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海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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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后,中举的喜事渐渐退去,沈家的客人也少了许多,闹哄哄的院子可算安静了下来。
但一日,一位客人的到来,打破了平静。
来人是席氏的老友,名叫詹和。
曾经是沈家长工的夫郎,没事儿时就回来找席氏说话聊天,是席氏难得的闺中密友。
但后来沈家落魄了,雇不起长工,席氏这唯一的闺中密友也散了。
如今沈黛末中举的事情在城中传遍,这位老友想起沈黛末就是席氏的女儿,于是上门祝贺。
老友的突然到访让席氏分外开心,拉着詹和说了很多话,还激动的留他住了一晚上。
沈黛末有‘沈黛末’的记忆,知道席氏以前在沈家没有朋友,好容易有了一个詹和,后来还离开了,自此之后就没人再陪他说话,很是孤独。
所以这次詹和找上门来,沈黛末也乐意让他陪席氏说说话。
但没曾想,第二天到了该詹和离开的时候,席氏却不肯放他走了,执意要让他做家里的帮佣。
沈黛末和冷山雁自然都是不同意的。
朋友好是好,但是不能往家里领啊。
可席氏的态度十分坚决。
“我这些年在沈家就只有你詹叔一个朋友。自他走后我连个知心说话的人都没有,满腹心事只能在做针线时自言自语,如今你詹叔家里艰难,我想着能帮他就尽量帮帮他,平时也有一个人能陪我说说话,怎么你们连我这个要求都不答应!”
席氏说到动情之处,竟要哭了出来,眼泪水都在眼眶里打转。
冷山雁在他眼泪即将滚落时,立刻站起来说道:“父亲我和妻主不是这个意思,詹老爹能来陪您说说话,我们做女儿女婿地心里自然高兴,怎么会不同意呢。”
席氏的眼泪退了一些,盯着沈黛末:“真的?”
沈黛末无奈点头:“真的。”
不然还能怎样呢?让席氏哭得昏天黑地?
而且他的要求看似也挺合理的,席氏确实心里孤独,身边有个老友作伴也好,省的整天没事干,盯着冷山雁鸡蛋缝里挑骨头。
不过家里已经有了两个仆人,倒座房里已经住不开了。
席氏对詹老爹的重视态度也不可能让他住下人的倒座房,估计跟他一起住在一楼主屋的房间里。
这样一来,她和冷山雁上楼下楼,又多了一个人看到,还是一个陌生人。
加上这么多人挤在一个院子里,难免嘈杂。
沈黛末很讨厌这样的感觉,干脆心一横,说道:“之前不同意,是不想您和詹叔住在一起太拥挤。我和郎君上楼下楼也会打扰到您的清净。所以我准备把隔壁的院子也租下来,您和詹叔住在一栋楼里,自然也不怕打扰。”
冷山雁的眼神略微有些诧异,但很快流露出赞同的神色。
席氏和詹老爹对视一眼,问道:“可你的钱够吗?”
沈黛末道:“父亲放心吧。”
既然这样说,那席氏自然欢欢喜喜的接受了。
詹老爹也立马见缝插针地笑着对席氏说道:“老哥哥,你真是有福气啊,女儿这样有出息,但单独给你一套大房子住着,体面足足的,那个胡氏可远没有这么风光呢。”
席氏一听这话:“真的?”
詹老爹就知道席氏最爱听这个,连忙道:“可不是嘛!那沈庆云眼高手低,找个活儿吧,不是嫌脏就是嫌累,一天也争不到多少钱,可孩子老爹夫郎都等着吃饭呢,这不,实在没办法了,只能去帮人家洗点脏衣服挣钱。”
席氏没说话,但脸上却也暗暗露出了喜色。
沈黛末和冷山雁两人对视了一眼,瞬间明白詹和这个人不简单,估计刚才席氏那一番诉苦的话,还有要哭不哭的样子都是詹和教他的。
不然以席氏的性格绝想不到这种卖惨的方法。
但不得不说,詹和这个方法是真的管用,长辈眼泪的杀伤力,可不容小觑。
冷山雁容色冷冷,心想这个詹和绝对不能久留,一定要想个法子离间他和席氏的关系,将他赶出去。
但令他没想到的是,他自己还没出手,詹和倒先出手了。
一日中午,阿邬做好了饭菜,正准备给席氏他们端过去,谁知道正好撞到了从拐角走出来的詹和,饭菜泼洒在詹和的衣服上。
詹和顿时怒道:“你白长了那么大的个子,你是瞎吗?连我都看不见?”
