷山雁的院子都能听见。

  听着悦耳的惨叫声,冷山雁的心情终于好了些,他轻抚着沈黛末留下的琉璃银莲簪,冷白清艳的面容下勾起一抹笑意,流露出惊心动魄的光艳华美。

第114章 我,牛逼

  沈黛末跟师英在北境边城汇合,由于主要军力都在师英的手里,沈黛末主打一个配合,渐渐地也将师英的打法套路,甚至对军队的管理方式都摸清了。

  边境三洲有城池驻守,匈奴人不擅攻城战,所以打起来还算轻松。

  只是令沈黛末感到奇怪的是,师英每次都不将这些匈奴赶尽杀绝,反而跟和平竞赛似的点到即止,搞得匈奴时不时就卷土重来,今天来骚扰一下,明天又来骚扰一下,每次都抢点东西就走,也不多逗留,抢到了就回草原。

  草原茫茫,像海一样,根本寻不到她们的踪迹。

  “是想养寇自重吗?可是被骚扰的都是普通百姓,被抢走的都是她们的粮食牲畜,边境本就苦寒,让她们以后怎么活啊,咳!”沈黛末皱着眉,看着乌美呈上来的汇报,气得轻咳了一声。

  一直默默站在一旁,安静地像空气的阿邬,在听到沈黛末的咳嗽声后,才动了起来。

  他从箱笼里拿出一条玄狐毯子,动作轻柔地披在沈黛末的肩上,嗓音低沉粗哑:“娘子,北境昼夜寒冷,小心着凉。”

  “多谢。”沈黛末笑着对他说,通体玄黑的他玄狐皮不仅轻柔顺滑,光亮如洗,披在身上更是保暖。

  沈黛末起初还觉得背后凉飕飕的,一披上毯子便立马不觉得冷了。

  “这是从家里带来的?”她问道。

  阿邬点了点头,说:“郎君听说北境天气多变,担心你又像之前那样发起高热,因此特意去皮料店买了好好几l匹料子缝制在一起。”

  “怪不得我看这针脚这么熟悉……他有心了。”沈黛末指尖轻抚着皮料连接处的针线,语气十分温柔,仿佛在透过它看冷山雁。

  阿邬浓密的眼睫微微一颤,羡慕地望向被沈黛末指尖抚摸的玄狐毯子。

  只要和郎君相关的,就算是一条毯子都能被娘子这样温柔地对待,阿邬羡慕冷山雁的同时,再次为自己的容貌自惭形秽。

  若是自己像郎君一样漂亮就好了。

  阿邬自卑地低下头,一旁灯台里跳跃的火焰将他立体深邃的面容映在帐篷上,刀削斧凿宛若雕塑,因为混血的原因,他的睫毛不像大多数大姚国人,他的上下睫毛都纤长又浓密,眼尾自然色素沉淀,仿佛浑然天成的眼线,包裹着一双蜜琥珀般干净的眼睛。

  但很快阿邬就将眼底的自卑和羡慕统统隐去,他默默给快要燃尽的油灯添上一根灯芯,让灯火烧得更亮一些,好让沈黛末看军报的时候,不那么费眼睛。

  然后又默默无声地走出营帐,又打了一盆热水,准备给沈黛末洗脚。

  但他刚捧起沈黛末的脚,就被沈黛末缩了回来。

  她放下折子,对阿邬说道:“我不是跟你说过,不用你服侍我洗脚这种事吗,我自己来就好。”

  “……是。”阿邬失望地点了点头。

  自从那日他哭着哀求沈黛末之后,沈黛末就同意不再给他义弟的名分,但同时也向属下们澄清了他并非她的随军夫。

  阿邬求仁得仁,真的成为了沈黛末身边一个说不清道不明,毫无名分可言的男子。

  军营来往都是女人,有些女人会因为他无名无分,而对他露出鄙夷的神色;但也有女人正因为他无名无分,却还能跟在沈黛末身边服侍,私下猜测他和沈黛末关系匪浅,因而对他稍有礼遇。

  但不管是鄙夷的还是暧昧的,阿邬都照单全收。

  因为这一刻,他是以一个未婚男人的身份,待在沈黛末的身边,哪怕被军营里所有女人瞧不起,以后有人想起他时,哪怕他丑陋、卑劣、低贱,都不会忘记,他曾经在军队里跟过沈黛末。

  而不是以一个义弟身份,看似体面,却压抑着他最深切的渴望,毫无指望的活着。

  他就站在不远处,看着沈黛末自己脱下鞋袜,泡完脚,然后脱下衣裳准备就寝。

  这时,阿邬才再次主动上前,接过她脱下来的衣裳。

  军旅生活劳累,沈黛末倒头就睡,因此并没有看见阿邬正在做什么。

  他抱着沈黛末的衣裳,正要搭在一旁的架子上,忽然发现沈黛末的白色外裳上诱两道一指长的划痕,像是无意间划破什么尖锐物品割的。

  阿邬心中一紧,赶紧去翻沈黛末脱下来的中衣,发现中衣的地方完好无损。

  看来没有伤到沈黛末的皮肤。

  阿邬暗暗松了一口气,手指看着衣服上的划痕,脑子里忽然冒出刚才沈黛末温柔地拂过玄狐毯子的画面。

  他心神一晃,坐在沈黛末的软榻下,从针线盒里拿出拿出针线,借着床头昏暗的灯光,小心翼翼地缝起了沈黛末的衣裳,恨不得每一针每一线都将自己的心意缝入其中。

  这样当沈黛末再次穿上它的时候,他难言的情愫也会柔软服帖在贴着她的身体,去往任何地方。

  夜晚静谧,针线无声,他和沈黛末浅浅的呼吸此起彼伏,仿佛是情人间最暧昧的低语。

  阿邬一针一线都落得极慢,十分流连这个时刻,这一刻没有人会来打扰他们,这一刻他可以完全放下他藏在心底永远无法抹去的自卑,像一个普通的男人那样,为他心仪的女子默默付出。

  终于,阿邬将衣服上的划痕缝好,展开在灯火下仔细地查看有没有遗漏的针脚。

  其实他的针线活并不比冷山雁差,他从小就要带弟弟妹妹,小孩子喜欢撒泼打滚,衣裳是最容易坏的,阿邬经常给他们缝衣裳。

  起初阿邬自己都是个半大的孩子,经常因为缝不好弟弟妹妹的衣裳就会被父亲抄起棍子打骂,时间一长,他的技艺就在一棍子一棍子的打骂中熟练了起来,针脚严密又紧实,甚至如果不仔细看的话,都发现不了那里曾经破损过,又被人缝好了。

  阿邬小心地收针,将衣裳整齐地叠好放在沈黛末的枕边,看着沈黛末沉睡的面容,半张脸都隐没在黑暗中,他忍不住趴在床边,盯着她出神地看了很久。

  娘子第二天醒了,发现自己替她缝好了衣裳,会夸他吗?会夸他比郎君做的好吗?

  阿邬天真地做起了美梦,嘴角都不自觉的勾了起来。

  “醒醒、醒醒、阿邬。”

  阿邬仿佛感觉到有人在摇自己,沈黛末的声音在他的耳畔响起。

  原本有些迷糊的脑子顿时清醒过来,阿邬猛然睁开眼抬起头。

  天光已经大亮,沈黛末正坐在床边看他,披散的长发垂落,她的手放在他的肩膀上,轻轻地摇着他的身子。“阿邬,你怎么睡在这儿啊。”沈黛末望着他。

  阿邬看了看周围,突然意识到自己昨晚竟然就趴在沈黛末的旁边睡着了,顿时脸羞得通红,好在他天生小麦色的肤色,即使脸红也不容易看出来。

  “对不起娘子,我昨晚……昨晚不知道怎么睡着了,啊——”阿邬本能地想站起来后退到角落里,但在床榻边跪了一晚上,腿脚已经麻木,突然间站起来,腿脚不听使唤地往前倒,眼看就要倒向床上。

  “小心。”沈黛末扶住了他,让他坐在床上,自己则抄起枕边的衣裳,飞快地下了床。

  “你先坐一会儿,等腿麻了再起身吧,我去巡视了。”

  沈黛末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不等阿邬说话,掀开帘子就走了出去。

  或许,他不应该将针线做得那样好的,这样娘子就发现不了了,就向她永远不知道他的心事一样。

  阿邬垂头丧气地坐在床榻边,神色黯然无比。

  “将军!”