阿邬常因自己的外形而感到自卑,因此连连道歉:“对不起,我真的没看见。”
詹和抓起衣服上残留的菜叶子就朝他的脸上扔去,骂道:“没长眼的东西,不过是一个粗使奴隶,粗手粗脚,丑的让人想吐,顶着这样一张脸你也好意思让我仰着头跟你说话?”
阿邬立马佝偻起身子,竭力将腰弯得最低,仿佛一个畸形的怪物蜷缩着身体,就差没跪下去了。
就在这时,一股强有力的力道摁着阿邬佝偻的肩膀,硬生生将他拉直。
阿邬满脸震惊。
沈黛末冷着一张脸,站在阿邬的身后:“你就这样站着,不许弯腰。”
第44章 我的郎君被人密谋
阿邬没想到沈黛末竟然会替他说话。眼神里既惊慌又无措,身子僵楞在原地。
詹和自然听出了沈黛末的不满,立马声先夺人解释道:“娘子,我这是在替您管教下人。我好歹也在顾家当过几年仆人,知道下人间的规矩。阿邬生得比别人高大健壮,不如其他年轻的小郎君们苗条纤细也就算了,但总不能再主子面子还挺着个腰板,让主人仰视他吧?这主子和下人间的规矩岂不是乱套了?”
沈黛末勾着唇,轻轻冷哼了一声:“詹叔,阿邬是我的仆人,他的规矩自有我和我郎君来教,不必麻烦你。”
詹叔的脸色有些尴尬:“都说沈四娘子的脾气是最好不过的,连对下人都这样宽容。”
沈黛末:“不敢当,我只是懒得计较那些细枝末节的规矩,只要安分老实,做好本职工作,不想着越过主人头上去即可。”
詹和听出了沈黛末话中机锋,顿觉脸上火辣辣一片,不敢再多说,连忙离开了。
他一走,沈黛末才将注意力移到阿邬身上。
他和冷山雁一样,都常穿黑色的衣裳。但不同的是,冷山雁的黑色衣袍虽然简单但无论布料还是针脚、剪裁都是极好的,宽大袖袍低垂,衣角露出一截如雪般洁白的里衣,层层叠叠,低敛华贵。
而阿邬的衣裳却是粗布麻衣针脚也宽松,窄袖窄口,衣袖处还有经常干活而留下的磨损,配上阿邬永远沉默黯淡的脸,仿佛饱经风霜的乌桕树。
“别人以后再这样欺负你,你得学会反抗知道吗?”沈黛末对他说道。
阿邬揪着手指,低垂着脑袋,仿佛一头犯了错误而被饲养员训斥的大棕熊。
“以后父亲那院的饭菜就不用你去送了,让白茶去吧。”沈黛末说道。
阿邬又点了点头,仍是一句话也没说,眼睛一直盯着地面。
沈黛末看他这个样子,只觉得他内敛害羞害羞到了极致,多半是个社恐,应该也不太想跟她这个老板多聊天,所以也不再多说,直接离开了。
直到她走后,阿邬才慢慢抬起头,偷偷朝她离开的方向看了一眼,但也仅仅只有一眼,然后视线就飞快的挪开。
明明四下无人,阿邬却连正经看沈黛末一眼都不敢,像是心里有鬼的贼。
虽然詹和的到来令人不快,但自从沈黛末租下了旁边的院子,又征得房东的同意,将相隔的院子挖了一扇门出来作为通道。
这院子的面积很大,甚至还有一座小花园,房间也多,十分幽静,适合老年人居住,席氏欢天喜地的搬了进去。
主屋这边顿时就清净了不少。
冷山雁除了每天早上去那边给席氏请安之后,就回到了主屋里。
有客人来时,就待客送客。没客人时,就跟白茶一起坐在院子里做做针线什么的,除了偶尔席氏在詹和的掺和之下,作作妖之外,日子倒也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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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初六,顾锦华儿子的满月宴,沈黛末出席。