  就在沈黛末掀帘离开的时候,乌美兴冲冲地向她跑来,看见沈黛末衣领明显不平整,长发也为绾起,明显刚起床的样子。

  而帐篷掀起的帘子一角,乌美看见阿邬正坐在沈黛末的床上。

  乌美:!!!

  幸好幸好,她之前没有跟其他人一样对阿邬出言不逊。

  阿邬再丑也是个男人,虽然体格壮了点,但人家有容乃大,出征这么久,沈黛末不碰男人才说不过去。

  “有什么事吗?”沈黛末放下帘子问。

  乌美点头说道:“师英说咱们下个月就可以班师回京了,咱们终于不用在这里呆着了,太好了。”

  沈黛末一边绾发,一边淡淡点头:“嗯。”

  乌美不解道:“将军,您不高兴吗?”

  “咱们出动十一万兵马,前后耗费那么多粮草,就是为了将匈奴击溃,让她们不敢再犯,还北境三州百姓一个太平安生的日子,可是那些匈奴们得知咱们出动了这么多人,几l乎没怎么抵抗就走了,说明她们根本就不想跟我们正面对打,只等咱们大军走了,再卷土重来,倒是朝廷再想像现在这样,一次出动十万大军征讨匈奴就难了。”

  乌美无奈地笑:“师英舍得不她的那些兵,这次也就是做做样子,这些日子她就把咱们安置在这里当闲兵,每次匈奴去骚扰边民时,她的那些兵们连追都不敢追远了,这不,那些匈奴也发现了这一点,现在她们骚扰的举动愈发频繁了。”

  “这样下去不行。”沈黛末感觉十分无力,她们虽然是奉皇命去征讨匈奴,躲回北境三州,可似乎没有人真正把北境三州的人放在心上,她们的生命就像赌桌上的一颗骰子,在庄家手里转一圈吃一遍,吐出来,再被闲家转一圈吃一遍,和那些被抢夺的牲畜没什么两样。

  “将军三思。”乌美道:“您应当知晓,陛下派您来不是真的要跟匈奴人打仗,而是监督师英的。”

  “我当然知晓。只是你也看见了师英养寇自重,这次征讨匈奴,不但没有起到基本的威慑作用,反而连我们大姚自己的百姓都保护不了,如此下去,百姓难道不会对朝廷有怨言吗?”

  沈黛末拿起营帐们口的弓箭,这是她第一次与匈奴交锋时,缴获的一把战利品。匈奴人擅长马上作战,尤其弓箭技艺高超,连弓弦都是用上等的牛筋、皮革制成,张力十足。

  乌美沉默片刻:“那大人的意思?”

  沈黛末拉弓搭箭,向来温和的水眸里迸发出一丝利光,长箭一发,正中靶心。

  “当然是在走之前,干票大的。”

  因为师英姑息养奸的行为,匈奴人越大大胆起来,入夜,分三路人马在边境侦察一圈后,直接带领前锋部队冲进小城,抢夺粮食牲畜还有人口,边陲小城瞬间火光冲天。

  就在她们志得意满,以为这次又是满载而归时,一队大姚骑兵从她们返程的必经之路杀了出来,匈奴大惊,此前师英的军队追人点到即止,从来没有人敢直接埋伏她们。

  但也正是因为此前师英的行为,麻痹了匈奴人的警惕心,导致她们这次并没有后援,大姚士兵才敢放心地跟她们交战。

  虽然是埋伏,但匈奴人毕竟骁勇,同样都是骑兵,大姚士兵马上作战远比不上她们,更别提匈奴人强悍的弓箭,没多久沈黛末带领的骑兵就节节败退,只能一边逃一边打。

  匈奴人得意忘形哈哈大笑:“我还以为是有多大的本事,赶来埋伏咱们,原来还敌不过咱们三招,都给我追!我要把她们主帅的脑袋割下来当酒杯!”

  匈奴人高呼着狂追不止,在山野间上演了一出她追她逃,从天黑一直追到天亮,知道一声轰隆巨响,战马不安地嘶鸣着。

  匈奴人觉得事情不对,纷纷勒马停下,抬起头看向天空。

  “要下雨了,走!”匈奴首领看天色不对,立马下令。

  但顷刻间瓢泼大雨就从天空中倾倒而下,将她们浇了个透心凉。

  这时早就等候在西峡山山谷之上的沈黛末这时拔出长剑,寒风凛凛的剑光映在她清冷的面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