按理说一个男婴满月,本不用如此大操大办,但这个孩恰恰是在顾锦华刚继承顾家没多久时出生,顾锦华认为这是吉兆,因此对这个‘小福星’也重视起来。
满月宴上,顾锦华一脸笑容地抱着襁褓里的婴孩展示给宾客们瞧,之后就将孩子交给了他的生父,娇荔。
这样的场合,陪在顾锦华身边的不是正夫纪氏,而是一个小侍,可见纪氏是越来越不受宠了。
“这个孩子起名字了吗?”沈黛末问。
在一旁倒酒的甘竹雨立马道:“回娘子,小公子名叫容凌,小名儿凌哥儿。”
沈黛末:“……容凌,真是个好名字啊。”
容凌,顾容凌。原著小说的男主,终于出生了。
“是啊,凌哥儿将来一定是个大美人。”甘竹雨微微一笑,侧着身子,露出最美的侧颜轮廓,给沈黛末半满的酒杯里重新续酒。
“谢谢,我不能再多饮了,再喝就醉了。”沈黛末婉言拒绝道。
甘竹雨笑容绽开,晃了晃手中的酒杯,悄声告诉她:“这些都是最不醉人的果酒,娘子可以放心喝。”
沈黛末环顾四周宴席,问道:“客人们都喝果酒吗?”
甘竹雨摇摇头:“就您一人,这是奴偷偷为您换的,知道您酒量不好,宴席上劝酒最是难受,所以奴就自作主张了,请娘子莫怪。”
“我怎么会怪你,感激你还来不及。”沈黛末激动道。
此时此刻,她仿佛觉得甘竹雨在发光。
甘竹雨腼腆一笑,最是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温柔:“奴只是不忍见娘子每次都喝得醉醺醺地回家,怕是家中郎君见了少不得抱怨几句。”
“我的郎君跟别人不一样,温柔和善,不会抱怨的。”沈黛末下意识说道。
她几次喝酒回家,冷山雁都会温柔地替她宽衣、煮解酒汤,照顾喝得醉醺醺的她,一句抱怨都没有。
甘竹雨一怔,随即改口道:“是奴多嘴了。奴打小见父母因为喝酒的事情而大吵大闹,以为其他人的家里也跟我家一样,请娘子不要生奴的气。”
他的眼眸水灿灿的,因为歉疚,眼眸中蒸腾出些许水雾,整个人显得分外可怜。
“不会不会。”沈黛末连忙道。心想,又是一个原生家庭破碎的倒霉孩子,她怎么好意思责怪,而且人家本来也没说什么过分的话嘛。
宴席结束之后,顾锦华专门命令下人给沈黛末套了车马,并且让甘竹雨送沈黛末回去。
沈黛末想拒绝,但顾锦华的盛情实在难以拒绝,她只能妥协。
这还是她第一次跟甘竹雨同乘一辆马车,有些尴尬。
车身晃晃悠悠,车轮转动的吱呀声时不时的传来,沈黛末正襟危坐和他保持着安全的社交距离,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平稳地到了家门口。
“娘子回来啦。”白茶小跑着上前,帮着马妇搬凳子。
沈黛末撩开车帘,一抬头就看见冷山雁站在家门口,黑袍如浓稠夜色,面若清冷白玉,静立在屋檐之下,整个人恍若矜贵不可触摸的神祇。
“郎君!”沈黛末跳下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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